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為何熱鍋開水燉福王?

哆啦咪嚕


闖王燉福王,擺“福祿宴”應該是真的。問題是不知道加了什麼調料,李自成真能吃下去麼?!

福王太胖誤了性命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第三子,這傢伙有三大特點:一是胖,有360斤;二是好色,嫖遍洛陽所有娼妓;三是扣門,橫徵暴斂富可敵國,捨得花大把銀子嫖妓,卻捨不得花錢賑災。當年河南連年旱蝗大災,百姓相食,作為藩王的朱常洵卻捨不得拿錢賑濟災民,還振振有詞:“賑濟災民是國家的事,和我有啥關係。”

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率領起義軍攻克了洛陽城,福王朱常洵逃出城外,可是由於身體太胖跑不動,只好躲在廟裡面,被李自成的起義軍活捉。

民間傳說有聲有色

李自成如何對待福王的呢?民間流傳有聲有色:

一是李自成下令將福王剝光洗淨,剃去毛髮,灌藥清潔體內汙物,然後扔進大鍋活活煮死,同時還將福王府中養的幾隻鹿放入鍋中一同燉,擺酒開宴,與將士們共享勝利果食,名曰“福祿(鹿)宴”。

二是李自成的部下將福王殺死,抬了回去請功,闖王看到福王身300多斤的身體,非常氣憤,都稱“王”,人家養尊處優肥得像頭豬,自己四處征戰瘦得像條狗!於是命令手下將福王剁成肉塊,與鹿肉同燉,吃了一頓“福祿(鹿)宴”。

三是福王被捉後,見到李自成,福王磕頭如搗蒜,但李自成怒斥其做惡多端,一刀砍下朱常洵的人頭,屍體丟棄荒野餵狗。明朝臣子暗中撿回零落的屍骨將其埋葬。

明清著作記載異口同聲

我們再翻翻明清著作中如何記載胖福王之死。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李漁大家應該熟悉,他寫的《古今史略》記錄:“自成跡福王所在,執之,王遇害。賊置酒大會,以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李自成攻破洛陽城時,李漁30歲,他記錄的應該是所見所聞。

《鹿樵紀聞》是明末清初著名詩人吳偉業所著,書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陽城的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吳偉業在明清兩朝做過官,這個事件發生時他32歲,他的記載可信度較大。

彭孫貽是清初著名的文學家,他著的《平寇志》也描寫了福王被殺的事:“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彭孫貽當年26歲,記載是有一定依據的。

這三則都記錄了李自成燉福王,有一點說法相同,不是活烹,是殺了之後燉的。但以上資料都是出自個人的著作,可信度打了折扣。

史料如何記載?

清朝史官編纂的《明史》中可以查到這段記錄,《李自成傳》記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福王常洵傳》記載: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同一部《明史》,說法似乎不一致,前者說李自成的起義軍喝了福王的血,後一則說是李自成手下殺了福王,但還同意將其屍體收斂入棺。但仔細想想,飲血酒和埋屍體並不矛盾。

民國十三年,在河南省洛陽市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墓誌,上記錄:“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

這個可信嗎?墓誌是明朝指派大臣所寫,崇禎皇帝還給了他一個“福忠王”的諡號,因此墓誌只會從正面寫福王大義凜然,肯定不會寫福王屈膝求治,被煮食這種丟人的事。

吃肉飲血是古代常用的一種洩憤的手段,在攻打洛陽城時李自成損失很大,農民起義軍對福王恨這入骨,聾王相信“闖王煮了福王”。民間傳說、文人記錄、文獻記載,你相信哪一個呢?


聾王異史


福王朱常洵被大鍋活燉,做成福鹿宴一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真假難辨。

故事是這樣子的,福王朱常洵荒淫無道,橫徵暴斂,還特別愛玩女人,身體肥胖的達到了360斤。當年河南遇到蝗災,餓殍遍地、民不聊生。朝廷叫朱常洵放糧賑災,朱常洵置之不理,依然醉生夢死、花天酒地。

被闖軍破城後活捉,為解心頭之恨,闖軍找來一口大鍋,加入各種佐料熬了一鍋高湯,把福王的毛髮一根根拔光、灌腸洗淨之後,跟鹿肉一起入鍋。

然後兵士們圍著大鍋看福王在鍋裡慘叫,哈哈大笑。福王一爬到鍋邊,他們就用槍桿把他戳回去,直到沒有了聲息,在鍋中燉的肉爛筋舒,然後起鍋下酒,名曰“福祿宴”。

這件事情到底是不是真的?難說。

明末清初著名的文學家、戲劇家李漁在《古今史略》中記載:“自成跡福王所在,執之,王遇害。賊置酒大會,以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

明末清初著名詩人吳偉所作的《鹿樵紀聞》中有李自成攻破洛陽城的記載:“福王及世子由崧縋城走。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同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

清朝史官編纂的《明史》中《李自成傳》記載:“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

《福王常洵傳》記載: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四個版本,其中三個版本都有這個說法。所以我的判斷和傾向性是完全有可能。從後期闖王大軍進了北京的所作所為來看,這不是一支革命隊伍,這完全就是一支流寇、匪軍。

這樣紀律鬆弛的軍隊加上階級仇恨,完全可能做出這種事情。而且明朝末年,一遇上災荒,窮苦老百姓走投無路,易子而食也是比比皆是。大家可能還記得袁崇煥,被凌遲時暴民們都衝上去直接撕咬他的肉而食之,以解心頭之恨。

古人常說:“恨不能啖其肉、飲其血”,可見古人解恨的方式還是有些極端的。

大災之年,闖軍原本很多都是屍山血海爬出來的窮苦農民,胃口好的很。


謝金澎


相傳李自成攻洛陽時,守城官兵打得艱苦。當時,明末官兵普遍欠薪欠響,而且守城官兵很多是陝北人,有些和義軍弟兄還沾親帶故,官兵厭戰情緒嚴重,軍心不穩。城中文武官員要大戶人家為官兵捐響,眾大戶都惟福王馬首是瞻,眼盯著福王的行為。福王雖良田千頃,日進斗金,卻吝嗇至極,典型是個要錢不要命的主。在百官反覆懇求之下,僅僅象徵性地捐了一點,其他大家富戶也就照此辦理,意思意思得了。守城官員,無不痛哭流涕,大呼洛陽城必為闖賊所破!

不久,守城官兵開門獻城,李自成義軍殺進福王府,福王嚇得躲進後花園,鑽進梅花鹿苑,被李自成部將提溜了出來,活捉了大腹便便,肥豬一般的福王。

義軍軍師給李闖王出主意,抬出福王府宅中大鼎一尊,殺福王,剝花鹿,又宰了九隻大王八,投入鼎內,架薪柴數擔烹之。李自成義軍偏將以上將領共飲寶豐美酒,共享一餐“福(福王)祿(梅花鹿)壽(千年王八)”盛宴。

傳說而已,大概老百姓太恨那個吃人不吐骨頭的福王了吧。


莊家漢喝寶豐酒


民間傳說,李自成抓住福王后,福王請求李自成放過自己,但李自成並未答應,並大聲的斥責他,眼看著天下大亂,他卻只顧自己享樂,對外界發生的事情漠不關心,根本不懂得民間疾苦和國家危亡,甚至在遇到饑荒時,也不願意施捨糧食給百姓。出於憤怒,才讓手下將其拖下去,並將他300多斤軀體處理之後,和幾頭鹿一起燉了吃掉,後來把這樣的行為稱之為福祿酒。

王指的是朱常洵,他是萬曆皇帝的兒子。在崇禎十四年時,李自成帶領起義軍攻入了洛陽城,並將福王朱常洵抓住,命人將他處死,還用他的屍體和殺好的幾隻鹿放在了熱水鍋中一起燉了來吃,就相當於給所有人舉辦了酒席。因此,把這桌酒席稱為福祿宴會,這就是關於李自成開水熱鍋燉福王的傳說。

到朱常洵,他原本是會被明神宗立為太子的。在萬曆29年時成為了福王,歷史資料記載,1641年李自成攻克洛陽城之後將其殺掉。

有史書中說,朱常洵是一個300多斤的胖子,他雖然是一位王爺,但是卻昏庸無能,而且花天酒地最喜女色,根本不管其他人的死活,尤其是自己國家的百姓。哪怕遇到了旱災,福王也不聞不問,仍然收斂賦稅,就是為了要滿足自己的私慾罷了。這不僅激怒了百姓,也激怒了李自成。1641年正月,李自成率軍攻下了洛陽,想要對福王進行抓捕時,發現他躲到了郊外。李自成立馬派人去郊外,在福王看到李自成之後格外惶恐,甚至是失去了往日的威風與自尊,只見他跪在地上,求李自成放自己一命。李自成見狀讓士兵把他帶走,留著日後處置,之後才有了關於李自燉福王的說法。

據說,李自成將福王帶到了他以前所住的院子裡,並在那裡找到了一口超大的鍋,叫做千人鍋,也就意味著用這鍋煮出來的飯,足夠1000多人來吃的了。準備好鍋之後,在鍋下堆了柴火開始燒熱水,等水快燒開時,又放入了各種佐料。很多人都猜李自成這是要犒勞士兵大擺宴席,確實不假,但他並不是普通燉肉來犒賞士兵,而是要將福王朱常洵與鹿肉一同燉了。傳說中,士兵將福王和鹿肉通通吃到了腹中,也以此結束了朱常洵的生命。但從歷史上來看這只是傳說而已,因為他最終是在戰亂中身亡,並不是被李自成用開水熱鍋頓死的。

上所述,就是關於李自成熱鍋開水燉福王的原因了,這只是一個傳說而已,沒有歷史根據,也是虛假的說法。但很多人都相信,想必也是和福王的昏庸無能有關。在當時那樣一個戰亂的時代,作為一個王爺不想著保護自己的子民,反而只顧自己的吃喝玩樂,又怎能不讓人深惡痛疾呢?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有關於李自成開水熱鍋燉福王的傳說,倒也是能讓人理解的。

我是文史墨客,不當之處,請多指教,期待與您的交流!


文史墨客


如題目所說的李自成開水燉福王在歷史上叫“福祿酒會”,有好幾種版本,說是福王被捉後,爬到李自成面前,體如篩糠,汗流浹背,乞求李自成饒他不死。李自成不為所動,當眾斥責福王朱常洵,命左右痛打福王四十大板,打得福王血肉模糊,之後被一刀梟首,將頭顱示眾,之後李自成將福王的血給士兵們喝下,將福王的屍體剔去毛髮、拔掉指甲,與幾隻鹿放到一起燉,美其名曰“福祿酒會”,另外一種說法就是將福王的屍體剁成肉醬,拌著鹿肉一起給士兵們當下酒菜。

李闖王


那歷史上福王朱常洵真的是被李自成給燉了嗎?當然不是,在以上的記載大多數都是存在於民間的野史,這也反映了福王朱常洵是多麼的不得人心,在百姓吃不上飯餓死的時候,朱常洵依舊過著奢華的生活,而不是開倉放糧救濟百姓,所以,百姓對他憎惡十分,於是編纂出此種來表達對他的憎恨。

朱常洵壙志


1964年孟津縣文管會徵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朱常洵的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現收藏於孟津縣龍馬負圖寺。撰文者是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壙志上面記載:

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

闖王怒斥朱常洵


這當然是有些誇大和溢美之詞,但是並沒有記錄福王被煮的信息,在《明史》和《壙志》中記載,顯然與朱常洵被活活煮成人肉湯的稗官野史不符,福王是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在彭孫怡《

流寇志》中記載: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朱常洵畫像


可以看出,福王朱常洵被抓後,苦苦乞求活命,但是李自成對其十分厭惡,於是將其帶到宴會上,

活生生割掉福王身上的一塊肉與鹿肉拌在一起作為下酒菜,讓他看著吃完,之後處死了他,但沒有吃掉他的屍體,兩個太監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許他們為福王料理後世,之後二人自盡。李自成沒有被吃掉,而是被埋掉。

之所以會出現所謂福祿酒會的野史記載,不外乎出於兩個方面的目的,一個是抹黑起義軍,用吃人肉喝人血來表達出農民起義軍的冷酷無情和血腥,進一步醜化起義軍,以達到讓百姓反對起義軍的目的另外一個方面是表達出人們對於福王朱常洵的憎惡之情。到了崇禎帝時代,朱常洵更是肆無忌憚,除了吃喝玩樂和女人,他一切不管不顧,在封地也不管民間因饑荒餓死多少人,每天都生活在醉生夢死之中,一方面是百姓被餓死,一方面是歌舞昇平,酒肉美味,兩相對比,可以看出朱常洵的可惡之處。



朱常洵作惡多端,《綏寇紀略》記載其在各地搶奪肥田,數年間僅河南一省就圈地多達一萬兩千餘頃,在湖廣、山東等地也有莊田,共計兩萬餘頃。《汜志》記載朱常洵在汜水兩岸河灘搶奪三百頃地為贍養田,每歲要求當地農民交給他三分收成,後來黃河改道,河灘被毀,朱常洵卻不停止收租,將百姓逼的賣妻鬻子,逃散四方。

河南鄧州《鄧州志》記載,朱常洵搶奪大量莊田,崇禎七年以後該地連年大旱,土地龜裂,無法耕種,朱常洵卻每年照舊逼租,指使打手吊打農民,佃戶有被逼自殺、出外乞討以還朱常洵賬目的。

朱常洵還壟斷淮鹽經營,導致明朝廷希望借鹽引換取的邊餉沒了著落,大量邊軍鎮守邊關卻落得個飢寒交迫的下場。

如此種種,促使農民起義後對其非常痛恨。明朝諸王也基本如此作為,李自成攻克禹州後,徽王血脈在城中十七家,被順軍滿門抄斬。山西大同宗室四千餘人,李自成破城後全部殺盡。

因此李自成和農民們有絕對理由去折磨死朱常洵,這也是烹殺說盛行的一個理由。


知行陽明道


說明李自成沒有做皇帝的能力,為人殘忍,殺人不過頭點地,福王已經被抓,宣佈他的罪行,一刀殺了就完了,何苦如此殘忍。比起漢劉邦他就差多了,劉邦善待秦王子嬰,約法三章而得天下。流寇李自成打下北京後的所作所為證明了他也就是一個山大王的材料。


老孟3841


福王朱常洵在明朝藩王中是一個特殊的存在,由於他是萬曆帝的寵妃鄭貴妃所生,因此,朱常洵自幼深受萬曆帝的偏愛。萬曆帝本打算立朱常洵為帝,在朝野群臣的極力反對下才不得不作罷。正是由於這個原因,萬曆帝覺得對朱常洵特別虧欠,於是就在經濟上予以多方優遇,不僅賜給大量宮中積累的財物,而且對朱常洵請乞的莊田、行鹽、商稅等有求必應。朱常洵就藩洛陽後,同明朝初年分封的諸王比起來雖然時間要短得多,但擁有的財物卻是“富甲天下”。明朝末年,河南地區的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村鎮之餓死一空,城市皆殺人而食”,已無活路而言。然而,生活在這裡的福王朱常洵卻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府內的糧食寧願腐爛扔掉,也不捨不得救濟百姓。

李自成在連克宜陽、永寧、盧氏、偃師、靈寶、新安、寶豐、魯山、郟縣、伊陽等地後,不僅掃清了洛陽的外圍,而且軍力大增,士氣旺盛。居住在洛陽的明朝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看到起義軍來勢兇猛,洛陽的處境非常危險,於是趕緊給福王朱常洵寫了一封信,他在信中一方面建議朱常洵敦促河南巡撫李仙鳳派援軍來洛陽加強城防,另一方面指出官府缺銀少糧,希望朱常洵為自己的身家性命著想,拿出錢財來解決軍隊的糧餉。然而,朱常洵偏偏是一個愛財如命之徒,對呂維祺的忠告根本聽不進去。

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十九日,李自成進抵洛陽北門城下,開始攻城。守城的官軍知道福王府裡的金銀財寶堆積如山,卻叫自己餓著肚子去守城,一個個憤憤不平。有的士兵公然大罵道:“王府金錢百萬,饜梁肉,而令吾輩枵腹死賊乎?”在這樣一種情緒的渲染下,一部分明軍將士主動投降了起義軍。二十日晚,總兵王紹禹也率軍起義,逮捕了明兵備副使王胤昌,打開城門迎接起義軍進城。二十一日凌晨,起義軍佔領洛陽全城。福王朱常洵和世子朱由崧慌亂逃出王宮,躲進迎恩寺。在起義軍搜捕時,朱常洵被活捉,朱由崧僥倖脫逃,他就是後來的弘光帝。給朱常洵寫信的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也被起義軍俘獲,朱常洵見到呂維祺後,向他大呼道:“呂先生救我!”呂維祺自己也成了階下囚,哪有什麼辦法去營救朱常洵呢,只能哀嘆道:“我命亦在頃刻。”他從封建綱常出發,保持了最後的尊嚴,拒絕向李自成屈膝乞命。然而,當朱常洵見到李自成後,立即被嚇破了膽,“色怖,泥首乞命”。李自成親自審問了朱常洵,他怒斥道:“

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命左右打他四十大板,然後梟首示眾。當審訊呂維祺時,李自成諷刺道:“呂尚書今日請兵,明日請餉,欲殺我曹,今定何如?”下令處死了他。在處理完朱常洵和呂維祺等人後,起義軍沒收了福王府中的金銀財寶和大批糧食、物資,把他們分發給遠近饑民。

關於福祿宴的出處來自於明人計六奇所著《明季北略》一書,書中寫道:“王體肥,重三百餘觔,賊置酒大會,以王為葅,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不過,對於這個記載多有爭議,在清朝修撰的《明史》中,並沒有朱常洵被李自成活煮的記載,他只是被李自成處死。但不論怎麼說,李自成處死朱常洵就是替天行道、為民除害的義舉,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


歷史的小學生


這道題中所說的福王正是萬曆皇帝寵妃鄭貴妃所生之子朱常洵,也就是萬曆年間爭國本事件的主角之一。朱常洵最後雖然沒有被立為太子,但萬曆皇帝依舊很厚愛他,不僅封朱常洵為福王,而且給他的賞賜非常豐厚,當時有種說法說的是福王的藩地洛陽城比大內還富有。那麼這位地位尊貴的福王朱常洵為何會被李自成燉了呢?


李自成痛恨福王朱常洵故將其做成福鹿宴

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燉湯了,乍一聽很不可思議,然而明末清初的不少文獻都曾記載過這個事,可見這件事也未必就是虛構的,那麼真相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按照明朝的規定,王爺就藩後沒有奉旨不可隨意離開藩地,朱常洵不僅沒有隨意離開藩地,而且成天在藩地洛陽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沉迷於酒色不能自拔,朝廷沒錢打仗他不管,沒錢賑災他也無動於衷,百姓對這位福王怨聲載道,而他卻依舊不願出錢幫助朝廷打仗,賑災。



李自成攻打洛陽城時,據說這位福王不僅積極犒勞了明軍將士,而且還出重金招募兵力與李自成作戰,誓與洛陽城共存亡。當然這些記載很有粉飾朱常洵的可能性,理論上一個絲毫不願為朝廷打仗、賑災捐款的人怎麼能有如此忠烈的行為,朱常洵做的這些事說白了還是為了保住自己的藩地洛陽城而已。

後來洛陽城還是被李自成打下了,朱常洵逃到城外的迎恩寺躲避,不過沒多久就被李自成軍抓獲了。朱常洵拼命的向李自成求饒,但李自成並不為之所動,他聽聞過朱常洵在國家危難時一毛不拔的事,非常痛恨朱常洵的為人。

朱常洵最終還是被李自成處死了,朱常洵死後發生的事至今沒有定論。有的文獻記載李自成答應讓朱常洵的隨從將其下葬,另一些文獻記載朱常洵被李自成的大順軍喝血吃肉了,也就是這道題目中說的被燉了。

這兩種說法哪種比較可靠呢?我認為當時可能是這樣的一種景象:李自成既沒有將朱常洵整個哪去燉了,但又為了解恨而割下朱常洵的一塊肉與鹿肉同煮成福祿宴犒勞將士了。


歷史守望者


根據某些野史記載,李自成不僅用熱鍋開水燉了福王,還把福王給吃了,但這些說法並不靠譜,很可能時後世編出來貶低農民起義的,因為正史對此並無記載。

福王朱常洵的早年經歷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鈞也就是萬曆皇帝的兒子,他的母親是大名鼎鼎的鄭貴妃。

鄭貴妃是萬曆最寵幸的女人,但她不是皇后,萬曆的皇后是一個姓王的宮女,這個宮女給萬曆生了第一個兒子,因此被皇太后做主冊立為皇后。

不過,萬曆一點都不喜歡王皇后,所以王皇后一點都不幸福,萬曆最喜歡的是鄭氏,而鄭氏後來也給萬曆生了一個兒子,就是皇三子、福王朱常洵。

萬曆本就寵愛鄭氏,鄭氏生了兒子,萬曆大喜過望,冊鄭氏為皇貴妃,地位僅次於皇后,但實際地位和權力遠遠凌駕在皇后之上,而且鄭貴妃善於使用媚術,對萬曆大吹枕邊風,想讓萬曆冊立自己的兒子福王朱常洵為皇太子,自己當皇后,引起所謂“爭國本”。

但無論鄭貴妃怎麼折騰,萬曆皇帝如何努力,直到萬曆皇帝駕崩,鄭貴妃也沒實現做皇后的到想,福王朱常洵也沒當成太子,還被趕到洛陽就藩,當起了藩王。

福王朱常洵的最後結局

萬曆和鄭貴妃死後,嬌生慣養的朱常洵倒沒受什麼影響,他在洛陽做藩王,王府修的富麗堂皇,每天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吃喝玩樂,女色歌舞,日子過的不亦樂乎。

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激盪全國的明末農民大起義爆發了,很快席捲河南,飽受災荒困擾的百姓甚至人人相實,呈現出一片末日景象,饑民們把矛頭指向了福王朱常洵,說萬曆皇帝耗天下之財把福王養肥了,老百姓才餓著肚子沒飯吃,洛陽的福王宮殿甚至比皇宮還要豪華,就連鎮壓起義的明朝官兵都對福王極度不滿。

崇禎十四年(公元1641年),李自成率軍攻破洛陽,朱常洵的運氣不錯,他從城牆上縋繩逃跑,藏在一家寺院中。不幸的是,朱常洵很快又被起義軍抓獲,押回洛陽城內。

起義軍和洛陽百姓對腦滿腸肥的福王恨之入骨,強烈要求將其繩之以法,嚴懲不貸。

李自成也很痛恨這種搜刮民脂民膏,只知索取不知奉獻的貪婪蛀蟲,下令扒光福王的衣服,洗乾淨了用繩子綁上,又宰了幾頭鹿,把福王和鹿一起放到巨鍋裡煮了當下酒菜,還美其名曰“福祿宴”,取福王的“福”字和鹿的諧音“祿”字,出了一口惡氣。

記載“福祿宴”的是明末清初文人彭孫貽筆記《流寇志》:

闖將圍河南府,福王募死士,斬獲頗多……闖賊跡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臠王為俎,雜鹿肉食之,號福祿酒。屍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許之。斂王於西關,遂自盡於側。

但根據《明史》記載,只說福王朱常洵被起義軍殺害,屍體尚存,完全沒有什麼“福祿宴”的事情。《明史》為清朝所修,不可能故意替李自成掩護,反而是傾向於抹黑李自成。

所以說,“福祿宴”的記載很可能是彭孫貽站在明朝統治者的立場上,為誣衊抹黑農民起義軍而杜撰的故事,完全經不起推敲,可信度很低。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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