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福州最新通知!事關返崗人員!

福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關於進一步做好返崗人員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公司),市屬各高等院校,自貿區福州片區管委會:

根據國務院、省、市有關通知精神,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將於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切實加強假期結束後返崗人員健康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管理原則

1.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用人,誰負責”的原則,由屬地縣(市)區政府牽頭,各用人單位承擔主體責任,切實做好本單位人員健康管理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2.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在我市的人員暫不返崗。

二、用人單位具體職責

1.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防控預案

,妥善做好工作安排

2.做好工作區域環境衛生清潔工作,加強日常環境消殺,對本單位電梯間、辦公室、生產作業場地、食堂等重要區域嚴格按照消殺規範流程,每天至少消殺2次。

3.做好人員健康登記,主要包括:

(1)近14天身體健康情況;

(2)近14天是否與有發熱等症狀病例接觸;

(3)2020年1月20日後(含20日,下同)是否到過湖北地區;

(4)2020年1月20日後是否與湖北人或到過湖北的人員接觸等。每天及時彙總上述信息報所在地應急指揮部。遇有發熱等症狀、疫情期間到過湖北、與湖北人或到過湖北的人員接觸過的,應當採取隔 離措施並立即報告所在地應急指揮部。

4.落實體溫監測,在本單位入口設立體溫檢測點,對進入本單位人員全面落實體溫監測,如發現乏力、發熱、乾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人員,馬上做好隔離工作,並報告所在地應急指揮部。

5.加強防控知識宣傳,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手冊》等發放給本單位全體人員,做到人手一冊,並充分利用本單位宣傳欄、電子顯示屏等宣傳載體加大宣傳力度,提升公眾防控意識。 6.在崗人員工作期間應佩戴口罩,不亂串崗、串門,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不得離開轄區。7.加強本單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對出入人員嚴格把控,未經允許外人不得進入。 8.組織本單位紀檢監察人員對上述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返崗人員應當遵守的規定

1.儘量少坐公交、地鐵等公共交通到崗,選擇步行、騎車或自駕上班。如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務必全程佩戴口罩。 2.主動按照所在單位要求填報個人信息登記表(含姓名、戶籍、住址、聯繫方式、身體健康情況、近14天是否到過湖北地區和與湖北人或到過湖北的人員接觸等。 3.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識手冊》等要求

做好個人防護,主要包括:

(1)要佩戴口罩,談話交流時保持適度距離。

(2)要勤洗手,上班第一時間洗手;到過電梯間、飯堂高危區的,回來洗手;外出回來馬上洗手;要接觸自己面部,特別是鼻孔與眼睛前,先洗手。

(3)用餐前先洗手,要在坐下吃飯的最後一刻才脫口罩,避免面對面就餐,避免就餐說話,避免扎堆就餐。

4.儘量減少到人群密集場所活動,不亂串崗、串門,不離開所在縣區。 5.注意環境衛生和室內通風,每天清潔辦公場所,保持室內外衛生,尤其要經常對手部會接觸到的部位與物件,如手機、鼠標鍵盤、桌椅等進行酒精消毒。 6.出現乏力、發熱、乾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狀,應第一時間報告本單位,並積極配合做好隔離觀察和醫療救治工作。 7.積極配合本單位做好其他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四、強化效能督查

各級各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和主體責任,積極做好對轄區內各單位返崗人員健康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導。由市、縣兩級效能督查部門組織成立督查小組,通過明查暗訪的方式,對各單位返崗人員健康管理開展專項效能督查。對不按照上述要求落實健康管理工作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將予以嚴肅問責。

福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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