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殘酷的活人殉葬制度,是如何開啟又如何被廢除的?

史文廣


殉葬,是我國古代喪葬制度中,一種嚴苛殘酷的政策,是指古代的君王、貴族死後,將自己寵愛的妻妾、服侍自己的奴僕、婢女等人殺死後合葬的行為。

中國古代的殉葬制度在商周時期極為流行,進入漢代之後逐漸消亡。

但到了明代,殉葬制度又一次死灰復燃。

從明代的第一位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起,到第五位皇帝明代宗朱祁鈺,這些皇帝在去世之後,都有後宮中的部分嬪妃殉葬,與皇帝共赴黃泉。

而到了明英宗朱祁鎮第二次做皇帝時,這項苛政才被廢除。

那麼,明英宗為什麼要廢除這項明代已經執行了一百多年的制度呢?

歷史上給出了很多種原因:

有人說,是因為他非常寵愛和敬重的錢皇后,沒有生育子女,而他的太子,也就是未來的明憲宗朱見深不是錢皇后所生。他很擔心自己去世以後,錢皇后會像明仁宗的郭貴妃那樣,被太子的母親周貴妃勒令殉葬。

也有人說,是因為朱祁鎮先在“土木之變”中被瓦剌俘虜,然後在回國之後又被自己的弟弟明代宗當囚犯在南宮裡“囚禁”了七年,遍嘗人間冷暖,所以,他比明代很多皇帝更有人情味,更有同情心。

那麼,歷史的真相到底如何呢?

史料記載,雖然明代宗在囚禁明英宗期間,基本上切斷了明英宗和外界大臣、親信的聯繫,不給他半點東山再起的機會。

並且,明英宗在南宮的生活也非常艱苦。有些史料和文學作品是這樣記載的:明英宗在南宮吃不上喝不上,需要皇后帶著妃子們做針線活去換吃的;明代宗下令把南宮的樹砍了,於是這裡冬天冷的要死,夏天熱的要命。

然而,這樣並不妨礙明英宗的戀愛、生子“事業”。

南宮,作為明代四處皇家遊樂園之一,這裡配備有宮女、太監等一系列供應帝后生活起居的人員。明英宗的到來,不得不說讓這些原本會孤獨到老的宮女們看到了希望。

當時的明英宗相當年輕,也就二十三歲左右,正是青春好年華。在漫長的七年歲月裡,一個又一個的女子出現在明英宗的生命裡,並在他復位後,都得到了封號:武昭妃,宮和妃,劉恭妃,李賢妃,趙莊妃,張成妃,餘充妃,陳麗妃,王貞妃,等等。此外,在這裡,明英宗還有三個兒子出生。

在這些南宮出身的妃子裡,明英宗最寵愛的一個姓劉。劉氏的年紀比英宗大數歲,也未生育子女,但她很得明英宗的寵愛,歷載“上鍾情獨至矣”。她被封為了敬妃,成為了明英宗的首席寵妃,什麼錢皇后、周貴妃統統靠邊站。

然而,劉敬妃的運氣比較不好,她剛好死在了明英宗的前面。悲痛欲絕的明英宗一病不起,很快也命赴黃泉。在臨終之前,這位痴情的皇帝下了兩個令人吃驚的命令。

一個,是讓劉敬妃和自己合葬在帝陵裡。

明一代,只有皇后才有資格與皇帝合葬帝陵,普通的妃子,即使明史上強悍如萬貴妃、鄭貴妃,都只能在皇陵的周圍單獨修建陵園。這樣看來,明英宗為了劉敬妃可以說豁出去了,完全不顧祖先宗法,留下了這個“大逆不道”的遺命。

另一個,就是下令廢黜殉葬。

明英宗很瞭解自己的周貴妃,也就是繼位者明憲宗朱見深的母親,未來的太后。如果說,別的女人是醋罈子,那麼周貴妃就是醋缸醋甕。她連錢皇后都忍不了,豈能忍得了他那些南宮出身的妃子們?畢竟這些人陪他度過了七年多艱難的時光,給了他許多的溫暖,並且不少人並沒有生兒育女。如果不廢除殉葬制,以周貴妃的脾氣和兒子朱見深的孝心,這些女人們必然在劫難逃。

明英宗去世以後,大臣們反覆商量的結果是:

第一個命令沒法執行,劉敬妃最終也在皇陵區附近單獨修了墓。

第二個命令堅決執行,因為,殉葬這項非人道的苛政早就有無數大臣內心十分反對,現在皇帝遺詔在,可以堅決廢除了。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明英宗是一個姐控,喜歡比自己年齡大的女人,這些他在南宮中寵幸的女子年紀大都比他還大。

這一點可以說嚴重影響了他兒子明憲宗,明憲宗和比他大了十七歲的宮女萬貞兒的愛情故事名傳千古。但明英宗和小姐姐們的故事,就不太為人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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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於朱元璋,廢於朱祁鎮。

三代之前,已得知的是商朝有著活人殉葬的習俗。從敵人那裡得來的俘虜,也都是他們舉行祭祀時的祭品。

周朝以後,只在部分封國存在。比如秦國、宋國。但也是時段性的。再之後就不存在制度性的活人殉葬制度了。

一直到朱元璋建立了明朝之後,制定了這一制度。而且殉葬的都是後宮無子女的嬪妃。他這一決策的制度,是為了防止自己身後,那些無子女的年輕嬪妃,被新皇帝佔有。這樣的事件,在歷史上是層出不窮的,比如曹丕,楊廣等。

朱元璋之後的,朱棣、朱高熾、朱詹基都算得上是有作為的明君,但是在這一制度上,從未想過做出改變。

一直到了他的玄孫明英宗朱祁鎮臨死之際,才下達了命令,自己事後不要讓無子女的嬪妃殉葬。這個一生被後世不少人罵為昏君的朱祁鎮,卻是有明一代最有人性光輝的皇帝。

朱祁鎮做出這樣的選擇,並非一時興起,而是和他的經歷有關。在土木堡戰敗後,他被韃靼抓去大漠,釋放回來後,又被弟弟朱祁鈺囚禁了數年。這給他的人生帶來了許多的感觸,也能更深的體會到人性的殘酷。明白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

復位不久之後,他就把建文帝的子孫建庶人從高牆大院裡釋放了出來,因此在他臨時之前下達不讓無子女嬪妃殉葬的命令,也是不出人意外的。

雖然這一命令,並非制度性的廢除,但是他之後的皇帝都遵循了他的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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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明英宗之前的皇帝,基本上是除了皇后和繼任皇帝的生母不用殉葬,或是妃嬪是功臣之女不用殉葬外,剩下的所有妃嬪都要殉葬,無論是否生育,生育可多少孩子,兒子是否是藩王都不能倖免。朝廷會從精神物質上給予殉葬妃嬪家族褒獎,也會給殉葬的妃嬪追封或上諡號。這就是封建社會帝王家的慘無人道。明英宗雖然皇帝做的不怎麼樣,還當過俘虜,但是他能理解別人的痛苦,從他開始才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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