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出嫁多年,我家拆迁,姐姐想要一个楼,我不想给,我的做法对吗?

散人游H


怎么说呢,你们家重男轻女思想蛮重的,你很多东西都很自私,就觉得你是男的,都是自己的。怎么可能?一人一半,平分。怎么说嫁出去了就不是一家人了呢?我很小的时候,98年吧,那时候并不流行买房子,都是在自己地上盖。我爸直接搞了两块地,把我和我弟叫面前就直说了:钱不够,只能先做一栋,你看先给你做还是给你弟做,如果先给弟弟做的话,我和你妈就住进去了,以后弟弟就负责赡养我和你妈。我弟选择了先做,起了个三楼的小楼房,然后没多久我爸就在我弟房子的前面靠近318国道给我也盖了一栋两楼的楼房,楼层虽小,但是面积大。我爸说,我是女孩子,将来要是不成器或者没出路,你就回来把一楼开个小超市,够养自己。后来我大学毕业了,我爸说,你女孩子租房子太不安全了,飘来飘去的我和你妈也不放心,你看一下哪个地方离你工作的地方近,看好了跟我说一下,你自己付月供,那一年我有了自己第一套商品房,在广东(房产证上就我一个人的名字),我爸说女孩子有个家是指一个人的时候也还有地方去的地方,我和你妈能找到你的地方。说来惭愧,我弟去年才在我们那个小县城买了第一套商品房,我爸说男孩子就要早点落叶归根,一家人平平安安,围在一起才是最好的。


7号冰美式少年


这种事不好说,刚好身边也有类似情况,前段时间婆家卖了一部分地(共四亩卖了两亩多,三十万),婆婆问我老公,要不要给我们十万(我们有十万外债),老公拒绝了,婆婆说小姑子想要呢,大概是如果老公不要就也不给小姑子了。小姑子他们村要拆迁宅基地。他们那是男孩女孩都有宅基地的,但是小姑子不想让她婆婆把她大姑姐那份给她,她婆婆心眼很多,不好说想不想给。他们村很多不给的,女儿都去跟父母打官司了,并且赢了,前车之鉴,也不大可能不给。去年我娘家也说要按户口分商铺,父母的意思是在我,户口不迁走就有我的。

反正我是觉得,如果是按人头或者个人财产拆迁分的,该谁的就是谁的,如果按户,怎么分配父母说的算。


寻喵启示


问题关键房子是谁造的?造房欠下的钱谁还的?你姐是否孝顺父母?建房子时你姐的户口,居住平方是否在内?

农村房屋拆迁的房子本身价值不值钱!而是安置房值钱?我表妹与表弟及父母之间,我帮他们签了财产继承和养老协议!我表妹拿了一套安置房!但旧房子的补偿款,还是私底下全给了表弟!全家满意!前几天见了我还不停的感谢!

再说我的妹妹拆迁在我家前面!有权在我那要!可她们那去世的老人多,有拿不完的安置房平方!就啥也沒在我那要!

因此一家人要互相理解谦让,尽可能的了解利用政策,争取所有家里人的利益最大化!更不能为一点小利姊妹成仇,兄弟反目,实不可取!

另外,告诉你一句,兄弟姐妹成年是可以分户安置的!增加房子安置面积的,所以女儿回娘家要安置房,并不全部是从兄弟中扣除的!一家人好好商量,兄弟姐妹之间的情谊不是能用财富换来的!珍惜每一天!😂😂😂


DW侠骨柔情MZS


我家是这样的我哥哥条件一般可以有点好吃懒做但是我爸爸一直想把房子建起来,对我哥哥也是恨铁不成钢哥哥喜欢过安逸的日子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给自己的儿子攒下一份基业,后来突然想建房子就叫我们回去要我们一起建房子因为我们这里的宅基地家里每个人都有我跟姐姐都一份所以他必须叫我们一起,还有就是我哥哥经济能力有限一个人建房子没有资金!如果说他要一个建房子那么必须给我们一个交代,这个宅基地不是父母给的是国家给的!不过后来我跟姐姐都没有要全部都给哥哥,一分钱补偿也没有,现在想想做得再好他们也不记得你们的好!再说我叔叔家我堂弟是个有钱人他一直以来给我堂姐的信息就是不愿意她回家建房子,他就两姐弟建房子的时候他给她姐姐一定的补偿给她姐姐在我们这里最好的地方买了三套公寓房大概六十万的样子吧!这个宅基地不是父母可以说了算的,所有说你不想家里姐妹来建房子那么就应该跟他们协商好!该补偿就补偿!不过这些规矩也有地域差异的!


758ysys


我认为不对,从感情说,一奶同胞,帮助她没什么不应该,如果从过去的老理说,你没什么不对的,可是现在都什么社会了,亲情还是以自私的俗理哪个更重要。我的一个亲戚也有过类似的情况:他们家拆迁给了三套房子,老人和两个弟弟都有,却没有大姐的,大姐从来不说,但是行动说明了一切,虽然她小弟弟现在一贫如洗,房子也没了,老人想把房子给他,他仍然自己出去租房子。我问他为什么不要老家儿的,又不是你强占的,他说,他小时候家里很穷,一家人受了很多苦,不应该没有大姐的,虽然大姐对他不好,但是理就是理,不能亏她。要是亏了她,心里就亏了,活着都不能理直气壮。说这个,就是告诉你,什么最重要。


老蒋晒太阳


姐姐出嫁多年,家里拆迁,姐姐想要一套房子,你不想给,对吗?

这要看你家现在是什么状况了。

一,父母健在,房产证是父母的,你父母又愿意给你姐姐一套,那你只能给,你不想给也没用。

二,父母已经不在了,没有留下遗嘱,房产证是父母的,那要看父母健在的时候你姐姐进没进赡养义务,根据这个或多或少的分她房产。

三,房产证若是你的,你自己说了算,想给就给。

还有一种情况是,好多女人出嫁了,婆婆家的财产她不给她小姑子大姑姐,娘家的东西她到是少分一点都不干(也有的女人,在婆家啥也不是,净能回娘挣,窝里横)在这,劝劝那些女人,父母养了20多年,没为父母做什么,出嫁多年也没为父母做多少事儿,娘家的东西就别去要了,咱父不做扶弟魔,也别做不孝女,父母哥弟给你就拿着,不给别挣了(该进的孝道你都进了,该给父母的养老费都给了,父母生病住院,跟着平摊费用了,照顾父母了,这种情况下,女儿可以争取自己的权益,父母留有遗嘱按遗嘱办,父母没留按法律办。但父母要是健在,父母不愿给你,你也得受着)

你家现在是什么情况?看看你该不该给你姐姐一套房子。


LI115814986


在农村,人们还都以为姑娘是亲戚,儿子是继承人,所以家产只有儿子的份儿,没有闺女的。如果闺女回来要房产,都会被乡亲们笑话,议论的。

但是法律规定,闺女也有赡养娘家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娘家父母财产的法定第一继承人。所以,娘家的财产,是有她的一份的。

你的姐姐出嫁多年了,遇到你家拆迁。如果拆迁的房子是你父母的,或者是祖上遗传下来的,拆迁所得就会有你姐姐的一份,他过来要,合理合法。

从你来说,祖上的房产不愿意落入旁人之手,想要独自吞下。这种想法在过去的时候没有一点问题。因为人们的观念如此,风俗也是如此,你姐姐过来要,会被众人笑话。

现在的情形就不一样了。人家是父母的赡养人,也是父母财产的第一继承人,现在你家拆迁,只要是父母的房产,并且是在份额之内,人家要一套楼,是并不框外的。

作为弟弟,我看你还是把房子给人家吧。如果你死死地把着不给,人家把你告上法庭,要求和你平均分配房产,法庭估计也会支持她的意见的。到时候你输了官司,还要多给人家房子,诉讼费还得自己掏,多不划算啊。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钱是好东西都知道,但是有多少才会让人知足呢?拆迁若只分一套姐姐不会要,既然提出要一套说明分了好几套,你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手足,你自己全占了合适吗?于法来说,户口迁出去了,确实分不到户头钱,但是占拆迁大头的还是原来的房子和土地,由你说的出嫁迁出去可以判断是老人的户头,那必然也是老人的房产,就算现在不给,将来老人百年后她也是享有继承权的,于情,于礼,于法都有人家的,趁现在她提出来了,就高高兴兴给她,这样关系会很融洽,老人也不难做!



笑傲江湖一枝花


你姐姐嫁出去多年,想在拆迁中来要楼房,你不想给。对与不对,按法律规定,还得看情况:

一、如果你姐出家后至今,如果你的父母已经给你们分了家,明确了财产归属,这拆迁的房屋中有你姐的份,那么她来要房子是应当的。如果分别了财产归属后,现在的房屋没有你姐的份,她来要你可以不给的。

二、如果你姐出嫁后至今,你父母都没有对你们家的财产进行分割,那么你姐来要房子是有权利的。

三、如果你的父母都还健在,你父母尚未对家庭财产做出分割,你姐来要房子也是有权利的。

四、如果你的父母已经离世,又没有对财产作出分割,你姐来要房子也是属有权利的。

五、如果你父母已经离世,那么已作出财产分割的,按分割的状况处理,有她的就有她的。

六、如果你的父母离世前没有分割财产,但留有遗嘱家里财产只给你一人所有并且是可以确证的,那么你姐是无权要房子的。

七、如果你姐承诺过不要家里财产,现因拆迁又要来要房子,那你也可以不给她的。

八、如果你姐对父母有重大过错,如故意致你父母伤亡,那么她丧失继承权, 也无权来要房子。

九、法律规定男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并不区分农村居民还是城市居民。


闲庭信步PU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情”和“理”两个方面来回答。

——从“情”方面来说,姐弟情深,弟弟大方,不管姐姐按规定是否能获得安置房,都可以给。

——从“理”方面来说,按法律和政策本身就是安置给姐姐的安置房,想不给逗硬了也得给。

这是从事过农房拆迁的笔者,结合现行政策和工作实际,给出的答案。至于“情”方面,你情我愿,最为简单不过,不在本回复讨论之列。下面,就重点说说按法律和政策应该给的具体情形。

第一种按法律和政策应给的情形:已经有被拆迁房屋的产权。

不管该产权是如何来的,是未出嫁前父母分的,还是通过继承而来,总之是已拥有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哪怕是一间房,一点很小的产权份额,就是只有1%的产权份额,作为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的姐姐,都应该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安置房。

第二种按法律和政策应给的情形: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继承被拆迁房屋的。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父母的产权,现已符合继承的条件(父母一方或双方过世),且产权人未立遗嘱不能由出嫁的姐姐继承房产的,按《继承法》的规定,出嫁的姐姐与兄弟为同一序列的继承人,都能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只要按《继承法》的规定,姐姐继承了房产(哪怕很小的份额),在拆迁时当然就应该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

第三种按法律和政策应给的情形:虽已出嫁但户口还留在娘家,且是房屋被拆迁农户的家庭成员。

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多,特别在一些极可能进行征地拆迁的区域,大家都不愿迁出户口,其主要目的也是好在拆迁中获得住房安置。这是因为,不少地方在对拆迁户进行住房安置时,是按人头进行安置的,就是该拆迁户的户口本上有几人就安置几人。虽已出嫁多年但户口未迁出的姐姐,仍然是家庭成员,当然应获得住房安置。

总之,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上述三种情形,出嫁的人都应获得相应的拆迁住房安置。在具体的拆迁安置中,只要安置对象主张自己的权利,大多都能通过家庭内部协商和邀请相关人员居中协调的方式进行妥善解决。但也有迫不得已起诉到法院,最终通过庭外和解或法庭判决保障其住房安置权益的。

最后,友情提示,各自享受各自的权益、自己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最好,一方主动提出不要那是情谊。闹得沸沸扬扬,以至于法庭相见(法庭会如何判决其答案已非常明了),终是下下之策。如本友情提示看着不舒服,不入法眼,就当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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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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