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和治疗全部纳入医保!

佛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药品和治疗全部纳入医保!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将全力以赴做好做实疫情防控阻击工作,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其他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促成中华保险公司为全市特定防疫医护人员无偿捐赠每人50万,最高赔偿2000万元的风险保障。

此外,该局及时拨付各区、各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共计15.4亿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而影响救治。

确诊、疑似患者救治费用纳入医保

佛山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落实特殊政策支付待遇,明确确诊、疑似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急诊、抢救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其他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确保参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患者可免除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佛山市参保患者在异地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且无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方便患者异地就医,减免患者费用支出。截至目前,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已主动为1名本市参保人及5名湖北籍参保人代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佛山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因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支付范围,免除了医院对结算费用控费的制约。同时,佛山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和市社保局,采取预付基金的形式,及时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截至1月28日,佛山市提前划拨各区结算基金5.7亿元,划拨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9.7亿元,两项合计15.4亿元,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而影响感染群众的及时救治。

全市防疫特定医护人员免费增添每人50万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促成中华保险公司,向奋战在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捐赠每人保障额度50万元,累计最高赔偿2000万元的保险保障,为他们全力投入治疫攻坚保驾护航。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参与一线救援工作的执业医护人员,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感染病毒、过劳死等导致死亡将得到保险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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