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离开村庄多年,户口没有迁出,但房屋早年已出售,还能不能回农村建房?

情牵伊人梦780


〖具体问题〗农村人离开村庄多年,户口没有迁出,但房屋早年已出售,还能不能回农村建房呢?


〖情况分析〗当初,你是土生土长农村人,享受了政府"一户一宅"政策,修建了农房生产生活;多年前,外出发展,户口仍留在农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将房屋出售了;现在,又觉得在偶尔在农村居住休闲也不错,再加上有点家乡情结,人之常情。

〖政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村民将房屋出租、出售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远三建议〗可以租赁或者受让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房屋居住。


远景楼三农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只要是户籍没有从村里迁出,尽管农村原来自己家的房屋已经出售,不管是离开农村多少年,这户口还是属于农村户口的。根据现行宅基地的规定,只要是你还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你就可以回农村建房,前提是你以前将农村的房屋出售,那么你就再不能享有宅基地的申请使用权,但根据规定,你还可以从一户多宅的村民手中购买房屋,再申请翻建。

我们村有一个发小,由于爹娘去世早,而他从初中毕业以后就投奔了远在上海的亲戚,在那里找了一个工作。由于老家离得上海远,加上家里也没了亲人,有时候好多年都不能回来一次,农村的房屋只要是长时间不住人就容易损坏,正好邻居想要买他的房屋,于是便早早地将房屋卖掉了。因为户口还在村里,过去分田到户的耕地还是在他的户下,当然那耕地也就委托邻居在无偿耕种。他这种情况,就是户籍并未迁出,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

这不,30多年过去了,这个发小如今也办理了退休手续。退休后的他不愿再待在大城市,想回到曾经出生的小山村。由于他的户口本来就没有迁出,只是房屋当年卖掉了。虽然他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但由于当年他将房屋出售,村里就不能再无偿提供宅基地供他建设房屋。好在他户口还在村里,可以购买村里其他村民多余的闲置房屋。于是,他又花钱购买了本村村民的一处闲置房,同时由村委会同意,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翻建申请。

但也有一部分人,当初参加工作的时候,将户口迁到了单位。由于那时候农转非不是很容易,所以当年迁走户口的时候还引来街坊邻居的羡慕呢。这不,也是过了多少年,退休以后想回农村老家居住了,虽然老房子没有卖掉,可这么多年过去了,由于无人居住老房子已经破损严重。户口不在农村,这老房子只能修缮,却不能翻建。

还有的人,当年离家的时候,是既迁走了户口,又卖掉了房屋。到了退休以后,也是想回到农村老家居住,可如今的政策已经和原来的不一样了。当年由于户口迁出,成了“城里人”,如今即使要到自己村买一处旧宅居住也成了奢望。因为农村的房屋只能卖给户口在村里的人,并且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否则这买卖就是非法的。我们村就有个这种情况,无奈之下,只好租住在邻居的闲置房里,好歹也算是圆了回家居住的梦。

过去是农村户口迁往城里难,现在正好是相反了,换了一个个儿,城里户口往农村迁难。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呐,要说这当年离开农村的时候户籍没有迁出,还真有一定的好处呢,想必原来肯定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要是知道那么当初那些人也不会着急迁走的,你说对吧?


建行渐远


农村人不管你离开多少年,只要你的户口没迁移,你就仍然是村集体成员。所以你即使房子卖掉了,也有可能实现回本村盖房的愿望。

下面红姐在不违反现有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区分三种情况为你支招。

其一、你房子卖给了村集体以外的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含地上附属物)只能在所属集体内部有偿转让。法律不支持私下与本集体以外人员的交易,也就是说这类交易属无效交易,是进行不了更名过户的,你可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原转让出去的房子和宅基地,如果买家进行了装修翻盖,你应给予经济补偿。

其二、你将房子卖给了本村集体的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得到村集体的批准,而且购买方也符合“一户一宅”标准,你就无法再毁约追回了。但是如果购买方属于“一户多宅”,通过协商还是有可能赎回的,村里也会考虑你的实际情况给予支持,但是你肯定要多付一部分差价的,人家不可能再按原价给你。

其三、你的成年子女未分户且户口在本村集体。倘若上述两种情况行不通,你可以子女的名义申请宅基地,这是政策允许的,虽然你的卖了,没有资格再申请宅基地了,但子女名下没有宅基地就可以申请,子女申请了宅基地你就可以盖房了。

总之,面对你已经卖掉房子,又想回农村盖房的实际,以上三种情况下还是有可能的实现愿望。最后红姐想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千万别轻易卖掉你农村的房产!


红姐说乡村


其实,农村人不管离不离开农村,但只要把房屋卖掉,就不可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但已经拥有的宅基地,只要还是农村人口,可以进行翻建居住,这是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所确定的。至于该题所涉及到的,农村人不在农村生活,房屋也已经卖掉,农村再没有宅基地,是否可以回农村建房的问题,答案更是否定的,不可以重新申请,还建什么房啊。

而这个问题,首先标明农村人离开农村多年,也说明农村的房屋已经卖掉,只是户口没有迁出,其实这部分人已经丧失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

确定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主要是看其户口是否落在农村,也要看其在农村是否拥有房屋和承包的土地,是否依靠农村的基本条件生活,这是目前确定农村集体流经组织成员的基本原则。农村房子已出售,人也离开农村多年,但户籍未迁出,这种情况还属不属于农村户口,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许多农村人口通过到城市务工经商,在城市买房定居,虽然户口未迁入城市,但成为实际上的城市居民。这些人当中,有一部分人不想再回农村生活和发展,所以会把农村的房屋卖掉,完全脱离了农村生活。

其实,确定是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户口是基本条件,但不是惟一条件。像本题所说的,农村的房屋已经变卖,人也离开农村多年,如果农村也没有承包地,不依靠农村生活,在现在确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中,可以将其确定为空挂户,不再享受农村集体经济的任何福利待遇,遇有农村征地拆迁等,也均和他无关。

农村的房屋已经卖掉,实际上就失去了农村落户的条件。因为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户口是必须依附在建筑物上的,农村户籍登记要登记你住在某村某组某号房屋,城市户口也要登记到某某小区某号楼某梯某层某户。失去房屋,那户口就失去了依附,如果买房的人拒绝你把户口落在原房屋上,那你就只能迁走了,是这个道理吧?所以,离开农村多年,房屋也已卖掉,也不承包土地,真就相当于农村的空挂户了,不应该再算做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了,所以应该把户口迁入到你新的生活地。

当然,如果只把农村的房屋卖掉,在农村还承包着土地,只是土地已经流转出去,自己在外生活,户口还放在村里,这样的人口,从道理上讲,应该还是农村人口,并且是农村集体经济以内的成员。因为有没有房屋不是决定是否为农村人口的主要条件。只不过是农村人口卖掉房屋后,不允许再申请宅基地,如果遇有农村征用和拆迁,无法获得宅基地补偿,但可以获得农村按人应得的安置补偿。

现实生活当中,确实有一部分人户口还在农村,但人已经早已不在农村生活。比如一部分大学生,上学时户口未迁出,大学毕业后也没有重新办理户口,后来考上国家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在城市生活,只不过户口还放在家里。这部分人,不管其在农村有没有房屋,都不应该算做农村户口了。

综上,农村户口的确定,主要看户口是否放在农村,但这不是唯一依据,还要结合其在农村是否有住房,是否有承包地,也就是说是否依靠农村的土地生活等因素综合评判。像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还要具体分析一下,如果不是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可以回农村通过重新购买房屋翻建的办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重新申请建房。如果已经考取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回农村买房也是不允许的!


齐东晏子


宅基地的申请需要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且不能超过当地的建造面积标准。看似题主没有宅基地,且还是农村户口,应该可以申请宅基地,但不好意思,国家明确规定,房子贩卖或者租赁后,不能再次申请。

只要是农村的户口,那就都可以享受着宅基地的申请,在1987年之前没有规定可以申请几处宅基地,而在1987年的法规中明确强调了只能申请一处,且面积要在当地的制定标准范围内,一旦超标就会受到处罚。

其实之所以限制宅基地的申请,还在于为了所有的农民考虑,毕竟它是村集体共同所有,如果一户农民申请2处,但其他人都是申请1处户口,是不是其他的村民都吃亏了呢?为了确保公平,国家才会制定这样的法规。而家里的人多可以进行分户,这样就可以继续申请宅基地。

题主将宅基地卖掉了,那就意味着已经享受一次福利了,如果还继续申请,显然是不道德的。当然可能因为贩卖的时间久远,村干部又是年轻人,对此不是太清楚,题主去申请的话可能会成功,但如果村民举报的话,宅基地还是要退回。

当然题主也不需要有什么担心,完全可以去租赁村民的房子,毕竟农村中的闲置房很多,租赁几十年也是可以的。如果题主家里有几个儿子,可以分户并进行申请。当然最简单的就是购买村民的“一户多宅”房,这样就可以再次登记使用。


惠农圈


农村人离开村庄之后,还能不能回到村里建农房,一是要看户口是否仍为农业户口,二是要看你还有没有宅基地可以盖。

如题主所说,离开村庄多年户口没有迁出,证明您还是农村户口的人。但是房屋出售后,还有地方,来盖农房吗?如果是符合同村人之间农房买卖的规定,那也就是说,不仅房子卖给别人,你连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同转让了,此时房子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已经完完全全属于别人,你仍然可以在村里建房子,前提是有宅基地。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您将农房转让的时候,转给的是城市户口的人,这种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房屋的归属权已经出售,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未发生改变,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不存在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仍然归原户主,可以在此基础上重新翻建农房。或者也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将农房再次买回,房主属于农村户口,在集体经济组织内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对破旧房屋进行翻新重建。

现如今有很多这种情况,年轻的时候在外打拼,并未将户口迁出,上了年纪之后就想回到老家享受农村生活,落叶归根。在农村还有房子的,当然可以回去收拾收拾继续住,已经将农房卖给别人的,只要你还是农村户口,并且没有农村住房,那就可以通过买卖或者继承等方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盖房居住。



总之,不管离开农村多少年,只要户口没有迁出,仍然可以回村盖房居住,不过外嫁女除外。外嫁女户口即使未迁出,理论上已经认定为婆家人,不能回村分得宅基地建房,除非是继承父母的遗产。而这种继承得来的农房,一般情况下村里不允许翻建,只能进行小修小补,等到继承的农房倒塌灭失,宅基地的使用权终止,村集体将收回。在实际生活中,哪怕农房再破再烂,只剩一堆烂石头堆在那儿,村委会也不会去给你强行收回宅基地,不过最好还是经常性的修补一下,这样随时回去随时都可以住。


一品小十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所以,农村人离开村庄多年,户口没有迁出,但房屋早年已出售,是不能回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

法律规定是不能建,但现实中很多农村并没有这么严,很多人早些年把自己宅基地卖了,时间久了,现在回农村确实没有住房居住,村委会那些工作人员都换几届了,谁也不知道你以前卖没卖过宅基地,现在确实没有宅基地建房子,使用自己的闲置空地或者买块闲置空地申请宅基地建房,一般村委会都会批准的。当然在一些经济发达农村地区,因为土地值钱,申请宅基地得不到批准也是有可能的。

那么像这类户口还在农村,早年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的现在回农申请不到宅基地建房怎么办?

一、可以直接花钱购买本村村民的成品自建房居住。

这样购买相当于自己将以前出售的宅基地使用权从别人手中转让过来,户口在本村,自己本身也没有宅基地,以村民手中购买宅基地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互相转让的规定,也不需要申请宅基地,买过来可以直接居住,也能依法过户或者办理确权登记。


二、购买本村小产权房居住。

如果在本村集体范围内有小产权房,户口在本村的村民购买本村集体范围内的小产权房是合法的,小产权房的宅基地性质本身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按照本村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本村村民购买小产权房是合法的,跟普通宅基地自建房没什么区别。对于外村人或者城市人来说,购买本村的小产权房就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如果仅仅只是出于居住使用,外村人或者是城市人购买小产权房也是可行的,关键是价格便宜,买来办不了房产证不要紧,不影响居住使用就行,况且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不也是普遍没办理房产证吗?所以,本村户口的村民购买本村小产权房是可行的。


三、购买地方政府规划的国有建设用地建房。

这种土地一般在邻街规划区比较多,阿洪以前有几个同事就是买政府规划区内批准为街道建设用地或者居民集中建设用地的土地,购买土地后,依法缴纳批准建设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合法修建,如果都买不到就只有进城购买商品房居住了。

总之,只要户口在农村,尽管以前将房屋卖弓,现在想回农村修建房子虽然法律规定不允许,但现实中想再回农村建房买房居住都还是比较容易的,户口迁走了房子也卖了想回去居住就很困难了。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农村的土地都归集体所有,通常情况下只有本村村民才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经村民申请,分配给村民的宅基地,村民只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买卖和擅自转让,如果违反,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禁止买卖农村宅基地,主要体现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立法原则,目的在于通过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买卖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不过将自己的房屋出售之后,不能再次申请宅基地,失去的是宅基地的申请权,不是使用权,因为只要是户口还在村里,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所以说将自己的房屋出售之后,还可以回农村建房,只不过建房所使用的宅基地,不能向村集体申请取得,可以采取其他的获得方式,比如以房屋转让的方式,转让同村内其他农户的房屋,然后将房屋的产权过户在自己的名下,手续履行完毕之后,不管改造与否由自己决定。

综上所述,农村村民将自己的房屋出售之后,不能再次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但是可以采取转让村内其它农户房屋的方式,再次取得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之后即可申请建房。


农村一山货


大家好,我是农民小席,感谢提问!

农村人离开村庄多年,户口没有迁出,但房屋早年已出售,还能不能回农村建房呢?关于这个问题,也是很多人最为关心的话题。


近几年,农村由于种地收入甚微,导致很多农民搬迁至别的地方生活发展,原来的房子要么是卖掉了,要么是坍塌了,就因为他们虽然生活在外地,但是户口还未迁出去,这也就导致了很多问题。像这种情况的农户,如想再次回村修建房子,那必须得向相关部门申请,待批准之后方可修建房子。自从土地确权政策的实施,国家对农村土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在基本农田内绝不允许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

其实,现在农村的土地管理跟城市土地的管理模式一样,都得要先得到批准以后,才能动工修建。如果在农村没有宅基地,想批块地修建房子实属不易。我三叔家就是个例子,他有三个儿子,其中两个儿子的户口都在农村本地,而土地确政策只给他家批了一个宅基地,也就是现在所住的地方。我三叔曾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再批块宅基地,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现在不比以前,土地管理特别严格,即使有农村户口,但要想在农村建房却绝非易事。


农民小席


关键是你有宅基地吗?你户口没有迁出说明你还是这个村里的人,你依然能够享受村里的各项待遇,你依然可以参与村里的各项活动,想建房你必须先解决宅基地,只要有宅基地你随便,这是你的权利 。

只要你的户口在,你可以随时回来,你原本就是这个村里的人,当初房子没有用你卖掉了,这个可以理解,现在想回村住,如果你还有宅基地没有问题,你随时都可以建房,这个就是你的权利。

我们很多年轻人已经搬离了村庄,户口也迁出去了,但是父母还有老房子,依然可以继续住,依然可以继续继承,更何况你的户口还在本村,所以你完全有理由回村,关键是宅基地,明白吗?

离开多少年都不是问题,你户口也在本村,所以你还是村里人,你可以参与村里的任何事物,选举、民主评议、大小事物你都有参与权,现在呢只要有宅基地你只管建房就行了,农村就是这么简单,谢谢大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