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你的女友戀愛多長時間才步入婚姻?

百草央


我和女友戀愛四年,才進入婚姻殿堂。

戀愛的四年,有刻骨的思念,有相見的驚喜,現在都是美好的回憶!

年輕真好,戀愛時節最美,值得每一個人珍惜!


文暖書香


忍不住解答一下這個問題[呲牙]

我是女生,目前已結婚,有個5歲的寶寶。

我跟我老公09年認識,在一起直到13年才領證結婚。

在一起時間長短這個因人而異,有些幾天,有些幾年,我們是屬於後者。我個人覺得時間越長對另一半的瞭解就越清楚,從生活到習慣以至於方方面面。對即將要生活在一輩子的人無論是心理,想法,習慣以至於愛好都瞭如指掌,默契十足,實實在在走進心裡面,對他家人也當做自己家人對待。要這麼長的時候在一起沒有出現大的波折那麼可能後期出現問題的幾率就相對小一些,在一起越久感情慢慢增加到親情,真正變成了一家人可以相濡以沫一輩子!什麼好的壞的都去經歷一些[心][心]





暴走的女青年


愛情這種東西很奇妙,關於戀愛多長時間才步入婚姻,這個得看緣分和兩個人的各方面契合度而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情況。有的人相識一段時間後選擇結婚;有的人相戀多年最後走入婚姻;而有的人相識很短就決定閃婚……

首先,一般情況下,大多數人都是確定戀愛關係差不多一兩年的時間才決定走入婚姻的殿堂。如果兩個人之間彼此相愛,並通過一兩年的交往使彼此更加了解對方的各種優缺點後,還能彼此接受和包容對方的缺點和不足。並且雙方的人生觀、價值觀、兩個家庭的父母能對這份感情予以認可和支持,感情發展各方面很順利,那麼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在這個時候結婚。一般來說,大部分人這時的感情剛好處於彼此相愛的熱戀期,婚後也會迎來一到兩年或不等的婚後甜蜜期。

其次,就是兩個人相戀多年最終決定走入婚姻。這個一般都是從學生時代開始的愛情或從友情轉化而來的愛情。兩個人從學生時代便開始互相吸引,互相喜歡後決定在一起,一起經歷了上學讀書的甜蜜愛情以及工作之後的各種考驗,最終選擇攜手共度此生。這樣的愛情彌足珍貴,因為在多年的相處過程中,肯定發生了許多大大小小、開心或不開心的事情,若兩個人能堅持下來,那真的是很不容易。但這樣的愛情長跑,在婚後會發生兩種變化。一種是兩個人終於修成正果,會更加珍惜彼此,更懂得如何與對方相處,更理解和包容對方的各種優缺點,使婚姻更加和諧甜蜜、幸福堅定。但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因為兩個人愛情長跑多年,彼此對對方太過於瞭解和熟悉,在結婚前多多少少已經有一些矛盾和厭倦感。之所以選擇步入婚姻是因為雙方父母的急切期盼和各自對這份感情的多年付出的時間精力和財力的不甘放棄,最終步入婚姻。這樣的婚姻在婚後如果兩個人不好好調整心態,製造新鮮感,那麼可能婚後倦怠期會比其他夫妻來的更早一些。比如陳赫和許婧,戀愛長跑多年,剛結婚後就迅速出軌,然後以離婚收場。所以戀愛長跑的情侶更需要兩人好好維護夫妻感情。

再次,有的兩個人由於緣分神奇,並且兩個人的各方面都很契合,所以認識不久就閃婚步入婚姻生活。比如大S與汪小菲就是閃婚。對於閃婚是有一定風險的,有的人一時興起急匆匆閃婚後,婚後發現根本就不瞭解自己的丈夫或妻子,對於他們的各種觀念和性格,雙方家庭等根本就不瞭解、不認同,導致很多矛盾的發生,如果處理不好就容易出現閃婚又閃離的悲劇發生,得不償失。而有的人就比較幸運,他們雖然是閃婚,但在婚前就已經充分了解了對方的實際情況,並且慎重考慮了自己是否能接受這些事實。最終選擇閃婚。還能在婚後處理好雙方的矛盾與衝突,維持好婚姻關係,先婚後愛,婚後開始談起了戀愛,把小日子過得很甜蜜。所以閃婚是否幸福也因人而異。

因此,兩個人戀愛的時間長短並不能決定步入婚姻殿堂的迅速程度,也不能決定婚姻的長度、滿意度和幸福感。關鍵在於兩個相愛的人如何去考量和選擇,如何去珍惜和維持戀愛狀態和婚姻生活。如果經過兩個人慎重考慮之後還覺得彼此很適合很相愛,願意攜手共度餘生,願意在婚後一起協調解決各種矛盾。那麼對他們來說,戀愛時間的長與短又有什麼關係呢?相愛就選擇勇敢的在一起好啦。

最後,祝願天下所有有情人能終成眷屬,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和家庭生活。


J一個人的朝聖


我和我的老婆戀愛了3年時間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3410004392fde772535\

涼糖的Vlog


兩年


葙忘於江湖


我和我老公談了4年戀愛,彼此已經太瞭解了,到了再處就沒法再處的那種程度了,我就催他買房,然後後面結婚的事就順理成章了


zyq依舊


我和我老婆是經媒人介紹認識的,認識了有半年時間就結婚了,


河北胖哥518


婚姻是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沒有時間限制,一般半年起步結婚


未來已來刷臉已至


一年吧,不過我還沒女朋友(๑°3°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