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想买下农村的破旧空置房,但是其产权问题受政策影响,应该如何解决?

海德山居


我2017年在重庆农村建了房子,准备用作退休后旅游居所或者做民宿,老婆是重庆农村的,所以宅基地是自己的。

现在那里5A景区项目批下了,很有发展前途。但担忧政策对自己不利,内心很纠结。

下图是已建成的房子,期待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政策松动!🙏🙏🙏

实在不行,把户口迁至娘母娘家农村当上门女婿得了!😂😂😂





非要留个记号吗


首先明确一点,非农村户口是不得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现在,很多城里人看上了农村环境,都想到农村买套房子住,但是又因为政策的关系无法到农村取得一块宅基地使用。问主想要在农村取得一些宅基地来搞民宿,还要求产权,根据政策来讲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从目前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政策的发展来看,还是有一些折中的办法可以满足。

第一,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不能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私人无法买卖,产权也无法转让。这一点是目前打破不了的事实。

第二,不能买可以租。

目前来讲,农村的宅基地不能走招拍挂的程序,不能私自进行买卖,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限制了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也很大程度上对农村的发展有限制。但是,最近这几年,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搞得比较火,经过确权的宅基地在流转和租赁方面可能会更加便利。

但是,宅基地确权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很多地区还没有完成颁证的工作。但是这并不能代表农村的房屋就不能租了。如果想要发展民宿的话,其实也可以和一些常年不在家的农户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双方达成一致之后也可以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开办民宿。

但租赁的话容易遇到问主讲到的问题,那就是农户反悔耍赖。个人建议这个可以通过当地村委会进行长期租赁。也就是说让村委会摸排一些可靠的,基本上不需要居住的农村闲置房屋。前期由村委会和农户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之后自己再和村委会签订长期租赁合同。这样就有了第三方,即使有人反悔,村委会在中间也可以斡旋(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村委会可能会抽取部分租金作为村集体收入。这个没问题的哈,入的是公账)。

综上所述,农村的宅基地产权是不可能转到你手上的。如果确实要搞民宿,可以用我上面讲的办法,就是由村委会出面向村民租赁,之后你从村委会打包流转,这样是最靠谱的办法!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一个月前,刚在贵阳近郊买了自建房。

主要是自住和作为艺术工作室使用。

签合同分了两个部分,一是70年使用权,二是产权转让,并在政策允许产权变更的时候由甲方配合办理手续。

之所以在这个时候买自建房,有两方面的考虑:首先我们是生活为主,70年的使用权作为保证已经够了;其次产权方面也做了铺垫,算是个后手。

最后就是金钱上的考虑了,已经有小范围的宅基地转让试点,农村自建房的买卖迟早放开,等政策彻底允许的时候,我们这点儿经济实力,估计就买不起了,呵呵。


闲时舞文忙时弄墨


由于农村建造房屋的土地属于宅基地,而村民说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

所以严格来说宅基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能进行使用权的转让,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

并且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也需要满足几个条件,第一个就是被转让人与转让人应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村民,第二个就是转让后仍需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第三个是需要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所以如果不满足以上几条就不要以买卖的方式获得宅基地了,否则确实有可能会发生“原房主想要破坏买卖关系,强行收回宅基地,会给我带来相当大的影响”这样的事情。

可以使用租赁的方式租赁房屋,但是需要注意最长的租赁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东友律师团




西门观点:把‘’买‘’换成‘’租‘’问题就解决了。

不知道题主想‘’买‘’农村闲置房做什么用?是买一大片几十座做‘’民俗‘’,搞旅游开发,还是自己买一座小院子退休后来农村过田园生活?

如果是前者,这个村子的房屋及院子应该具有特别的民族风格和风味,比如福建土楼,比如湖南等地少数民族的吊脚楼。

如果这个村里的房子没有特别之处,而且附近也没有旅游风景区,仅有一些普通的闲置民房是没有开发价值的。当然,如果这些条件都具备,可以考虑。



如果只是‘’买‘’来以备自己退休后来农村过田园生活,那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两点:一是这个村子会不会整体搬迁?如果会,就不能买。二是这个村子大部分人会不会搬走,水、电、暖、通信、商店等设施怎么样?是否适合生活?

最后,无论前者还是后者,如果条件达到,不要买,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你买的只是一座破房子。所以,把‘’买‘’变成‘’租‘’。买是一次性付费,而且价格高,你活吃亏,而租可以分期付费,或者一年一付,资金不紧张,而且租期一到,拍屁股走人。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具体问题〗有的人想买下农村的破旧空置房,但是其产权问题受政策影响,应该如何解决?

〖仔细分析〗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融合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越来越多的农户家庭进城落户,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数量在上升,这是不争的事实。

〖远三建议〗你想盘活老家农村的闲置农房发展民宿等乡村旅游,带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想法很好。有以下建议供参考。

一是流转自营。你可以租赁农民闲置农房,期限按照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不超过20年。在租赁期内,与流出农户协商一致,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以按照民宿风格改造,修旧如旧,发展民宿。

二是共建共营。与农户协商,作出规划和出资分配方案,由农户按规定程序报批。按照协议进行收益分配。

〖注意事项〗按照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原则仍然没有改变,禁止城市居民到农村买宅基地和农房,所以当前阶段办不了房产地产的权属证书。同时,农户流转宅基地后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予批准。


远景楼三农


到农村购买空置房,进而改造或重建后用来发展民宿、自住或其他产业,既是盘活、激活闲置农村资源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城市资本下乡的重要途径和发展趋势。

目前大多地方通行的购买,其本质是租赁群众的闲置场所,产权不能过户,不能吃下
“定心汤丸”,担心发生权益纠纷。这的确是到农村购买空置房最担心的一个问题。

如何破题,且看成都彭州的试点:

将农民有偿地腾退的宅基地,按程序挂牌出让,向摘牌者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使其正式拥有40年土地产权。

这也是针对民宿经营者首次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搅动了整个民宿界,引起了哄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的确是破题乡村民宿瓶颈的务实之策,也是盘活、激活闲置农村资源的重要改革措施:


据公开的消息,成都彭州为深化产权改革,大力推进民宿发展,对农民宅基地进行有偿腾退,将土地由农民个人住宅用地腾退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并按程序公开挂牌出让给民宿投资者进行建设,于在今年4月颁发了第一批《不动产登记证书》,以让投资者更加放心、更有信心地投资建设。用首批获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人员的话来说“有了政策保障,发展民宿心理有底了”。

最后需提醒的是,成都彭州这一探索试点,虽然对乡村民宿的瓶颈进行了破题,对盘活、激活闲置农村资源进行有益且有效的探索,但还未全面铺开。
所以欲在其他地方购买农村空置房者,为了减少投资风险,最好是等到政策明了时。同时,我们相信,宅基地改革政策将很快落地。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首先需要明确,在现行政策规定框架内,你无法买卖产权,因为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进行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进行转让,目前个别地区正在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但还没有全面推广。所以说现阶段只能进行租赁。


小韩哥哥努力奋斗


有的人想买下农村破旧的空置房,但是其产权问题受政策影响,应该如何解决?

对于题主提出来的这种情况,以目前的法律法规来说还是无解的,就是典型的没有产权的违建。现在农村的资源对一些城里人比较有吸引力,特别是宅基地和耕地确权之后,“非转农”的多了,想在农村买房子的也多了。但是实际吗?


对于城镇户口或者城市户口的,的确有一些人盯上了农村的破旧空置房。想花一些钱买下来重新翻建或者翻修一下也作为自己的一个住所。但是产权的问题始终是个无解的问题。前不久的秦岭别墅事件就是个典型。

想在农村有住房,首先要有一块宅基地。而农村的宅基地申请或者确权的一个要求就是农村户口,而且还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后是拿着证去村委会在经过乡镇规划部门审批后才能开工建房。这才是能够保证建房后可以确权的一个正确的、正常的流程。

但是对于题主说的这类没有农村户口,只是在私下进行简易的农村住房来说,是不可能进行确权的。没有农村户口、没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没有规划审批的宅基地和住房,就是妥妥的违建,是不能保护您的产权的,没准某一天您的新建住房就会被铲车推平了。因为是违建啊,不受法律保护啊,推平基本就是最终的结果了。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去农村发展不同于城里的商业开发,商业开发可以同过土地的招拍挂取得土地的使用权,然后用来发展。但是商业开发需要一系列的程序,所花费的资金和时间较常,不适用用于农村小规模的发展。

不走土地招拍挂的程序,要想取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用来发展的话,也有一定难度。因为农村的土地性质很特殊,就拿宅基地来说,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是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来建房的,所建的房屋又属于农民的私人财产,归农民所有。

由于有“地随房走”的土地政策,如果你直接去买农民的房屋,就相当于把它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一起买了,而农村的土地和宅基地又禁止买卖。所以,去买农村的房屋,是不被不允许的,就算是破旧的空置房也不行,房屋都买不到,还谈什么产权。

不走土地招拍挂程序,农村房屋不能买卖,但还可以走另外一个途径,那就是通过租赁的形式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当然产权还是不能办在你名下,虽然说产权不能办在你名下,但是通过正规的手续租赁的房屋,至少能保护你的权益不被侵犯。

我建议你,如果确实想去农村发展,需要农户的房屋来使用的话,你可以找村委会商谈,让村委会出面先把农户的房屋给流转过来,然后你统一打包从村委会手中将农户的房屋给租赁过来。

当然,和村委会签订正式的协议是少不了的,具体细节双方协商为好,但记住,不要妄想将产权变更至你名下,一变更就形成了买卖的事实,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后患无穷。

不直接面对农户,可以避免与农户发生纠纷,与村委会达成协议的好处就是有了纠纷由他们去出面调解,不至于浪费你过多的精力。当然,你也要适当的考虑村委会的利益,支持下他们的工作,对大家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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