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女孩應該回去認其親生父母嗎?

初聞稻花香


我的朋友就是這個情況。她的養父母對她好。但她心裡一直想著去找親生父母卻沒有行動。等到養父母去世後,她也老了,打聽打聽了一下,不了了之。我覺得這遵從內心的意願,想找就去找,不想找不找。不過人的思想是會隨著時間推移發生變化的。最好趁早去找一下,不留遺憾,很多人是迫不得已丟棄子女的。


東鄉妮娜


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女孩應該回去認其親生父母嗎?

我就是那個出生嫌棄是個女孩被送給養父養母的人,我親生父母上面有兩個女孩,後來生了兩個又是女孩,我是老四,我和三姐都被抱養了出去,我知道就是因為是個女孩,我還知道我下面還有個弟弟,所以,現在親生父母身邊有兩個姐姐和一個弟弟,我養父養母還有一個親生女兒,就是我的妹妹。

我這一輩子是不會認親生父母的,一輩子也不會原諒,重男輕女的思想真的讓我覺得很可憐,從小到大我是被養父養母帶大的,不管對我親不親,可他們也沒有把我送給別人養,親生父母生而不養,我就當沒有他們的存在,他們現在沒有和我聯繫過,也就這樣了吧,我也不會去認他們。

既然是親生父母拋棄的,為什麼還要回去認呢,這樣對父母和孩子都不好,已經拋棄了,說明親生父母把你生下的那刻就不想要你了,你還有什麼留戀的,現在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親生父母就當是個過去就行了。

可能知道自己是被拋棄的,多多少少心裡會不舒服,但是沒關係,只要把現在過好就行了,過去的就過去了,隨波逐流,把握現在才是最好的。





葉子說情感


因為要超生我弟弟,我妹妹就被我爸媽送出去了。但絕不是拋棄,而是找了戶合適的人家餵養,因為那家人沒有孩子,在我妹妹兩歲的時候那家人也迎來了他們自己的孩子,但並沒有因此而嫌棄妹妹,而是一如既往的疼愛她,尤其是爺爺奶奶對我妹妹是特別好。

過了十來年吧,計劃生育政策寬鬆了,爸爸懷著內疚把妹妹接回來了,想著要補償下這十來年對她的虧欠,怎知我妹妹習慣了了那家人的生活,在我家住一段又回家住一段。妹妹和我說起這事她不埋怨爸媽,只是從小不在身邊長大,始終沒那麼親,很多時候都比較生分。終究血濃於水,她在心底還是心疼爸媽的,這些都是她和我說的心裡話,我都明白。

再說我弟弟,以前經常和我說,幸虧有二姐來到這世上,否則就沒有他了[捂臉]。



七七72284


朋友們啊!父母把自己的親生骨肉拋棄並非狠心。當時一定是非常揪心的,是會相當難受的。如果大家不信可以把自己生下來的孩子送到姥姥家住一個星期,我們自己的心都會有些揪心。何況是拋棄。朋友們,當時都是有難處的。所以不僅要回去看望而且將來父母老了也一樣應該養老啊!我就是姥姥養大的。但最後是我帶領兄弟妹妹共同拿錢。我陪伴母親,給母親做飯,母親已經離世。現在兄弟妹妹都非常尊敬我。


庸人L


你們一定不會知道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親人、沒有父母會活成一個怎樣的生活狀態的?

我的母親是在我已年滿50時去世的,那一年我突然對什麼都提不起興趣了。

第一我面臨的是,我也會死了;第二我沒有奮鬥的樂趣了,因為沒人欣賞;第三沒有人能約束我了,空空的心沒有歸屬啊!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丟失的孩子會終身尋找他的父母兄弟姐妹的原因啊;讓他的心有個安置的地方啊!



最後的貴族


個人想法不同,根據情況而定吧!不過我身邊也有這樣的個例,是在她上初中的時候,親生父母要相認,她一直沒有去認,而且一直恨之入骨,她覺得是家裡這麼多孩子為什麼就偏偏把她送人了,後來選擇了遠嫁。如果對父母沒有恨,想認,也可以去認。。


琦琦媽媽的生活點滴


不該!

人和人的關係,都是相處得來。

血緣只能說明肉身的出處,卻無法說明關係的親密。

和誰有感情也都是因為曾經真心的感情投入。

那些屬於意外出生的生命,他們的父母原本也沒有對這個孩子注入哪怕一點情感。而且,每個孩子都是一個獨立的生命,並不是誰生的就屬於誰的財產。

所以認血親這種事,既無必須,也沒必要。

對於僅僅是生了孩子,而從未對孩子有過養育付出的父母,他們怎麼好意思去要求被贍養?!

如果是孩子在追求所謂的親生關係,那請你思考一下;親生與親密是否同在??


輝彩輝


孩子,你能在這裡提出這個問題,說明你的內心很糾結。如果我遇到這種事情,我是不會回去與親生父母相認的。

首先,你的親生父母只是跟你有血緣上的關係。作為父母,他們並沒有盡到責任與義務。對你來說,跟陌生人沒有什麼區別。我不知道你是在孤兒院裡長大的,還是由養父母撫養成人的。如果由養父母撫養長大,那麼,就更不應該回去認你的親生父母。因為你的養父母雖然與你不存在血緣關係,但確盡到了為人父母的責任與義務,相當於你的親生父母。如果你回去認親,對你的養父母是不公平的,有可能會給他們造成感情上的傷害。

其次,你的親生父母在你出生時都能把你丟棄,這還真不是絕大多數人能做到的!在這裡,對你親生父母的品行就不輕易評論了。但這些已經成為過去的事情,就讓它永遠塵封在你的記憶裡吧!

另外,如果你回去認親,可能會遇到許多不必要的麻煩。例如,你怎樣處理養父母與親生父母之間的關係?如何與親生父母相處?如何面對那段不愉快的精力?……這些問題都非常棘手,一旦處理不好,會對你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最後,希望你能好好孝敬你的養父母,因為是她們給了你第二次生命。同時,也不要憎恨你的親生父母,因為是她們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來。

祝福你一切順利,生活美滿幸福!

記錄生活點滴,分享人生感悟。


愛爬樹的老貓


應不應該去認親生父母,還是由女孩來決定吧!

這裡說明無情的父母把女孩拋棄了,叫做棄子女,真是很無情的,好在別人抱回家養大成人了,其實女孩長大知道自己的身世之謎,真的很難過的,但認父母也沒有不好的,只是去相認,不是回到媽媽家就好,這個養父養母經歷了幾多心血才把你著大,要好好孝敬孝順養父養母,不要離開養父養母……

有的親生父母發達了也會去找兒女的,來找親生兒女的,想帶她離開養父母的,但是有的孩子是不會相認,還罵著親生父母,堅持留在養母家,也有厭養母窮,無本心的就跟著親生父母走了

要看什麼情況呀,有的家庭生多了女兒,很想生個兒子,和生活困難,也有的未婚生子把嬰兒棄了,往往是這樣子棄嬰,劃把其中一個送給別人,和過繼給親戚,給親戚帶來好運,棄嬰是過分了,送給別人會心裡好受些……

我婆家鄉村,有十個八個都是來到別人家做仔的,有的買回來,有的做過門女胥的,長大了也有去認親生父生母的,如果親生父母生活比較好的,也會給一些錢財給兒子的,但是沒有回親生父母家,因為是父母賣孩子給別人家的,這樣讓養父養母好過點,在養父養母家成家立室,兒孫滿堂,把養父母家帶來更多好運,和幸福的家園……



mary197168681


答:拋棄指的是丟掉,扔掉或不要了的意思,父母縱有千般理由,也不能是拋棄親生女兒的藉口。

如果女孩過得還可以,養父母也非常的慈愛,建議女孩就不要去找親生父母了,以免徒增煩惱。

天下哪有這樣狠心的父母,自己的親骨肉輕易的拋棄,於心何忍?

就算女孩找到了親生父母,又能怎樣?他們沒有給你一天的養育之恩,你更沒有享受過一刻的父母之愛。

別自討沒趣了,安心的和現在的父母在一起吧!只有養父母給予了你一切,此生值得女孩感恩的人,唯有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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