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不主动辞退你,每月发最低工资标准逼你自己走,大家怎么看?

上海小君哥vlog


首先我的建议是像这种企业是没有必要再待下去了,但是有四件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

1、尽早准备好自己的后路

企业只给你发最低工资了,说明你在这家公司已经毫无待下去的意义了,还不如趁早联系下家,毕竟大家都要养家糊口,现在最低保障公司也就基本的吃吃喝喝,连养家都不够,再说,这么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时间拖得越长,人越焦虑,还不如痛痛快快的离开,另外时间成本也是很宝贵的,不能因为跟现在这家公司赌气就赖着不走,到头来受伤害的还是自己。

2、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要遵守职业道德,只要在还在这家公司就要站好最后一班岗,一个正直的人做事是有原则的,不会因为公司的无情无义就胡作非为,这是不道德的,公司发最低保障工资也许是遇到了危机,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所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好聚好散。

3、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为有劳动法的保护,所以法律上是保护弱者的,员工的基本保障公司再为破产之前还是要履行的,所以,要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留下证据,就算一时解决不了,也要为以后争取利益做好准备,不管你在不在这家公司了,自己的权益,应该给你的是不能赖掉的。

4、反思自己

最后,我就谈到如果不是公司经营的问题,是个人的问题,那就要好好反思,为什么公司要针对你发最低保障工资,是你的业务年年不达标?还是无法融入团队不符合企业文化?又或者是跟自己的领导闹掰了?这些问题要想清楚,如果是自身的原因,就算你找到下家了,这些毛病都要及时改正,不要换一家企业待了几个月又要辞退你,这就需要自己去反思了。


职场老佛爷


不辞退员工,仅仅给员工发放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企业惯用的逼走员工的方式。

我老家有个亲戚就是被企业用这样的方式逼走的。

老家亲戚在一家化工厂上班。10多年前,化工厂效益不错,他们家日子过的挺滋润的,也属于亲戚中条件比较好的家庭了。但是在前年,由于工厂效益不好,老板关闭了几个车间,他正好就在被关闭的其中一个车间上班。

停工了一个月后,老板告诉他们,要么自己辞职走人,要么就每天按时到车间“上班”,但是由于没有实质性的工作,只能领到基本工资。

亲戚坚持了三个月放弃了,主动辞职后在老家开了一个包子铺,现在过得还行。

企业为什么不直接辞退员工,而要变相的逼走员工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企业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为了节省补偿费用,企业逼员工自行离职。

企业和员工属于雇佣关系,在员工进入企业工作之前,双方都签署过用工合同。

一般来说,在用工合同期限未到之前,企业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与员工解约的话,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

举个例子:现在网上炒得人尽皆知的华为公司,它实行的是狼性文化。狼性文化的一个关键点是优胜劣汰。因此,华为公司的员工流动性一直以来都很高。

华为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对于离职的员工的补偿方式是N+1。

因此,企业为了节省赔偿费用,经常会采取只发放基本工资的方式逼走员工。

二、企业主动辞退员工,会损伤自己的名誉。

对于企业来说,名誉非常重要。

如果一个企业大范围辞退员工,那么将会在业内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很容易会影响到自己“品牌”。

一旦“品牌”影响力下降,那么经营也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誉”,企业便会采取一些措施去逼员工主动离职。

对于员工来说,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做呢?

一、形成组织,利用集体的力量与公司进行谈判。

个人的力量有限,而且一个人难以形成“势”。

如果一个人去跟公司谈判的话,很容易失败,难以达成目的。因此,最好把所有人都联合起来,形成组织,然后再选取代表去跟公司进行沟通。

形成组织,与公司有理有据的进行谈判,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方法。

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自己的权益遭到侵害,那么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遇到这样的事情,千万不要闹事,也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

找出自己和企业签署的用工合同,认真看看里面的条款,然后去劳动局或者信访局进行举报,寻求帮助。

写在最后的话

这样的企业,待下去也没有多大意思。如果真的遇到这样情况,一方面是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另一方面应该尽快寻找下家,找到新工作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以上观点来自【职场视觉】,一个有温度、敢说真话的职场“老司机”,欢迎关注。

职场视觉


这就是企业为了让你主动离职,避免赔偿的最常用的方法啊,其实,这对企业或者员工来说,不都是最好的结局么。


如果,错在员工

我上一家公司有个入职差一点十年的老员工,可能自恃资历较老,在项目组里不服从管理,每天中午上班时间到了还在睡觉,迟到早退更是家常便饭,项目经理管不了,后来领导念在该员工跟着他这么久,陆续又给他调了好几个项目组,每个项目组都呆不久就和项目经理闹翻,最后,合同到期之前HR和该员工谈话,不再续约。当时为了规避赔偿,HR也是希望他能主动提离职,但他一直不肯写,最后就是和他谈的如果不主动离职就给他调岗降薪。

虽然说前东家做法可能不太地道,但是,对这种老油条来说,本身自己的工作就没做到尽职尽责,为了及时止损公司还要给他一大笔赔偿,可能公司也觉得窝囊,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方法让他自己走。

毕竟,现在劳动法对貌似是“弱势群体”的劳动者保护的还是很全面的,很多时候公司也没有办法,这种方式可能是最好的方式。


如果,错在公司

如果员工没有任何过错,单纯是公司因为业绩不好无法经营下去或者人员结构优化,例如,某菊厂斥资10亿也要裁退35岁+员工,如果这个时候还没有补偿,那作为员工就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虽然我们是打工者,但是打工者也有自己的态度啊,属于我的少给一分也不行。

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无论是上下班打卡、工作日志、工作往来邮件,必要时候还是需要准备一根录音笔的。

而且,如果公司因为经营或者其他原因通过这种手段逼迫员工主动离职,那么,这个公司的格局也不会太大,你要庆幸没有在这样的公司耗费你太多的时间,争取到该拿的补偿,早一点去寻找更大的平台,这也是好事儿。


不管何时,武装自己最重要

如果你有能力,那你自然不惧怕任何风险的到来,所以,武装自己在何时都是最重要的,无论是专业技能知识,还是必备的劳动法相关知识。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


七妈碎碎念


企业不主动辞退辞退劳动者,却用最低工资的方式恶心人,让劳动者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大家以为这是符合劳动法的吗?错了。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因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每月发放最低工资,首先要看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在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实际上是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的,北京、上海是不包含个人部分。如果是实发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是可以的。

如果发放应发工资是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备案。不备案是违法行为。

实际上,最低工资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以不低于最低工资支付劳动报酬。但具体执行的时候要按实际工资来确定劳动待遇。

工资要统一标准,不能随意变动

实际上弹性工资,主要指的是加班费、绩效工资这样的待遇。而普通的工资标准是不可以随意调动的,如果用人单位故意发放最低工资,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的话,当然是违法行为的。正常说,这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克扣工资应当额外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可能会采取的方式是调动职工工作岗位,但是如果职工不同意,仍然不可以随意调动岗位。

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工作岗位,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同时要求经济补偿。

不过,有一类特殊情况,那就是安排职工待岗。如果不给职工安排工作,安排职工待岗的话,只需要发放最低工资的80%的待岗工资就可以了。当然,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是不可以这样的。安排职工待岗要有合理的理由。

一般来讲,这种情况还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好一些。


暖心人社


公司想逼一个员工走,其实方法很多,常见的都是在员工工资上做文章,当然,每个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发工资,手段的确不怎么光明正大。

作为员工,遇事不要着急,一着急就会乱了分寸,一着急就会失去事情的判断能力,一着急就容易感情用事。

所以你要先静下心来,去研究一番,去探究一番。

公司每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是只给你自己发,还是给很多员工都发?

  1. 如果这个每个月的最低工资是只给你一个人发,那说明你出了问题。
  2. 如果这个每个月的最低工资是给很多员工都发,那说明公司出了问题。


我们先来说说公司的问题。

既然公司给大部分员工都按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那说明公司的经营上出现了问题,公司财务上出现了困难,而且困难还不小,公司通过降低员工的工资来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以便期望能渡过财务难关,当然,这只是一种方法,或许公司同时还有其他的措施。

不过公司有一点值得称赞,那就是公司仍然在给员工发工资,而没有停发或者没有欠发员工的工资,虽然说这个工资是按最低标准发的,但有总比没有强。

▶如果是公司出了问题,那员工应该怎么办?

公司出了问题,作为员工,可按照下面三个步骤来:

  1. 先去了解公司发生了什么问题。
  2. 接着要判断其中的利弊关系。
  3. 最后要确定相关的应对措施。

●我们先谈第一步:

作为员工,我们要通过各种途径去了解公司当前的困境,了解公司到底哪儿出来问题,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这个途径可以是通过其他同事,特别是能接近领导的同事,他们一般消息都比较灵通,他们或许有各种关于公司的内部消息。

这个途径可以是通过客户,公司经营上面的事情,公司业务上面的事情,肯定和客户脱不了关系,因此客户一般都会掌握一些没有公开的事项。

这个途径可以是通过公司的各种措施,各种决议,各种文件。一般来说公司经营上面出了问题,公司财务上面出了问题,公司肯定会有相关的措施来进行补救,从这些上面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我们接着谈第二步:

作为员工,如果发现了问题,因为涉及到切身利益,所以不能抛开不管,所以要进行研究和判断。

作为员工,以你对公司的了解,从你的角度出发,根据公司目前的问题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措施,你自己要判断一下公司能不能在短时间之内扭转这种困局,扭转这种被动,并从这种困境当中走出来。

如果公司在较长的时间之内都做不到,比如一年两年,那可能公司的情况会雪上加霜,也就是说员工现在只是拿到最低工资,那可能后续员工连最低工资都拿不到,有可能会变成欠工资。

●我们最后谈第三步:

公司出了问题,员工应该怎么办?其实只有两条路:

  1. 员工离职,员工抛弃公司另寻出路。
  2. 员工和公司一起共度难关。

假如你判断公司短时间之内可以走出困境,可以扭转局面,可以度过财务危机,那你不妨留下来和公司一起共度难关,还能落得一个好名声。

假如你判断公司在短时间之内没有办法走出困境,那这个时候建议你还是要早做打算,早给自己找一条后路。毕竟长时间拿最低工资,肯定会影响到你的生活,继而影响到你的心情。




我们接着来说说你的问题。

如果只有你一个人每个月的工资是按照最低的标准来发,毫无疑问,公司已经觉得你可有可无了,正如你前面说的,公司有可能已经不再需要你,想要逼迫你走。

你自己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能力超强,技术超强,工作经验丰富,你在工作上能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利润,能给公司创造很大的价值,公司肯定不会有辞退你的想法,更别说公司主动逼迫你走了,当然,公司肯定也不会在工资上对你进行克扣,而是想方设法给你加工资,以达到挽留你的目的。

所以事情已经很明确了,追根究底,问题就出在你身上。

▶或许你出了以下问题:

  1. 得罪领导。
  2. 工作能力与岗位要求严重不符。
  3. 工作态度非常不好。

●关于得罪领导:

职场当中,每一个人的性格不一样,脾气不一样,爱好不一样,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那就有可能在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出现矛盾,出现争执。如果你的性子比较直,再加上不会说话,不懂得回旋,那就有可能会得罪人。

如果是得罪普通的同事还好说,一旦你和领导之间产生分歧,出现矛盾,出现争执,如果再加上领导比较小气,睚眦必报,那么你得罪领导,真的后果很严重。

●关于工作能力不匹配:

职场当中,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都有自己的岗位,每个人都要胜任自己的工作,胜任自己的岗位,并且都要独自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这就要求每一个员工自己的能力要和自己的工作以及岗位必须高度匹配才行。一旦你的能力与你的岗位不符合,正常来说公司是不会给你留提高能力的时间,最快最有效的解决方法就是直接把你替换掉,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影响工作,才能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关于工作态度不积极:

职场当中,员工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这是领导最喜欢的,也是领导最愿意看到的,同时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也是员工自己职业操守的体现。

不管因为是什么原因,你在工作当中工作态度出了问题,你工作消极,你工作推诿,你工作敷衍了事,这对员工而言,其实是职场中的大忌,后果其实非常严重。

▶如果员工知道自己出了问题,那按照下面的步骤来,相信对自己会有好处。

首先,不妨先做一下比较,由此可以更加清晰的认识自己的问题。

这个时候,你完全可以,或者说你有必要与那些领全额工资的同事进行一下对比,你要看一下他们平时的工作,你要看下他们平时的工作强度,同时你要关注一下他们的能力经验工作态度等。相信一对比,你就会明白很多事情。

其次,不妨先调整一下心态,好的心态才会更理智。

这个时候,你最需要做的是调整好你自己的心态,千万不要着急,因为着急也没什么用,你要用平常心去看待你当前的境遇,只有你用平常心了,只有你变理智了,那么你才能发现真正的问题所在。

再次,不妨反思一下,找到真正的问题所在。

你有了平常心你有了理智,你接下来要去反思一下你自己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是自己的能力真的跟不上公司的要求了,不再胜任当前的工作了,还是说自己的工作态度出了问题,或许是你人际关系出了问题,总之你一定要找到这个原因。

最后,妥善的应对措施是必须的。

  1. 如果是你工作态度出了问题,那你就要及时的端正态度,并有必要和公司相关领导做一次沟通,表一下决心。
  2. 如果是你能力出现了问题,因为能力技术这一块不是短时间就能提高上去的,你可以给自己划定一个时间,比如一个月两个月,如果你还想留在这公司,那你就在这一两个月之内拼命的努力的去提高自己的能力。
  3. 如果是你得罪了领导,那么建议你一定要去和领导深入沟通一次,看看还有没有缓和的余地,该道歉就道歉,该认错就认错,该自我批评就自我批评。

当然不管是你态度出了问题,还是你能力出了问题,还是你人际关系出了问题,如果你都不想再留到这公司工作了,那最简单的就是你要早做打算,骑驴找马,赶快找下家,一旦找到合适的你就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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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当然可以,但是公司必须给我对应的补偿,如果没有补偿一切免谈。

公司的小心思

目前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如果想要逼迫一个员工离职的话,会采用两种极端手段,第1种极端手段是直接给你下调工资,第2种极端手段是在企业里面给你穿小鞋。

如果是第2种极端手段的话,暂且不用害怕,毕竟自己的工资没有下降的非常厉害,自己在企业当中也能够混上一碗饭,至于最后怎么办可以慢慢协商的来。

几乎所有的员工都害怕第1种,那就是公司明面上乐呵呵的,对你一不开除二不解雇,但是你的工资却从原先的35万变成了3500。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便是公司每个月用最低标准发放工资,与此同时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针对这种情况,有一部分员工很配合公司领导,公司领导一为难自己就赶紧离职了,殊不知你离职之后公司领导不但在一旁窃笑,还会说你一句傻瓜。

工资不是你想调,想调就能调

这不是一首歌词,而是一个现实情况,公司有给你发工资的义务,但是却没有随便调工资的义务。

我们的劳动保护法最开始的时候,就是想要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工作秩序,所以各个方面他都想到了,而这一点几乎是重头戏。

劳动保护法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意识到,有一些公司会碍于劳动保护法,不会去主动的把员工辞退,但是会通过给他压低薪水来辞退他,于是设立了一个最低的工资保障。

紧随其后又出现了问题,因为一部分企业高管他们的工资是70万80万,而最低的薪水保障仅仅是1500元,如果给他们发放1500元,那么公司高管岂不是吃亏了吗?

所以目前的状态是公司可以给你下调工资,但是下调工资有一个幅度,而且下调工资必须有的给你一个书面解释函,这个书面解释函代表着公司的态度以及公司给你下调工资的所有原因。

如果我们没有拿到对应的书面解释函可以直接起诉公司,如果公司突然之间把自己的工资降低了很多倍,也直接起诉公司。

不要怕报复

很多员工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完全就是打碎了牙咽进自己肚子里,啥事也不管。公司一句话,自己屁颠儿屁颠儿的就走了。

为什么员工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呢?原因很简单,因为员工明白胳膊扭不过大腿,该认怂就得认怂。

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这个时候的认怂除了展现出你的懦夫行为和毫无作用的能力之外,一无所获,我们更建议员工积极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至于如何维护,实在就是懒得讲了。一搜一大堆,你找记者也好,去诉讼的对应部门也好,哪怕直接打电话报警也好,他们都会告诉你最为妥善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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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全能王


发生这种情况主要是有二个原因:一是,你是企业的老职工,干了二十年,老板不好意思让你走,但他又不喜欢你,只能想办法让你自己走。所以只给你二三千元。二是,你是被 人介绍过来的,老板不好意思辞退你,毕竟介绍人的面子还是要给的,但又不希望你呆下去了,所以也会只给到 你最低工资。


当然,我过去的公司让你离职,也可以让你去最艰苦的地方去工作,比如崇明岛上去工作,这样你自己不愿意去,就提出辞职了。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看法是,如果你是50岁以上的,就忍一忍吧,忍到退休,如果你是三十多岁的,只拿最低工资,我劝你还是离开算了,另外找一份工作新工作,呆在这样只发最低工资的地位也是在浪费青春。


不执著财经


“对于企业不主动辞退你,每月发最低工资标准逼你自己走,大家怎么看?”的问题,我的回答是:

你说的这种现象在职场上很普遍,的确有很多企业为了达到降低解除劳动合同成本的目的,想辞退员工,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因而采取诸如降薪、调岗、降职等做法,更有甚者,会采取象题主说的调整到一个虚职只发最低工资的极端做法,目的就是让职工接受不了,而主动提出辞职,这样就达到了其既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又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

那么,企业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条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应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因此,企业不能随意调整员工的岗位和薪资,除非与员工协商后在性质相同的岗位中调整,或调整后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否则,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违法调整,更不能有发最低工资的恶意降薪!当然,如果是员工属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企业损失等原因,则企业可以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实行调岗、降薪,严重的还可以待岗发最低工资等处罚措施。

员工在未违纪违规的情况下,企业给予调岗、降薪,逼迫员工辞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千万不要自己申请辞职,这样就中了企业圈套。如果自己提出辞职,就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在辞职后未找到工作的失业期间,向劳动失业保险部门申请失业金。因此,员工应收集好包括劳动合同在内的企业调岗、降薪及发最低工资的违法证据,可以是书面的,也可能是录音。一旦取得证据后,则可以书面向企业提交(或用特快邮递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然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违法降薪的工资及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个人前十二个月的工资总额平均数为基数)。而且这种情况,在员工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失业期间,还可以向劳动失业保险部门申请失业金。

总结:企业无故给予员工调岗、降薪或发最低工资,逼迫员工辞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千万不要自己提出辞职,可以向企业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向企业提出要求支付非法降薪的工资及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个人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而被企业调岗、降薪发最低工资的处罚,则员工也千万不要灰心!人非圣贤,都会有犯错的时候。只要自己勇于承认错误,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总会在人生的成长过程中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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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自得话职场


对于企业不主动辞退你,每月发最低工资标准逼你自己走,大家怎么看?在职场中这种事情已经司空见惯,老板想要你走,有的是手段,作为员工其实是可以和企业沟通进行解决的。

第一,企业解聘和自己走有什么不一样?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属于自己辞职走人,一般用人单位不会给予经济补偿;如果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如果自己辞职走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本人意愿辞职,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二,每月发最低工资逼你走,其实也属于非本人意愿,企业也应当支付赔偿金,并办理失业保险领取手续。

按照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虽然为你支付了劳动报酬,但是并未足额支付,而给你支付的是最低工资,你可以将以前的工资和现在的工资做对比,只要公司没有你违规的记录或是违规的处罚决定,没有更换你的工作岗位,那就说明用人存在故意降低你劳动报酬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辞职属于非本人意愿,而是用人的主观故意行为,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离职补偿金和为你办理失业保险金待遇领取手续。

第三,维权的方式。

如果你不想离开用人单位,希望继续为用人单位服务,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改变了做法,那么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自己的做法,明确要求你辞职,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离职的方式,由用人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和协助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做法或是坚持要求你自己离职,又不给于补偿和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的,可在认真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或是向媒体曝光等办法进行维权。

总之,现在用人单位如果想要员工主动辞职,以规避自身的经济补偿责任,都会采取各种施压措施逼迫员工自动离职,不管哪种施压手段,总会留有不利的证据,比如降低工资,属于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同样是不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主要是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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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如果员工没有明显违法违规的行为,也没有做出损害企业利益的举动,而且各方面工作都做的比较到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想要把职工辞退掉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辞退员工的时候,要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时间满6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假如某个员工在企业上班的时间比较久,比如10年以上,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就差不多要赔偿一年的工资。

而在现实当中,有些企业为了避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背上较高额的赔偿款,他们的人事就会搞出各种花招来迫使员工主动辞职。这些花招五花八门,比如刻意提高考核标准,故意让员工考核不达标;比如明知员工不愿意到某个地方去,还刻意把员工调到那个地方,然后员工不配合就说员工不同意工作安排;还有的企业做的比较狠的,就干脆把员工孤立起来,不给他分配工作,然后没有绩效没有奖金,结果只能领最低的基本工资。

对于这种情况,很多员工其实都无能为力,但是我觉得大家不能示弱,一方面要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与其跟企业耗着浪费青春,不如跟企业主动协商好聚好散。

首先、一旦遇到企业只给最基本工资变相辞退的情况,大家先要跟企业协商,让企业做出合理的赔偿,如果能够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年限给予补偿,那当然最好,如果不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那可以适当的跟企业自行协商给一个合理的赔偿,如果双方都觉得合适,那就主动辞职吧,好聚好散。

毕竟对于这种变相辞退员工的公司来说,我认为他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公司,这种不负责任的公司,就算现在发展的再好,但前景也不太乐观,一个对员工都不负责的企业,你认为他还能对客户对社会负责吗?所以对于这样不负责的企业,我认为与其在那边呆着耗时间还不如尽早离开,趁着自己年轻力壮的时候尽快去找一份更合适的工作。

其次,如果企业不同意协商或者协商的方案不满意,那大家只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进行仲裁。

如果自己没有违背劳动合同上面的相关规定,也没有做出违法违规,违背公司利益的一些事情,而且公司一切经营工作都正常,没有出现停产停工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故意不给员工安排工作,那企业本身就存在过错的行为。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如果员工完全能够胜任当前的工作,却被企业以各种理由不安排工作,那么员工可以以企业变相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企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然后再辞职。

不过在这大家也应该反省下自己,如果企业一切经营都很正常,大多数人都能够按照正常的工资发,却不给你安排工作,只给你发最低的工资迫使你主动辞职,那我觉得这里面你本身也有可能存在问题。

大家要明白一个道理,企业只是一个商业主体,它不是慈善机构,商业主体的核心目的就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员工一旦进入企业之后,就必须服从企业的相关安排,不能出工不出力,光领着工资没有给企业创造价值。

如果大家在工作当中有存在怠慢或者不负责任的行为,占着茅坑不拉屎,那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损失,毕竟企业每个月都要给大家发工资,而大家却没有给企业创造价值,这无形当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如果大家都这么做,那企业就不要生存了。

而且企业辞退员工也并不是说完全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情况,企业是可以直接把员工辞退掉的。假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仍不能胜任的,企业在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之后,同样也可以把员工辞退掉。

所以在企业做出以最低工资逼迫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具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我们要视具体情况才能下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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