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放手是最好的選擇嗎?

霍敏亞


其實我說的是兩個人無論是有多麼深厚的感情,但是在你需要他給予你的時候他給予不了你,在你需要一個家庭的時候,他也不能給你這個家庭。當夜深人靜的時候,你希望陪伴你在黑夜裡的是他,可等不來這溫馨的時候。所以說這種偷偷摸摸的愛這種若有若無的情感還有什麼意思?我覺得乾脆還不如放手。

我有一個閨蜜,她曾經就有這麼一段不能給他結果的愛情,我覺得她就像是有一個鬧心的情緒似的,每逢佳節總是喝得酩酊大醉,就想念著自己夜夜想夜夜盼的那個心中的情人。可他這個情人白天不敢跟他在一起,晚上不敢陪她花前月下的去賞月看風景。等到自己生病住院的時候,這個人也不敢出現的醫院裡。總是這樣的,在節假日的時候人家去陪自己的妻兒老小,可留下她一個女子孤孤單單的,所以我們看著她楚楚可憐的樣子,都想勸他結束這段感情,但是他偏偏要吃新的,等著那個男人能給她一個結果。可這種結果遙遙無期,誰沒有多大的決心,有多大的愛要堅守這份孤獨和寂寞。

所以我說如果愛一個人就要得到得到他的心,得到他的關懷,得到她對你無私的愛,如果這些他都不能給予給你,乾脆就分手,這是最明智的,也是最有理智的,任何的愛情不是穿插在別人有時間的時候給與你,不是在陪玩了自己妻子再來陪著你,所以我說作為,一個自尊自強的女人應該有自己的愛,有自己的獨自空間,有自己可以呼來喚去的愛人,這才是一個成功的女人。


伊春美食美客


堂姐大學畢業後,交了一個男朋友,談婚論嫁才知道對方有家室。堂姐哭鬧後,決定賭一把,相信那個男人。男人為她決定離婚,他老婆找到堂姐公司抓著堂姐頭髮在地上拖,堂姐工作丟了。不久堂姐遭遇莫名其妙的車禍,被刺。可想而知是誰做的。因為找不到目擊者,事發路段又無監控,這事只能不了了之。

經歷千辛萬苦,他們結婚。不到兩年,剛生下孩子,堂姐夫就出軌了,義無反顧地再次離婚。

堂姐帶著一身傷痛離開,只剩後悔。

你口中不能在一起的人無非是有家室或者違背倫理道德的人。

毫無疑問,放手是最好的選擇。

第一,背棄婚姻的人,一次和幾次沒有區別。

他可以為你離婚,也可以為了別人跟你離婚。

第二,愛的人如果亂了倫理,不為社會接受,只能生活在黑暗中,一生都是痛苦。

第三,不能愛的人勉強在一起,會被家人和整個社會拋棄。

《失樂園》裡的男女主人公違背倫理道德在一起後,被家庭和社會拋棄。兩個人就像無線風箏,無根浮萍。失去了責任和依靠。他們最後自殺了。


鍵舞精靈


我可以先把答案告訴你:

愛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放手是最好的選擇!

愛的含義對每個人來說有著不同的理解。琢磨透了就變成了一生的幸福,理解不透就變成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正確理解愛是一種付出,一種包容,一種呵護,反之,把愛當做是一種索取,你的婚姻必定會失敗。

一旦“愛”的外層失去美麗的光環,一些問題就會顯露出來,其中最主要的一條就是,愛一個人,卻因各種原因不能在一起的時候,最好的方式就是選擇放手!理由很簡單,因為與你所愛的人最終不能走在一起,愛的越深,痛苦越深,煎熬與掙扎的執著者,儘管你強顏歡笑,最終不會有好的結果,如果心胸再狹窄一點,身心都會受到損害,甚至有可能走向極端。放棄一段撕心裂肺的感情,並不一定是壞事,你慢慢會覺得,還有新的生活在等著你,也許會有更適合你的人走進你的心田。

所以,你覺得你們最終走不到一起時,就別勉強,長痛不如短痛,選擇放手對自己是最好的!


打開車窗看景色


有一種喜歡,叫默默無言, 有一種心酸,叫愛而不得, 有一種落寞,叫不能再見, 有一種憂傷,叫念念不忘。 曾經的你在剎那間入了眼, 卻是一生都留在了記憶裡, 雖然也參與了你的舊時光, 卻也缺席了你的地久天長, 歲月匆匆流逝,此生未幾, 我多麼的想追上你的腳步, 時間久了,我才發現一切, 也都只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你的故事塵封在我的心裡, 也許永遠不會被我再提及, 而我的世界依舊是亮著的, 你卻永遠也不會再路過了; 當初,那個多麼熟悉的人, 如今卻變得像陌生人一樣, 也許有些路註定要獨自走, 有些悲傷只能慢慢地抹去。 我多想,能再多陪你一場, 把所有的風景都講給你聽, 即使我們沒有圓滿的結局; 遇見你已是我人生的最美, 不敢再去追問愛與不愛了, 那一日的告別不算太難堪, 而你也住進了我的心裡面, 我會一直都記得你的深情, 那會是我對你永久的眷戀。 不是不想忘記,而是忘不掉, 往事滾滾如潮,誰能躲得了; 不是不想放下,而是放不下, 曾經多麼幸福,任誰能捨得, 不是不想打擾,是不能打擾, 只要你過得好,我便已知足。 我們曾一起走過緣分的橋, 也執手看過那寂夜的煙火, 你若是願意我就永遠惦念, 你若是不願意我就守望你, 一念起,天涯也會是咫尺, 一念滅,咫尺也會是天涯。 愛而不得,就愛而不得吧, 也不會再遺憾最終錯過了, 願你我,從此能各自為安, 今生不聯繫,來世不相欠, 願你能幸福,我最愛的人。


派派雲商


一個人的一生,對於普通人的感情,如果說都用一世一雙人愛的標準去尋愛,與其說只是美好想像,倒不如說是奢求。

但是,在這快餐式的,各種曖昧情色氾濫的生活裡,把一份有意無意多情的秋波,幾份因為自身而來的寂寞空虛冷而捕獲的一些廉價撫慰,去強說成是愛,那些是愛嗎?絕對不是,只是彼此不真誠,也不需要真誠的曖昧而已!

明知道自己或對方有婚姻、家庭、責任在身,還硬要去靠近的人,那不是愛,所以談何是愛而不得?所有為了心理找尋刺激,而裝睡還悲春傷秋的,所謂愛而不得的人,無非是承擔不起一個成人的人生,在逃避著自身的生活罷了!

愛,是承擔:碰了對方的心,就想著要去承擔愛的歸宿!最起碼,前提得有真誠,才能尋到一顆真誠的心;而不是幾餐飯食,各種明知道不走心,只走腎的幾分淺薄慾望之後,得逞的人偷著樂,不甘心的人揹著痛,最後互撕的不堪種種。

愛,不是放手,是恪制。沒來伸手去試探,何來放手?!世間妙人千千萬,不同時間,不同環境都有可能會邂逅讓自己感覺塵世美好的人,如果不懂恪制,見好就伸手去碰,那一個人會有多濫情?!那不叫愛,叫花痴了!

那種見到可以滿足自己心裡慾望,但現實裡卻缺失著的人,不管對方是能不能碰,能不能睡的人,都要往上貼的,是木有資格說愛而不得的,是你自己把感情的付出做得那麼隨意,就不能去想要對方真誠相待:真愛,是怎樣都分不開的,且並不是死纏爛打,是懂和珍惜!

所以,這世上哪有那麼多愛而不得的人,有的只是自己對慾望和需求隨了意,還妄想和別人一直聊齋的不甘心而已。

動什麼,不要亂動情,這是一個女人自愛的標準,也是一個男人善良的所在。愛,一旦脫離了生活裡的柴米油鹽,就不是愛了,只是這麼簡單!





歐陽小姐蓮笙


既然給不了長久,

何必執著苦強求。

愛人難成做朋友,

便道珍重放開手。





奔跑在沒有終點的路上


在感情當中,最遺憾的不是愛,而不得,而是兩情相悅,最後卻無法在一起,有可能是因為兩個人的差距很大,雙方或一方的父母不同意,又或許是兩個人分隔兩地,誰都不肯為另一方妥協,從而僵直。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分手,最後落點落在了離別這兩個字上,太傷感,太痛苦,卻無論用什麼方法,就是放不下自己心裡的那個人,雖然自己明白不可能和那個人有結果,但仍然是念念不忘,心存希望。

面對失戀,我們都有點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不知道接下來的日子又如何度過,更加不知道今後自己會和怎樣的人結婚生子,是不是和相愛的人分開後,其他人都成了湊合;是不是永遠永遠也得不到真正的愛情了。

其實,我們大可不必用這種消極的態度面對接下來的人生,人生有相遇,就會有離別,不要把你們的離別想得太沉重了,不要繼續執著下去了,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才是最好的結果。(真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的時候,放棄才是對雙方最好的選擇)雖說愛需要堅持,但是沒有結果的堅持,卻是害了對方。

相愛卻無法在一起,深愛彼此卻無法成為夫妻時,不要再執著,學會這樣做。

坦然的放下過去

有時候不能在一起的人,不能強求,更不能強留,既然兩個人已經沒有了在一起的可能性,再悲傷也是沒用的,有的人可能會說,你沒有經歷過,根本就不懂我的痛苦所在,但問題是你再不放下,那個人也永遠不會回到你身邊了。最終只是越來越遺憾。

有個女人,她去參加了前任的婚禮,發現新娘和她長得有幾分相似(又或許只是她自己的一廂情願),她心裡還覺得他還是忘不了自己,但兩個人又不能在一起,他才找了一個和她長得像的人結婚,後來這個女人才明白,他的確是愛過她,但是現在愛的人已經不是自己了,只是跟她有幾分相似的另一個人而已。

也是那一刻,她終於決定放下自己曾經深愛的人了,其實,你放不下一個人,很可能不是因為你仍然還愛著他,而是你還沉湎於過去你和他的回憶當中,別再犯傻了,還是放下過去吧。

開始迎接新的美好生活

有的人覺得離開了那個人,自己的生活也沒辦法過下去了,曾經都是他給你做飯,曾經都是他陪你去看電影,陪你去散步,而兩個人真的分開之後,所有的一切你都只能一個人面對了,孤獨感、寂寞感隨之撲面而來。

但其實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誰離不開誰,我們可以愛一個人,但不能夠過於依賴一個人,沒有了TA的生活,你也還是要樂觀面對,你可以充實自己的生活,讓自己忙起來,用時間治癒傷口。

體會了才明白,經過了才懂得。為了愛,我們要付出一切,兩個人都為對方退一步,那麼會海闊天空。如果兩個人相愛,卻執意都不互相退步,覺得那是對方不愛你的表現,那麼,早點分開早點好。誰也不是離開誰就活不下去,開開心心的過日子是最重要的。


微笑V生活


愛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放手是最好的選擇嗎?大至說沒錯,放手是最明智的選擇,除非你愛的那個人,也非常非常的愛你,會為了你選擇離婚,你還可以爭取一下;不然你再死纏爛打,甚至你絞盡腦汁用盡一切卑鄙手段都無濟於事,時間久了受傷害最深的還是你自己;所以長痛不如短痛,誰叫你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愛不一定要擁有,放手也是對你所愛的人最好的愛………


用戶2326868852075


愛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放手是否是最好的選擇?愛情真的是一種很奇怪的東西,它能讓人總是充滿能量朝氣,它也能讓人消極厭世,有的人說它是蜜糖,總是能讓人甜蜜蜜,也有的人說它是一種毒藥,因為它讓自己摔得頭破血流。

我模糊記得很多年前有一個追逐巨星劉德華的女孩子,為了能見劉德華一面,她的父母為了她付出了一切,甚至器官甚至生命,雖然我也喜歡劉德華,但我本身是不追星的,所以我並不能理解她的這種喜歡,她的這種愛,因為這是畸形的。

前幾天,偶爾看到她的新聞,她還是單身,對自己過往做的事不後悔,但是已經理智了許多了,我相信這麼多年過去了,她成長了雖然她還是執著的愛著,因為執著,所以過得並不算好。

有太多這樣的人了,沒有名分沒有承諾守在自己愛的人身邊,不在乎旁人的是是非非議論,不在乎身上的各種三三四四的標籤。以前改革開放,很多臺灣人、香港人、澳門人來到大陸創業,就在這邊也弄了個家,大陸一個家臺灣一個家,但大多是沒有名分的,幾十年過去了,或許得到了一些錢,但是終究是沒有進過婚姻的殿堂,可她們沒有破壞人家的家庭,談不上好壞。

明明知道不能在一起,為什麼不放手?你愛他不代表他愛你,如果都相愛又為什麼不能在一起?又或者或者換一種方式去愛?如果你正在愛一個不能在一起的人,放手吧,免得以後遍體鱗傷。


傾聽情感與解惑


放手也是一種愛!

如果愛一人,卻不能和TA在一起,該怎麼辦?

如果你的愛帶給對方和彼此周圍世界更多的是傷害和困擾,那麼選擇放手,或許是對TA更好的愛!

之所以不能在一起的理由,無非就幾種,若不是緣分不夠,那便是相遇在了錯誤的時間和空間。若不是妾有意奈何郎無情,那便是恨不相逢未嫁時,你遇到TA時,TA身邊已有所愛!

如果是那樣,就退回自己的世界裡,默默的祝福TA一切安好吧!不輕易打擾TA的生活,bu破壞TA已有的幸福!這已經是你能夠對TA最好的愛了!

曾經以為可以這樣牽著手一直走下去,可是放手了才明白,一切只是兩條平行線偶然的相交,當一切都煙消雲散,平行的依舊平行,即使相隔不遠,也已是人各天涯,永遠都不會再相交。

或許放手才是最好的選擇,既尊重了自己,也贏得了對方的尊重。否則曾經如膠似漆的戀人只會變成橫眉怒對的陌路人,連朋友也做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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