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遲到屢次不改被罰站門口,校長正好看到就讓學生先回教室,老師被處分,你怎麼看?

許多分教育課堂


學生錯了,老師對了,而要處分教師——背後一定有內情!

學生屢次三番地遲到,就是不改正,現在老師罰他站在教室門口。老師做錯了嗎?校長憑什麼要處分教師呢?

我們一點點地理清楚。

首先弄清楚學生經常遲到錯不錯?

這一點基本上沒有什麼異議。偶爾一次,無論什麼原因,都可以原諒。而三番五次地遲到,就要說道說道了。這個時候的理由恐怕很難站住腳了。

學生經常遲到了,老師該不該處罰他呢?

答案非常明顯。偶爾一次也就無可厚非了,但是,經常遲到,一般的教師都會處罰學生的。不處罰,其他的學生還怎麼管理,都跟他學怎麼辦?

學生經常遲到有錯,教師應該給予處罰,那麼,校長不處罰學生而處分教師,這是什麼道理呢?

我不是這位校長,但是,曾經做過校長的我可以推測出這個校長這樣做的背後原因。

  1. 學生有錯不假,但是,不能不讓他上課。任何人不能剝奪學生一時一刻的受教育的權利,《未成年人保護法》裡有明確的規定——這是最主要的原因。
  2. 學生經常遲到,你作為一名教師,為什麼沒有及時地處理好?
  3. 這位教師肯定沒有下功夫處理學生問題。也就是說,教師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
  4. 難道你連一個簡簡單單的學生上學遲到的小事情也不能解決嗎?
  5. 讓學生站在教室門口,是不尊重學生,沒有考慮學生的感受。學生也是要面子的。
  6. 就沒有其他的辦法解決問題了嗎?辦公室個人談話、家訪、調查同學等等都是解決之道。為什麼讓學生在門口丟人?
  7. 如果學生受不了了,給你老師怒懟,那麼,什麼樣的情況都可能發生。難道你教師不知道後果嗎?
  8. 這是在學校裡面的處分,如果事情鬧大了的話,教師,就夠你受得了。我這是在保護你,只是方法帶有強制性罷了。
或許這就是這個教師被處分的原因吧。

如果站在校長的角度看,這個校長的做法也不是沒有道理。

這樣一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挫傷這位教師的積極性和上進心。

結語:

到底是學生錯了,還是教師錯了?

不仔細分析分析,還真的分不清楚!


中小學教育者


學生經常遲到,屢教不改,被老師罰站在教室門口,校長看到,讓學生進教室,教師受處分。就這個問題,說下個人的看法。

個人認為,即便沒有什麼“懲戒權”,學生經常遲到,任課老師正在上課,讓學生在教室門口站一下,根本就沒錯。這事兒我也幹過,曾經有,學生罰站躲一邊了,我上課正上得興頭,竟然忘了外面有罰站的學生。

我未退休前,我2008年退休的。那時候老師與家長,老師與學生的關係並沒有現在這麼僵的。很正常,很和諧的。我與學生關係非常好,學生舉手,我問:什麼事?學生說,老師,你忘了xxx還站在教室外面。於是我到教室外,將學生喊進了教室。

老師將遲到的學生罰站,僅僅是罰站,也沒有其他的過激行動。校長讓罰站學生進教室,是對的。但處分教師,是不對的。沒有哪條哪款,校長可以用這條罰站學生這一條理由隨意處分教師。也太隨意了吧。

不知校長如果僅以這條理由處分老師,是否考慮到處分老師以後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呢?以後呢,學生遲到,老師不必管了。以此類推,老師何必自找麻煩,嚴格管理學生呢?!


笨笨潮爺1


看到這樣的情況,為教育現狀感到憂慮。校長這麼做,負面作用很大。

第一、在國家教育部已經著手糾偏背景下,校長依然不辨是非,採取犧牲教師,姑息學生,息事寧人的做法,反映了校長缺乏主見、沿襲錯誤的慣性思維,膽小怕事,不敢主持公道的作風。

老師對屢教不改的學生,一沒有打,二沒有罵,只是罰站,算不算體罰?

學生和家長還沒有舉報,就把校長嚇壞啦,趕緊把學生送回教室,生怕學生和家長舉報,給你惹禍。看來校長讓體罰弄得神經過敏了。

在教育部正在出臺治理校鬧,研究賦予教師懲戒權背景下,校長依然沒有勇氣支持老師教育學生,令人感到悲哀。

第二、校長的做法違反了教學秩序,沒有尊重教師應有的教育學生權力。

作為一校之長,校長應該指導老師工作,支持教師工作,而不是代替教師工作,更不能妨礙教師工作。

教育學生首先是老師的責任,如果老師不能解決,才會把問題交給管理部門。作為校長,不能越級管理學生,這樣不符合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如果校長要教育學生,起碼要跟老師先溝通,徵得教師同意,對老師教育學生權力有足夠的尊重。

如果我是校長,我會這麼做:把學生請到辦公室以後,問清原因,問學生打算怎麼做。如果學生同意改正。再跟學生說,我向老師求情,看他是否同意讓你回教室。老師同意之後,再送學生回教室。

第三、校長的做法,不利於學生改正錯誤,也不利於學生形成正確的是非觀念。

從心理學角度說,在兒童早期發展階段,品德發展體現懲罰定向特徵。即認為受到懲罰的行為就是不好的,為了避免受到懲罰,下次儘量避免。

這個學生犯錯誤,屢教不改。老師讓他罰站,本來也是教育學生改正錯誤的手段。如果他體驗到罰站滋味不好受,下次可能會長記性,不再犯類似錯誤。

而這個糊塗校長,卻不辨是非,保護學生,懲罰教師。這樣,在學生看來,老師管自己就是不好的行為,而自己犯錯誤是正當的。是非整個顛倒了。

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中,要形成正確的是非觀是很難的。與其說校長在保護學生,還不如說校長在害學生。

第四、校長的做法,嚴重打擊了教師工作積極性,更讓其他教師責任感下降。

本來很普通的一次罰站,本來是為了教師學生,校長卻處分老師,這個老師以後還怎麼管學生?以後學生上課不聽課,不交作業,甚至搗亂,老師敢管嗎?

本來老師是出於對學生負責才對學生嚴加管理,既然管了還受處分,誰還敢管?於是老師責任感會下降,我講我的,你玩你的。愛聽就聽,不聽隨意。我教我的課,你愛學不學。長此以往,受傷的是誰?

現在民辦中小學發展很快,雖然收費高,報名家長依然很踴躍,如果公立學校不改變僵化的管理模式,等到優質生源被搶走時,學校的生存恐怕會遭遇挑戰。

希望那些校長早點清醒,真正為學校的長遠發展,為孩子的教育辦點實事,做上傳下達的庸官,不辨是非的糊塗官,是沒有前途的。


陶遠明


總的來說,校長做得也對,真不想讀書的學生早曠課混社會了。讀書時有個女同學隔三岔五老遲到,班主任是個女的比較細心,就去家訪,才瞭解到這孩子父母離婚,母親一走了之,父親出去打工,回來時間不多,爺爺癱了,奶奶身體也不好,本來父親想讓她別上學了,但她堅持要上,父親依了她,她做完家事才去學校,也不願提及家裡情況,為節約錢自己堅持著走路上學,有時太累起床晚了會遲到。


快樂無比的時光


老師不冤枉,校長做法很明智,全校教師引以為戒!

1、教育的主體是什麼?是學生!

學生為本,一切為了學生。你讓學生站在外面,剝奪了學生受教育權,這校長是好的,一個小處分而已,你換到媒體和相關部門處分,分分鐘開除。

所以,把學生當祖宗供著,才是你老師應該做的事情,遲到了要關心他是不是早晨吃不好,家裡的床不夠軟等等。

(記得因為罰站被拘留的事情嗎?)

2、學生具有獨特性!

每個學生不一樣,每個學生有自己的生活,人家由不得你的苦衷不願意說出來,你沒有資格侵犯人家的隱私權,更沒有權利利用“剝奪別人的受教育權“來獲取學生隱私。

3、給校方,當地,全縣區抹黑!

教師是引導,而不是處罰,明確規定不能體罰學生,你老師知道不能違反而違反,還是當著全班,乃至全校,甚至部分家長的嗎面這麼做,影響極其惡劣!

4、校長的管理能力高明!

扼殺了各種處罰的苗條,現在學校秉持著“不出事”原則,要知道,學生在學校摔跤了,學校是一定有責任。只要是校園內事故,學校至少承擔30%以上責任,不論是否和學校有關。

若是老師導致的事故,就是校長還會有連帶責任,學校被處罰,影響全校的撥款和補助,甚至成為全區縣的反面教材,影響政績。

5、教師對遲到學生的處罰不公正!

學生來上課了,證明有想學習的。還有頑劣分子不來上課,上課打牌吃東西,你該怎麼處罰呢?老師沒辦法,放任之,欺軟怕硬不處罰,嚴重損害教學秩序的不處罰,一個遲到學生就罰站,那是否對遲到學生公平呢?

6、挽救了一個負責的老師。

小處分,大提醒,教師可以繼續教書。不會被當地開除,並且拉入黑名單,自己人處罰自己人,比外人處罰更好。

7、附上一下素質教育理念規定:(教師)不得體罰、諷刺、點名、排名、呵斥,謾罵、大聲批評、一直批評、過重批評、當眾批評、嚴厲批評學生,,應表揚、鼓勵、激勵、誇獎、表彰每一位學生。

綜上,老師沒有大的處罰,可以接受,校長是高明,挽救了一個老師,一個學校,甚至眾多人的補助,還有部分人的烏紗帽。

(PS:記得“關注“哦!)



小白非白


任何事情都有極端性,特殊性!

我曾經教過兩個學生,一個學生在四十里外,一個學生在三十里外要乘船過江!

他倆經常遲到,不遲到的時間很少!每天到校都是大汗淋漓,氣喘吁吁!

我在瞭解兩人情況以後:

四十里外的學生批准他遲到,誤的課找老師補上,還可以提前放學!這個學生初中畢業後考上了省級重點高中!

乘船過江到校的學生,讓他到學校住讀!

讓經常遲到的學生在教室外面站一會,本來無可非議,但要是在嚴寒的冬天,加上上課的老師認真講課,一心不可二用,不意中忘記了外面站著的學生!有時就可能發生意外!

如果校長針對的是一個屢教不改的老師,那就沒有錯!


綜改1


我們的老師儘量不體罰學生,罵學生,這是好心收不到好報,學生被體罰了變好了,心裡不高興,記仇。我在文革中小學一個班教了五年,當時老師不敢管紅小兵,我出身好敢管,十年後我班一個學生遇見我兒子,兒子七八歲,打幾個耳光口稱你爸在學校打過我,你想我們是為了誰,值嗎。


老秦1949


我是高中從學校走出來,又進了學校做小學的老師(那個年代師資缺乏,農村的高中生都很少)!

學校老師體罰學生,沒有家長提出異議每次家訪,我們聽到最多的就是:老師,不聽話不學好(指自家孩子)就使勁的打,沒關係的!

自從獨生子女之後,孩子們都成了家寶,沒人敢說敢管了,熊孩子也多了起來,將來什麼樣,沒人知道!

我認為:過去對學生的體罰有些重了,不可取;現在對學生的包容過度也要改進!

社會在發展,很多事情 被混淆概念了,家裡是家裡,家長不能要求學校象家裡一樣,去包容你的孩子,學校是學習知識的地方,對於不認真學習,影響其他同學,破壞課堂紀律的孩子,適當懲戒是應該的!

如果有人問:現在最難做的工作是什麼?統一回復:教師!


優雅中帶自信


說起遲到,我中學時期常常會遲到,唯一的原因是,家裡太窮連鍾都買不起,再說年紀小好睡,早上一起床也不知道幾點,等出門看見店裡掛鐘,就心急火燎,但已經晚了。平時我媽什麼都靠我們自己自覺,所以站教室門外很難為情,不過很快就會被叫進教室。所以我認為學生常遲到,首先課後找學生了解一下情況,再決定怎麼處理為好。


原上草86


現在的社會好的不學卻向西方學人權,學生遲到難道沒有家長的責任嗎,子不教父母之過,不管大人小孩必須要懂得尊重別人,小孩的成長過程必須從小抓起,再就是小不努力老大徒悲傷,像我從小調皮,站教室門口是經常的,用戒尺打也打過,我祖上是老革命,每年的家訪我的上輩都很支持老師,之所以老師罰站也是為了學生好,並無過份處罰,要不然一個班每人都不正常學校老師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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