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和肉體之間的關係

意識(精神)是大腦機能的學說雖然有一定的科學性,但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美國心理學家曾作做如下心理試驗:醫生將一名受試者帶到一間空房間中,此時,從隔壁房間裡傳來陣陣慘叫。醫生告訴受試者說:這個試驗主要是為了測定人類忍受疼痛的能力限度。說著打開隔窗,讓這名受試者參觀試驗的全部過程。只見一個人被牢牢捆在一把椅子上,旁邊爐裡炭火燒得正紅,一位醫生用火鉗從爐中夾出一個燒紅的硬幣,然後把這枚硬幣放到捆著的人的手臂上。只聽“哧啦”一聲輕響,手臂被燒起一縷輕煙,隨後傳來聲痛徹肺腑的慘叫。試驗結束,坐在椅子上的人踉踉蹌蹌走了下來,手把著被燒傷的手臂,一個硬幣大小燒焦的傷赫然出現在手臂上。

醫生讓這名受試者連續看了幾個相同的試驗後,將受試者領到試驗室中,把他也牢牢捆在椅子上。然後,從爐中夾出一個同樣燒紅的硬幣說:我現在要把這枚硬幣放到你的手臂上。受試者突然感到手臂上有一熱物落下,隨後大聲慘叫起來。醫生們無比驚訝地發現,受試者的手臂上果真出現了一個硬幣大小的三度燒傷疤痕。實際上,所有的試驗都是假的,燒傷、慘叫統統是裝出來的。而落在這名受試者手臂上的硬幣也只是稍微加了一下溫,根本不可能造成燒傷。那麼,這個三度燒傷的傷疤又是從何而來呢?因為沒有任何外在的因素,我們只能認為:是精神-意識使肉體燒傷,因為精神-意識認為肉體應該被燒傷,所以就真的被燒傷了。在這個試驗中,我們完全可以排除肉體使自己燒傷的可能,因為肉體只能對外來刺激作出被動反應。

這個試驗證明,精神對肉體有絕對的支配能力,可以使肉體在某種情況下作出難以想象的反應,肉體只是精神的奴隸,或者說是一種工具而已。

精神與肉本的分裂,從其它科學試驗中也能得到證明。1966年,當醫學家打開頭顱用微小的電極去直接刺激大腦某一區域時,他們發現,從刺激開始到人體做出相應的反應中間有長達0.5秒的間隔。如果意識是大腦的機能,那麼刺激與反應應該是同步發生。這種情況只有一種可能:意識和大腦並不是一體的,意識獨立於大腦。

1978年,諾貝爾醫學獎得主,神經生理學家艾克爾斯總結他多年的研究經驗,提出了一個驚人的新觀點:大腦的興奮並不等於精神和意識。他認為人有一個完全獨立於大腦的“自覺精神”,大腦只是它的物質工具而已。

艾克爾斯所說的“自覺精神”又是什麼呢?它絕對不是通常意義下所指的源於大腦機能的那種意識,而是與宗教和神話中的“靈魂體”相類似的東西。問題轉了一大圈又回到原來的出發點,我們用了幾百年的時間僅僅認識到“精神與肉體分裂”的觀點也許並非是荒唐的宗教迷信而已。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依然是:精神是什麼?精神是從哪裡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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