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已經四十歲還沒有嫁出去?結果是她的媽媽要求彩禮二十萬,關於這個事件大家怎麼看?

聽剛哥講故事


這簡直就是賣人啊!而更可悲的是:女兒卻心甘情願的被當作物品一樣的拿來交易!於是我想到一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悲之處。

雖然,按照孔夫子修訂的禮制,父母養育了女兒一場,男方要娶走她,給點彩禮也是一種尊重。但是,如果要價太高,超出了男方的承受範圍,進而影響了她的終身幸福,那就只能說是愚蠢了。

從這事來看,完全就是那母親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扭曲,進而造成的教養問題,一方面估計母親在家裡太過於強勢,另一方面因此導致女兒的太過軟弱,以致連為追求自己幸福而反抗的意識和行動都沒有,這就是她的可悲之處。

我有一個侄兒,與一女生自由戀愛,但女生的母親和哥哥堅決不同意、或者就開口要很高的彩禮,她父親是養父,雖然無異議,但因傷殘而散失勞動能力,所以也就不能主事。但該女生很有些主見,認為自己的幸福要自己掌握,於是與我侄兒一起逃出家庭外出打工,把生米煮成熟飯,最後其母親和哥嫂也只有妥協。

在戀愛和婚姻自由的今天,雖然父母、親友擁有參謀和建議的權利,但是自己的幸福還是需要由自己把握和決定的,而不能將其交之於人,包括父母。(圖片來源於網絡)





WILLSON39


這個媽媽生了女兒,也毀了女兒一生的幸福。我就不明白這媽媽是怎麼想的?也弄不明白這女兒怎麼會聽任媽媽這樣做的。已經四十歲的剩女了,我看還是抓緊找個人品好的男人嫁了吧。

我們家從解放以來無論嫁娶(我們兩兄弟兩姐妹)都沒有彩禮錢的。我有兩個女兒出嫁時既無房,車,也沒彩禮錢的。幾十年下來照樣很好,日子過得幸福美滿。我們與親家關係也非常好。

上頭條後知道有的地方彩禮錢越攀越高,弄得男孩家舉債娶媳婦。今天還有為彩禮錢躭誤女兒終身大亊的例子。所以實際上高彩禮錢不僅對男方不利,對女方也危害極大。最好大家向廣東那裡學習,有網友說他們那裡彩禮錢和壓歲錢及隨禮錢都比較少,值得推廣。


山上人279


我認為和彩禮關係並不大,主要還是在女兒想不想嫁……

舉個例子,鄰村的小花,人如其名,長得漂亮,還有才華,大學畢業後考入了機關單位,其母對上門提親的人提出要求“二十萬的彩禮少一分都不行。”當時小花並沒有意中人,對此並沒在意。


工作兩年後,小花遇到了意中人,同樣是來自農村的小李,人長得帥氣,但是家底薄,第一次上門都被未來的丈母孃看扁了,二十萬彩禮,估計沒個五六年根本攢不起來。

小花說“沒事,我有辦法”

從小花母親不同意後,小花就不回家了,兩個月後,其母親忍不住了,來城裡找小花,一句“我也是為你好啊!”小花並沒有領情,問其母“單位的王姐找了個有錢的主,但是偶爾家庭暴力,那就是幸福嗎?”

花母一看小花意志堅定,自己也不在堅持“二十萬的彩禮”了,半年後小花和小李結婚了。

最近在看韓國作者寫的一本書,叫《輕理財》,裡邊說“韓國女人為了攢嫁妝錢,從一開始就不會做月光族,定期存款到結婚的時候就有了一半的嫁妝錢。”

其實,現實生活中,很多女性愛的死去活來,但是在母親“彩禮錢”的要挾下望而卻步,我就納悶了,為什麼一直說“彩禮錢”,而沒有“嫁妝錢”一說,難道娶妻過日子只是男人的事情。

兩個人共同奮鬥,合理計劃不是更好。


假設想結婚,又不想象小花一樣惹自己母親傷心,自己先拿一部分嫁妝錢出來滿足母親不就好了嗎?

綜上,女兒四十歲還沒嫁人,只能說明:

一、條件太好,長相漂亮,工作好,眼光高!

二、條件太差,長得醜,又懶有邋遢!

三、沒遇到合適的人。

嫁妝錢可不背這個鍋!


秘語相傳


女兒四十歲,那作為媽媽現在應該多少歲了,我想應該差不多至少60歲了吧,我“福爾摩斯”敏銳的神經洞察到,這是一場陰謀。

女兒40,媽媽少說60歲,這個年紀都已經是做奶奶的人了。

說實話還能活多久?身體要沒點病什麼的,或許還能堅持幾年時間,身子骨要是多病多災,體質弱一點的。

估摸著也就一年半載的活頭,應該是媽媽不想讓女兒嫁出去,直到自己躺棺材的那一天。

40歲的年紀,這毫無疑問是大齡剩女,在不嫁出去就老了。

人老珠黃誰還會要啊,就算要也是倒貼,這種條件還要20萬彩禮錢。

分明就是不願意女兒嫁出去的節奏。

媽媽處心積慮,心機婊,不想讓女兒嫁出去給自己養老送終。

可憐天下父母心吶,媽媽這樣做也真不容易。

虎毒還不食子呢,誰不想自己兒子女兒早日有個家,這媽媽的做法也沒誰了。

另外,問一下,女兒保養得好不,哪天想通了,其實我也可以考慮考慮。


遇我得福


有一點,我始終想不明白,老是說多少多少彩禮,關鍵是現在大部分的女方都已經陪嫁得彩禮多出很多了甚至幾倍,還是這種封建的思想,我結婚快16年了,當年老岳父就收了我三萬彩禮,包括一切開支!最後結婚後,把錢退還給我了!他的意思就是隻要你們夫妻和睦!聲明一下,我家姐姐妹妹結婚,我媽也是這樣3萬塊,過完後退回去!如果一定要算賺了還是賠了!生女兒有賺的嗎?從小到大多少疼愛,多少付出,不是父母不知道其中的愛!我自己也養了女兒,我培養她花了不少錢,但是如果她嫁人我還是會在我能力範圍內給她多點的東西,小夫妻剛開始不容易!不管兒子女兒都是父母心頭肉!不能用錢來衡量的吧!個人意見,有不同想法的,文明交流!謝謝!


我就喜歡新聞


按照問題的說法,似乎是因為女方媽媽要求彩禮20萬元,導致女兒無法出嫁。

因彩禮而誤事,因彩禮而誤人。

不考慮女方年紀等因素,若是以20萬的彩禮來看,其實也不能算太高,很多地方的彩禮都達到這個,甚至遠遠不止這個數額。但若是以現在的40週歲的年紀,並索要20萬的彩禮,估計絕大多數的人員都覺得偏高。這樣一來,就可能出現越來越糟糕的事情,女兒將一直拖著拖著,導致女兒最後無法出嫁。

彩禮的問題,或者天價彩禮的問題,困擾了很多人,影響很多家庭,部分人員也因此結不了婚。抵制天價彩禮,讓彩禮回到一個正常的習俗標準,這是民間及官方都在努力的方向。

我們也希望所有的父母都是基於子女的未來考慮,彩禮的金額要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感情,男女雙方的個人情況,男女雙方之間的經濟情況。不要抱著攀比,好面子的心態,更不要有通過婚姻斂財的想法。


葉律師


想提醒一句:女兒四十歲還沒有嫁出去,與她的媽媽要求二十萬有絕對的關係嗎?我覺得,女兒如果四十歲還沒有嫁出去,並不是出在這20萬彩禮上面,因為如果僅僅為了20萬,媽媽可以早早將女兒低嫁,那樣可以很容易的得到,甚至30萬都可能得到。況且,女兒四十歲了還不出嫁,如果心智成熟,這二十萬能落入媽媽的腰包嗎?

在我們村裡,有一個女孩兒,不但長得醜而且有點兒缺心眼兒,但是他有一個好處就是聽媽媽的話,她結了三次婚,每一次結婚都得了不低的彩禮錢,現在,她至少為孃家轉了60多萬的彩禮錢。為什麼?因為每次她媽媽為她找的人家都很特殊,她的第一任丈夫是老光棍,女孩為他生了個娃,然後在他媽媽的挑唆下離婚了。第二任是個有殘缺的,短了一條腿,兩人生活了兩三年也離婚了。她的第三任是個屠戶,因為家暴,也離了兩次婚了,這一次出了20萬的彩禮,將女孩兒娶到了家,但是這次兩三年以後,女孩兒的孃家媽在想挑唆離婚就不容易了,屠夫發話,如果他們敢出什麼么蛾子,就會白刀子進紅刀子出。所以直到現在女孩兒還在屠夫那裡老老實實的生活著。

題中的女孩四十歲沒有結婚,很有可能是女孩自己的問題,如眼光太高,如身有隱疾,如愛上不該愛的人等。她的媽媽並沒有因為女孩年齡大而將她胡亂嫁了,反而只是要二十萬財禮,也許還是因為只是因為風俗習慣而不得不為之,也許是因為想為女兒的人生留一筆保障等。這位母親已經很不錯了。


萍風竹雨123


以我看這40歲的女兒還沒嫁出去,跟她媽媽要二十萬元彩禮錢關係不是很大,就我們老家有的媽媽要的彩禮錢比她的媽媽多多了,還不是照樣有人娶了,連二胎都生好了。

這媽媽的女兒沒人娶一定是她沒有遇到合適的男朋友,或者是她自己跟本就不想嫁人結婚,現在不想成家結婚的年輕人還不在少數呢,因時間關係我就簡單的說這些吧。

不管是男的還是女的,我還是不提倡一個人單過一輩子,應該是男人女人結合在一起才能算是一個完整的人,或者叫人生吧!你們贊同我的觀點嗎?

我是 歡迎大家一起互動、點評、留言!謝謝!


靜安華哥


這可要看在那個省那個地方嫁女兒的,你說女兒四十歲嫁人,她的母親要彩禮二十萬我看一點都不貴(還是處女)。有的地方二婚出嫁彩禮都要三十多萬,才肯給女兒走。俗稱"愛的如金,不愛如土",人和買東西一樣,只要買回家能適用,花多少錢人家都肯答應,萬一買回家不適應用,花一分錢心裡都疼,當今社會嫁女兒真是眉毛鬍子一把抓,也不論女兒年齡大小,有個女兒的模樣,彩禮也不放過,如今不知從那裡刮來一股風,大家都異論紛紛,嫁女兒彩禮方面都高的驚人。自古以來只聽說嫁女兒沒有聽說是賣女兒。如今社會真是賣女兒的社會了,這根棍子打在每個光棍漢的頭上,每個光棍漢被打的熬熬直叫,你說痛不痛。


閩藉寫作


悲哀,女兒一生的幸福被毀了!誰之罪過?傳統習俗!

女兒出嫁要彩禮的陋習由來已久,儘管曾出現過爭議,但“不彩派”議聲很低,曇花一現後歸於沉寂;現在,彩禮派抬頭,一家有女,哺育成長,長成以後,待價而沽,看彩禮決定婆家與否;尚不應允,父母無光,女兒不嫁;捉襟見肘、德才兼備、品學兼優的農家子弟本來想與你女兒共創未來,也只好礙於自尊,望而卻步!

我小區有一女子,是某名牌大學的研究生,母親是本縣某局局長;父親朝九晚五,與我素未謀面,據說是市裡某重要部門骨幹,有意迴避常人,所以儘管遠觀慈眉善目,但其具體職位品格、政治面貌不詳。

女兒的婚事不知有多少人踏破門檻;研究生學歷、貌美如花不說,能歌善舞,書法鋼琴,下得廚房上得中堂,溫良恭儉讓,仁義禮智信一應俱備,同一小區,我耳濡目染、耳熟能詳。

登門求親者絡繹不絕!其中:有富商之子,邀請某婚姻介紹所60位佳麗旗袍花藍列隊上門,自己開豪車攜百萬彩禮(具體幾百萬不曉得,說是七百萬,恕我,無法驗證真假)相隨,父母各一輛寶馬(都一百五十萬以上的,這個我懂)親自跟進,當地有頭有面的人物(包括政府機構的,饒我,不能說!)全部到場,當天小區停車位爆滿。

進門後良久無動靜,傍晚,門外好事者疲憊、沮喪、漸近失望:最後父母開門,於大庭廣眾時宣佈:拒絕一切彩禮,謙遜送客,並贈予每個到訪者一小袋花生米(據他們自己講是夫妻及自己女兒的勞動成果,屬綠色食品,不是買來的),留下一句話:“我女兒的婚事她自己決定!”;小區沉寂,眾人疑惑,怏怏散去,明月鑑證:天地良心,我是真話!

轉眼三年過去了,畢業留校的女兒(當時已是中共黨員,研究生後留校)嫁給了自己貴州籍的一志願援藏的、窮困潦倒的、沒送一分彩禮同學;儘管當時不為大家看好,但現在身為博士的女婿已是一位軍官(如何轉變的,我不清楚,此時,女兒也是博士生,都是真話),夫妻二人相濡以沫、患難與共、育有一子、夫妻偕愛,眾口皆碑。

女婿專門為二老在青山綠水處蓋了鄉間別墅,兒女親家經常來走動,左鄰右舍隨時來喝茶;往往四個老人守護一個孩子,每次都能見到四位老人歡天喜地、嬉笑怒罵、說唱爭吵,毫無隔閡,返樸歸真、其樂融融的場景,我深受感染。

我們小區的女兒嫁達官貴人、嫁華僑鉅商、嫁土豪名流的比比皆是,收500萬彩禮者大有人在!實事求是地講:不做作、不掩飾、不張揚的真正的婚姻意義上的幸福、只有這一樁父母應允女兒嫁給窮書生的、一文彩禮不收的婚姻。

其它的,沒妻離子散不假,都貌合神離,同床異夢,不懂照顧子女,更不瞻養老人;夫妻間爾虞我詐,勾心鬥角,公眾場合情好日密、夫妻恩愛;私下裡,男盜女娼,養老撫幼是神話,安居樂業成傳奇!“不足為外人道也”!

再說不以彩禮看婆家,沒人重視;再說反對門當戶對、彩禮當先、以女兒為商品嫁人很空乏、沒絲毫說服力、會引來嘲諷、譏笑與羞辱;再說“愛情是真情的自然流露,婚姻成功與否不需彩禮作籌碼”會招來謾罵!講個現實中的故事,你自己回味,自己咀嚼,自己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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