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歲的女兒還有義務贍養近百歲的母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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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這個提問,我眼前立即一亮,被這個問題吸引住了。說實話,這是一個十分有趣的問題。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經常涉及這類問題,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現實生活中,一個70多歲的女人,還有義務贍養近百歲的母親嗎?70多歲的女兒,一般來說,都有自己的一大家子人了,包括其丈夫、兒女、甚至是孫子、孫女,說不定己經四世同堂,都有重孫子、重孫女了。

但從母女關係的角度來說,她還有一位年近百歲的老母親,她有沒有贍養義務呢?從法律、法規和倫理道德角度講,女兒肯定有贍養老母親的義務,這是毫無疑問的。但實事求是地講:有贍養義務,不見得就有贍養能力。為什麼呢?《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老年人是指六十週歲以上的公民。也就是說:70多歲的女兒自己也己經是老年人了,她也需要由其兒女來履行贍養義務了;她本人做為老年人,自然也沒有贍養其老母親的能力了

那麼,這位近百歲的老母親,究竟應該由誰來履行贍養義務呢?從現實情況出發,可以分以下幾種具體情況來處理:1、如果老人還有跟老人一起長期共同生活的其他兒女甚至孫子、重孫子,就應該由他們來履行贍養義務,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

2、如果老人只有這位70多歲的女兒,並且和百歲老母親長期在一起共同生活,就由女兒的兒女來履行贍養義務了。3、如果一直沒有在一起生活,就應該實事求是,鑑於其女兒己經沒有贍養能力,就應該向老人居住地的村委會(或社區)提出申請,要求將百歲老母親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保證老母親享有基本的生活條件,安享晚年;在此基礎上,其女兒甚至外孫、外孫女也要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幫助老人解決生活中的具體困難,照料或委託他人照料老人生活起居,慰藉老人孤寂的心靈。

在這裡必須明確:並不是只有老年人的兒女才是老人的贍養人。同老人一起共同生活、老人年輕時履行了撫養義務的孫子、孫女,同樣對老人負有贍養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這些規定,與婚姻法中關於家庭成員之間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規定是一致的。另外,只有家庭無力履行贍養義務時,才由國家提供基本的社會保障,納入低保範圍、特困人員供養範圍,保證老人的生活需要

唯願全社會所有成員共同努力,崇尚尊老、愛老、助老的傳統美德,認真履行自身的法定職責,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待我們步入老年生活時,也會是良好社會風尚的受益者。


水波不興3291


多幸福啊!70多歲了,母親還健在。昨天還和小女兒說:我媽媽要再活100年,我還伺候她。歲數越大,越希望父母康泰長壽,即使沒有太多的力氣了,還可以和老人說說話,聊聊天,體會父母健在的幸福。歲數大了,事情少了,生活安穩了,多陪陪父母,即使沒有錢,也能陪著他們一起慢慢變老。

想到他們終將有離開的那一天,禁不住淚流滿面……


心爾


腦殘的問題:七十多歲,如果你歸天。你的孩子都要養你的父母。我父97年55歲卒,我奶奶07年100歲卒。我們都辦喪辦得很體面。記得當年是正月初二出山,我想請樂隊。我哥說按照傳統風俗就好,葬禮加拜3七請法師超渡等花7W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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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是:無論年齡多大,為人子女都有照顧贍養父母的責任。

但是,當父母壽命長,子女自己也都七老八十了,確實力不從心怎麼辦呢?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這裡有三個辦法供參考。

1.無論兒子女兒,所有子女照顧贍養父母的責任是一樣的。

你舅舅當然應該和你媽一起照顧你外婆。

你外婆的所有子女,一起排班照顧你外婆,如果你媽你舅他們年紀大了身體吃不消,孫子外孫也一起排班輪流照顧你外婆。

這樣,人多力量大,分攤壓力,大家都輕鬆一點。

2.照顧老人,還是根據實際,老人的子女孫子外孫有人的出人,有錢的出錢。

有人有閒的子女孫輩就親自去照顧老人。

沒有時間但有錢或在外地的子女孫輩就出錢補貼彌補親自照顧父母的兄弟姐妹等人。照顧老人的確很累的!

3.照顧生病的老人是持久戰,確實很磨人的。如果時間長了,都受不了了,力不從心,也可以考慮送養老院,免得把子女也都磨病了。

你外婆還有5個子女、眾多孫子外孫照顧她,夠幸福的。

像現在一些中年人,特別是城市的中年人,大多隻有一個孩子,將來老了病了,即便獨生子女很有孝心也是照顧不過來的。

所以,只有去養老院了。

人都會老的,都面臨養老問題,這是個社會問題。希望國家養老政策越來越好,真正做到老有所養、病有所醫、老有所樂。





友我無憂


這位年已近百歲,老人生了4女1兒,從描述中看來,壽星所生兒女,個個年事已高無能為力,去照顧自己母親生活,輪流讓自己兒女,及第三代協助照管,但是作為老人的兒女,贍養百歲母親是應盡的義務和責職,只要兄弟姐妹們,共同協商出一個,最切實可行的合理方法來解決,讓百歲老人在兒女們,和小字輩關愛下,度好老人家的晚年生活。


靠山4


上次看到一篇報道,一個近百歲的老父親將自己七十多歲的兒子送進養老院,為了兒子很多年他沒有盡情的遊玩交友,他再也不願也無力照顧兒子了。看完讓我愁緒了好半天,這種陰陽倒序的事情,在我們今天的時代,正在逐步發生。七十多歲父母還健在的,在我身邊都不少,反而自己的身體還沒父母健康,這是怎麼了?宇宙自然規律發生了什麼微妙的變化呀?仔細想想五十年代出生的這批人,長身體的時候缺吃,生活好起來了正壯年,各種激素餵養豬肉.雞.鴨.魚大量食用,而他們的前輩年老體弱身體差,食量小,而這些激素餵養的肉食品正好補充了他們衰弱的身體,食量不大對身體傷害也不大,反而延年益壽。而五十年代出生的一代,也就是六七十歲的人,各種疾病纏身,上有老下有小真的力不從心。——個人看法,提供思路,僅供參考!


一賓過河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你心疼你的母親這是你的孝心,但是不能以你的孝心換別人的孝道。說個例子吧,朋友母親住院的時候我去探望,鄰床的老人八十多歲了,長期住院,大兒子因為身體不好不能一直照顧,小兒子在異地工作無法照顧,女兒雖也退休了但也有孫輩要照看。所以三個孩子商量出錢請了一位24小時的護工,大兒子和女兒也時不時的去陪著老人。


我的快樂你想不到ae


贍養老人是我們中國的傳統美德,不管多大,都是有義務贍養老人的。對於中國現在的國情,國家對於老年人養老方面還是比較欠缺的,大多還是由子女來負責給老人養老的。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到之前串門,一個約70歲阿姨說過的話,我串門的這家是一個開棋牌室打麻將的,剛好是中午剛吃過飯的時候,人還不是很多,有幾個五六十歲的婦女就在主人的屋裡聊天,且稱呼這個六十多歲的阿姨為A吧,聊天過程中,有人問這個A阿姨,還有你娘嗎?A阿姨答,有啊,快90了。又問:那你娘身體怎麼樣啊?A阿姨答說,哎,不行了,離不開人,得一直有人伺候,還不如早點走了呢。當時我都震驚了,一屋子人都轉過頭看她,她娓娓道來,大概得意思就是她的哥哥姐姐有的都伺候不動了,也有的快要伺候不動了,目前能伺候的動的也就3個人,因為人老了就趁不上勁兒了,再加上子女也都是70歲左右的人了,可能也會有這種有心伺候卻伺候不動的情況,這個A阿姨應該是排行比較小的。A阿姨最後看別人都看向她,才解釋道說,也不是我們兄弟姐妹不孝順,而是我們希望能在我們還能動得了的時候把孃的後事給辦了。

我對門的鄰居,老太太去年去世,享年101還是102,不過一直對外報的99,女兒都八十多了,都走不利索了,兒子都七十多了,去年又做的心臟搭橋手術,二兒子天天做生意也顧不上。聽說最後吃不下飯,都沒有人餵了。

沒辦法。現在中國就是這麼個情況,隨著醫術的提高,中國人平均年齡在提高,會有很多這種60.70歲的老人還在伺候自己父母的現象的。


欽欽寶貝MG


從法律層面來講,即使你100歲,你的老媽老爹120歲,你們互相之間相互輔助贍養的義務也依舊存在的。

你現在問這個問題,說70歲的老人應不應該再贍養自己的父母了,這說明這個70歲的老人現在已經到了年邁的年齡,他自己都需要兒女們的贍養了,所以沒有能力繼續贍養上一輩兒的父母的,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

70歲的人了,還有父母在自己的頭上,應該為這件事情感到高興,因為這是一個和睦的幸福的大家庭,並且是一個有長壽基因的大家族,至於說到需不需要贍養自己的父母,無論經濟上精神上都需要的,70多歲也已經退休了,到了退休的年齡跟自己的父母,常見見面,跟父母多聊聊天說說話,這是精神上的贍養,如果有退休金而父母沒有退休金的話,把自己那份錢拿出來一份給自己的父母花,這是經濟上的贍養,不管精神上還是經濟上,只要沒有得重病臥床不起。那麼去和自己的父母過天倫之樂的日子,那真是人間一件美好的事情。


順其自然2019917


贍養父母這是每個子女的責任,父母高壽這是直得慶幸之事,七十以上自己力不從心照顧培夜,自己七十以上當時父母是多子女,大家一起清個保姆培夜照顧,白天可輪流看望父母。現在的獨生子女到時卻是有困難的,夫妻倆需照顧雙方四位老人,相信到時也是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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