4年前我买我姐的房子,我姐现在要回我该怎么办?

杨秋莉


你们房子买卖,估计踩了一个大坑,没有过户或没正规手续,否则,你没有理由担心。

1、亲戚买房案例

比如城市限房,有人用亲戚名字买房,结果房价上涨,这亲戚不干了,房子不还了,法律判定亲戚还钱就可以。

2、解决办法

找律师咨询下怎么办,带上银行转账记录,如果有的话,找到法律解决途径。

另外,把最亲的人叫一起,加上第三方现场证人,跟你姐谈一谈,看能不能说明白。尽量不要闹翻了,毕竟是亲人。

最后,如果解决了,尽快办好合规的手续。

祝愿你尽快解决。


王阅注册牛


说实话,我不是很理解题主的意思?!4年前,你买了你姐的房子,现在房子涨价了?你姐想要回这个房子是吗?


我知道你在纠结什么?在利益和亲情面前的权衡。

4年前你姐将房子卖给你,现在房子是否涨价了?如果按照市场价格,你会赚你姐姐不少钱,如果低于市场价格,完全考虑姐妹情深的话,你会亏损不少。在亲情和利益面前的纠结、


其实完全不必要有这方面的担心,4年前你买了你姐姐的房子,注意这是买,不是送。现在你姐姐想要回来,那么很简单,只要按照市场价格给她即可,考虑到姐妹关系,也可以给个情亲价格,低于市场的价格给她、


俗话都说,亲兄弟明算账。现在只要你有齐全的购房手续,有房产证,有支付证明,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你也不许要担心房子会被你姐要回去。亲情固然重要,但是也不能完全的去牺牲自己的利益,如果你现在财富自由了。完全不在乎这套房子的价值了,将它送给你姐也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你“富则兼济天下”的状态,该怎么算就怎么算、。


宋驰


你买了你姐的房子,现在房价涨了,你姐想把房子要回去,其实就是亲人间的利益关系,不妨让你姐换位思考一下。

1、不还

4年前你买了你姐的房子,我相信这不是口头上的购买,而是有正规购买手续的,现在房产证上也一定是你的名字。既然是买卖,不管对方是谁都要遵守契约精神,毕竟你购买的房子是有法律保护的,房子已经属于你,没有人能够强买强卖。

虽然这两年房价没有上涨多少,但是4年来我相信你这套房子已经升值了不少,你姐应该是后悔把房子卖给你,如果她自己留着就能赚上不少钱。现在看到房子赚钱了,想要回去完全是无理取闹,假设4年来房价跌惨了,你是不是也可以把房子还回去,叫你姐把原来的购房款还给你呢?我相信她一定不会还,那么你现在为什么要还房子给她呢?不还就对了。

2、还房

有时候亲情和利益之间真的很难取舍,但是人性总是让你做出选择。如果说把房子还回去也不是不可以,让你姐按照现在的市价来购买吧,你看她愿不愿意?绝对不存在用以前的价格来把房子买回去。

如果这套房你是自己住的,现在以4年前的价格还给你姐,那么你也要面临在买房的问题,但是现在的房价已经涨上去了,原来的购房款已经买不起新的房子,你该怎么办,吃哑巴亏吗,这就是为了亲情自己遭罪,不要做这种事。假设你姐买一套一样大小的房子跟你换,其实也不介意,但是她绝不会这样做。

总之,不能因为亲情的缘故,让自己吃大亏,除非你很有钱。但是你现在纠结这个问题,显然是不想还回去,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你都占优势,就不要因为这些事情搞得自己不开心。两条路,一是不还,二是市价购买。


商界書生


回答:4年前买了姐姐的房子,买房子和亲情是两码事,应该分开来说。

首先,先说一下作为你的想法,无论是买的谁的房子,都会考虑到一家人的需要,住房的面积,舒适度,便利条件,然后是价钱合适,满意之后再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按照购房的流程走,签合同,办手续等。

当买了房子之后,签署购房合同之后,房子的归属权就归属于自己了。

购买他人房屋注意事项有;契 税是买房的时候必须要交的一笔费用,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出现变更的话,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房产税的,如果是自己办理,在钱财费用包括其他 的税务缴清之后,国家税务局会给你一张契税的发票,别小瞧了这个发票,它是自己今后财产保护的重要有效物件。

买 什么东西都是需要发票作为保障的,房子同样也是交易物,发票自然是不可少,买房者贷款买房交首付会给首付款发票,银行贷款转给开发商也会开具余额发票,两 种发票的组成就构成了购房发票,不管是自己办理还是公司代表办理,房管局都会要求出示购房发票,这是买房,证明房子所属人是你的重要依据,

这对方将转移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给购房者,购房者支付价款的合同,这种合同签的时候要注意看清里面的条款,一定要自己亲自看条款签字,其他任何亲属或者 是代签人员的签字都无法有法律效益,这份合同一定要保留好,如果是以后出现财产纠纷的情况下,这种也是财产保护最重要的证件

有了这三样物件,自己就有了法律保障的武器,姐姐想要拿回没有法律依据。

从社会角度来看,房子是属于不动产,但是房价,楼市涨幅是变化莫测的。4年的变化,房子会因为地理位置等原因翻了几番,这个时候,买房者当然是高兴,卖房者则会后悔不已,把自己当初的决定恨不得把当初的房子收回去。

本质上来说;天底下是没有后悔药可吃的,当初做了这个决定,房子卖了,钱也得到了,没有什么可说的。还想要回房子,是一种贪婪,贪得无厌的表现,见利忘义,至亲情于不顾。

无论是谁都不可能会答应这样的要求,虽然说;亲兄弟明算账,但是也姐姐应该顾及到亲情和人情,房子已经卖了,不属于自己了。无论怎么样都不会有结果的,可能到最后伤害的就是一家人的感情,导致以后都不来往,这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吗?


夜听繁星话心理


照你这样说,这应该属于两桩买卖房屋的关系了。

只要你当初买你姐姐房子时,是按照正常程序走的,就没有什么值得困惑纠结了。

现在你的房子卖与不卖,应该是你这房主说了算,而不是说谁要拿回,就可以拿回的了。

如果当初你与姐姐之间,仅是口头说说而已,并无实际买卖,也就是说你没有付钱或者付钱不足,没能把房产权证过户到你的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理当物归原主了。你姐姐是有权要回自己房产的。

房子属于房主的。谁有该房屋的房产权证,它就属于谁的。没有房产证的人,是无权拿回房产的。

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吧。

首先,必须确认一件事,那就是四年前,你买姐姐房子时,付钱了吗?付足钱了吗?你们双方都签字确认了吗?你们把所有手续都过完了吗?

如果你回答是肯定的话,那这套房就是你的了,与你姐姐没有关系了。她想要回,根本不可能了。除非她拿钱来买你的房子了。那将是一场新的买卖关系了。

如果你回答是否定的话,那这个房子还是你姐姐的房子,不属于你的。即使你已经住了进去,房产依然不属于你,而是姐姐的房产。所以,你姐姐想要回,属于正当要求。你除了配合外,无权反对。你如需要住或者还想继续住下去的话,只有和姐姐好好协商解决了。

如果协商好了,姐姐允许了,你可以继续住下。姐姐如不允许,你就需要抓紧退房,体面结束,千万不要无理取闹,惹是生非了啊。

第二,如果你们当初都签了买卖协议,只是钱不够,仅付了部分款项,而导致没能完成整个交易的话。这里就有了可以斡旋和转圜的余地了。

房产虽然还是姐姐的,但是,毕竟是亲人嘛,毕竟确实有过那么一个说法和过程嘛,只要与姐姐好好协商,给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价位,是应该能够妥善解决的了。

你耽搁着付款的这几年中,房价上涨了不少了。你应该给姐姐以合适的补偿吧。否则,即使姐姐同意了,她家人也不一定同意啊。

为了大家都能愉快接受,有利解决问题,你应该主动表示诚意感谢了,然后参照市场价,给出适当价位,互相协商解决。然后抓紧过户,彻底解决后顾之忧。

亲情间也得有边界意识才好啊。否则,利益牵扯,漫无边际,牵连混淆,不清不楚,最终往往是亲情疏离,不能和睦相处了啊。


曦好


有合同按合同办事;没有合同就按当时买卖时见证人鉴证,出具自己买房时的银行流水、付款单据等来证明该房早已被你买下;有不动产证最好,没有不动产证就出具当时的二手房交易税缴税证明;如果什么都没有、家属也不主张,那我也不相信该房是你买的。


随行如影1


亲兄弟明算账,姐也不能例外!

合同上写着,2015年,你买了她的房子,并且过户给你!如果她不卖给你,那不是也要卖给别人么!卖给了别人,哪有让人还的道理!

既然她想要回去,那你就开个市场价格。开出的价格如果她能接受,也愿意买,那就买呗。但是买你的和买别处的有啥区别呢?何不买个别人的!

(贫穷无近邻,富贵有远亲)

你今天不给她,天经地义!

你给她,那是你的施舍,是你讲仁义,但是她不一定领你的情,可能还会认为是理所应当。

做人可不要帮理所应当的忙,费力不讨好是大忌!

明说,不给!

为什么不给,这是你的房子,你给她你就没地方住了。既然她有钱买,那为啥不买别地方的房子呢!

讲理也讲情,凡事明说不伤感情


老丁是个生意人


如果你们双方有购买买卖合同的话,这套房子明确是你姐转让给你的话,那么你就可以合法拥有这套房子,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没有签署买卖合同保护法,她是可以有权利要回去的,所以不管是亲人朋友转让买卖的话,最好都要签署协议合同,这样可以避免往后发生什么事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比吴彦祖帅的男人


4年前买姐的房子,现想要回房子怎么办?先问一下你,买房有合同吗?是全款吗?有过户吗?如果这些手续都全,你姐无权要回房子,就算走法律程序,他也没理,房子只要过户完成,一切法律手续办妥,你就安心住房吧。如果不是这样,你们其中有别的说道,那就不好说啦,所以你自已根据自身情况定吧!


龙龙6576


第一,你们当初是否签订买卖协议或者合同。

第二,该房屋现在产权人是不是你们自己

第三,当初约定的价格,款项是否付清。

如果这几点都具备,那她没有任何理由要回去,亲情归亲情,先拿出相应东西进行洽谈,如果不行,建议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利益。你买下来本就承担盈亏风险,不可能赚了之后就来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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