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两高:严惩隐瞒、谎报、未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

最高法、最高检陆续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连日来,“两高”先后发声要求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案件。

严惩造谣传谣等犯罪行为,妥善处理涉疫情案

据最高法消息,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会议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等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各级法院党组和全体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落实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风险排查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到精准有效科学防控。要加强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等对外窗口单位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工作,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用好办公平台、视频会议系统,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严惩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严惩借机造谣传谣、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相关案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就近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

严惩隐瞒、谎报疫情等失职犯罪,追究防控组织不力者

检察机关在部署防疫工作上,要求严惩隐瞒、谎报疫情等失职犯罪,严肃追究防控不力责任。

据最高检消息,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一方面严惩非法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另一方面,注意发现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完善相关治理措施。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各级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组织制定周密方案,统筹协调各项防控工作,要做好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动员,做到全体检察人员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要对疫情防控工作给予一切必要支持,确保防控工作符合规定、科学有效。对于因疫情防控组织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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