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林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舉報獎勵的通告

【通告】林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舉報獎勵的通告

林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舉報獎勵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區市縣重要決策部署,健全聯防聯控機制、發揮群防群治力量,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從即日起,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舉報獎勵機制,現將通告如下:

一、舉報對象

凡2020年1月8日以後從內地返縣人員或其他區市縣外來返縣人員,特別是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不按要求定點醫院檢測或未居家醫學觀察,以及本人及家屬未向所在鄉(鎮)派出所報告並可隱瞞相關信息行為;

二、舉報渠道

1、林周縣疫情指揮部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0891—6516279;

2、舉報人應提供舉報對象姓名、現居住地址等相關情況。受理舉報的工作人員接到舉報電話,應詢問清楚,如實記錄,在2小時內辦理完畢;情況緊急應當立即辦理;

3、舉報線索經核實,將按照相關規定給與舉報人1000元的獎勵資金。同時,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如有發現惡意舉報、汙衊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林周縣疫情指揮部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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