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刑事律师叶斌:销售伪劣口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判刑?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25日,义乌警方接到线索,有一个团伙通过微信销售仿冒“3M”防护口罩。拒查,邵某娟、毛某娟等人从王某成、田某军处进货销售给他人。目前,相关涉案人员被义乌警方以涉嫌

销售伪劣产品罪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杭州刑事律师叶斌:销售伪劣口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判刑?

销售伪劣口罩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判刑?


【叶斌律师评析】

销售仿冒“3M”防护口罩,可能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两罪择一重罪处罚。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侵害了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销售明知是假冒商标的商品,在客观上使得大量的伪、劣、次产品投入市场,对名优产品及其他同类产品造成冲击,造成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严重的还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现阶段,全国各地正在抗击武汉肺炎,对防护口罩的需求是巨大的,邵某娟等人利用抗击肺炎的特殊时期销售伪劣口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可能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邵某娟等人属于团伙作案,刑事拘留37天,37天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

犯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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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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