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缩短商超及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时间

海城:​缩短商超及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时间

1月30日,基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按照省市要求,经海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海城市专门下发《关于缩短海城市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经营时间的公告》,缩短全市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经营时间。

公告中要求,海城市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时间不得超过19时;全市其它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强的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时间,可参照大型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营业时间执行;全市商场、超市、餐饮等服务单位,要在经营过程中要加强防疫措施管控,特别是对进入商超等人员密集、环境封闭的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的顾客可禁止入内,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可报警处理。恢复时间将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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