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去世前留了公证遗嘱给老公,现在要继承,其它兄妹不签字,怎么办?

孙凡荔


大部分人到老年,基本上是没办法自主能力,所以公证最好是在70岁以前就立好,并由律师见证。

不过以中国人的习惯,大部分公证最后还是要被推翻,所以才出现在继承问题需要所有子女签字。这个也引申出许多麻烦的事情。

比如我爷爷2014年过世,49天以后我爸他们兄弟姐妹就签了我爷爷奶奶财产的公证。但是后来小到银行一两万的存款、我们集体资产股份、我爷爷的安置房拆迁款。以后我爷爷安置房拿了,要分配给4个儿子和1个长孙,我4个姑姑都要一起签名才可以。其中我爷爷奶奶抱养的大女儿,都快当曾祖了,也是要签。假如我大姑在我爷爷安置房交付以前不幸离开,那就要我大姑丈或者大姑的4个儿子女儿代我大姑签。


努力疼你


您好!首先明确一个概念:遗嘱和继承是两回事,并不是有了公证遗嘱,就一定可以顺利继承。遗嘱只是明确公婆对自己财产分配的意向;而继承才是从法律上确认您丈夫的财产继承权。

对于您的情况,有两种解决方案可以尝试:

1、您老公拿着公证遗嘱、公婆的死亡证明和身份证明、房产证,直接至不动产交易大厅尝试过户。˙据了解,在部分地区这种方式是认可的,所以不保证一定有效,但是可以尝试。

2、如果兄弟姐妹不愿意放弃,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因为您当时订立的是公证遗嘱,所以诉讼胜率很高,您不用太担心。

第一,继承过户的方式

目前来说,有两种继承方式:

1、无争议纠纷的情况下,在法定继承人对财产分配方式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签字确认自己放弃或接受遗产的份额,并由公证员出具公证书。题主所提到的不愿意签字,应该就是在尝试这一步骤后,发现对于遗产分配意见无法达成一致,而无法通过公证完成继承手续。

2、有争议纠纷的情况下,题主面对的情况就是继承人对财产分配有异议,其他继承人不认可遗嘱中提及的财产分配方式。所以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当然还有第三种,就是拿着公证遗嘱直接过户,就像前面说的,这种方式的可实施性比较差,可以尝试,但不一定有效,而以上两种方式是一定有效的。

第二,其他注意事项

1、公证遗嘱应该至少有两份,分别指向房产中您公公和您婆婆各自拥有的份额,只有在这种情况,才能将整套房子过户到您老公名下。

通常来说,如果房产在公婆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上一人拥有一半。所以您公婆只能分别处置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为了把整套房都由您老公继承,您公婆应该每人订立一份遗嘱,或者俩人订立一份“夫妻共同遗嘱”,只有这样,您老公才能有整套房产的继承权。

2、自查公证遗嘱效力,并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果其他兄妹拒绝签字放弃继承权,那么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毕竟如果真的闹上法庭,费钱费力不说,还容易伤感情。更重要的是,如果对方以公证遗嘱无效为案由提出诉讼请求,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小。当然并不是100%的不会输。也曾经有过公证遗嘱无效的判例,主要无效原因集中在

  • 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不是头脑清楚的。

  • 遗嘱涉及分配的资产不是合法财产。

题主可以先针对以上两点自查,在自查无问题的情况下,可以快速推进诉讼进程。

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一纸家书


公证遗嘱相对来说是效力很高的遗嘱形式,即使其他法定继承人拒不配合,也无法阻挡公证遗嘱的执行到位。因此,其他兄妹不肯签字也没关系,你们继承遗产是没有问题的。

如题所述,公婆生前订有公证遗嘱,指明他们身故以后所有遗产都归你老公所有。如今公婆驾鹤西去,你老公欲继承遗产,但是其他兄妹却不肯签字。那么,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肯配合,你老公能顺利继承遗产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效力最高的遗嘱形式,因为经过了公证机关的公证,其遗嘱内容符合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因此,有关机关都会直接采纳公证遗嘱的效力,而不会另行去做调查核实,即使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 ……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你老公无需经过其他兄妹的配合签字,直接拿着公证遗嘱就能继承遗产。即使是过户程序非常严格的不动产,你老公也只需要去公证处再次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就能到不动产登记机关直接办理继承过户。所以,你老公完全不会受制于人,在继承遗产的道路上一往无前。


冰焰


这个问题是许多家庭正面临着的问题。为什么其它兄弟姊妹不签字呢?目的就是想给自己留一手。

我邻居就是这样的情况,他住在父亲名下的房子里,因为他长年伺候父母亲。父母亲都在生前留有影像和遗嘱公证书,要把房子留给他。但是在房子过户的时候却需要其它子女的签字。然而别的兄弟妹妹却拒绝签字,理由是父母说了不算,房子也应该有他们一份。最后其它兄妹对他提起了诉讼,要求平分父母房产。最后的结果是法庭依据父母的遗嘱和影像遗嘱判了其它兄妹败诉,并依法绕开兄妹签字把房子过户到了他的名下。

有些做子女的就是只认《继承法》不认《赡养法》,只争房产不争赡养父母。父母卧床不起的时候,她躲的远远的.坐在城楼隔岸观火。而一旦父母都不在了,却冲下山来抢房产了。幸好这对父母生前看透了一切,十分有远见的为这个孝顺的儿子保住了一套房子。




2689春天的花儿


我有靠谱回答😀😀😀:首先,我不知道你公婆立遗嘱在怎样的公证处走了怎样的程序才会有这样的遗嘱。要知道,遗产每个儿女都有继承权。牵扯到遗产公证,这公证处怎么能这么草率?不让你公婆叫别的儿女来签字放弃遗产继承? 其中缘由你们自己最清楚!

之所以有这样的遗嘱(所有遗产都给一个人),是我们不了解现在的法律,认为我的财产我做主(但忘了遗产是任何一个合法继承人都有份)。不知道现在法律越来越健全,越来越完善。

父母(财产给你家其余儿女没份儿)已经错了,(除非其他儿女没有为这个家出过力,给过💰,没有赡养父母,甚至忤逆不孝)你们就不要再做错上加错的事。为今之计,和所有合法继承人一起商量,事前先申明,不按照遗嘱一人独占。而是按照法律规定人人(合法继承人)有他(她)应得的一份。这样,亲人不会反目,亲情不会断绝。而你们夫妻,在兄弟姐妹间更有尊严更体面。

人生不过三万日,何必为钱失亲情。如果父母没有遗产呢?父母走了兄弟姐妹间就不来往了?就断绝亲情了?好好劝劝你丈夫,就当从来没有过这份遗产。遗产是有价的,而亲情是无价的!


野马老了


首先不知道你所说的其他兄妹不签字指的是在什么样的文件上签字?

一般情况下,如果遗嘱已经被公证了,在房产过户的时候,房产部门一般是认可的,但是有的房管局可能还需要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你说的是其他兄弟姐妹不签署这样的文件,那只能说你们可能还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其实这就是法律与现实操作当中的理想与现实问题。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有公证遗嘱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这里面涉及到房屋的过户问题,可能就不会长法律上想象的那么简单。

因为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房管部门所要的材料非常多,特别是放弃继承的声明,或者继承公证书是必须要出具的,但是这些必须要依赖于其他继承人的配合,如果其他人不配合,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只不过如果是公正性遗嘱,拿遗嘱的一方胜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但是还需要走一个诉讼程序。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这种情况很普遍,也是困扰普通老百姓的一个难题。

一、公证遗嘱具备很高的证明效力,完全可以直接过户。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以上几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公证遗嘱是可以证明继承的合法性和唯一性的。

二、现在,很多地方的房管局要求继承人都要到场才能办理,如果各个继承人有矛盾就会导致无法办理房屋过户,让很多老百姓跑断腿,也无法解决。虽然国家出台政策,凭借遗嘱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是,现实情况中实行的并不理想,房产部门为了避免给自己找麻烦,还是会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签字。

三、遇到以上情况,我们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按照遗嘱进行分割遗产并要求其他继承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说实话,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了。

希望我们的职能部门能够切实担起自己的责任,不要怕自己麻烦而让来百姓多跑腿。因为,你们本就是为老百姓解决纠纷的,只要秉公办理,做到自己的职责,就不会有人能去找你们的麻烦,也没人敢去找你们的麻烦。


管律师


姊妹不签字的,更好办。首先你要继承遗产,必须对得起良心,也就是说你是尽孝的,老人心甘情愿的给你的。这样的话你就可以到报社发一个公告,宣布老人去世的消息,然后60天后收到公告的报纸,带着报纸到公证处去办理就很方便了。一定不要打官司,会伤了亲情,几十万的财产不值得,还是亲情最重要。办这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人多知道了会惹是非,别人生气,自己也会气啊,亲人相伤最伤人,要避免发生。但有一点要说明,继承遗产首先要继承债务,老人生前欠下的债务必须还清才可继承遗产。这就是我提醒的不要让太多人知道的原因。我是亲身经历,给你提个醒,只做参考。


妈妈21496


公证遗嘱

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方式,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因为公证遗嘱办理时要求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继承权公证书

在实际中,凭遗嘱公证进行房产过户需要有两份公证:一份是《遗嘱公证书》,另一份是

《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是不能缺少的。

房管局是需要看到这两份公证书才予以办理过户的。

通过继承取得房产应当先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是需要所有其他同样拥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到场并进行签字的。

那么在办理的过程中,如果有其他部分的法定继承人有异议,不愿到场签字的,

我们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提起继承权纠纷诉讼来解决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在得到法院支持的判决后,我们便可以以该判决书为依据,到房管局进行办理过户。

遗嘱有多种形式,并非一定需要公证。但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最稳定,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办理公证遗嘱,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说


公婆去世前留了公正遗嘱给你老公,其他兄妹都不乐意。你公婆给你们留的应该是房产,不管你们怎么弄的公正遗嘱,但对其他兄妹确实不公平,如果你想让其他兄妹签署放弃书,你们两口子应该适当让利给其他兄妹,好平稳的将祖业产划归给你们。我先声明,我不是律师,我只是按常理给你分析,希望你能听得进去。

一、撕破脸皮。如果你公婆的遗产是小县城的房子,就没有必要和其他兄妹撕破脸皮打官司,因为不够麻烦的。请律师花钱,和其他兄妹几十年的脸皮撕破伤感情,法院还会拖着,让你们兄妹几个协商解决。到时候你们花钱,花时间,花精力,只为了一个破房子,兄妹几个来回的折腾,真的不值当得。如果你公婆的遗产是北京等超大一线城市的房产,哪怕是个破院子也值得撕破脸皮打官司,因为那些地方的房产太值钱了,花钱请律师,慢慢和其他兄妹打,官司一赢,马上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尽快把房产证拿到手,从此和其他兄妹断绝来往,自己得便宜了,偷着乐吧,不要到其他兄妹面前显摆,那会让他们兄妹几个产生新的矛盾。

二、协商解决。不管哪里的房产,协商解决是最好的办法。你想,同是父母的子女,大家都尽了孝,只是有的多有的少。你们对父母尽孝再多,嘴再甜,也不能剥夺其他兄妹的继承权,终归父母没有和其他兄妹断绝血缘关系。如果你们两口子希望父母的遗产能顺利继承,那就拿出一些利益给其他兄妹,也让他们心理平衡一些。

例如,你老公兄妹三人,那么你们拿出遗产的六分之一,五分之一,四分之一,三分之一给他们。这就需要你们耐心和其他兄妹磋商,磋商过程中,警告他们不要太贪心,如果一直谈不成,你们会和他们兄妹打官司,让法院强制执行,到那个时候他们兄妹就什么都得不到。

我想你老公的兄妹再混,也能感觉到你们夫妻的善意,也会尽快拿钱帮你们过户。你们夫妻两就大度点,为了兄妹以后的感情,让些利益给其他兄妹,全当花钱买平安!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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