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兩年,我和孩子在外面租房,前夫以各種藉口想留下來和我們同睡,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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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紫藤,你的問題我來答。

怎麼辦?你是願意,還是不願意?願意有願意的做法,不願意有不願意的做法。


一、不願意

這種事情,若你不願意,他怎會找藉口留下?離婚就是與過去的人說再見,讓彼此劃清界限,然後開始新的生活。

婚姻失敗,有人很快就會走出來,但有的人對這段婚姻很留戀,不能馬上走出來的,甚至是不想。

很顯然,都離婚兩年了,你的前夫還沒走出來。用各種理由糾纏你,仍沒放棄跟你和好如初的機會。

或者說是為了“報復”,他暫時沒有找到更好的,所以,賴著你,耗著你不走。

其實,前夫的這些行為,關鍵在於你的態度。

你堅決不願意,他試幾次無果後,自會無趣離開;若你給他的態度是沉默的話,他就以為得到了你的默許,所以才肆無忌憚。

因此,既然夫妻緣分已盡,就不要再給對方留下幻想的空間,不然就害人害己了。


二、願意

離婚兩年了,雙方也比較冷靜了。自會不自覺回想過去的婚姻狀況。不論是對方的錯,還是自己的錯,都已經過去。

經過兩年的時間冷靜期,認識到只要雙方有所成長,變得成熟起來,就會很認真的去重視。

若發現這段婚姻,還有破鏡重圓的機會,也未嘗不可。婚姻是否幸福,只有自己知道,若有心迴歸,不妨和對方好好談談。

不過,紫藤猜想題主的心態並不是願意,而是不願意。正因為不願意,不知道怎麼拒絕才會出現現在的局面。

心軟的女人惹人疼,但不要把心軟用錯地方。有些事,過去就真的過去了,你再糾結,再心軟也換不回當初的美好。

所以,生活已經向前邁了一步,不如大大方方的,扭扭捏捏、拖泥帶水對誰都不好。


三、當斷則斷,不斷則亂

婚雖然離了,但還有孩子。天下所有孩子都希望自己的父母恩愛,一家人在一起和和美美的。

但是,強扭的瓜不甜,沒有感情的人別人再怎麼湊也熱乎不起來的,不然當初就不會選擇離婚了。

那麼,有孩子的夫妻離婚後,應該怎麼避免尷尬,不至於拖泥帶水,無法開展新的生活?

首先,在離婚時就約定好,男方跟孩子見面的時間、地點等。此時,女方要選擇迴避,否則容易產生尷尬和讓人誤解,除非女方有意複合。

其次,儘量不要安排在女方家裡見面。女人大多數時容易心軟,尤其是看不得溫馨畫面。

比如孩子有父親陪很開心的樣子,不然就母愛氾濫,分不清什麼才是正確的相處方式,甚至是更加自責,沒有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這時,是一個女人,一個母親最脆弱的時候,若前夫有複合的想法,很容易打動到女人。

有些女人很清醒這是感動,不是愛,就會選擇離開。相反,有的女人就把感動錯當愛,重蹈覆轍。

所以,若女人不想跟前夫有任何瓜葛,態度要明確,要堅決,否則優柔寡斷、糾纏不清下去怎會有幸福的生活。

況且,父母這樣的行為也給孩子帶來不好的影響。父母離婚了還可以在一起,傳達給孩子錯誤的婚姻觀,影響他一輩子。

所以,前夫的各種藉口留下來,都抵不住你那堅決的態度 ,你的態度決定前夫對你的尺度。

你若默許,你若期待,前夫就會按照你期望的那樣配合你。因此,若你不想回頭,為了孩子,為了自己,守住最後的底線。

本文是原創,請關注紫藤講故事:專注情感、兩性、婚姻話題。若你有不同的想法,請在下方留言、評論、轉發,謝謝。


紫藤講故事


如果你不想和他復婚,就堅決果斷地換鎖、報警,申請法院禁止令,對你進行保護;如果有復婚之心,就不要上來問計了,果斷地跟他辦手續回家。

前些年,認識一個朋友,他工作不錯,就是有點好色,沒事就在外面勾三搭四的。他結婚的時候,岳父有錢,家裡置辦得什麼都不缺。

由於他在外面玩的瘋,被老婆抓了現形。兩個人離了婚,老婆就帶著孩子回了孃家。孩子小,老婆又得上班又得照顧孩子。總在孃家住,也不是個辦法。婆家的人就過來勸,百般地認錯和保證,朋友一定好好過日子,再也不在外面胡來了。

朋友老婆架不住勸,就回來了。

兩個人復婚後,好了有一年多吧。又是收拾房子、院子,家裡煥然一新。一家三口看上去其樂融融。

朋友又犯病了,常常在外玩,幾天不回家。她老婆發現了他又出軌的證據,再次提出了離婚。離就離吧,兩人二次辦理了離婚手續。

這次朋友老婆沒有回孃家,和孩子在本區租了一間房子,過起了日子。朋友過了一個月一個人的日子,又開始去找前妻了。

他常常是不開門就在外面待著,一會一敲門,只要門打開了。死皮賴臉地擠到炕上,就不下來了。不到第二天上班都不起來。

這婚離的,朋友把老婆租的地方當成了第二個穩定的家。又帶吃帶喝地去,他前妻不能打不能罵,只能是跟他再次復婚了。

朋友這種人,狗改不了吃屎。再次犯錯,把單位女生的肚子搞大了,這次又離婚,和這個女生結婚了。

可是,前一段時間,我居然看到他在市裡和前妻一起走。當時沒好意思打招呼,一歪頭就過去了。

發信息給他,問他咋回事。朋友居然大言不慚地說,孩她媽家有事,我過去幫幫忙。反正她也沒結婚,前妻也是妻啊。

這個臭不要臉的,家裡有個新的,老的也不放手啊。真的沒治了。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說實在的,離婚兩年,你前夫竟然還能厚著臉皮要求同睡,你也太軟弱可欺了吧,你們是真離婚還是假離婚呢?讓外人怎麼看呢?

我有個同事,他姐姐就是不堪忍受家暴就離婚了,那個前夫一開始壓根不願意離,因為他知道,離婚後他根本就是很難再找到媳婦了,

最後,那姐姐淨身出戶,開始是住在孃家,

個前夫就經常來家,他們家本來就是不會撕破臉皮的家庭,一直都很和氣,那個前夫 一進來,他們一開始都很吃驚,結果那個前夫還是叫爸叫媽的,吃飯也跟著一起吃,還積極地收拾桌子。

臨走時,還拿著饅頭啥的走,走之前,還在樓下大喊大叫的:“爸我走啦!媽我走啦!”一家人也都不理他。

但是,給鄰居造成一個什麼感覺呢?就是他們壓根沒離婚。

就這麼,這個厚臉皮的前夫,時不時就來。

後來,他們娘倆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前夫就跟以前一樣,大搖大擺地進他們的出租房吃飯,也厚著臉皮要求住下,那個姐姐憤怒地把他趕出去。

但是,那個前夫仍然時不時就來孃家,來出租房。

後來有一次,他們家的老人,委託老朋友給閨女再介紹對象,人家就微笑著說:“好像你閨女還在和她那個對象來往著呀!”他們家人想想不對,

於是,前夫再來,他們拉下臉來,攆走了。

就這樣,攆了好幾年,因為前夫也沒找,也沒有女人會跟他,他就習慣性地沒事就來,攆了就走。

這個姐姐至今也沒有再婚。

一是不好找,

二是這討厭的前夫一直都盯著,

哪個男人願意來趟這趟渾水啊!

所以離就離得乾乾淨淨,不離就在一起好好過,最怕的就是這種藕斷絲連,誰也不利索!


Longsuixinyuan


不理解,離婚兩年,前夫還有什麼藉口留下來同睡?

既然已無夫妻名分,就沒有同睡的基礎,所以各種藉口,都可以拒絕。

離婚後,最怕的是藕斷絲連。

1:我一個朋友,原本是女方婚內出軌,但真正離婚後,女方反悔了了,於是經常找各種理由去原來婆婆家,或者前夫家。


雖然名義上是看孩子,但其實是有復婚打算的。


其實,離婚後再復婚,破鏡重圓當然好,但前提是,兩個人都做好了為婚姻負責的努力,對過往的反省,遺憾的是,那女方依然腳踏兩隻船,覺得復婚後,生活會正常運轉,但又不知道前夫的心思,所以一邊談著新戀愛,一邊和前夫家藕斷絲連。


這種女人,給了前夫希望,又打著自己的如意算盤,後來被前夫發現了,那幾年裡,前夫家的生活依然被她攪得亂七八糟,她自己也沒好過。


所以,離婚後的兩個人,既然不打算復婚,就別在情感上打對方的歪主意。


2.離婚後,很多人以看孩子為名,繼續保持密切聯絡。

看孩子,本無可厚非,並不是說,離婚後就是仇人,但也要考慮對方重新建立新家庭的需求。


離婚了,既然不能牽手,就請徹底放手。


靜女夭夭聊情感



用戶216322364154紅見


你已經離婚兩年啦!你前夫還不斷騷擾你,以各種理由在你租房處與你過夜。我準確地告訴你,錯不在他,錯在你自己身上,由於你的優柔寡斷。導致你前夫得寸進尺,如今越來越被動,其實你前夫第一次在你租房處過夜,你就應該報警處理,而不是一次又一次地讓他得逞。

既然你們已離婚,那麼從法律意義上說你前夫只不過是路人而已,只要他違揹你的意志強行與你過性生活那就以強姦罪論處。由於你的文盲加法盲導致你現在越來越被動。

你現在應與他一刀兩斷,否則後患無窮。試想你前夫時常在你租房處出入,有哪個男人敢同你戀愛?不是自找死路嗎?你既然離婚帶孩子租房居住,你肯定要再婚,你前夫堵在你那裡,你還要不要過正常生活,一家不像一家,兩家不像兩家。

現在擺在你面前有兩條路,一.你或者與你前夫復婚;二.你將你前夫趕走,如你沒有本領趕走他,你唯有選擇遠離他,讓他找不到你,你才能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女人想再婚易如反掌,不要說你帶一個孩子,就算你帶三個孩子也不是問題。

關健是你自己端正態度,而不是你前夫想怎麼樣就怎麼樣,為所欲為,目無黨紀國法,任何人不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你作為離婚要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不受他人侵犯。我們每個人都應學法.懂法.守法,做一個新時代的文明市民。


情感王子



你和前夫離婚兩年,除了孩子的牽絆,其它的再無瓜葛。

女人離婚,確實很慘。婆家不能待,孃家不能回。只得帶著孩子,在外邊程房住。

你的男人應該是對你還有感情,或者就是沒有對象,來你這裡尋點歡樂。常常打著來看孩子的旗號,要求與你們同睡。

他的目的很明顯就是要與你同床共枕,再行魚水之歡。

面對這種情況,你怎麼辦呢?

如果他只是單純的為了尋歡作樂,釋放獸慾,那麼你應該毫不猶豫將他趕走,並且拒絕他再次登門。

如果他借男歡女愛來表達自己複合的願望,你對他這個人也沒有太大的反感,也有意再婚,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庭,把他留下來。修復一下感情,為復婚打下基礎。

如果他已經有了家庭但並不理想,欲離開她來找你。這種人思想活躍,見異思遷,是靠不住的。那就堅決拒絕,不讓他再次踏進你家半步。

你還年輕,後邊的路不好走,還很長,建議你抓緊再找一個吧。兩個人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撐起這個家。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種情況果斷拒絕吧,從心理角度來說他找你只是為了發洩而已,連騙你的話都懶得說,可見你在他心中的地位,如果真想復婚的話,起碼會商量讓你們先搬回去,一個女人帶個孩子租房,生活有多麼不容易,各方面起碼要資助下吧,畢竟孩子還是他的,找你只是為了想上床(他現在沒女人絕對的)這種男人你就死心了吧,心不硬氣肯定還會重蹈覆轍,以後只能變成他發洩的玩物[擦汗][擦汗]。


尚世堂


你的前夫太過分了,你們已經離婚,沒有夫妻之實了,必須堅決拒絕,你做的很對。


你們離婚兩年了,可以看出,他對你仍然在糾纏,仍然沒有死心,想和你復婚。

他利用見女兒的機會,想爬上你的床,你拒絕了。你說你們已經離婚了,他是前夫,請他自重。

可是他嬉皮笑臉地說,都老夫老妻了,還講究那麼多。你告訴他,寧願出去賣,也不會跟他上床,讓他滾,讓他搞清楚自己是什麼角色。

你說的斬釘截鐵,不留餘地,做的非常好。

你這一番話,足以看出對他的憎恨和厭惡之情,說明他以前傷害你太深了。

後來,他找藉口暗示你復婚,大半夜想送吃的給你,都被你拒絕了。說明他當初做的太絕了。

這一切你做的非常好,堅決拒絕,不讓他有任何幻想,讓他為當初的不負責任買單。


現在有一些女人和前夫藕斷絲連,覺得以前是老夫老妻,離婚後有的仍然住在一起,這樣其實是很不好的。

前夫根本不會尊重你,他可能重新結婚,但仍然霸佔著你,不讓你找男朋友,在精神上控制你,讓你整日生活在痛苦之中。

我一個朋友,五十多歲的女人,一生經歷坎坷。她的相貌也不錯,在機關工作,可就是遇人不淑。

在她婚後七八年左右,她老公出軌了,出軌對象竟然是她親弟妹。

這起亂倫醜劇的結果,是她和弟弟雙雙離婚,她老公和她弟妹結婚了。

這起離婚案對她的打擊很大,她不再相信男人,拒絕再談戀愛。


可是,後來的一切讓人大跌眼鏡,她前夫竟然經常和她同居。真是非常奇葩,估計電視劇都不敢這麼演。

她和女兒一起生活。現在女兒已經結婚,和她在一個小區,分別住在兩套房子裡。她前夫還偶爾過來住,她家裡有事,她前夫還會出面幫忙。

其實,她本來可以再談戀愛,以後老了有一個老伴相伴。可是現在前夫不允許她談戀愛,她也認命了,就這樣不清不白地過下去了。

關鍵是前夫當初那樣傷害她,現在前夫還有家庭,她反倒成為小三,如果被她前兄弟媳婦發現,還不一定會鬧成什麼樣。

何必要這樣呢?自己一點尊嚴都沒有,真的太不理解了。


子龍威武煮酒談史


鑑於題主沒有說清當年的離婚原因以及目前對前夫的情感傾向,所以我這裡分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情況,題主對前夫早已沒有感情了,只想擺脫前夫的糾纏。

那前夫再來的時候,明確告知他你不想跟他有什麼牽扯,他想看孩子可以,但看完必須晚上十點前離開。

若他死皮賴臉非要留下來,不管什麼理由,打電話報警就是了。

若是報過警了,前夫還是無賴樣,那你暗地裡聯繫新的住處和學校,偷偷遠離前夫,讓他再也找不到你們。

若是你母親方便過來幫你,那就讓你母親過來和你們一同睡,他再要強留,兩個女人態度強硬地趕人,除非他臉皮比城牆厚,否則還是會知難而退。若就算這樣了還來騷擾你們,咱也可以報警趕人。

我們只能改變自己,沒法管其他人什麼行徑,碰到這種耐力好的無賴,必須做到態度堅定,藉助親人的力量,若對方還是我行我素,就藉助警察。總之,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第二種情況,題主對前夫還有感情,只是不想隨意複合。

這種情況的幾率不是沒有,那就乾脆拋出複合的條件,條件越高越好,畢竟你現在是自由身,可以接受任何男人的追求,決不能因為是前夫就降低條件,反而該提高條件。

其實,好馬不吃回頭草,既然當初離婚,肯定是有必須離的理由。想吃回頭草的前夫,也不是什麼好馬,更何況還用如此無賴的方式。

姑娘,若你是第一種情況,麻溜地強硬拒絕,找母親同住,報警。若是第二種情況,就看你怎麼取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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