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溫馨提示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區委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部署安排,進一步協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儘量減少人員聚集和阻斷疫情傳播,全力保障訴訟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江西省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相關規定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訴訟服務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倡網上立案和辦理訴訟、執行事務

當事人因糾紛需要立案、提交證據材料的,請優先選擇網上辦理,可登錄“東湖掌上法院”微信小程序或“江西法院審判綜合服務平臺”(http://www.jxfy.gov.cn/web/root/index.jsp)進行網上立案、案件查詢、材料收轉等,儘量避免窗口現場提交材料。當事人、訴訟代理人需聯繫法官的,請優先通過“東湖掌上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平臺或短信、電話方式辦理。減少外出,降低風險。疫情防控期間,執行案件線下財產查控處置、人員控制等工作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敬請諒解。

二、做好信息登記和體溫檢測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間,所有來院辦事人員應自覺按要求進行個人信息登記和接受體溫檢測,如發現體溫異常,應配合醫務人員做進一步檢查,必要時應按有關部門要求執行隔離醫學觀察。

三、加強個人防護

所有來院人員務必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訴訟服務場所和個人衛生,主動做好自身防護措施。

四、保障訴訟權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我院決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已經排期(含公告)的庭審、調解、質證等訴訟活動,其中公告排期庭審依法順延到2月3日,其他庭審及訴訟活動我院將另行通知。當事人、訴訟代理人如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因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參加庭審的,可依法申請延期審理。提倡各當事人及當事人的訴訟代理人向我院申請微信遠程視頻庭審。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也可通過江西法院“多元化解e平臺”申請在線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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