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如何確定?錢沒收回來怎麼分?

鵬少


錢是資產,資產不一定就是現錢,這兩個概念是很多剛學財會的朋友,容易弄混的。

借貸的思維方式說起來簡單,在實務當中,碰到複雜或新的問題時候,往往會用一般人的思維去思考,而不是會計專業的角度去解答。

可供分配利潤是歷年利潤滾存的概念,雖然最後兩個字是“利潤”但不是利潤表項目。

其次“分配”並不意味著一定是現金分紅,需要實打實的現金流出;還可能是提取盈餘公積,轉增股本等淨資產內部項目的消化,不需要資金流出。

大家熟悉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當中看不到“可供分配利潤”的這一項,而是隱藏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當中。

之所以說“隱藏”,一是因為大家對這張表不是太熟悉,而是第一列項目太多,不是專業的財會人士,不一定能夠搞懂各種勾稽關係。

簡單的用一個公式來描述可供分配利潤的計算過程是:

可供分配利潤=∑淨利潤-∑提取的盈餘公積-∑分紅

這裡面的分紅不僅僅是現金分紅,還包括股票分紅。

可供分配利潤100萬,賬上銀行存款只有50萬,並不是意味著就只能分50萬。

分紅不是今天決定分紅,明天立馬錢就得要劃轉出去的,關於這一點我們從會計分錄的編制也能看得出來,即:

股東(大)會宣告現金分紅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利潤分配 100萬

貸:應付股利 100萬

公司支付股東分紅款的時候,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股利 100萬

貸:銀行存款 100萬

兩步走先確認後分錢,允許兩者之間有時間差,暫時賬上缺錢分不了那麼多沒關係,應付股利也是屬於負債,也是可以分期支付,拖延支付。

當然話又說回來了,如果缺錢還分紅,很容易導致日後企業正常運營的流動性不足,也暴露出來企業回款速度較差或供應商(材料)的優勢地位。

凡是量力而行,而如果之前合夥協議約定了分紅比例,只能先計提出來,在維持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有額外資金盈餘時再支付。


財經奧迪特


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做相應調整後,依照其納所得稅。基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道大納金和罰款。

2,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永哥走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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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明月6


淨利潤減去資本公積,再減去盈餘公積剩下的就是可分配利潤。沒收回來的款項作應收賬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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