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4號)

恩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4號)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江門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恩平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經營管理者應配置體溫檢測設備,對進入公共場所的人員(含從業人員)進行檢測,並要求其佩戴口罩。


二、請市民群眾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疫情存續期間,務必做好個人防護,減少探親訪友和到人多的地方,儘量避免前往封閉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如確需前往,請務必佩戴口罩。同時要充分認識旅行風險,避免去已有疫情的地區旅遊和居住。


三、請2020年1月15日(含當日)後從疫情發源地來恩平的人員,主動向本人所在村(居)委會、單位或酒店等居住場所報備,保留來恩平的交通憑證,並做好自我體溫檢測,從抵恩平之日起自我隔離觀察14天,避免外出。如出現發熱、咳嗽、氣促等症狀,應主動佩戴口罩,並立即到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


四、2020年1月15日(含當日)後進入過疫情發源地的機動車輛,如進入恩平,駕駛員務必主動向居住地的村(居)委會申報,主動接受防疫檢查和對車輛的防控處理。


五、全面加強交通衛生檢疫,對全市所有汽運、鐵路和入恩高速(國道、省道)等交通站點全部實施衛生檢疫,出入人員務必配合檢測體溫,如發現體溫異常的將向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六、進一步加強隔離監測,實行果斷隔離觀察和保護措施,切實強化對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保護,同時,實行最嚴格的醫務人員安全防護措施,嚴格落實防止醫院內交叉感染的各項措施。


七、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儘量減少會議,確需召開的要充分利用小型電視電話會議形式召開,大型現場會議活動一律取消或延後;充分利用線上辦公及粵省事、粵商通等“數字政府”移動平臺辦理有關事項;大規模餐廳、飯堂充分利用錯峰就餐、分散用餐形式減少大規模人員聚集。


恩平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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