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有一精神病人穿交警外衣在有指示燈的路口瞎指揮,司機沒看清闖了紅燈算違章嗎?

億誠環境


放心,不會算違章。

現在違章抓拍以後,照片傳到交警隊,處理違章的交警並不認識所有交警,既使知道是一個精神病穿交警衣服指揮,也不會給你算違章。

根據交通法規定,有紅綠燈的路口交警時,優先服從交警的指揮。

汽車闖紅燈時,如果抓拍鏡頭內有交警,是不算違章的。即使是精神病病人穿著交警服裝,與司機無關。


南極冰火


我這邊小縣城就有一個,只是穿普通衣服。只要從精神病院出來就去路口攔車。大家投訴只有再送去醫院,如此反覆…


緣何54941258


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這種情況一般不會被當做違章

因為闖紅燈後,被探頭抓怕後,照片還需要進行人工審核,只要在照片內有交警,即便交警沒有做出通行的手勢,一般也不會被當作違章處理。

如果大家看過闖紅燈的抓怕照片,就會明白,抓怕的範圍還是很大的,基本整個路口都會在照片上。

而且人工審核的時候,也不會去核實某年某月某日,某路口有沒有某交警去執勤,所以在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基本不會被當作違章處理。

如果純粹從法理上探討,那我就說點專業的。

題目中說的這種情況,屬於“認識錯誤”,在法理上,認識錯誤能不能阻卻違法性,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通俗的說,如果是出於“惡意”,認識錯誤不能阻卻違法。比如司法考試經常考的,甲拿著刀入室殺乙,看到床上被子鼓起,以為乙睡在裡面,就上去捅了幾刀,最後卻發現,乙是一個烏龜飼養愛好者,被子裡面其實是一個孵化烏龜蛋的孵化箱。這種情況下,甲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如果是出於“善意”,認識錯誤可以阻卻違法性。

比如題目中說的這種情況,闖紅燈是出於對交警的服從,本身是對交規的遵守,而且不能強人所難,要求駕駛者對交警的真偽進行鑑別,因此,這種情況下,雖然駕駛者有認識錯誤,但並不違法。

如果再說複雜一點,如果這個精神病人在指揮交通的時候,手舞足蹈,瘋瘋癲癲,明顯異於交警的指揮手勢,那麼這種時候,駕駛者有沒有對這種“異常”進行分析甄別的義務呢?

我認為是沒有的,畢竟駕車是一個高速行進的過程,駕駛者的主要精力是在觀察路況,確保安全上。只要是交警的制服,就足以讓駕駛者產生內心確信,不需要強加多餘的鑑別要求。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駕駛員開車最怕的就是闖紅燈被扣分和罰款了,一年就那12分,也真不夠怎麼扣的?因此駕駛員開車到紅燈路口的時候都是小心翼翼,生不怕自己不小心闖紅燈被抓拍到了。

記得剛取得駕照的時候,作為新手,非常守規矩,也非常小心謹慎。有一次,車停在紅燈路口,可是交警卻示意讓通過。

“這可怎麼辦?一邊是紅燈,一邊是交警。”我一時開車非常猶豫,“紅燈怎麼能闖啊?”

可是交警仍擺手讓我過去,沒有辦法,只得戰戰兢兢的開到交警身邊問:“前面是紅燈啊,你讓過去算不算是闖紅燈?”

交警說:“沒有事,不算闖紅燈。”



後來就大的膽子開了過去,回到家還不放心,又翻出考駕照的那個小本本看了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果真規定:有紅綠燈的路口,優先服從交警的指揮。心裡這才舒了口氣。

但是如果遇到了一個精神病人裝扮的假交警,指揮交通怎麼辦?

如果司機聽從假交警的指揮闖了紅燈,那麼主觀責任也不在駕駛員。對於這種情況,應當不算違章。


法重情深


首先先認真回答你的問題,交警指揮的優先級高於交通信號燈,因此司機這種情況下司機可以申訴

但是這個問題是為了提問題而提的問題吧,在現實生活中出現得可能性幾乎為零。

題主是不是看了光頭佬的電影?裡面就有類似的橋段。有個精神病冒充警察,光頭佬還信以為真。但是這種橋段大概也只有電影會出現吧。


嗨鏘學長


想問一下,交警的衣服哪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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