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姐是人力资源部的,最近招了两名销售,销售卷款跑路,她无法给上级交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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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真奇怪,就和婚姻介绍人要包生男孩一样,令人不可思议。

估计又是吃泡面的学生,或者是地下室的租客做梦想出来的问题。

企业招人和用人是两个部门的事。除非招聘的人推荐的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否则,没有失职按程序走,毫无责任。

销售业务员卷款逃走,并不是少见的事情,企业应该从制度上早有防范。

出现这种情况,是销售部门经理的责任,或者是企业财务制度有漏洞。


醉太平II


题主表姐是人力资源部的,最近公司招聘两位销售,但销售卷款跑路了,为此你表姐现在无法向上级交代,题主想清楚应该怎么办呢?

我也是做人力资源的,有时也涉及招聘工作,曾经也招聘过销售岗位,但是我没有想明白,两位销售卷款跑路给人力资源部的人有多大的关系呢?难道说怪人力资源部在招聘时把关不严吗?

其实我认为现的重点不是追究哪个部门来承担责任,就算要承担责任也不是人力资源部,而是销售部和公司本来的管理出现问题。

为此我的分析如下:

01.员工一线员工,应该尽量避免接触现金的机会。

公司一线员工,其实应该做好避免能够接触到现金的机会,尤其是销售岗位的员工,尤其如此。

我刚入职场在一家销售型企业做过黄页与网站的销售工作,当时我公司一员工在与客户销售产品服务后,费用是直接收取的现金。其中存在两个因素:

  • 客户给该销售人员合作比较长时间,大家彼此信任。

  • 该员工为老员工,公司对其还是很信任的。

但就是这样的信任,导致该员工拿到现金后就直接跑路了,具体金额不详。公司虽说出于人道考虑并没有报警,只是要求该员工马上把钱退回公司,否则将报警处理。

约半月后该员工回公司办理退钱手续,同时办理了离职手续,最终因为什么原因不得而知,但是自从那次事件后,公司收取任何一笔广告费用,全部要求对方公司对公转帐。或者让分公司领导去收取。杜绝基层员工直接接触现金。

02.销售部门应该检导,新员工为什么能够接触费用款项,导致最后卷款跑路。

销售部门领导应该检查自己对员工工作的关心不够,不员工收取现金的情况不了解,平时没有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导致员工最终出现偏差。

同时对于现金的收取,公司没有危机意识,过于相信人员本性。所以部门领导应该检查自己的管理方式是否妥当。

03.公司应该重新审视现金管理制度,进一步的优化与完善,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出现这样的情况,对于人力资源部、销售部门、公司来讲其实都不愿意发生,除反应该员工素质问题外,也反应出公司的现金管理进行漏洞。

所以这时大家讨论的不是追究哪个部门的责任,而是应该讨论如何把销售款追回,同时优化公司的现金管理制度,避免同类事情再次发生。

人力资源部在此次员工捐款跑路事件中,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

  • 01.人力资源部我认为是对拟录用人员的背影调查方面存在出现缺失,这也是各销售型企业容易疏忽的一个重要环节。因为我们不是权力部门,我们不能直观的检查出应聘者的背景资料,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适当的背景调查来弥补不足。

  • 02.对于涉及经济或者现金的工作岗位,最好还是通过请求通过公|安系统进行了解,避免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混入公司中,给公司造成损失。

  • 03.做好后期的员工关系,及时了解员工的心理动态,出现异常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备,做出适当的预防措施。

综上所述:题主表姐是人力资源部的,最近招了两名销售,发生销售卷款跑路,题主表姐无法向公司交代。其实这件事情给人力资源部关系不大,更多的应该是销售部门领导的管理出现漏洞和公司的现金管理出现漏洞。但是说不说明题主表姐就没有任何问题,对人员的背景筛选上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为销售人员的跑路没有做好最前期背景把关。而现在问题发生了,题主表姐更应该做的是,如何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人力资源部以后应该需要做些什么才对,这才是公司想看到的,而不是由谁来承担责任或者为此次事件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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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在职场


人力资源部前身叫人事科,劳资科,简称人劳科,从其名称可以看出,它是企业负责招聘员工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没有直接招聘员工的权利,企业领导给多大权利,人力资源部干多少活。

你表姐因工作失误招聘了两个不讲诚信的销售员,销售员携款跑路,给企业造成了损失,肯定是要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在招聘中按照程序,没有个人利益掺杂,要承担失查的责任,事小了批评教育,事大了接受经济处罚。如果在招聘中掺杂了个人利益,资金数额大的话,要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你表姐和其他人事部门负责人,无论在那个岗位工作,都要坚持底线,工作失误是不可避免的,但为了私利造成了损失,就应该承担换失。


瘦马180


销售卷款跑路,为什么要人力资源部给上级交代?

销售能卷款跑路是公司管理的问题,正常情况下很多贸易型的公司都会尽量避免销售人员直接收款的,即使不能避免,也会要求销售人员将资金尽早与财务交接,销售能卷款跑路,说明手上已经积累了较长时间的大额销售收入,这说明公司资金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主要责任在财务部和销售部。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如果按照招聘流程是要做背景调查和无犯罪记录调查,人事部门没有做或者没认真做出现问题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如果是严格按照招聘流程办理,员工携款跑路是临时起意,人力资源部门也不可能未卜先知啊。

无论怎么说,销售携款跑路,主要责任都不会在人事部门。如果一个公司销售人员携款跑路要人力资源部门来交代,那就更说明这个公司管理混乱、责权不明。

一个公司的问题都可以归结到人的问题,如果人出现问题都找人事部负责,那么还要总经理干嘛。

出现问题不反思公司管理问题,要人事部门背锅,这种公司不呆也罢。



上林院


首先要看一下,销售能够卷款逃跑的原因,通常和公司内控不完善是有关系的,尤其是财务对销售收款的内控。


当然,人力资源也可能有一定责任,在招聘时,有没有做好销售的背景调查,没有做好调查,甚至员工信息都不完整,事后都追不到,那这个的话,人力资源招聘岗位是有责任的。


既然问题已经出了,还是认认真真反思相关部门和岗位,以及公司内控的不足,改进内控管理。

和上级主动沟通,分析当中的原因,以及如何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这才是你表姐需要做的事。


财税闲谈


销售捐款跑路,跟人力资源部有什么关系,跟你表姐又有什么关系?难道销售人员是由人力资源部管理的?难道销售款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回收的?


按照你的逻辑,如果公司内部只要出现用人问题,全部都可以归结为招聘的问题了,那估计没人敢做招聘的工作了。

你表姐是人力资源部的,从你表述中可以看出是做招聘工作的,先看看一般企业招聘专员的工作职责:

1、建设和维护公司的招聘渠道。

2、根据公司/部门用人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对求职者初步筛选,预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求职者进行面试。

4、运用有效的测评方法及面试技巧,对求职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5、安排跟进求职者的复试,办理录用者相关入职手续。

从上面岗位职责上看,招聘专员的岗位主要是维护招聘渠道,预约人员面试,对求职者初试评估,安排复试等工作,并没有对销售人员管理和回款管理的工作职责。

在国内就算一些很大的企业,内部还有贪腐的现象发生,何况是一些中小企业,所以说发生这些事情在公司也很平常,尤其是在一些制度流程不规范的企业。

对于销售捐款跑路,公司要做的是想办法如何追回销售款,减少损失,可以尝试打电话与跑路的销售人员沟通,让其退回销售款,如果对方拒绝,可以收集销售人员卷款跑路的证据材料,直接报警立案调查,既然是公司员工,在入职的时候肯定留有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入职资料,很容易查到其家里。

至于此件事情,你表姐有没有责任,先来分析一下?

1、销售人员虽然你是表姐招聘的没错,但是用人和管人部门的应该是销售部,主要责任人应该是销售部门的负责人而非你表姐。

2、销售人员能卷款跑路,说明工资的财务制度有很大漏洞,为什么销售回款不是打进公司的账户而是可以由销售人员代收,这跟人力资源部或者你表姐基本没有关系。

所以说发生这种事情,其实跟你表姐并没有太大关联性,如果硬要说有责任,那就是选人不当的过错,但是招聘专员在招人的过程中只负责初试的选拔,最终录用不录用不是人力资源部或你表姐说了算,是由用人部门或者老板决定,所以就算有责任应该是次要责任。

对于这种情况,既然事情已经发生,老板肯定也很生气,先不要逃避,可以找上级领导沟通,主动承认在招聘的时候没有把关好的错,愿意接受处罚即可,因不是主要责任,估计领导也不会为难她。


职步青云


招聘职位,是人力 +资源的天职

招不到人是人力资源的失职

经过公司入职培训后进入销售部门

这时人力+培训的工作已结束,(其间招聘人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符合公司招聘条件,)其工作关系己转移到其就业的部门—- 销售业务部

其工作的考核及任务的编排纳入销售部门管理

与人力资源部门是跨部门的联系。

一句话,销售人员的业绩由销售部门管理

其间在销售部门犯事由销售部门负责。

如果卷款跑路,应立即以经济诈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同时处理好被诈骗人之间的关系……

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无直接关联

涉及到公司的业务发展与信誊,并应制定相关的防范机制。

应由销售部门承担管理责任,上级应追究销售部门的渎职责任。


颂戈44341677


做销售一般情况是对公帐号,出了这种情况,

1.报警处理,公安一般会以侵占罪处理。

2.要看合同内容,是否有协议给付资金方式。

3.单位资金监管不到位,监管部门需负责。

4.最后才是人才资源部的问题,发生这种情况,谁也想不到,只要招聘流程及手续齐全,一般问题不大,一般情况对于企业不会开无违法犯罪证明,但见议有资金联系的部门和职位还是需要开的。


再回首S


销售携款跑路是公司的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出了问题,负责招聘的人其责任就是对招聘者的“背景调查”作没作,作得认真不认真的问题。有时候“背景调查”并不一定就能及时发现一个人的品质问题。要追究这个事件的责任人,第一责任人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第二责任人是财务总监和人力资源总监,第三责任人是会计主管和现金出纳,第四责任人是销售总监,第五责任人是携款跑路的那位销售的主管,第六责任人才是负责招聘的人力资源。如果公司制度不健全,第六责任人可以免责。倘若公司制度不健全,最好早点辞职,重新去寻找一家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权利划分清晰的公司为妥。发生了此事,不知如何追责,毫无疑问就是公司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责权利不清晰。


贵阳杨云运楷


人力资源部的人能预知招聘的人会捐款逃跑?销售能这么做,完全是因为公司管理的问题。招聘看的是对方是否符合招聘需求,又不是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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