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其他作品相比,为什么伦勃朗的作品看起来十分晦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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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的画作的确给人一种昏暗的感觉。但在这里我首先要说明的就是伦勃朗在他的绘画人生中,几乎没有受到文艺复兴的影响。如果说他受到了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意大利画家卡拉巴乔的聚光效果,以明暗对比变化为主要的表现手法。正因为如此,伦勃朗中后期的作品大多是聚光的场景。

其实,和意大利的画家相比,弗兰德隆的画家的画作都比较昏暗。这和画家所在的环境有关。意大利各个城墎国家都是位于南部欧洲。(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世界上还没有现在意义上的意大利这个国家。)阳光充足。因为离赤道近的原因,阳光灿烂的天气比例比荷兰要高得多。

除此之外,宗教的原因也不可忽略。意大利是罗马天主教的大本营。梵蒂冈就位于罗马的市中心。它是天主教的总部。天主教会对奢华的追求是引起宗教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欧洲南部的意大利的主要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墎国家,都是竭尽全力地去为上帝歌功颂德。把他们想象中的上帝和圣经故事,用最美好的色彩表达出来,以吸引更多的人成为上帝的信徒。其实,我们现在看到的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就是为了让不识字的信徒们了解圣经故事而创作的。类似于我们过去看的各大名著的小人书一样。

然而,荷兰这个国家和意大利的自然条件完全不同。荷兰位于北纬52度左右。因此产生了极度的日照时数差。在冬至的日落时间大约在下午的四点半左右。日出在将近九点。而到了夏至,日落时间可以到近半夜。就算日落,西边的鱼肚白也会延续到午夜以后。而早上四点刚过就又会日出。尽管夏季的日照时间较长,但由于荷兰地处北海岸线,受到墨西哥湾暖流的影响,海边城市多雨。伦勃朗所在城市的莱顿和阿姆斯特丹都处于受到海流影响的地区。因此阴天率极高。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荷兰特有的原因。那就是建筑结构体系。黄金时代的17世纪的荷兰重要的城市阿姆斯特丹,因为从欧洲各国涌入大量的商人(包括被各国天主教教会迫害的新教徒)。住房问题如同当今的中国北上广一样紧张。地皮贵如油。加之,地质条件差,没有很多的地皮可以建造住宅。因此,阿姆斯特丹的市政厅颁布了一个法令。以房子的建筑宽度为纳税标准。超出6米要付高额的所得税。因此,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的古建筑都是一家连着一家的建筑结构。左右两面是墙。前后两头是门窗。有的人家只有一面有门窗。因此,屋内非常昏暗。这也是伦勃朗的画比较暗调的原因吧。参考一下梵高的《吃马铃薯的农民家族》以及荷兰黄金时代时期的作品就可以理解了。

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宗教的戒律清规而至。荷兰于1584年从当时的宗主国西班牙独立出去,成立了欧洲的第一个基督新教的联合共和州国。新教的戒律和天主教截然不同。新教禁止偶像崇拜。禁止享受奢华的生活(这也是荷兰没有食文化和名牌的主要原因)。因此,在伦勃朗的时代,在当时的荷兰(包括现在的比利时、卢森堡)油画流行的一个画派是其它地区没有出现过的“集体肖像画”。类似于现在的集体合影(但需要出钱才可以被画在作品中)。在画中的行会理事们千篇一律的都是黑色的衣服。黑色在当时是高贵优雅的象征。反而地位低下的仆人和农民才会穿着有色彩的服装。费梅尔(维梅尔)的《厨娘》就是一个很好例子。

由于以上的原因,加之伦勃朗的画风是以卡拉巴乔的明暗对比变化为主题的构思为多,因此伦勃朗的画作大多比意大利和法国的画家的画要整体暗淡许多。因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作大多是以均等的光线为特征而作的。因此对光线的要求也就需要面面俱到。这样就产生了全部画面的光线都很均匀的普照在所有的画中的细节上了。



以下的画作并非都是伦勃朗的画作。

第一幅是伦勃朗19岁时画的自画像。十分巧妙地运用了卡拉巴乔的光影效果。是少见的把自己的脸放在阴影中的自画像。

小男孩是伦勃朗绘制的他的儿子提图斯的画像。

最后一幅是伦勃朗57岁时完成的最后一幅集体肖像画。《阿姆斯特丹毛织品监察官理事们》。

其它的画作就不一一标明了。



世界文化介绍人赵莉萍


伦勃朗最大的特点是对光线的描绘,用一种近乎模糊的画面展现光线、阴影,而展现光线最为明显的方式就是房间或是阴暗的地点,因此伦勃朗的很多画作的内容也离不开这两个因素。

伦勃朗是荷兰人,北方地区受到文艺复兴的影响其实并没有那么多,南欧的意大利才是文艺复兴的大本营。

北方地区大多被南方的意大利人看为乡下人,就像广东人把广东以北的都叫北方人,哈哈。

欧洲北部地区绘画的风格与意大利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很早就受到了新教的影响,摆脱了宗教画的主导地位,而以风俗画和人物画最为著名。

比如下面这幅,听说是他的女盆友

还有这个……被宰的牛

另外,最著名的《夜巡》

我们再来看看这幅在当时被市政府抛弃的画作《巴达维亚人之誓》,就是荷兰人自己也看不下去了,把这幅本来是要挂在市政厅的画请了出来。

伦勃朗一生大起大落,被碰上了天也被抛下神坛。

他的画的确具有很大的辨识度,说是晦暗也罢,说阴暗也罢,一方面是自己的绘画风格,另一方面也是受到欧洲北部地区当时的画派影响,另外也可以说是他影响了欧洲之后的绘画风格。


侬本撕艺术史


我就借着题主提问题的逻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西方艺术,往往具有一脉相承的传承性,那么伦勃朗的“晦暗”的画面,到底继承了谁的风格?

这个人就是文艺复兴后期的:卡拉瓦乔——西方艺术史第一个把黑暗背景和光影艺术运用到极致的绘画大师。

卡拉瓦乔英年早逝,他的死与伦勃朗的出生差不了几年,几十年后,伦勃朗成为了卡拉瓦乔光影艺术最明显的接班人。

但是,从卡拉瓦乔的画中我们却能看到,虽然北京市一片黑暗,以此来突出画面中的主角和故事情节,但是衣服的颜色和光线却非常鲜艳。

这是当时文艺复兴后期,佛罗伦萨画派矫饰主义向巴洛克风格过渡的典型表现。

而相比之下,为什么伦勃朗的画看起来更加写实呢?

因为伦勃朗是荷兰人啊!

当时的荷兰,与比利时,卢森堡,德国南部法国西北部这些地方合起来统称为弗兰德斯地区,这一块地方地处当时欧洲大陆的西端,经常被西班牙人和法国人欺负,地理位置上离意大利又比较远,所以形成了独树一帜的弗兰德斯绘画风格。

这个风格最大特点就是:写实、细腻。

因为文艺复兴复兴的是希腊艺术,希腊艺术崇尚完美,就好比你照相开了美颜功能,所有人都变的神一般的美丽。而弗兰德斯可不是,他们偏是要拍写实的照片,恨不得你脸上长个青春痘都画出来。

作为他们中的一员,伦勃朗画人,忠于人的本来面貌,擅长刻画人物神态,并通过细腻的描绘人物衣着,来体现人的身份和性格。

所以,在伦勃朗笔下,即使是主要人物,都不可能像意大利人卡拉瓦乔那么光鲜亮丽,色彩鲜艳。因为那才是事情本来的样子。

最后,我想说说关于题主说的这个“晦暗”的说法。

让我们先来做一个比较:

这是达芬奇最著名的蒙娜丽莎:

这是米开朗基罗著名的圣母一家人:

这是拉斐尔著名的肖像画《教皇利奥十世》

我之所以按这个顺序,是因为这就是文艺复兴三杰的出场顺序,我们可以看到,这基本上是一个由暗到明再到暗的背景变化。

西方美术史对于背景在绘画中起到的作用的认知不断在变化,而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烘托整个画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人觉得画面更具有张力,更生动,更能让人产生共鸣。

而题主所谓的“晦暗”,只不过是为了达到上述效果的一种绘画理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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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伦勃朗在内的荷兰画家倾向于现实主义。他们对与真实生活相近的场景很感兴趣,即使在描绘想象中的画面时也不例外。作为新教徒,他们更关注个人以及个人的信仰和体验。要知道,他们所处的那个年代既没有街灯也没有电灯,他们的视觉体验就只有昏暗的烛光和火光。而且,新教教堂的装修都很朴实,既没有黄金制成的法衣也没有闪闪发光的圣坛。伦勃朗为许多有钱人画了肖像画挂在他们的宅子里,但这些有钱人一般都穿着黑色和棕色的衣服,而不是红色的长袍或金色的礼服。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画家,像波提切利,都是天主教徒。他们的客户一般都是主教、修道院院长和红衣主教。这类人是教堂的宠儿,他们的目的是要传播教义,给信教留下深刻的印度。一开始,画像上的场景都是雄伟庄严的。不久,为了讨好客户,画家们就开始运用一些展现人文主义的模型和方式。将一幅像波提切利的《维纳斯》那样明艳华丽的作品挂在阿姆斯特丹的一间排屋内,就会像将一辆法拉利停在一排黑色的劳斯莱期斯中间一样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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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说伦勃朗的画看起来比较晦暗,这句定义下得不完全正确。

一个画家之所有在美术史上被人们铭记,是因为他有某些绝活,这些绝活是他独一无二的标签,让他能跟其他画家拉开距离。

伦勃朗《达娜厄》

生活在17世纪的伦勃朗同样是拥有出色绝活的画家。他的绝活就是大玩特玩光影的明暗关系,把光影的微妙变化,以及在画面中的承接递进关系,变成重要的绘画表现手段。

如果在剧院观看过话剧、歌剧、戏剧等舞台剧,就不难理解伦勃朗的作品风格。

伦勃朗《沐浴的拔士巴》

在舞台剧中,对灯光效果很讲究,尤其在表现扣人心弦的,冲突激烈的故事片段时,常常要给中心位置的人物身上打亮光,让他们变得非常醒目,而次要人物身上的光线比较暗淡,不容易引起观众注意。

这样做,是为了人为地制造视觉效果,突出重点部分,让观众的眼球被亮光吸引走,起到加深印象和感受艺术魅力的作用。

伦勃朗《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

伦勃朗的绘画恰恰就是吸收了舞台剧光影效果的表现手法。他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居于画面中心位置,有一缕探照灯一般的光线照耀在他们身上,使他们活灵活现。而中心人物周边,是没有见到光的画面,看着晦暗,不是那么引人注目。

像伦勃朗的几幅代表作《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达娜厄》,《夜巡》等作品,都是这种画法。

伦勃朗《夜巡》

另一方面,伦勃朗喜欢在画中使用大量的冷色调,如黑色、深蓝色、咖啡色等,画面整体给人冷艳、凝重的感觉,这主要源于他的生活一直漂泊不定,尝尽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他把自己的人生遭遇都表现在画面上了。

他的这种用绘画表达自我情感的言说方式,跟我们中国画中借景生情、托物言志的道理是一致的。


鸿鹄迎罡


了解這個問題,首先還是要了解「文藝復興」這個詞。國人最著名的美學教育家朱光潛先生早就指出,「文藝復興」是一種錯誤的譯法,因為人們本來是用renaissance 來指「古典學術的復興」。嚴格地講,復興其實只是一個旗號而已,根本性的內容是思想、精神的大解放。時代精神由前提必須的基督教義是絕對的真理,轉為古希臘好學思辨的傳統,因此可以說是西洋古代的文化重新的復興。從這個意義上講,倫勃朗的繪畫蘊含著人的微妙的情感。凝視一幅倫勃朗的肖像畫時,你會感覺到好像正在看著一個真實的、活生生的人,可以感覺到他或她的思想和情緒。這種效果的達到,依賴於他的畫技精湛,准確地把握所刻畫服飾或皮膚和周邊的環境。比如,倫勃朗為皮毛商人尼古拉斯.拉茨繪制了一幅肖像,畫中的毛皮大衣看上去特別柔軟、極盡奢華,凸顯了商人的財富和商業上的成功。但在灰暗的背景下,商人目光深沉、眉頭緊鎖,身體略向前傾,又給人謙卑的印象。這是對當時的人文環境的最合適的表達。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倫勃朗生平。他年紀輕輕娶了愛妻,繪畫創作帶了巨大回報,可以說是名利雙收。但可惜,他的幸福生活極為短暫。他所熱愛的妻子與孩子相繼亡故,後又破產,繪了《夜巡》一畫後,名譽掃地,人生之路越來越艱難,也導致以後他的作品越發深刻、悲慘與色調更加的晦暗,但給受眾無比的視覺震撼~



填格


伦勃朗.,1606年―1669年,绘画风格以光影写实为特点,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也是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的代表作有《夜巡》《木匠家庭》、《尼古拉.特尔普教授的解剖课》、《浪子回头》等,作品《夜巡》和《蒙娜丽莎》、《宫娥》并称为世界三大名画。

伦勃朗的油画最突出的特点是:用精准的三角立体光影,通过线条勾画出人物的轮廓,让剩余大部分画面处于光暗之中,以舞台灯光效果,着重刻画以人物为主的视觉效果。伦勃朗对光影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以高光亮光描绘画中的主要人物和主要部分,背景的暗光处理手法,常用黑褐色或橄榄棕来描绘刻画背景。这种明暗对比强烈的视觉效果,可以更加突出细腻的刻画画中主要对象。这也是伦勃朗绘画的主要特征。



法国19世纪艺术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夜光虫”,也有人说他用黑暗描绘光明。伦勃朗的绘画风格,也直接影响了后期欧洲许多著名的画家。


静坐竹林看雨听风


这里先看看一友在北京历史博物馆看伦勃朗展览后的感受:

伦勃朗画的就是好,每幅画对于光的处理都很到位,还有色的融合,看起来太舒服了。每一个幅画人的脸部都充满光,我想这是一个人心向光明的敞亮,一种希望!尤其那些小幅作品,大约就十寸,或者十六开纸张大小的,画面很充实,应有尽有,更美。你没看原画,是体会不到其中的深邃美感的。这次展览,虽然没有展出他的什么宏达的题材,但很多都是生活中的瞬间,那种真实的再现,被画家敏锐的捕捉,经过他独到的艺术处理,呈现出来后,既真实又震撼!因而,越是小画,越深远,给人以无限的距离感。画家对生活中的细节描写,看似平淡平凡,但很耐人寻味。就像夫妻之间,时间久了就彼此忽略对方,可在偶然的一个瞬间,又会觉得如此的可贵与可亲。

伦勃朗《达娜厄》

这是友看展后与我的交流片段。而对绘画作品来说,看原画,自是和印刷品及照片的感觉截然不同。而这直观的感觉,则是一个人面对画作时,心灵的真实感受。因之朋友说:伦勃朗对“光暗”的处理手法,使画面具有一种通透感,透彻感,好像那种暗淡的色彩,能透过画面,看到人的骨髓深处,灵魂深处,使你无处遁形。而伦勃朗的人物肖像中某些人的眼睛,也就具有了能洞彻天地的通透感。

伦勃朗《沐浴的拔士巴》

而文艺复兴时期,人性的复苏,和对某些极端宗教的质疑,使人在黑死病的无奈中,把对生命的无奈,重新复苏了对神的信仰。不少艺术家,便以文学艺术来表达自我对生命的认知及对信仰的重新回归。因之,在这种大时代的文化背景下,艺术家内心的激情,通过对宗教、神话、《圣经》等题材的描述,通过艺术表现了自己的艺术观念和生命认知。而明亮的色彩,高质量的具有韧性的线条,则成为画家在绘画表现上的主要特点。

伦勃朗《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


而伦勃朗所处的时代,是文艺复兴之后,现实主义在欧洲的崛起。以现实主义巨匠著称的伦勃朗,自是在荷兰的长期混乱中,使自己的不幸的生活,为他的灵魂,罩上了一层阴影。为此,在各种不幸的冲击下,他的思想感情具有了对人性深刻洞察的心态,从此,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艺术创作也进入一个深化阶段。1642年儿子的去世使他悲痛万分,而《夜巡》的问世,一开始又不被人理解,这幅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性质,可以使人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斗争的史诗性杰作,因其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画法,开始不被订画者接收,一度形成僵局。此时期他的其他作品,也像《夜巡》一样采用更加接近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含蓄地描绘画面上的主要人物,因而不像30年代那样受到上层社会人士的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困难。


达芬奇《最后的晚餐》

而这些不幸的遭遇,使他的审美意识,逐渐的被一种光暗的处理手法所代替。即采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背景,将光线概括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主要部分。这种视觉效果,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夜光虫”,还有人说他用黑暗绘就光明。

米开朗基罗《最后的审判》

伦勃朗对光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他独到地运用明暗,灵活地处理复杂画面中的明暗光线,用光线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画风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而这种用光的形式,也许和他不幸的遭遇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吧。而这也许是评家说他绘画晦暗的原因。

伦勃朗《夜巡》

但我以为,伦勃朗的这种表述形式,有着更深层次的思想在其中,他是否想以暗淡的色彩,构筑人的光明世界,是否他认为,人的生命本就处在黑暗之中,但人的灵魂心向光明,自然就会奋力的挣脱黑暗,让自己回归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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