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老人三个月后共同用婚前财产购房,在证件上已注明占份,两年后离婚要怎么分?

用户4656290413571


二婚夫妻用婚前财产购买房屋并注明双方各自份额,三年后离婚按照注明份额分配。即使是头婚夫妻,各自用婚前财产购买住房并注明份额,也是按照注明份额分配。如果其中一方占有住房,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或双方协商价格给予对方持有份额进行补偿。如果变卖房屋,需双方同意,变卖后的金额按照双方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包括房屋。但如果其中一方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约定,其婚前财产对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的。


正午阳光Anna


双方共同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在证件上又注明了各自的占份,如果离婚,这套房子应按各自的占份分配。

《婚姻法》允许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对夫妻婚后,共同用婚前财产购买了房子,而且在证件上注明了各自的占份,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书面形式的约定,因而双方离婚时,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按约定处理。

按约定占份处理,看似很公平,但房屋属于固定财产,离婚后必定有一方退出。一方退出,另一方按市场价格补偿就行了,也很简单。如果双方互不相让,都要争夺这套房子怎么办呢?对于年青人还好办,直接按法律规定办就行了,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老年人而言,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尽管都是老年人,但也是有办法处理的:

1.根据各自的身体状况,照顾身体较弱的一方,由得到房子的一方按市场价格补偿另一方的损失。

2.照顾无过错方。因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优先照顾无过错方。

3.双方竞价获得房屋。按照当初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房屋价格、各自的分配比例确定后 ,给价高的一方得到房子。


塔云


您好!如果房本上标明,房产属于两人按份共有,并且所占份额已经明确,那么一旦面临离婚析产,则按照所占份额进行分割。

延伸故事:

对于再婚的黄昏恋夫妻,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出现意外过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张大爷和王大妈的结合属于半路夫妻。缘起自跳广场舞时候,俩人看对了眼。俩人本以为是找到了老来伴,可以一起走过人生的最后一程。谁知道他们的子女出奇一致地表示反对态度:在一起过日子可以,但结婚不可以。

本来张大爷和王大妈都不知道为什么,后来都慢慢琢磨出来,原来双方子女都怕财产外流啊。一旦结婚,对方就成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要继承自己财产的。如果哪方先去世,财产是要外流到对方家庭的。总之,谁先过世谁先倒霉。

张大爷和王大妈都知道互相的心意,谁都不是为了贪图对方的财产才答应一起过日子的。但子女总这么反对也不是个办法,为让子女放心,他们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也纯属无奈之举—立好遗嘱再结婚。他们各自立了份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只分给自己的孩子。这样一来双方的子女如果吃了个定心丸,纷纷对父母的婚事表示支持。张大爷和王大妈这才安安心心地领了证。

故事点评:

其实套用题主的情况,二婚老人在婚后购买房屋的时候,把两人的份额都明确规定,应该是属于非常有法律意识的。他们防范了离婚对财产外流的风险;但其实更应该防范的是一方出现意外而造成的财产外流。而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在婚前将自己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订立遗嘱,并把遗嘱的受益人设置为各自的孩子,这样就能更好的避免财产外流风险。

虽然只要老人在世就可以修改遗嘱,但是如果订立公证遗嘱的话,撤销和更改流程比较复杂,能有效降低因冲动、或遭人怂恿而变更遗嘱的可能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