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個子女經過遺囑公證將房產給其中一個繼承時,還需要其它子女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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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兩個子女已經經過了遺囑公證,這樣的財產是被繼承人的私有財產;

被繼承人的私有財產自己有處分的權利,不需要其他人同意;
如果有其他的繼承人沒有獨自生活能力的,法律規定要保留適當的份額給沒有獨自生活能力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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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世家房產


有公證遺囑過戶時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但需要他們配合!否則不能自行過戶,必須經過訴訟!

1、老人立遺囑不需要經過子女同意。

老人處理自己的財產,不管是立自書遺囑還是公證遺囑,都不需要子女同意。

當然,前提是必須是自己的財產,如果是父母中一個人立遺囑,只能處分自己的那份財產份額,處分配偶的財產份額是無效的。


2、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普通遺囑。

在同時存在多份遺囑的情況下,其中如果有公證遺囑,以公證遺囑為準。

如果存在多份內容衝突的公證遺囑,以後者為準。


3、老人去世後,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持有效公證遺囑要求辦理房產過戶,仍需要其他子女配合,表示對公證遺囑的認可,並出面簽字辦理過戶手續。如果有子女不配合,那即使有公證遺囑,也得持遺囑到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後依判決過戶。


有公證遺囑還不能直接過戶,有很多人不理解,其實這也正常。前面說了如果有多份公證遺囑,以後者為準。而且公證遺囑實踐中也有被推翻的,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拿一份遺囑去辦理過戶,不排除這份遺囑有問題的可能,房管部門當然不敢輕易給過戶。訴訟是解決的終極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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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在我國,遺囑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四種形式。

換句話說,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只是遺囑的一種表現形式,它不改變遺囑的內容。遺囑人還是獨立的表達自己的意思。

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是,遺囑人,通過遺囑的形式,自由的提前的表達自己對遺產的分配的意思。

這是法律保護的。

所以,一個遺囑人,無論他有多少子女,無論他有多少財產,通過遺囑這種形式,並且經過公證,而對自己財產進行了處分,是有效的,是依法保護的。

也就是說他把自己的房產只給兩個子女其中之一的這個意思是獨立的,不需要受別人影響和干涉的。

所以,遺囑繼承公證書所指定的遺囑繼承人,按遺囑來繼承財產即可,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


陳群律師


財產是自己的,那麼怎麼處理,就是自己的事了。我國法律賦於財產所有人自行處分自己財產的權利。所以父母處分自己的財產,不需經子女同意,公證處分同樣不需經過子女同意。不過父母在自行處分財產給子女時,除了要考慮對殘疾至生活有困難的子女予以照顧外,我亇人認為還要注意二點。①留足自己晚年生活所需。雖然我國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不代表父母可以把晚年足夠養老的經濟完全贈與多亇子女中的一亇,爾後再由其他子女來承擔生活費。法律上的贍養內容是多方面,含生活上照顧、扶助,精神上的慰籍等,至於經濟費用,只有自己沒有經濟來源,或難以滿足晚年看病等需要,子女才應該幫助承擔。如有足夠經濟來源,這部分是不需要子女來承擔的。②父母晚年病、殘,生話不能自理,是需要子女們來共同扶助、照顧的,所以父母處分自己財產給子女時,儘量做到公平合理。雖然法律規定子女贍養父母,不以父母給付財產為條件,但作為父母來說,自己的子女手心手背都是肉,儘量兼顧吧,當然對於不孝子女,則完全可以少給財產或不給。


依山傍水758


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

父母所留下的財產或者是遺產,實際上都是屬於私有財產,私有財產是神聖且不可侵犯的,父母對自己的私有財產有著自己的決定權,是不受任何人的干預和阻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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