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這篇文章的真正意義是什麼?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們尊重?

予莘少俠


孔子是我國少有的文學家,雖然有很多理論不符合現代要求,但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還是不落後的。

發兩塊石頭請大家欣賞,

1,孔子樹下注春秋,2桃李滿天下。




用戶石建設


要弄清楚《孔乙己》這篇文章的真正意義,首先必須要明白這篇文章的出處及時代背景。《孔乙已》是魯迅最早發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雜誌上的一篇白話小說,後被編入短片小說集《吶喊》。魯迅在《吶喊》的自序中這樣寫道:

在我自己,本以為現在是已經並非一個切迫而不能已於言的人了,但或者也還未能忘懷於當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罷,所以有時候仍不免吶喊幾聲,聊以慰藉那在寂寞裡奔馳的猛士,使他不憚於前驅。至於我的喊聲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顧及的;

再結合魯迅棄醫從文的原因,答案自然呼之欲出,這篇文章的真正意義是對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的無情批判。魯迅要借孔乙己受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的悲慘結局喚醒麻木不仁的國人,從而拯救國人的思想,使得國人真正擺脫“東亞病夫”的恥辱。

至於孔乙己是不是值得我們尊重,答案是否定的。我們可以選擇同情孔乙己,但卻十分不值得我們尊重。

孔乙己在精神上迂腐不堪,自以為穿了長衫就能突破階層限制;自以為滿嘴之乎者也就能以讀書人自居;自以為將“偷”換為“竊”就可以掩耳盜鈴;自以為講排場就可以擺脫眾人的嘲諷;孔乙己的所作所為實在是麻木不仁到令人痛心的地步。

孔乙己在生活上四肢不勤以致窮苦潦倒。明明具備勞動能力,卻羞與短衣幫為伍,竟不惜以行竊為生,雖以讀書人自居卻行蠅營狗苟之事丟盡了讀書人的顏面;就連象徵他可憐身份的長衫都能做到十年不洗不補;寧肯在眾人的嘲笑戲虐中混吃等死也不願意自食其力、改頭換面,

最終命喪在封建制度的爪牙之下,淪為魯鎮眾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書香墨韻


我曾經寫過一篇《知識分子要像孔乙己》發表在報紙上,後被很多網站轉載,僅一個小論壇就有近一萬人收藏。

那一篇文章是借題發揮,希望知識分子多一點知識分子的特徵。

據我的看法,魯迅《孔乙己》這篇小說,是對於科舉制度的控訴,卻被有意無意地誤解,當作對知識和知識分子的鄙視來讀的人太多。

其實魯迅發表《孔乙己》的時候,慈禧太后已經廢除科舉制度,魯迅是在肅清流毒。

魯迅要說什麼?

科舉制度和參加科舉考試的知識分子是醜陋可笑的。

於是一些沒有知識的人大喜過望,魯迅先生說了,知識和知識分子都是醜陋可笑的。

我沒知識我光榮!

昨天還有一個學習能力差,初小不能畢業的老頭在大街上大罵孔乙己。

他並且像在窮光榮的年代到處哭窮一樣在富光榮的今天到處炫富。

別人說他別說一分錢的虧,他連一句話的虧都是不吃的。

他愛寫作,但錯別字和不通的句子連篇,認識狹隘、片面、極端,因此一個字也不能發表,他就大鬧編輯部,罵編輯孔乙己。

我那篇文章正是針對包括他在內的人的。

你們可曾思考:

孔乙己有羞恥心,你有嗎?

孔乙己心軟你心如鐵石甚至心腸歹毒。

孔乙己多多少少有知識而且較真,你是蔑視知識自我作古信口開河。

孔乙己有原則你是不擇手段。

魯迅這篇小說倒真成了某些小市民的“思想武器”,而這些小市民不知道,魯迅最為憎惡的,其實就是他們。

他們無知識無原則無羞恥無悲憫,自私快樂兇惡醜陋地活著,茶餘飯後,還可以得了便宜還要賣乖,嘲笑孔乙己以開心。

他們生病了,就吃用生命拯救他們的人的人血饅頭。

因為沒有原則和底線,他們能言善辯巧舌如簧總是有理。

究其實,讀書人越多的國家越先進,人均閱讀量越高的民族越優秀。

這裡,我再次引用蘇格拉底的名言:

“愚昧是萬惡之源。”

孔乙己在謀生方面是愚昧無知的,但在做人方面卻是有許多書上讀來的知識或者說條條框框的。

偷幾本書就送了命,但他並沒有逾越他的底線——“竊書不能算偷”。

不讀書無底線的人,你拿他沒辦法。

我甚至見過偷了別人自行車拿去賣錢卻把失主罵哭的人。

失主見惹不起於是躲得起搬遷到10裡以外。

那個獸人在閱卷的時候作弊,反而把閱卷組長罵成腦梗!

這種人百分之一百的損人利己,沒有零點零零零一的利他的打算。

此人不讀書。如果多讀書,至少可以知道某些行為實在禽獸不如。

據實驗:年輕老鼠會幫助素不相識的老老鼠,教會老老鼠怎樣用卡片獲取食物 ;大象會解救落入陷阱的小鹿。

不讀書的另一個害處是有可能好心辦壞事,把犯罪當行善。

例如破壞環境資源,不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就是一種不讀書的新愚昧。

結論:對於孔乙己,應該尊重。所有生命和人格都應該受到尊重。不應該醜化不應該對他的窮愁潦倒走投無路悲慘死亡幸災樂禍。

魯迅是全人類不可多得的火眼金睛的偉大作家之一,但也得看他在洞悉真相之後怎麼說。

由於魯迅祖父科場作弊,少年魯迅在貧困和恥辱中打滾!

小小年紀,父親重病,成天出入當鋪和藥鋪,被親朋視為乞丐——“乞食者”,被族長在族人大會當眾強迫簽字!

血和淚啊!

所以,應該同情應該理解。

但魯迅思想的威力之巨大,是他始料未及的,人人不做孔乙己,人人羞做讀書人,後果將會多麼可怕!

中國傳統文化,其實是多麼優美!

讓我第一萬零一次引用艾略特、海明威、劉易斯三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的偶像埃茲拉·龐德先生的話:

“中國人的道德,是基於審美的道德。”

“中國的《詩經》,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詩歌。”

對於中國傳統文化和知識的鄙視,對於讀書人的鄙視,請自《孔乙己》止!


大悔憶智冰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孔乙己不屬於知識分子,而屬於應試失敗的學渣。

知識分子的定義是掌握有一方面知識,並且能夠達到一定水平的,叫做知識分子。

而孔乙己會的只是八股文的文字遊戲,會的只不過是茴字幾種寫法。

這種東西如果只是業餘愛好,還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然而,孔乙己卻把這些當做安家立命的東西,是非常可笑的,可以說人生荒廢。

孔乙己讀了這麼多年書,結果除了替人抄書以外,根本沒有其他的生存方法。

而抄書不是寫書,抄書薪水微薄,而且非常辛苦,連混口飯吃都很困難。

所以,孔乙己靠自己所為的知識,是不足以養活自己的。

那麼,他稍微正常一點,就應該放下架子,老老實實找份工工作,踏踏實實的做人做事。

至於讀書應考,也完全可以在業餘時間來說。

而孔乙己不但不去工作,也不願意抄書,甚至吞走別人的定金以及書稿。

所謂知識分子,要有一定的道德觀念,對不起,孔乙己是沒有的。

一個小偷,道德品質當然是不高明的,就算學問再高也是沒用,更別說還沒有學問。

孔乙己此人還是以偷盜為生,偷了一輩子,最終被打斷腿而死。

這種人可以說,比沒有文化的勞動人民、酒店裡那幫看客還垃圾。

因為看客雖人品不高,好歹人家是賣苦力吃飯,活的正正當當。

孔乙己則靠盜竊吃飯,連最起碼的做人都不懂,被人恥笑又怪得了誰。


至於孔乙己不拖欠酒錢,因為他是小偷,本來沒有穩定收入,如果拖欠哪個酒店會接待他?

至於孔乙己把茴香豆分給小孩,也不能說他天性善良,只是找不到朋友和對話時,藉此打發時間而已。


孔乙己的悲劇其實就是好吃懶做,人品不好。這種人無論是不是讀書,也是社會渣子,不值得同情。


薩沙


《孔乙己》是魯迅筆下的一個悲劇人物,主要是藉著這個人物對封建科舉制度進行深刻的剖析與徹底的否定。寫出了科舉制度下生活在最底層文人的卑微與艱辛。同時也提現出了魯迅希望用這樣一位人物形象來喚醒那個時代下人們的靈魂。

孔乙己究竟值不值得尊重我認為要從以下幾點來考慮。

個性與環境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從文中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出他的窮困潦倒,但骨子裡卻時刻牢記自己是讀書人,骨子裡透著清高,我們常常說環境影響人生,那麼孔乙己所處的年代科舉制度盛行,成為了生活在底層文人唯一能夠巔峰的道路。就如同吳敬梓筆下的范進一樣。

孔乙己同樣渴望有朝一日能夠出人頭地,對於他來說“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但是如果讓他換一個環境也許就會有不同的結局。

思想的禁錮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

熱衷於功名的追求,使他缺乏了基本的生活本領,孔乙己認為讀書才是唯一的出路,教小夥計四種“茴”字的寫法,這在別人眼裡看起來就是個笑柄,肚子都填不飽,還教人家寫字。這不得不說是當時社會的悲哀,也是對封建科舉制度的一種抨擊。

長期的讀書,追求功名使得他猶如井底之蛙,只能夠看到眼前那一片讀書的天空。卻看不見外面更加美好的世界。

人性與社會

後來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後來呢?”“後來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樣呢?”“怎樣?……誰曉得?許是死了。”掌櫃也不再問,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賬。

從這部小說中,我們不光看到了孔乙己的悲劇,也看到了人性背後的醜惡,給孩子們茴香豆吃,是孔乙己的善良。孩子們的歡笑是天真。眾人的嘲笑是冷漠。

面對人們的嘲笑,孔乙己的內心是痛苦的與無奈的,從第一次的漲紅了臉到最後懇求掌櫃的莫要再提,這無不表現出了孔乙己內心的痛苦。

丁舉人的打與侮辱提現了當時社會上仗勢欺人,濫用私刑。同樣這也是時代背景下的恐怖之處,魯迅也形容封建社會就是“吃人”的社會。

社會,人心,環境都會對一個人的思想有所影響,孔乙己並非天生的迂腐,正所謂“時代鑄就人”他的悲劇與整個社會有著莫大的關係。孔乙己的悲劇讓我們看到了當時整個社會的良知的喪失。


燕子的濤寶


有民國“副刊大王”之稱的孫伏園曾經問過魯迅,最喜歡自己的哪一篇小說,魯迅回答《孔乙己》。

時代和個人的關係,是文學作品關注的部分。時代是個人所處的時代,個人是時代中的個人,時代和個人緊密相連,不可分割,沒有脫離個人的時代,也沒有脫離時代的個人。

說完時代和個人的關係,我們來說人,人是一個比鑽石的面還要多的多面體。分析一個人,要全面地去分析。比如我們看武打片,小的時候,總是簡單而又直接地對著角色喊出來“好人”“壞人”,並對好人受害捶胸頓足,對壞人一時間得逞咬牙切齒。年歲漸長,我們漸漸拋棄了小時候“好人”“壞人”這樣魯莽粗暴的人物定位,而是感覺越來越不好說一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這是因為我們看人更加地全面了,不但看到人本身的性格特點,還會看到造成這樣性格特點的社會環境以及家庭教育,等等。

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這句說明孔乙己的家庭條件還是挺好的,不然他也沒有那個錢去讀書。孔乙己的家庭出身和他的讀過書,使得他儘管窮困潦倒的境況下,還保持著寶貴的童真。比如他跟孩子分享茴香豆。有句話說,哀莫大於心死。對孔乙己而言,儘管科舉制度將其摧殘,但那顆赤子之心沒有變。

“但他在我們店裡,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這段文字裡,說明孔乙己很看重個人尊嚴和清白。可以做到在一家店裡,給自己保留著那生命中可貴的自尊和難得的體面。同時,他把“偷書”說成“竊書”,把“打斷”說成“跌段”等,也是如此。另外,人活著,需要一點兒小愛好支撐那生命中的漫長和無聊,孔乙己也不例外。他的愛好就是喝點兒小酒,吃點兒茴香豆,這是他活著的樂趣所在,日子再怎麼無力為繼,他也在認真而努力地享受著這點兒小樂趣。

孔乙己的出現,始終伴著笑聲。笑,是人們應對煩悶歲月的一種有力武器。笑,讓人放鬆身心,愉悅自在。相聲小品裡都要預設包袱,引發一笑。孔乙己本身就是一個包袱。他讓一個咸亨酒店的小夥計,暫時忘記了沉悶。他也成了人們茶餘飯後聊天解悶的談資。他還可以讓孩子們有茴香豆吃。

最後,個人覺得《孔乙己》這篇文章的真正意義是,魯迅試圖讓我們看清自己。事實上,無論我們看影視劇還是看書中的人物,最終都是在看自己。孔乙己身上有他的無奈和不得已。比如他終究沒有能夠考取秀才,人生不得志。比如他不會營生,以致於日子越過越窮。比如他有壞脾氣,好吃懶做。比如他各種窮裝,站著喝酒穿長衫,排出九文大錢,捱打被揭穿的各種爭辯,君子固窮和之乎者也……

看清自己,看清自己身上的閃光點,堅持下去。至於那些人性上的弱點,能改則改,實在不能就保留點兒無傷大雅的小缺點吧。畢竟,人無完人。


木米


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孔乙已》寫作於"五四運動"時期,是繼《阿Q正傳》後先生的第二篇白話文小說。當時的中國,正處於新文化運動的初期,作為"反對科舉制度,廢除文言文,大力提倡新文化運動的發起人之一的魯迅,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陸續寫出了《阿Q正傳》,《孔乙已》,《祝福》,《故鄉》,《藥》,《狂人日記》……等一大批白話文小說,成功地塑造出阿Q,祥林嫂,閏土,孔乙已……等一直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悲劇人物。其目地是不言自明的。

魯迅先生1902年赴日本留學,本來是習醫的,後來為什麼要棄醫習文呢?因為他發現中國之所以落後,貧窮,其主要根源不再於生理上,而是因為愚昧,無知,為了喚起國人的覺醒,魯迅先生這才決定棄醫習文,用筆無情地揭露出黑暗中國的種種不合理現象,奮力抨擊人吃人的封建社會的封建禮教制度的弊端。

魯迅先生對於他筆下的這些悲劇人物都是十分同情的,他寫《孔乙已》的主要目地是為了抨擊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度,而對於孔乙已這個窮酸文人只是悲其可憐而怒其不爭地。通過描述孔乙已用賒來的茴香豆撒給孩子,用手沾酒在桌面上教孩子如何寫字等情節可以看出,孔乙已是一個十分善良的人,他一輩子只知道讀書可以坐官,卻又連一個秀才都考不上,最後淪落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直至盜劫而被丁舉人暴打而死。可以說,孔乙已是封建建社會科舉制度下的悲劇人物典型,他的形象是當時社會上

一大批知識分子的寫照,我們只能同情而不能嘲笑地。


秦一農夫


我是文子心語,來回答問題。

孔乙己,魯迅短篇小說《孔乙己》中的人物。

這個人物雖然是個窮酸人物,但形象飽滿豐厚,很有諷刺意味。

1、對封建科舉制度的抨擊和否定。

封建社會知識分子的目標就是“學而優則仕”。“十年寒窗”苦讀書,為的是能夠“金榜題名”。當年的“范進中舉”,就是一個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可孔乙己卻連范進都不如,他只是一個考到鬍子發白還沒有“進學”的老童生。雖然他也曾心懷有志,也曾發奮讀書,只是那條“仕途”窄而又窄,讓他的年輕時的夢想終成泡影。

2、封建時代窮酸知識分子的一個縮影

孔乙己雖然過得很不如意,卻始終保持著讀書人的“形象”:他是咸亨酒店唯一一個站著喝酒的人,並且始終穿著他那件又髒又破的長衫。因為長衫是短衣泥腿子(勞動者)的區別之處,他時時刻刻都不忘自己所謂的有文化的“身份”。

孔乙己一有機會就賣弄他的“知乎者也”,寒酸氣十足,被人當做奚落嘲笑的材料,

3、封建教育的長期毒害使他四體不勤。

孔乙己自持清高,他除了滿嘴的“之乎者也”,不會任何營生,所以他的日子越過越窮。甚至流為竊賊捱打,被人取笑,也從沒想著脫下長衫,換成短衣,去學一門掙錢餬口的營生。即使貧困潦倒,去盜竊而遭丁舉人毒打身殘,孔乙己也不能正視自己的淪落,沒有因此而覺悟,只是在悲慘哀痛中掙扎著用手當腳走完他的人生之路。

4、孔乙己品行善良,對兒童很和善。

孔乙己不願意拖欠酒錢,他認為這樣很不匹配他文化人的身份,但他卻身無分文;就連落在桌上的幾粒芝麻,他也用手指蘸著水拾起。貧窮的他,對兒童卻很友好。他自己腹中空空,嘴裡說著“多乎哉,不多也”,卻願意把僅有的一點食物分給孩子們。他渴望親情,也喜歡孩子,只是過分的貧窮,讓他無法擁有這些。

在悲慘哀痛中掙扎著用手當腳走路無足輕重的孔乙己很快從人們的記憶消失了,孔乙己是被侮辱,被損害的善良而又迂腐的讀書人。他的悲慘遭遇揭露了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對知識分子的戕害。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筆者曾到上海參加小說連載會議,曾專程拐彎到紹興,曾去了咸亨酒店。魯迅筆下的孔乙己現成了咸亨酒店門前的雕塑,那個當年被咸亨酒店店小二趕出來的窮酸讀書人,現在成了咸亨酒店的招牌。曾寫了一篇隨筆《再訪孔乙己》,感慨萬千。


文子心語


《孔乙己》是一篇反封建的戰鬥檄文,作品通過孔乙己窮愁潦倒的悲慘遭遇,有力地揭露了封建科舉制度的罪惡,打擊了當時向新文化猖狂進攻的封建復古主義者,鞭撻了吃人的封建社會制度,表達了作者徹底反封建的精神。孔乙己是位深受封建科舉制度和封建文化毒害的人,終生沒爬上去的窮苦讀書人,有善良的一面,這些值得同情,但已成為社會廢物,又令人嘆息而取笑。


用戶4876087807407


謝題主。《孔乙己》這篇文章,被稱為討伐封建科舉制度,封建文化的檄文,刻畫細緻,語言犀利,剖析事理,入木三分。至今讀來,那個唯一的,獨特的,“鴉立雞群”的(明明是隻鴉,偏偏把自己當成白鶴)既死要面子,又不免偷竊的讀書人形象,仍躍然眼前。在今天,他的真正意義是什麼呢?且聽山人道來。



其一,墨守陳規,不知變通,死路一條。你看,孔乙己那件長衫,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仍要堅持穿著,為什麼呀?那是在擺自己是讀書人的臭架子,自己不會營生,一味好吃懶做,幾乎到討飯地步了,還不肯與短衣幫為伍,一根筋,一條道走到黑。不勞動,那他到底在幹啥?小說中有一細節透露了這一消息,有一酒客譏笑他,我親眼看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可見,他還在堅持讀書,堅持做著金榜題名的黃粱美夢。如果他能放下架子,自食其力,也不會有悲慘的結局。

孔乙己的命運啟示我們: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社會變化,越來越快。我們要不斷轉變態度,轉變思想,轉變做法,以適應環境的變化。這就是《易經》上強調的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往大方面說,一個國家只有經常改革才能保持活力。北宋的王安石,就有改革的決心和氣魄,他說,天命不可怕,人言不足畏,祖宗之法不可依。可惜北宋沒有將改革堅持到底。從個人層面,就農村教師而言,面對的大多是留守兒童,在家多沉溺於電視,手機中,教師也要

轉變自己的角色,在指導學生正確使用手機,在課堂教學藝術上著力,不斷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其二,踏實做人,體現價值,才有出路。一張廢紙,在精美,大家也不願意撿,一張一百元人民幣,在皺巴,大家也願意撿,原因很簡單,後者有價值呀。《孔乙己》中,魯迅揭示了一個多餘人現象,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一方面諷刺了事態的炎涼,人情的自私,冷漠。

我覺得,更多的是告訴我們,對於一個病態的社會,那一個社會都有矛盾存在,我們關鍵是要提升自己的價值。讓自己變成一個有用的人。你才能受重視,才會被尊重,才會被任用,沒有價值,就啥也不是,沒人理你。你看,孔乙己一到酒店,大家都譏笑他,去教小夥計識字,小夥計心想,討飯一般的人,也配考我嗎?孔乙己只好去找三五歲的孩子玩,給他們分鬥吃,說著多乎哉,不多也的話。這才是人生的大寂寞,大悲哀,沉痛到骨髓裡,只有孩子,願意和他玩了。所以孔子說,不患莫己知,求為可知也,不患無位,患所以立。不怕別人不瞭解你,不怕沒有位置,你有知識,有做事的能力了,還怕什麼呢?

其三,不管何時,不管何地,保持機心。題主說孔乙己是不是值得尊重,當然,是生命,我們都要尊重,這也是羅素說的,我為什麼活著,因為我對人類的苦難有不可遏制的同情。魯迅筆下的孔乙己,已經卑微的如同塵土,仍不失善良,教小夥計識字,給孩子們分豆。仍從不拖欠,口袋裡只有幾枚銅錢,還要全部排出。

孔乙己能夠讀書,看來家底不錯,原來不愁吃穿,沒有依靠後,還懶得出奇,一部亂蓬蓬的花白鬍子,一件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的長衫都預示著他悲劇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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