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野味違反自然規律嗎?

樂聖傑


吃野味違反自然規律嗎?所謂自然規律,其實就是自然法則,很多時候我們都將人類的干預行為排除在自然規律之外。但客觀而言,人類吃野味並不違反自然規律,人類也本就是物質世界的組成部分之一,只不過人類是一種擁有更高智慧的生物罷了。但即便人類對這個世界的左右能力更強,但在大自然面前依然渺小,比如,衰老、死亡這樣的自然規律,都是我們無法逃避的客觀事實。

另一方面,從人類的進化史,以及人類社會的發展史來看,人類的遠古祖先其實也與自然界中的其他生物一樣,也曾經用最原始的方式在地球上謀生。在人類開始高度馴化動物之前,其實所有動物都是野生的,不管是家禽類的動物,還是可用於生產勞動的動物,它們也是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被馴化,而並非一開始就如此順從人類的指令。

當然了,比起自然界中存在的動物種類,那些被人類馴化的動物數量少之又少。比如,人類馴化了駱駝、驢,但卻沒有將斑馬馴服;人類馴化了雞、鴨,卻沒有花時間去馴服蝙蝠。人類對於馴化動物的種類也有自己的選擇標準,要麼這些動物可以作為美味、且沒什麼食用風險的食物,要麼這些動物可以為我們的生產和生活服務。

在人類還沒有發明現代科學產品的時候,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便是口糧。目前我們主要種植的食物,也是通過長時間的人工栽培和進一步研究才得以實現產量的增加。所以,當時的人類無疑忙於尋找可以食用的東西,不管是植物(我國就是世界栽培稻的起源地),還是動物(人工豢養的鳥類動物)。

隨著現代科學的發展,我們也的確通過更科學的方式證實了,許多家禽類動物除了味道鮮美以外,同時還具有較高的營養價值。而這些可為人類帶來益處的食物,也在人工飼養更加盛行的當代換取了更大的經濟效應。在以農業生產為主導經濟的社會,由於地形的作業難度和科學水平的限制,人類需要一些幹活有力的動物來協助,比如,牛和駱駝。

而像很多地區特有的梯田,往往都是利用牛來進行耕種,單個種植面積較小、且地勢不平,導致了機器作業的不便。而像沙漠這樣的特殊地形,駱駝則成為了最好的搬運工具,被稱為沙漠之舟的駱駝,在沙漠中的生存能力願意超過了大多數人。比如,駱駝即便是在缺少食物的情況下,也可以存活一個月之久;倘若將駱駝的水也斷掉,它們也能存活2周左右的時間,而且這樣的生存能力還是在特殊的沙漠環境之下。

簡而言之,如果我們將時間退回到人類社會還不發達的過去,自然界中的其他所有動物嚴格意義上都是野味。而之所以最後人類成為了地球生物界的控制者,其實就是自然規律的最佳體現。所謂物競天擇,適者生存,人類就是通過自己的求知慾和智慧脫穎而出。當時間拉回現在,吃野味也是符合自然規律的,只是我們需要科學認識這些野味能否被食用。因為,很多動物都攜帶了大量特殊病毒,只有增加這方面的科學素養才能有效避免被感染事件的發生。


悟空科學


無論從營養的角度還是口感的角度,野味都不代表最佳,但是一些人趨之若鶩!

為什麼?

裝逼用!

因為吃了野味,就覺得比其他沒吃野味的人更牛逼!也似乎因此更有談資,在吃了野味的人面前,吃豬肉的人覺得自慚形穢,吃白菜的人就更是無地自容!

國人的賣弄,自大,總想高人一等的心態,恰恰屬於低級人種的心態!非常卑劣!就算不再吃野味了,也不是因為人性向善,而是因為懼怕傳染病!


孤獨D時代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很多人認為,古人因為窮,什麼都吃。

其實這是很大的誤解。

以中國古人為例,除了專業獵戶以打野味為生以外,其餘老百姓是絕對不吃亂七八糟的野味的。

這裡多說一句。

薩沙一次和一個南方同事出去辦事,突然面前竄過一個黃鼠狼。

在我們江蘇,黃鼠狼叫做大仙,不能隨便驅趕、嚇唬,不然會有怪事發生。

然而,這個南方同事的一句話,嚇了我一大跳:我家裡還有半隻風乾的黃鼠狼。

我隨口問:好不好吃?

他說:難吃得很,所以一直留著。

薩沙真的不懂,既然不好吃,為什麼要吃呢?

中國古代,尤其是農民其實很少吃肉。他們吃的肉,主要是比較容易養的雞或者鴨,其中鴨很少,因為養鴨需要有水,北方不容易養。

而古人養雞主要是為了下蛋而不是吃肉,因為雞是需要飼料去喂的。如果養那種走地雞,就是自己吃小蟲子的,長得很慢,而且養不了多少隻。

基本都是留著過年過節偶爾吃一隻。

至於牛,牛是古人重要的勞動工具,在很多朝代不允許殺死,違者要坐牢,更別說吃肉了。

養豬也是一樣,需要不少飼料,吃草的話長得很慢,往往一年還是很小。而且古代閹割技術較差,豬肉有股騷味,不好吃。

養羊則很稀少,因為好的羊肉需要放牧,古代農民缺乏大的草場,只有遊牧民族養的較多。

其餘就基本沒有了,要麼就是吃魚、吃蝦。

但古人對於水產有很多講究。

薩沙老爸說,江蘇北部盛產龍蝦、螃蟹、甲魚,然而以前農民很少吃這些東西,因為覺得沒有肉,肉味太怪。

至於野味更是不吃,但嶺南的廣東、廣西、雲南等地除外。

為什麼不吃野味?

這也是古人的經驗總結,主要是吃野味比較容易生病,對身體不好。

對此,李時珍有過總結:李時珍在《本草綱目》裡就總結了一大堆不能吃的“野味”:孔雀肉味鹹、涼、有小毒,人食其肉者,自後服藥必“不效”(有趣的是最近日本沖繩推出了“孔雀料理”);鴛鴦雖然好看,但跟孔雀一樣“肉味鹹、涼、有小毒”,更可怕是食後頭疼、可以變成終生疾病;野馬“肉味辛、苦、冷、有毒”,多吃會“生瘡患痢”。甚至古來一直受到推崇的熊肉,雖然沒毒,李時珍也提醒,“有痼疾者不可食”。

古人由於醫療水平極差,只能依靠自己注意,所以吃東西都是很小心的。

不要說這些野味的肉,就連豬肉、鵝肉都很少吃。因為中醫角度,豬肉吃多了對健康不好,鵝肉更是容易發病。

當然,當年嶺南人就不一樣,他們有吃野味的風俗:唐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年),韓愈因諫迎佛骨被貶潮州,著實被當地的飲食風俗嚇了一跳,他在《初南食貽元十八協律》就一口氣例舉了鱟、蠔、蛤等幾十種令他“莫不可嘆驚”的食材。宋代的周去非《嶺外代答》更是總結,“深廣及溪峒人,不問鳥獸蛇蟲,無不食之”。晚唐五代人劉恂所撰的《嶺表錄異》同樣記錄了當時嶺南地區的一大堆野味食材:鳥類有越王鳥、貓頭鷹、鷓鴣;蟲類有蛇、蜈蚣、螞蟻……


其實,野生動物為什麼不能吃?因為他們身體上可能攜帶致病的細菌或者病毒。

在不知道細菌、病毒是什麼東西的古代,古人是用一條條人命總結出來的經驗,就是不要吃野味。

可惜,今天的人卻忘記了。

薩沙高度支持制定 吃野味屬於犯罪的法律。


薩沙


萬物生長各有其道每種動物都有各自的生物鏈。

一、自從盤古開天之後人賴以生存的食物就有了食譜,雞、鴨、鵝、豬、羊、牛。什麼可以吃什麼不可以吃祖先就定下了規矩,小時候有個遊戲叫棒打老虎、老虎吃雞、雞吃蟲、遊戲就說明了一個道理人不可以去吃野獸吃的東西。

二、在NN年前也有生活在深山老林裡的獵戶打野味為生,但是其主要的食物來源還是人自餵養的雞、鴨、豬、羊、牛。我記得有個挺有點名氣的清華大學的一個女老師,在得了癌症臨死前寫了許多自己親歷的事情,其中就寫了自己不應該經常去吃什麼野味,非常後悔自己違反了自然規律。

三、由於人口數量急劇的膨脹許多野生動物的棲居地變得越來越小,而人為的汙染也破壞了生態環境的平衡,野生動物會接觸到人類的生活垃圾,野生動物自身的細菌會發生變異,人如果去吃這樣的野味難道會不被感染病毒嗎?為了炫耀而去吃野生動物就應了一句網絡流行語—不作不會死,


笨笨豬908


自然界的生物本身就是吃或者被吃的,人類吃野味倒是不違反所謂的“自然規律”,但是很多野生動物攜帶著大量病原,隨意的接觸可能導致病原入侵人類世界。



人類是吃野味發展起來的,當然只不過我們現在叫野味,所謂的野味其實就是野生動物,在原始時代人類沒有條件,生產力低下,只能捕食野生動物補充寶貴的能量,但也經歷了從生食到熟食的轉變,這種轉變一方面是因為可以讓肉食更容易咀嚼和下嚥,另一方面卻也能殺滅其中的病原,食用更安全。隨著人類的發展,有了畜牧業農業等手段,可以為人類提供充足的食物,人類就逐漸改造區域自然,興建村落城市等,和叢林荒原的接觸相對減少了很多,存在於野生動物身上的病原由於難以接觸到人類,就難以感染人類,而人類在後續的發展中,也有雨減少了和野生動物的接觸,其實人類對某些病原的抵抗力也減弱了,這種情況下我們不隨意招惹野生動物到不要緊,一旦接觸較多那些在動物之間傳播不斷變異的病原可能有對人的高致病性。


人類的發展本身是逐漸遠離野外環境,但是私自捕捉運輸售賣野生動物卻又增加了接觸機會,而且主要的危害時間段正是這些階段,放鍋裡煮熟、油炸等方式烹飪後病原都會被殺死,其實危害比較小,可在吃之前的所有過程都是暴露在病原之下, 病原又多是看不見的,接觸到病原後摳鼻子撓癢癢擦臉擦嘴等行為都可能導致病原入體,如果捕捉、處理的過程中受傷了,還可能在這些過程中導致病原入血,造成嚴重危害,而一種病原既然能感染到一個人,就可能持續感染更多人,這對於現代居住越來越集中起來的人類是很危險的,一傳二二傳四四傳八傳之無窮……所以問題不在於吃不吃,而在於遵守相關規定不私自捕捉售賣未經檢驗檢疫的所謂野味,如果是經過這些程序的合格售賣的人工飼養動物,危害小的多得多。

野生的和家養的營養方面沒有區別,打著某些旗號吃野味是相當迷信的行為,對自己對整個社會也都是不負責的。歷史上人類因為吃所謂的野味導致的疾病就行可不少,基本都是捕捉後的運輸儲藏處理等程序中感染的。


來看世界呀


違反自然就不自然了,是要付出代價的,每個物種都有保護自身的方法,如有刺的樹,動物就不敢隨便亂吃葉,如有毒的蛇,包括青蛙,鱔魚,體內帶的細菌幼蟲卵,吃了都可鑽進腦子裡,眼睛腫痛,象那些老鼠,蝙蝠,非洲人抓了吃,吃出埃博拉病毒了,這些都在警告人類不要碰他們,咱們國內拒說廣東人什麼都敢吃,甚至還有人喜歡生食,如血淋淋牛肉,其實都是有細菌的,都是食物鏈錯亂,自然界隱藏在野生動物身上,尤其是洞穴,老鼠,蛇類,獾類,蝙蝠,包括惡水溝裡各種物種,都自帶無數恐怖細菌,一旦人類接觸食用,與自身免疫不符,人是非常危險,而細菌繁殖傳播極快,空氣中也有病菌,如禽流感,一旦發生,一個村莊雞鴨,不在一起,也因空氣傳播,一夜全倒,細菌小到可以微不足道,也是細菌讓人類不斷鬥爭中提高了免疫,免疫是一個過程,針對不同人是不同的,過去自然生態好,人得了病吃點藥就好,而現在人太耐藥了,都是自然生態惡化,讓人類體質也惡化,稍有細菌感染,就抗不住。


旭日明波


吃野味是現代人好奇想,其實野禽獸並不好吃,營養價值也不高。記得小時候,因為價格便宜,家母時常買的野禽,隔壁叔叔伯伯兄長弄的野禽獸肉吃吃,總感覺不好吃,老渣渣,從此再也不吃過野味。現在人吃野味不知是什麼感覺?


貝恆


真的有那麼好吃嗎?其實並不好吃,只是這些貴,表示自己有錢,別人知道了就會覺得你很有面子。以前我家沒肉吃,每天就吃一些酸菜之類的,很少吃肉,那時候想吃肉吃不上。現在生活好一點了,天天吃魚吃肉,基本吃不到青菜了。真不知道人們為什麼喜歡吃這些東西。打工一天一百多塊錢,魚,肉,衣服,這些隨隨便便幾天白做了。關鍵是魚,肉還不如青菜好吃,吃多了還不消化,又容易得病。真的是花錢買罪受。本來打工就挺累的,還要拿這些錢來買不喜歡吃的,容易得病的東西來吃,一年穿不了幾天的新衣服來穿。感覺這種日子活著就是受罪。我想要過的是吃青菜,如果口饞了就偶爾吃點肉,不喜歡吃零食,親人買的一百多塊錢的肉類說好吃,我只感覺超難吃,而且吃了又沒有營養。人如果不是為了營養,根本不需要吃東西。感覺吃東西才是真的受罪。如果把錢節約點用,還能早點退休養老,這樣浪費著過日子,到了80歲還要撿破爛養老。


O般若波羅蜜多心經O


人吃野味本來就是自然規律,農業經濟之前古人基本食品就是野味,人工農業期間野味還是人類的主要蛋白質來源,自秦皇漢武皇家圍獵年年都有,歷史書上從來沒有記載病毒讓皇家死光光!

現代化農業之後,人們從飼養動物獲取肉類,野味才變成是一種樂趣而已!

我們的問題是古人為什麼吃野味沒有大規模瘟疫的文字記載,他們吃了就沒事?為什麼我們吃了就有事?

梳理原因就不難發現,是我們現代人類改變了自然環境,野生動物身上的病毒很大可能是現代環境汙染而造成的生物汙染,通俗的說法就是:人類汙染自然環境,人類的各種垃圾沒有妥善處理,從而產生了新的病毒,而動物開始大量接觸人類的垃圾,從而變成了病毒的宿體,然後人類又去吃野味,最終人類開始品嚐自己種下的惡果!

這就是因果關係!!!


百姓如水


吃祖宗不吃的,祖宗的話不信,那歷史悠久的話你還不信嗎,其實祖宗依靠經驗和智慧告訴你那些是人吃的那些不能吃的,還有那些不能碰。艾滋病非典已經給人類發處警告,不能亂吃野生動物,可是現在的人就是喜歡亂吃,其實大自然造化很多東西,各有所處,比如凳子是坐的,桌子是吃飯用的,如果你把桌子當凳子用 就違反了自然規律,再就是你的母親就是你的母親,但他不能做你的妻子一樣,這就是自然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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