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前幾年承包的養殖用地現在都自己蓋了小洋樓,請問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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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幾年一些村為了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的收入,規劃了一部分土地用於養殖。畢竟農村搞養殖是傳統的行業,也是農民增加收入,最直接也最普遍,而且最快的一個行業。比如說家禽家畜的樣子,尤其是現在生豬養殖在我國可以說是養殖規模非常巨大,佔到了全世界養殖規模的50%以上,也就是說好多農民靠養出來增加家庭收入。今年的生豬養殖市場行情非常的好,目前全國生豬平均價格已經達到了9.3元每斤,好多省份已經突破了10元每斤的行情,廣東地區的生豬價格達到了11元每斤的高價水平,是一個絕對賺錢的行業。養殖行業對於農村來說,發展經濟是非常值得推廣和肯定的一個行業。



當然也有一些人為了在養生行業方面賺不到了錢,甚至出現了虧損的現象,他們也是因為非洲豬瘟病毒的原因導致了好多養殖戶退出了養殖行業,把所佔用了養殖的耕地帶起了自己的小洋樓,作為一個居住的住宅樓,成為了一個宅基地或者建設用地的用途。一些改變養殖用地的用途,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因為建設用地也就是農村的宅基地,是有一定的規劃的,而且也符合當地的鄉村規劃,不得佔用耕地,或者是其他的養殖用的耕地等等。



對於在養殖用地建設自己的小洋樓,這是改變了土地的用途,或者是改變了土地的性質,這必須上報當地縣級國土部門,蓋小洋樓的用地改變這些土地的用途,的確是一個違規的行為,就是一個違章建築需要被拆除的可能性。對於這些土地的所有權都歸村集體,而且對於改變土地的性質的養殖戶,首先要上報村集體同意,然後再上報上級部門審批。



總之,對於養殖戶在養殖用地上蓋小洋樓這種做法是一種違法行為,這一點是毋庸置疑,這直接改變了土地的使用性質,可以說屬於違章建築行為,目前我國正在大面積的治理這種亂佔有耕地的現象,而且正在大力進行拆除。這種行為只是藉著養殖的項目來改自家的私有的小別墅居住,對於養殖用地只能夠蓋一部分廠房來用於養殖項目和管理,而且蓋房面積也是有一定的規定的,並不是任意的搞建設。


三農一姐


現在問題提出的當初批准的養殖用地被蓋上了樓房,變成了宅基地,這肯定是違犯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依法拆除。因為在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時作為必具的主要條款:承包土地的用途。可以是用於種植、養殖或者其他,但是約定的項目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另外,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人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但也要承擔如下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很明顯,問題裡的承包人將本屬於農業用地之一的養殖用地私自變成了宅基地,改變了土地的農業用途,用於了非農建設,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法》,是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



憨娃春哥




殿輝記


前言:農村承包的養殖用地,肯定是用來建設養殖場的,不能用做其他的用途。還能建設小洋樓,肯定是違法的。農村建房必須是宅基地才可以的,這次的土地確權,他這個小洋樓肯定是無法確權的,如果你那裡執法嚴厲肯定是要拆除的。

農村建房宅基地流程

現在農村的宅基地來說都比較緊張,基本很難有申請的宅基地。現在建房基本是在老宅基地上翻建,這樣的任何手續都不用申請,直接建設就可以的。如果你家有孩子結婚,需要宅基地建設房子。一般情況現在農村新建房子佔用的都是基本農田或黃坡,首先是需要農村同意,在鄉鎮提交辦理宅基地申請,正常的情況下,都是可以申請下來的。在農村結婚房子也是非常重要的,鄉鎮政府也是知道的,農村的結婚本來都是不容易的,主要還有農村光棍問題日益嚴重,政府那邊的壓力也是非常大的。加上各種社會問題,在農村申請宅基地還是比較容易的。

養殖用地,建設小洋樓這個肯定不行

在農村中的養殖用地本身就不多, 首先你做承包方,把養殖用地承包下來,就是用做養殖,不能做其他用途。一般在養殖用地的承包合同中都會有明確的條款,如果嚴重違反上面的條款,村集體是有權收回的。在養殖用地建設相應的配套住房是可以的,一般都是用來存放飼料、工具、和工人居住、辦公場所的。你公然在上面建設小洋樓,屬於嚴重的違法,私自改變土地的用途。你這個房子屬於違法建築,一定會被拆遷的。至於你這個小洋樓一種能住到現在,說明你當地的執法部分不知道是幹什麼吃的。

總結:土地性質覺得土地的用途,基本農田就是以農業生產的相關活動。養殖用地就是在上面建設養殖場,用來說飼養牲畜。房屋宅基地就是給農村建設居住用房,保障人民有房居住。


起點農業



贛州法哥


農村前幾年承包的養殖地,現在都蓋上了小洋樓。這是當地政府部門的工作失職。

在我們這裡,承包養殖地,無論你是本村的村民,還是外地人,只能夠在養殖地上搭建臨時板房,或者鋼架結構大棚!不得平整地基,建住宿性的永久房子!

一旦發現違規,自行拆除!對抗執法,直接推倒。在承包養殖地上修洋樓,村社幹部是有責任的,沒有監管到位。

不是討論和不合法的問題,是無條件拆除的事情。這是村社,當地政府部門必須管的事情!在我們這裡,還沒有修完工的這種房子,就被推倒了幾家,人們都知道了這樣的事情,就沒有人再去冒險修建了!


1143160127


告訴你:昨天和一個在政府工作的朋友聊天,說上邊下文件了,對佔用耕地違建的一律拆,包括打著幹農業旗號的。拆後復耕。

這是大氣候,不要踩踏紅線!


三農開拓者


作為農民,土地是最大的財產,也是命根子,很珍貴。而如今農村的土地價值在不斷提升,有些人私自改變土地性質,在承包地等非住宅用地上建別墅,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社會影響,應當堅決制止。

一般來說,農村的土地按照性質來分類的話主要分為三種:宅基地、承包經營地、集體建設用地。回答完畢!再次謝謝。





胖子李說事


當然違法,樓下很多朋友說得很清楚了,這裡再通俗解讀一下。常見的違法有:

1、耕地養殖用地建房

耕地(養殖用地在內)是非建設用地,是受到嚴格保護,有些人認為承包一大片耕地後就可以為所欲為,急於建房子,搞養殖的人這種現象更多一些。

2、宅基地建房不經過手續審批。 3、宅地基未審批


姚耀1188


國土資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國土地分類》和《關於養殖佔地如何處理的請示》規定:養殖用地屬於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於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

就是說農業用地,不是宅基地,不能夠蓋房子。土地的使用性質改變了,而且也沒有審批手續。

您這種情況就是違法的。

如果想蓋房子,需要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要獲得國土部門的批准,才可以。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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