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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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封建王朝的各种官制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而其中能流传下来的并为广大群众人民所熟悉的无外乎所谓父母官“知县”与“县令”。

为什么是这种官职为人所熟知呢?这当然有其必然原因。我们可以意识到,在当时,这种“知县”也好,“县令”也罢,官职同属父母官,是属于广大人民群众能接触到的。所以,极为容易被广大人民群众牢记。而县令与知县的分界线是在宋朝,宋开始才有了知县。


县令

首先我们来看所谓父母官当中的“县令”,某某令常出现于各种秦汉之际乃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记之中,比如说,吕不韦曾经在秦担任相国,他曾经负责监察王室工匠管理,称呼王室工匠管理长官为“百工令”;西汉宣帝年间,名臣加神探黄霸就曾担任“长安令”。

事实上,在当时,非常“流行”这种用法,换句话说,所谓某某令,其实就是一个倒装用法,在古汉语词典当中可以发现,令的意思是担任/掌管什么什么的最高长官,也就是说,某某令就是掌管或担任某某最高长官(的人)。

这种用法在秦汉乃至魏晋都极为常见。例如,东汉末年,黄巾猖獗,大耳先主奋勇当先,立下大功,被擢为“安喜县尉”,这里的县尉用法与县令类似,代指的是县里担任治安与防守的长官。


需要注意到的是,这些个某某令包括县令往往不是由朝廷或者君主正式任命的,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当时的中央集权并没有太过于完善。

这些县令都是被各地郡守乃至诸侯任命的,君主甚至有可能并不知道,这些个县令身份往往也不够高,甚至大部分人都是当地豪强,这种情况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才稍有好转,但基本上也还是那么回事,对于相当多的地方,只能采取粗放式管理。举个例子,秦末江东地区的郡守殷通,就是当地豪族,战后成为地方长官,完全没有所谓的忠诚:第一时间想要领导起义,结果被另一个当地豪族项羽击杀。

知县

我们再来看一下,所谓父母官当中的知县又是怎么一回事。在有宋一代,知某某事这种官职变得极为常见,有人说,在宋代,中华文明登峰造极。的确是这样的,在宋代,虽然经历过五代十国时期对文化的极大践踏,但是宋代很快就制订了一系列恢复文治的政策,并取得极大成效。

而大宋朝廷,除了对恢复中原元气与文治做出了重大贡献外,还另外,将官制进行了一系列复杂至极的重新设定,经过大宋重新定义后的官制,变得极为繁密与精细,就好像是一方艺术品,重新定义的官制自然是为了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但这样也使得权力过于分散,所有人都有责任也就是说所有人都没有责任,最为让人熟悉的可能就是大宋朝廷关于宰相的官制改变了——n个参知政事理论上都是宰相,“知政事”是宋代的用法。



查阅资料可以发现,所谓知,其实也是掌管的意思。 对于地方基层政府这种能够直接被老百姓接触到的政府,宋朝皇帝认为既然天高皇帝远,那为了防止五代割据旧事重演,当然不能放任府衙军州长官可以自由任命,而是由大宋朝廷从朝官选派合适人选下放历练一番,这便是所谓的“知县”起源,意味着是掌管控制这个县的人。

但是需要区分的是,因为宋朝对于任何职位都不那么放心,作为一县最高长官,宋朝廷当然也很不放心,知县仅仅是真正意义上的流官,往往是异地为官,还有严格任期,打个比方:早上是朝官,晚上做知县,到了明天,说不定又变成了朝官。

宋代之后的历代朝廷此后都延续了知县这种称呼,任命也都非常正规,而且有明确的上升通道,地位较之前代“县令”,是有所提高的,而且忠诚度更是有明显提高,这或许就是他们之间一个比较大的区别。


夏目历史君


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郡县制在秦始皇统一华夏之后被大力推广,县成为了地方最小的行政单位,一县之长就是“县令”。如果当地不满一万户人家,则只能成为“县长”。

“知县”的称呼起源于唐朝,到了宋朝时期,赵匡胤不仅重文人轻武将,而且对地方官员的任命制度也进行改革,由朝廷官员直接到地方担任一把手,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

县令的起源和职责范围

秦朝在全国推广郡县制后,一县之长就是县令,负责全县的大小事务,包括人口登记、维持治安、收取赋税等。手下设有县丞、县尉和典吏职位,但一般不掌管军事。

唐朝时期,狄仁杰被奸臣诬陷谋反。后来武则天亲自审问,免去了狄仁杰死罪,将其贬为地方官,其实就是派到彭泽县当县令去了。在著名电视剧《神探狄仁杰》中,狄仁杰的身份也是从宰相被变为彭泽县令。

知县起源于唐朝,到了宋朝被大力推广

“知县事”在唐朝时开始出现,当时部分县令位置空缺,便有县内的辅佐官员暂时代理,称为“知县事”。

从宋朝开始出现,由朝廷直接派人执政,“知”和“执”同音,意思是执掌一县的大小事务。我们都知道宋太祖赵匡胤是武将出身,不仅杯酒释兵权,而且在地方官任命上也颇为用心。直接派朝廷官员担任,所以宋代的知县权力比之前的县令都要大。除了掌管全县的政事,如果位于边疆等地有驻有官兵,还直接监管军事。所以宋朝的知县可不再是芝麻官了。

知县的代表人物是海瑞,他35岁中了举人后到福建松溪县担任知县,在任职期间打击豪强和贪官,并推行了很多对百姓有利的制度,被称为“海青天”。

总的来说,县令是实行郡县制的早期地方官职,后来随着朝代更迭,其名称和权力发生变化,其中知县就是宋朝时期朝廷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而设立的官职,时间出现较晚,但权力和地位都大大提高。


正一品贵妃


“县令”和“知县”,其实是同一官职,只不过在古代,对于同一官职,历朝历代有不同的叫法罢了。

如果按照今天的标准,县令大概相当于县委书记兼县长。 “县令”一词,源于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将许多原来的小乡合并为县,这些县的行政长官,就叫做“县令”。

到了秦汉时期,县官的称呼,根据所在县人口的多寡有所不同,一万户以上的县,称之为县令,一万户以下的县,则称之为县长。

“县令”变成了“知县”,是从宋朝才有的事情。宋朝的官名都比较长,一般还会派遣一些京官和升朝官(日常能朝见皇帝的高级官员)直接管辖县中的事务,于是,在他们本来的官职前面,就加上“知XX县事”这样的字样。

于是,就简称为了“知县”。 到了元朝,“知县”的名字又被改为了“县尹”,蒙语的说法叫“达鲁花赤”。 在明清时期,沿用了宋朝的称呼,“知县”也成为了被固定下来的正式官名。



清朝以后,“知县”被改为了“县知事”,最后才被改为了“县长”,这也是现在的沿用至今的称呼。


深夜聊斋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春秋战国时期,县令就出现了。

随着郡县制的诞生,县令自然也横空出世。

县令是一县之长,负责全县的行政工作和司法工作,责任重,权力大。

当时中国人口还不算多,所以人口超过1万人的县,就叫做县令,待遇优厚。

人口不足一万人的县,叫做县长,待遇要差一截。

虽然待遇不同,但县令和县长的工作都是一样,只是名字不同而已。

这种制度汉唐也延续,而且工作越来越多。

资料中这么写:汉代的县令(长)之职责,已经包含了治理百姓、教化劝善、惩治奸恶、平治狱讼、处决各类琐事等多项事务,关心百姓疾苦,使一方百姓不误农时,也是县令的基本职责。年终还需统计一县的户口、田亩、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皆要造册上交郡国。这些诸如此类的工作,一方面是一县之长的职责,一方面也是郡国或者朝廷考核县官的行政能力的基本依据。

唐代县长也是如此。我们比较熟悉的《神探狄仁杰》小说里面,狄仁杰就是一个县令,直接负责今天的县公安局和法院的责任。

宋代这个制度有所改变,首先是北周时期,取消了县长,县城人口无论多少统称为县令。

宋代的这个制度变化很多,也很冗杂,这里只简单说说,省得大家看的厌烦。

宋代的特点是出现了县令和知县的区别。

所谓县令,是有宋朝中央政府任命和派遣的官员。他们的地位比较高,一般是朝廷级别较高的官员担任。

一般有县令的县,都是对于国家比较重要的大县,或者是经济发达或者军事意义重要的地方。

知县则相对较低,一些是地方推荐后朝廷任命,一些则是朝廷派遣的级别较低的官员担任。

知县的县就不一样,很多都是偏僻的地方。

但这也不是规定死的东西,具体操作有很多变化,基本都是因地制宜。

但无论县令还是知县,在宋代都是一种职务而已,和官员的级别没有必然联系。

同样都是县令,有的是正八品官,有的则是正五品。

至于明清变化也不大,但明代知县还必须兼任本地的军事工作,需要保境安民,对付辖区内的匪盗。

这里的匪盗并非是哪种偷骗的毛贼,依靠捕快就可以搞定。而主要是有一定规模的土匪、强盗和流窜匪帮!

但知县只要调动权,没有指挥权,以防止知县掌握军政,形成地方割据势力。

即便如此,知县的权力也是有史以来最大的。

当年所谓“破家县令”、“灭门的知县”,知县想要整死一个乡民是易如反掌的。

儒林外史中,昏官汤知县为了向皇上表忠心,不接受同是回族的阿訇行贿的牛肉,还将阿訇锁起来在街上示众,结果搞出人命,却不了了之。

至于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里,周的权力还是很大的。

即便被方唐镜耍的团团转,但最终方唐镜也要多少行贿一些才能让他宣判。

稍后方唐镜为了救常威,随便行贿3万两银子给这个九品芝麻官,可见油水之丰厚。


萨沙


身在闹市,心向青山


所谓县令,就是一县的长官。

秦朝之时,县分大小,一万户以上的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称县长。

县令和县长的区别一直沿用到南北朝时期,至隋朝,取消了县长的称呼,统称“县令”。

知县,是一个在唐朝之时出现的职务。

当一个县的县令空缺时,朝廷直接派佐官管理某县,称为“知县事”,简称“知县”。这里的“知”不是“知道”的意思,而是“主持”、“执掌”的意思。比如:

唐大中六年四月,“裴让权知县事”。

宋朝喜欢用中央的官吏代理地方,于是“知XX县事”成为常态,“知县”一职也成为常设之职。

到了明清时期,县令消失,一县之长全部称为“知县”。

所以,知县和县令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一县之长的不同阶段而已。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古代,“县官”则与县令的意思完全不同,“县官”是天子、政府的意思。

《史记·絳侯世家》:庸知其监买县官器。
《史记索隐》中注解:县官谓天子也。

后来,县官引申为官府之意,比如《汉书·武帝纪》:

县官衣食振业,用度不足。

所以,古代的县官指的是天子,与县令、知县不同,更与今天的意思完全不同。


心向青山


受国内古装剧的影响,人们常困惑剧中一会儿叫“知县”,一会又叫“县令”,动不动还出来个“县长”,而且这些常常被混为一谈。这是知识盲区啊!

古代“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一字之差,其中却天差地别!下面峰子哥就来说说这其中的区别。记得关注哦,第一时间热门推送!

“县令一词,最早出现于战国时期,三晋(魏、赵、韩)以及秦四国,将“县”划分为行政单位,一县的长官称为令。秦国商鞅变法,并乡为县,此时的县令直属国君。直到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成为郡的下级行政单位,此后郡县制一直到了隋唐时期。

秦、汉法律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一把手称县令;万户以下的县,县一把手称县长。

县令、县长虽一字之差,俸禄和待遇却是差别较大的。县令比县长待遇好。

汉以后,户数发生一定变化,条件放宽。《晋令》记载:“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注:南北朝及比较混乱、动荡、更迭短命的走马灯王朝,关于县令、县长已无标准可言,比如南朝县,户数一般很少,北齐县分九等,县官一律称令等等。)

隋文帝杨坚,统一混乱局面,建立隋朝后,只见县令而未见县长。《隋书·百官志》只说“陈五千户以上县令,与五千户以下县令”,不提县长。

唐循隋制,唐称佐官(县里的其他官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简称“知县”,于是成为“知县”一词的起源。

到了宋朝,县令只存虚名,朝廷常常派遣京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某县事”,亦简称“知县”。

元朝,由蒙古人建立的王朝,一县长官,不叫知县也叫县令,而有另外的称呼,叫“达鲁赤花”和“县尹”,同时存在,二者平级。至于到了明、清,“知县”为一县长官的正式官名,正七品,俗称“七品芝麻官”。(关注“峰子奇观”,随时获得有趣历史!)

大清灭亡后,帝制终结,皇帝没了。袁世凯及北洋时期,称“县知事”;国民党时期,一律称“县长”。


经典电影《让子弹飞》中,姜文饰演的悍匪张麻子(张牧之),就是冒名顶替、走马上任,成为民国一方县长,与鹅城县的“地头蛇”黄四郎(周润发饰)斗法。而有趣的是,老流氓汤师爷(葛优饰)手头的县长委任状,拿出来有一沓.....

新中国成立后,不再有县令、知县称呼,而一律称县长。区别是,县长不再是县一把手,而是二把手。一把手是县委书记。


最后,峰子哥说一个古代有趣的词:破家县令。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县官官职虽不高,但手中的权力,足以使老百姓破家灭门。所以,就有了“破家县令”说法。

在旧时,老百姓称县官为“县太爷”、“父母官”,可见一个好县官对一个县的发展和影响力有多大!峰子哥奉上一副对联(左上联、右下联):

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就是因为不满官场腐败而又“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所以在当80多天彭泽县令后,正值上级派督邮来县视察县政,要他点头哈腰、装孙子,41岁的陶渊明一怒之下挂冠封印而去,赋《归去来辞并序》归隐柴桑老家。

峰子哥犹记得,陶渊明在《归去来兮辞》里愤恨自己道:误入尘网中,一去三十年;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所谓世外桃源,不在世外,而在心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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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奇观


知县和县令有什么区别?

小伙伴们可别以为这两个词只有一点点细微的差别,这里给大家说明下。从真实的权利来说知县可是完胜县令的存在。

不是说县令这个官职不好,而是这个职位站队不一样,县令是属于地方性质的,除非做得非常好,被皇帝知道了才有可能升迁,否则一辈子充其量就是个县令,一直呆在这个地方做到死。县令在地方上主管政治、军事、经济什么的都有专人负责,

但是知县可就不一样了,直接是皇帝委任的,因此知县的权利非常高,军事、政治一把抓想做什么做什么,如果一个地方只有县令的话,那这个人绝对就是只手遮天的存在。

但是县令和知县同时存在的时候,县令就得听人家知县的,甚至有的时候皇上还会专门委派一个知县来考察县令的工作,这是中央和地方在斗法的时候产生了两个不同的官职。

地方主要是握有实权,在具体的行动上会有一定的便利性,但是官位高低来说,知县绝对大于县令,也就是说如果知县想要做什么,那么县令只能乖乖听话。如果惹恼了知县,一个报告上去,县令轻则罢官,重则就会坐牢的。

县令跟知县,看似只有一个字的差别,但其中包含的含义还是相差很多的。县令和知县都是称为县太爷。县令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秦朝把人口1万以上的县的长官称为县令,1万以下的小县称为县长,这个制度一直维持到汉魏晋时期,而后来只要是县,不管人口多少都称为县令。

唐朝时期出现了所谓的“知县事”市,而“知”就是主持的意思,是地方缺少主持事务的长官时,朝廷便会派去一名官员去处理一个县的政事,就好比我们现在的某某副处长主持某个工作。所以在唐朝的知县,因为某个部门缺少处理政事的人员而产生的官职,不是一个常设的官职,当时主要负责一县事务的人还是县令。

宋朝时期,知县的权力开始比县令大了起来,因为宋太祖赵匡胤是夺位出生,所以他对地方权力不放心。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比如某个比较重要的县,他就会派自己的心腹去住持工作,这个人就会被称为“知县”,因为他是皇帝直接指派地方上任的官员,所以权力很大。

但从明朝到清朝开始,全国县不在设有县令,全部称为知县。很多的电视剧中都把县太爷称为县令,这是不对的。当然,大家可别小看这七品芝麻官,所谓“县官不如县官”,古代通信不灵便,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知县就是土皇帝,知县是个清官,百姓安居乐业,如果知县是个贪官,那么就会出现“灭门知县”的存在,吃人不吐骨头那种。

古代的知县,对一个县来说,权力非常的大,古代没有什么人权,当官的弄死一个百姓就跟捏死蚂蚁一样。


大国布衣


县令和知县有两个种区别,应该时间朝代上的区别,还一个是行政级别的的区别。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郡县制,随着县令这个官职也出现了,这个时期的县令级别还是比较高的。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全国分为一百多个县,其县的最高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所以县令在秦朝的级别是最高的。由于收到郡县制的影响,两汉也继续使用县令这个官职,魏晋南北朝事情也把一个县的最高长官称为县令,但是这个时期的县令已经不想之前秦朝那样,权利那么大了,这个时期的县随着国土面积的不断扩大,县的上面有州,所以县的行政单位出现了弱化,像这样的现象是很正常的,这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我们再来说说知县的由来,知县最早出现在五代十国时期,这个时期由于唐朝的节度使制度的弊端,导致唐末出现了许多的藩镇割据的局面,这个时期的中原大地出现了许多国家,这些国家在管理地方上的制度,出现了继承前人并且创新的局面,知县最开始只是副县长的级别。

到了宋朝后,宋朝对地方的管理比较多元化,地方的管理多元化导致宋朝在一些管理上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最后还拖垮了国力。

知县的行政级别相当于现在的县政府机关最高领导兼副县长,而县令呢相当于现在的县委书记兼县长。所以这两个在级别上还是有区别的,但是不是那么明显,这是宋朝县令和知县的区别。我们再来看看明清时期这两个官职的区别。

明清时期我国的疆域实际控制的领土达到了另一个高峰,在明朝时期的地方行政分为,路府州县,县是最小的行政单位,官员一般在七品到九品之间。明朝在万历年间人口达到1亿所以县这个级别的下面管理的人口还是比较多的,并且县级这个行政单位也比前近代都有所完善,这个时期县级行政单位有检查机关和公共管理机关(公安局)这些都是现在的称谓,为了方便理解。

到了清朝,县令的权利就大了许多,这个时期的县令大权独揽,知县这个称谓就应该没有了,但是还是保留了县丞县尉等职位,这些都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而设置,虽然县令大权独揽,但是具体的执行单位还是很完善的,如今的一些单位设置都还有清朝时期的单位设置的背景,所以我国的这个行政制度还是影响比较深远的。

县令和知县既有时间上的差别,又有行政级别的区别,需要全方位的来看待。


无笔


秦朝商鞅变法以前,秦宣公在魏国流亡,那时魏国就开始执行县令制度。

秦宣公学习魏国经验,到秦国遂渐推广。商鞅变法后广泛执行。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郡县制时,县令和知县没有根本区别。只是管辖人数上有区别,一万人口以上的县级行政长官叫县令。一万人口以下县级行政长官叫知县。

实际都是我们今天的县长。战国时县令是国君直接下属行政区划的最高官员,一是个行使国王意志的权力机构,有强制管控一切事情手段,办法。有行政司法,审判,税务,兵役等大权的国家机关的地区行政长官。

随着时代变迁,它的权力越来越少,管辖地方越来越小,人口越来越多。成为国家基础的基础长官,省级的基础,中央的基础单位主管负责人。也是二千几百一致不变的老县级,长官。

我国最早县,是《史记秦本纪》曰秦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初县,杜,郑“就春秋初期秦武公伐西狄戎时,人家己经首先设立邽县(令甘肃天水市)冀县(甘谷县)次第年又攻下,杜县(令陕西杜陵)郑县(华县)可见当时狄戎的的官僚政治制度已经作为有县地方政权。而实行官僚制度的县制,县令为一县之长,由国君任免,县下为有乡里,对居民进行控制的基层组织单位。它比郡设立早很多年。

郡是吴起政治改革结果,设置的第一郡当为魏文侯时的西河郡。

我们发现三星堆文化,是早于最于秦汉官僚文化的。秦文襄王征服的巴蜀,必然在政治制度文化对有其所影响,从而以后一百年时,一举改变中国中原大地政治制度,和管理机构中央集权,郡县制,统一六国创造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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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消逝于北宋。

县令即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县作为行政区划始于春秋时期的楚国,楚武王时期楚国开始大力向外扩张并先后吞并了周边的一些小国,而这其中就包括一个叫权国的小国。而后楚武王就将权国改为权县,之前的权王就被任命为县尹,这就是“县”最早的记录。后到了战国时期由于诸侯混战导致领土多有变化,时常这个地方属于秦国,过段时间就又被楚国占领。所以在那时秦、楚、魏等诸侯国家就采用了楚武王时期的做法,在这些地方临时设立县来管理,当然此时县的长官就不叫“县尹”,而是“县令”。同时此时的县令地位较高,他有国君直接管辖,并只需向国君负责。

后秦朝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为了巩固自己的家天下,遂彻底抛弃了流行数百年的分封制,开始在全国地方上大力推行郡县制,并在全国设立了三十六郡。每郡有郡守作为最高民政长官,而郡下辖数县,自此郡守成为了县令的上司,而县令也不再有国君直接管理。而秦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县,县官称县长。后到西晋时期由于连年征战人口数量已降至冰点,所以此时的西晋并放宽秦汉之前所设立的法令,此时只要“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而到了南北朝时期,县令的称呼不再限制,只要是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皆可称“县令”。

最后到了宋朝,由于宋廷几乎不再直接任命官员去县做专职县令,而是由朝廷大臣到地方兼领一县之长,称为“知某县事”,简称“知县”,不过此时的知县还不是正式的官名,只是地方上的俗称罢了。而随着“知某县事”开始逐渐作为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县令的称呼也随之慢慢消失。

知县起源于北宋,消逝于北洋时期。

上面我们也说了在北宋的时候,宋廷几乎不再任命专职的县令去治理一县,而是专门由朝廷大员去地方上兼领一县,而这就称为“知某县事”,简称“知县”。当然有朝廷大员去地方上兼领一县的只是地域广的县,一些偏远地区还是有专职“县令”的存在,但是到后期不管是哪个县的长官都开始逐渐被称为“知县事”,随之“县令”一称开始慢慢消逝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知县的称呼曾经短暂的在元朝消失过,因为此时的一县的长官叫“县尹”,而非“知县,可以说在元朝时期一县的长官的叫法又重新回到曾经春秋时期楚国的叫法。

后面随着明朝夺的元朝的天下,朱元璋仿宋制,“知县”就被正式作为正式官名来使用,当然此时的知县还是作为一县的民政长官。后清朝成立但同样延续明制,而知县的称呼也未有变化。直到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成立,随着帝制的消失,知县这一封建产物随之也被抛弃,一县的长官变成了“县知事”,自此知县的称呼也随之消失。

县令和知县有什么区别?

那么说了这么多县令和知县的来历,他们之中到底有何不同呢?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县令和知县都是地方上县级行政区划的最高民政长官,他们都是当时一县之长,其职责也都是管理全县的事务。虽然他们本质上没有啥区别,但是却在一些细节上有些许的区别。

第一、县令的品级普遍要比知县高。虽然在古代县令和知县都为一县长官,但是宋之前的县令品级却要比之后的知县来的高。在春秋战国时期,县是大于郡的,也就是说县令是大于郡守的,而且当时县令是受国君直辖的,且只有上大夫才可授封县,

可以说毋庸置疑此时的县令绝对是属于“封疆大吏”。而到秦汉时期虽然县令不再受国君直辖,而是有郡守来管理,但是不管如何此时的县令也是六百石至千石的大官,要知道在汉朝廷尉也才是秩皆六百石的官员啊,所以说此时的县令地位依然很高。直到隋唐时期随着县的大规模的建立,县令的地位也随之下降,县令的品级也被降至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但是跟宋,乃至明清的都是七品的官员相比,此时的县令品级还是略高于知县的。

第二、县令掌兵而知县则不掌兵。在秦到西汉县令除了掌民政事务,还掌军事,在那个时候县一旦有战乱,县令可直接调兵镇压亦或抵御。虽然到了东汉之后随着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政权,并罢地方兵,自此县令不再领军,但是不管如何县令也曾经掌过军。而到了宋朝由县令变“知某县事”的时候,遂有些时候某些县会兼管军事,但是确是需要兼任兵马都监或监押之职才可兼官,也就是如果没有这个职务,“知某县事”是无权管理军事的。而到了明清时期,知县就更是不能掌军,只掌本县的民政事务。

第三、县令是大县的长官才能叫,而知县却只要是县的长官就可以叫。在宋之前只要大县,也就是拥有五千户以上的县的长官才能叫“县令”。而在明清时期只要是一县的长官都叫“知县”。所以说虽然县令和知县虽然都是一县的长官,但县令却是大县的长官才能如此叫,小县的长官只能叫县长,但是知县却不会如此区分,只要是一县的长官都叫知县。所以总的来说知县和县令虽都为一县的最高长官,但却也存在着一些区别,包括品级、职责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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