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的房子塌了,個人復墾種上了蔬菜,以後能不能按承包地確權?

情耕農


現在針對一些農村出現的空心村現象,不少地區都在進行治理,有一些農村更是直接將這些無人居住而倒塌的宅基地進行統一收回進行復耕了。那麼如果自家房子倒塌了,個人復耕種上了蔬菜,以後能不能按承包地確權?

農村的房子塌了,個人復墾種上了蔬菜,以後能不能按承包地確權?

說實話這個問題還是比較複雜的,因為現在並沒有統一的復耕標準,至於到底還能不能成為承包地,還是需要諮詢當地的相關部門的。只有辦理了手續才能夠成為承包地,如果一直沒有辦理手續的話,還是屬於倒塌的宅基地處理的,原則上倒塌兩年沒人翻蓋的話就可以收回的。

像現在老農家的老宅就是倒塌了,父母就在宅基地上面種起了菜,還別說以前的泥巴牆還比較適合種蔬菜,長出來的菜都是挺好的。其它的村民也都有樣學樣,都在倒塌的老宅基地上面種菜了,畢竟種的菜就在新房子旁邊,平時摘菜都是非常方便的。

不過這樣的復耕種菜,未來是不能夠按照承包地進行確權的,因為只是小打小鬧,並沒有真正清理乾淨倒塌的房子,沒有全面復耕。現在也真的沒有看到村裡面有誰將以前倒塌的老房子全面復耕種菜,畢竟大家都不缺土地,家裡的土地都沒人願意耕種的。

現在個人復耕種上蔬菜,這還是屬於新鮮事物,很少有人這麼做,未來這麼做的人更是很少。因為現在宅基地都是一戶一宅了,未來不可能將自家的房子拆舊復耕的。這也導致現在相關的規定還是比較少的,到底有沒有補貼,能不能將宅基地性質變更為承包地確權,還都不是很明確的。

當然如果當地統一推進農村老宅基地進行復耕的話,可能會有機會重新變成承包地的,不過目前來看也只會是試點而已,都是說不準的。

不知道大家沒有有進行復耕,後面宅基地都重新變成承包地確權了嗎,都說說吧。


老王談養牛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塌了,個人復墾種上了蔬菜,以後能不能按確權呢?答案是否定的,不可能按承包土確定給個人。那麼,理由又在哪裡呢?

農村的房屋是建立在宅基地之上的,農民依法申請的宅基地,其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民只有使用權。這類土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土地性質是建設用地,不是農用地。而承包地,其土地性質是農用地,包括耕地和林地,都屬於農用地,和宅基地的性質完全不同。

農村宅基地只可以用來住宅建設,如果改作他用或長期閒置,村集體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民依法申請的宅基地,如果兩年內未進行建設,那村集體有權收回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村民超出一戶一宅標準的宅基地,如果房屋倒塌,村集體也可以收回宅基地。

針對此題,農村的房屋倒塌了,沒有進行翻建復建,而農民將其復墾利用,種上蔬菜或莊稼,說明農民擁有其他的宅基地,該宅基地屬於廢棄或閒置宅基地,其使用權不再歸農民,而應該收歸集體所有。

既然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所有權都已經歸集體,農民再在上面復墾種植,相當於在村集體荒地或空閒地上開荒,按照誰開荒誰受益的原則,農民可以享受該宅基地上種植蔬菜的收益,但不影響此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村集體可以隨時責令你停止使用,必須服從村鎮建設規劃。

不過,在農村,像這種閒置的宅基地比較多,特別是山區農村,位於村內的宅基地,即使長期閒置,村集體也不會收回復墾,這種情況下,多被原住房開發使用,或種菜,或種莊稼,別人沒有參與紛爭的。只要你沒有其他想法,一直可以免費使用。但是,你要是想在農場土地確權中確定為承包地,那就不可能了。因為,該土地在農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一般還是建設性用地;二是,你並沒有和村委簽訂承包合同,無法進行確權。如果你非要確權,那就是要按照宅基地的性質來確定,而參與這種確權,必須保證宅基地上仍有建築物,並且保證該宅基地是你依法取得或依法繼承的。如果你的房屋已經倒塌兩年以上,而你又無法申請翻建復建,那麼你就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權,在確權中可能徹底取消你的使用權,那麼你連種菜的資格也沒有了。

所以,農村如果有合法取得的閒置老屋,一定要認真管理,儘量避免其倒塌。如果要種菜,完全可以利用院落,房子陳舊不怕,房子在院落就在,使用權就歸你。別考慮永久使用,也別考慮轉為農用地,因為土地性質改變要變更規劃,而變更規劃是政府部門的事情,老百姓無法左右。


齊東晏子


為了節約土地資源,有效利用土地,政策要求農村閒置宅基地,房屋失去使用價值的,獲得政策性集中安置住房的,原則上老房子都要拆出,將宅基地恢復成耕地。

那麼農村的房子塌了,個人復墾種上了蔬菜,以後能不能按承包地確權?

首先、村民宅基地復墾目前沒有政規定宅基地會被收回。

宅基地的復墾有兩種,一種是自願復墾,一般是指多年閒置沒有居住使用的房屋,自然垮塌或者房屋主人主動拆出將宅基地恢復成耕地的。另一種是獲得政策性集中安置房補償,原老房子被要求強制拆出,恢復成耕地。兩種情況恢復成耕地都由宅基地權利人經營使用。

其次、宅基地復墾成承包地。

如果宅基地是用承包地申請批建的,宅基地復墾後也就還原成農民承包地,在土地確權的時候,復墾的宅基地是可以進行確權登記的。

再次、宅基地復墾成自留地。

如果宅基地是用原來自留地申請批建的,宅基地復墾後也就還原成農民自留地。自留地是村集體無償分配給村民永久使用的菜園子,不參與土地確權,不上土地證,即使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土地承包政策需收回土地重新分配調整的,農民的自留地也是不會拿出來參與承包分配的。所以,宅基地復墾後最好不要確權,就當自留地使用,有些地區辦理得有自留地使用證,當然能辦理自留地使用證最好。


總之,宅基地復墾後,無論可不可以確權登記,都不會影響宅基地權利人復墾後的經營使用權,是你的還是你的,村集體無權收回村民復墾的耕地。只有戶口遷出村集體,在農村無房屋,宅基地復墾的,村集體才有權收回復墾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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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洪168


農村的房子塌了,個人復墾種蔬菜,以後能不能按承包地確權。

我個人認為不能!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村民的申請,依據實際情況劃給村民專門用來蓋房的土地。《憲法》和《土地管理法》對宅基地的性質做了一致的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性質是公有的,由集體經濟組織行使對宅基地的所有權。

題主農村的房子塌了,證明久不居住。塌了平整後種了蔬菜,證明沒有翻建的必要。說明題主另有房屋居住,如果題主現居住房仍在該集體經濟組織內,根據一戶一宅原則,那麼這倒塌的房屋宅基地自然應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如果這塌了的房屋是題主唯一的宅基地房,因某種原因不需再建,那麼,這宅基地退宅還耕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根據規定,集體經濟組織應給予題主一定的補償。

既然不屬於個人,那就談不上土地確權。再說,土地確權是以1998年土地二輪延包為依據,有土地使用證。題主現在欲把宅基地復墾後參加確權沒有任何依據。





筆之歌


農村的房子踏了,個人復墾種上了蔬菜,以後能不能按承包地確權?


農村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性質是不同的,宅基地屬於建設用地,承包地屬於耕地。耕地要當做宅基地來建設房屋,必須要經過當地自然資源(國土)部門進行土地用途的改變,只有把耕地變為建設用地以後,才能建設房屋。同樣,如果一宗土地是建設用地,就不在承包地的範圍之內,確權的時候當然不能按照耕地來確權。



農村宅基地就是村集體分配給村民建設房子的,宅基地的作用就是保障村民有基本的住房,如果說我們用分配的宅基地作為其他用途,也就是改變了宅基地的使用用途,這個就失去了宅基地最基本的作用和目的。按照規定,宅基地在荒廢兩年以後,村集體是有權收回的,只不過這裡的荒廢我們一定要明白,是指新分配的宅基地或者房屋倒塌以後,兩年之內沒有再建設房屋,導致宅基地荒廢。如果房屋並沒有倒塌,只是沒有人居住,這個是不屬於荒廢的宅基地的。



在山區農村,宅基地相對來說比較富裕,一般符合條件申請新的宅基地都能夠審批下來,而且由於這幾年農村舉家外出的越來越多,農村好多宅基地都處於荒廢半荒廢的狀態,村集體也不會按照規定收回哪一戶的宅基地。所以,有些農戶就私自把宅基地開墾了,作為菜地來種,這顯然是不符合宅基地用途的,也是不符合規定的,如果宅基地上面還有房子,只是把院子作為了菜地,是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的,如果宅基地上面已經沒有了房子達到兩年之久,在確權的時候可能會存在問題。


總之,宅基地開墾了種蔬菜,如果有房子,可以進行不動產確權登記,但是,肯定不會按照承包地進行確權登記的。


甘肅清水大小事


首先,國家不允許個人,以及未經批准進行土地復墾,也就是造地。因為國家和各級政府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的徵佔、復墾必須依據規劃有序進行。比如,有些地雖然是荒地,但是按照規劃是林業用地、防洪用地、軍事用地、工業用地、生態用地等,這個時候,如果復墾種地了,就屬於違法,是不允許的。

其次,個人復墾宅基地種菜,屬於違法用地。農村房子佔用的是宅基地。房子塌了,如果不再復建,那麼宅基地要退回村委會,由村裡處置,個人無權私自處理,包括復墾種菜。

再次,以後有可能按照承包地確權。但是,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有規劃。比如合村並屯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

第二,必須達到了實施規劃的條件。比如,全村已經沒有住戶,可以進行大面積或者統一復墾,而且規劃就是要復墾成耕地等。

第三,必須是由政府統一組織實施。要編制工程設計、預算,進行招投標等。

第四,必須是村裡統一組織。土地統一復墾後交到村裡,由村裡按照民主決策程序進行處理。可以作為村裡機動地,由村裡統一經營或者發包,也可以承包給農戶,作為承包地。

滿足以上條件,可以按照承包地登記確權,而且可以發證。

農村房子塌了,個人復墾種上了蔬菜,不僅不能按承包地確權,而且還屬於違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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