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月31日阿壩州己有6起24人拒不執行防疫措施被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州公安機關啟動50個防疫卡點,全力配合衛健部門開展疫情防控核查工作,同時向社會發布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安局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違法犯罪的通告》,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

但州內仍有個別人員視通告為無物,拒不執行各項防疫措施。針對此類情況,全州公安機關依法依規對發現的6起24人進行嚴肅處理。


茶樓老闆違法經營被拘13天

截止1月31日阿壩州己有6起24人拒不執行防疫措施被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1月29日,小金縣美興派出所民警工作中發現,小金縣“奇峰”茶樓經營人:何某某(男、49歲、小金縣老營鄉人)拒不執行發佈防控措施決定,仍對外營業,同時為蔣某、宋某等人賭博提供條件。

小金縣公安局對蔣某、宋某、張某、徐某、馬某參與賭博行為,均給予行政處罰400元。因何某某在同一案件中有兩種以上違法行為,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3日並處罰款400元。


疫情防控期間還在打麻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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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月31日阿壩州己有6起24人拒不執行防疫措施被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

1月30日14時50分,阿壩縣阿壩鎮達傑街恬誼茶樓經營人馬某某(男,47歲,阿壩縣阿壩鎮人)拒不執行縣人民政府發佈防控措施決定,仍對外營業,同時為李某、曾某等人賭博提供條件。

阿壩縣公安局依法對馬某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400元,對參與賭博違法人員李某等12人給予行政罰款500元。


擾亂疫情防控 不聽勸阻 大辦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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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11時30分,若爾蓋縣公安局佔哇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巡邏時發現畢崗村村民當某、卓某家門口停放許多車輛。民警調查發現,兩人在家內舉辦喬遷宴。

民警立即對在場人員進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宣傳講解並驅散,將兩人帶回派出所。若爾蓋縣公安局給予兩人處罰200元人民幣,並對該2人做疫情防控再次宣傳教育工作。


阻礙醫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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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10時30分,阿壩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接報警稱:阿壩縣疾控中心、人民醫院工作人員在騰智路青藏商都大酒店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時,某超市員工共某(男,36歲,阿壩縣哇爾瑪鄉人)阻礙醫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工作,並與工作人員發生抓扯。

共某(男,36歲,阿壩縣哇爾瑪鄉人)因涉嫌擾亂公共秩序、妨礙疫情防控已被阿壩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


賓館負責人不按規定報備入住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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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20時許,阿壩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阿壩縣格薩爾賓館有重點疫區籍人員入住,民警隨即趕往格薩爾賓館將馮某(男,武漢人)帶至相關部門採取衛生檢疫措施,經檢疫並無異常症狀。

格薩爾賓館負責人扎某(女,阿壩縣洛爾達鄉人)明知有重點疫區籍人員入住,卻未按照《阿壩縣人民政府關於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時向縣衛健局等部門進行報備,扎某的行為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阿壩縣公安局依法對扎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責令格薩爾賓館停業整頓10日。


發酒瘋不配合檢查還辱罵執勤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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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22時許,餘某經過理縣桃坪衛生防疫卡點時拒不配合工作人員檢查和體溫監測。並辱罵、抓扯、推搡民警,對前來制止民警揮拳相向,整個過程持續20餘分鐘,嚴重影響防疫卡點正常工作開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關規定,餘某以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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