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防控新型肺炎#婁星區:防控不力,先免職再追責

#湖南防控新型肺炎#婁星區:防控不力,先免職再追責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1月29日訊(記者 熊小平 鄒娜妮 通訊員 鄒國棟)1月27日,婁底市婁星區印發並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不力追責問責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全區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如出現防控不力的情況,將被追責問責。

《辦法》規定,對貫徹落實上級疫情防控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文件精神不重視、不落實、不擔當、不作為、緩作為、亂作為,以及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和防控指令傳達組織不力、消極應付、推諉扯皮、臨危退縮、臨陣脫逃、貽誤工作,重要疫情信息瞞報、漏報、遲報、虛報、謊報、錯報、亂報,貪汙、挪用、截留、擠佔、私分、扣壓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等11種情形,將做到失責必追究、追責必從嚴。問責追責形式包括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紀律處分,對失職失責、情節較重的,將根據情況採取停職檢查、調整職務(崗位)、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措施。對在疫情防控中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損失的,一律先免職,再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自1月24日婁星區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以來,該區採取了做好人員追蹤管理,設立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關閉轄區網吧、影院等公共場所,嚴格市場監管等10條應對舉措,織密疫情防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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