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怎麼處理和前夫的關係?

阮小虎


五點意見,給有此困擾的你!


很多離婚後的夫妻還是不能很好處理兩者的關係,導致兩個人曖昧不清,界限不分明,接下來又是重蹈覆轍,這樣下去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所以,離婚之後處理和前夫的關係應該尊重以下幾點原則。


1.劃清界限,保持距離。


既然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就證明兩者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也不要再去懷念兩人之前的感情了。不然離婚也就沒有意義了,所以我們要做到的就是跟前夫保持距離,劃清界限。不然如果兩個人始終在一起糾纏,互相不放過彼此,只會為對方的生活帶來更多的困擾和負擔。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2.不單獨相處。


兩個人既然已經離了婚,就要保持距離劃清界限。無論是私事還是公事都要擺在明面上,不去跟前夫單獨相處。不僅避免了大家的七嘴八舌,從自身就要做到潔身自好。而且單獨相處也不利於自己開展下一段感情。過去了就是過去了,不要再對之前糾結,所以不要去和前夫單獨見面,勾起彼此的回憶。


3.不干涉對方的家庭。


畢竟兩個人已經離婚了,就已經恢復了自由身,所以兩個人後邊能夠再次擁有一個自己的家庭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們不能去幹涉對方的家庭。如果做出干涉對方的家庭的行為,很可能就是自己對之前的感情並不甘心,但是這樣也把自己搞的很不堪,過去的事情就要放下。不干涉對方的家庭,才是對自己之前這段婚姻最好的交代。


4.讓孩子與前夫聯繫。


雖然說和前夫的關係已經斷了,但是和前夫的孩子畢竟是兩個人的共同的結晶,所以不要阻礙孩子和前夫聯繫。如果阻礙的話,不僅顯得自己不夠落落大方,而且會對孩子的幸福產生不好的影響。所以還是要讓孩子和前夫聯繫的,離異是你們的事,但是孩子還是需要你們兩個人共同的關心的。


5.尊重現任丈夫。


因為自己離了婚,已經成為了獨立的個體,所以有權利開展下一段感情。但是在開展下一段感情之前,一定要處理好自己之前的感情,尤其是不能總是在現任丈夫面前總是提起前任丈夫。這樣不僅會給前夫帶來生活上的困擾,更會影響現在夫妻雙方的感情,而且也是不尊重現任丈夫的表現。所以一定要尊重現任丈夫。


以上幾點,就是離婚後處理跟前夫的關係,應該遵從的幾點原則。畢竟,與其一直跟前夫糾纏不清藕斷絲連,還不如一別兩寬各自歡喜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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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峰說情感


哈哈,不知道為啥要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悟空,老實交代,你是怎麼知道我離婚的?哼哼~

純粹分享一下自己的感受吧。

我離婚到今天有一年零四個月了吧,感覺過的很快啊!我和前夫結婚十年,最後分手還算和平。孩子歸我,房車歸我,他定期付撫養費,家裡存款3萬左右歸他。(後來才知道離婚前他買下一輛價值10萬左右的車)

我們在離婚前是有兩三年的拉鋸戰的,糾結很久最後選擇離婚的,所以道理上還是能夠接受這個結果的,但心裡上很難完全戒斷。

有時送孩子給他碰見,想像陌生人一樣尷尬一笑都很彆扭,眼神無法對視。後來就是孩子去他那邊也儘量不接觸了。

現在只是在微信上幾乎每天都還聯繫著,交流一下孩子的情況,他出差也會問我要不要帶什麼東西。我也會囑咐他天冷多穿衣服。

就是有點那種,一定要跟對方展示出自己若無其事的彆扭樣子。

上週女兒突然從拿出一個帶水鑽的紫色頭繩,像發現新大陸的樣子,好奇的跟我講,是在爸爸車裡夾縫發現的。心裡還是突然的難過了一瞬間。

可能時間還是不夠久吧,相忘於江湖真的不容易做到,哪怕你覺得已經做好了準備。

比陌生人好點,比普通朋友更冷淡點,也許才是離異夫妻最恰當的距離。



理理人


不打擾,不過問,不糾纏。

之前聽過一句話很有趣——分開了還要做朋友,你是有多缺朋友?

有很多人表示,分開後會礙於情面問題,所以會保留一些聯繫方式,但在另一些人的眼中,只要是分開了,就不該有前任的影子存在於現在的生活中。這有時候是觀念的問題,並不是說一定是誰對誰錯。但是對於女人來說,我想,好的斷開方式,還是得徹底。

明確自己與前任的現存關係,不要去糾纏說還有可能,在情感中,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女人讓人感覺最討厭。

什麼是明確的劃清界限?對於我來說,除了非常重要的事,其他事都不應該成為兩個人聯繫的紐帶。比如,有些人就會選擇留下前任的電話號碼,或者微信朋友圈,當看到一方最近身體不適的時候,就會發消息對對方表示關心。在這種時候,我們要明確清楚,這樣的關心是僅僅只是關心,還是說是以生病這件事作為契機,對方有其他的想法,如果有其他語言上的關照,不要選擇沉默接受或是迎合回答,應該要去選擇拒絕。當然,前提是,你也覺得這是一段不再可能的感情時。

我是認為,既然已經選擇分開,就不應該在對方後來的人生有太過插足。對女人來說,這不僅是一種對自己、對未來的負責,也是對對方的負責。

如果總是在過去裡糾纏不斷,那就一直沒有辦法去開啟新生活。如果早就應該結束的事,就不應該去拖泥帶水的持續進行。


柏燕誼心理諮詢師


離婚了,家散了,可兩口子的感情卻不會因為一張離婚證而瞬間斬斷。不論是什麼樣的原因而離婚,也不論是誰的過錯導致的離婚,不論你離婚的時候有多麼不捨,有多麼恨對方,有多麼無所謂,或者有多麼的“高興”,但是“那個人”,那個和你生活了一段時間的人總會在你的心裡佔有一席之地。

這個時候,怎麼處理和前夫的關係呢?

這個就得分兩種情況:

一種就是雙方有孩子的情況。

有人說孩子是愛情的結晶,有人說孩子是婚姻的紐帶,不管怎麼說,孩子都是雙方的骨肉,血濃於水,這種對孩子的親情正常人都是很難割捨掉的。如果孩子歸男方撫養,那你就面臨經常去看孩子的情況,要是孩子歸女方撫養,那就面臨男方會經常來看孩子的情況。不論哪種情況,都避免不了雙方的再次見面。甚至以後孩子結婚的時候,你可能還要參加孩子的婚禮。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和前夫是衝動離婚或者不得已離婚,如果你們還想再復婚的話,那就好好把握看孩子的機會,帶孩子一起去玩,多利用孩子給雙方創造一些接觸的機會。可以平時相互通報下孩子的學習,健康,生活方面的情況,慢慢重溫感情,在水到渠成的時候“復婚”。

如果你們是感情破裂而離婚,且沒有再打算復婚的話,那就儘量避免不要和前夫聯繫,包括要去見孩子的時候,接到孩子後自己帶去玩,不要和前夫一起,平時也不要有什麼電話聯繫。也許你會覺得,孩子是無辜的,接孩子的時候,和前夫一起可以給孩子帶來一點家庭的短暫溫暖,其實這樣大可不必,你們在離婚的時候就已經沒有考慮孩子的感受了,又何必要離婚後再去補償呢。執意這樣做,只會對雙方的生活造成不好的影響,對誰都不利。

另一種就是雙方沒有孩子的情況

這種情況處理起來就簡單多了,不論你們當初是什麼原因離婚的,衝動也好,無奈也好,感情破裂也好,都勸你們徹徹底底的忘記對方,不要有任何往來,也不要有任何聯繫,不要再去打聽對方的近況,認認真真的去尋找屬於自己的新幸福吧。

人們都說要“勸和不勸離”,我覺得對,沒離婚的時候確是要這樣。

但是已經離了婚的,沒有小孩的,我是“勸分不勸和”。

為什麼呢?因為你們雙方能選擇離婚,不論是什麼原因,但有一點是確定的:你們在一起不幸福!!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很幸福,誰還會離婚呢?既然不幸福,必然有不幸福的原因,這個因素不會因為你們復婚了就會消除了,也許復婚初期,大家都很珍惜,小心翼翼的呵護來之不易的“復婚”,但是時間長了,當初造成離婚的因素依然會顯現出來,成為再次離婚的導火索。如果你們有孩子了,這個時候再離婚,牽掛可就多了,不光對雙方,對孩子也是莫大的傷害。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離婚了的和正在準備離婚的人們有所幫助!


三開其口


婚姻走到盡頭,原來兩個人相愛的人,基本也就老死不相往來了。即便是被現實拆散的夫妻,就算心裡還裝著對方,但是現實裡已經沒有了可能,為了避免總是沉浸在傷心難過的氛圍裡面,彼此也會慢慢地疏遠,直到再無聯繫,各自安好。

離婚後,唯一可能還需要跟前夫發生關係的理由無非是下面幾個:

一、因為孩子

兩個人如果在婚姻裡有了共同的孩子,那麼離婚之後,孩子只能跟其中一方生活。假如女人沒有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如果想孩子了,必然就需要跟前夫聯繫。

這個時候怎麼處理好呢?

建議在離婚的時候做好書面約定,規定好見孩子的時間和環境。其實,只要不是跟前夫家裡鬧得太僵的,都可以理解一個做母親的心情,也不會為難你。

二、因為經濟上的糾紛

有些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在債務和財產上無法做到很好的分割的,離婚後也還是需要跟前夫進行溝通處理的。

不管兩個人還會因為什麼原因發生聯繫,既然已經走到了離婚這一步,就已經說明感情已經無法挽回,這個時候最忌諱的就是繼續糾纏不清,繼續影響兩個人的生活。

有個朋友因為前夫欠了很大一筆債務,天天被追債的人逼得家都不敢回,後來實在沒有辦法兩個人離了婚。離婚的時候,因為債務分割的問題,兩家人鬧得很不開心,女人本來心裡對男人還有一點希望,最後也沒有了。

離婚之後,男人出門打工了,女人也開始了自己的生活。可是沒過多久,男人見追債的人沒有追的那麼緊了,就回來了,要求跟女人復婚。

女人不願意,後來男人對女人動了手,最後報了警。

婚姻走不下去了,就算是看在昔日恩愛的份上,也不要跟對方處成仇人,因為多一個朋友,總好過多一個仇人。

更不要對對方抱著不存在的希望,繼續糾纏不清,要相信,能夠走到離婚的感情,即便是再來一遍,結果也會是一樣的。


蜜禪


有太多在婚姻中遇到初戀情人,舊情復燃,也有的分手了,離婚了還藕斷絲連,這樣其實既傷自己又傷他人。

慕白和前夫分手了,每天和我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我今天去他朋友圈看了,他沒有發消息,一定也在悲傷中;

他今天發了那幅圖,一定也在懷念我們的過去,我再等等,我們一定會回去的;

一段時間後,發現那個他發了個新女友的照片,她大怒,我等了這麼久,他不但不來找我,還找了新的女朋友。

何必呢?這樣真的好嗎?這沒有孩子還好,如果有孩子,就牽扯更多了。

傷了自己

尤其是女生,在分手初期,很容易忍不住去看對方的朋友圈,點開從前的聊天記錄一遍又一遍的回憶,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特別是底線低的還時不時去做做對方的炮友,這樣能不影響自己後面的生活嗎?能快速恢復嗎?能好好的規劃自己的未來嗎?

對方的未來都沒有了你,你卻還活在對方生活的假象中。

當然有強大心臟的另當別論,那種還能和對方做個朋友,喝喝茶,聊聊天的也許是愛到極致,也許是從沒愛過,也許是還有期許。

傷了他人

無論我們的另一半有沒有和前任聯繫,我們總是不希望她們有任何瓜葛,畢竟那是在提醒你她們曾經有過一段時光,快樂也罷,悲傷也罷,她們在一起過,人有時候就有那麼一種莫名的嫉妒。

在我看來,兩個人分手後的最好狀態應該是“一別兩寬,各生歡喜”,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精彩,互不干涉,永不相見,這樣才能彼此活的坦然。

如果是有孩子的除了談論孩子的事也建議不要做其他過多的交涉,以免影響對方的生活,如果是在雙方有家庭之後,也建議保持適當的距離。


i愛會看見


離婚和結婚一樣,可以說是現今社會的一個常態,畢竟人無完人,都有犯錯的時候。

所謂"幸福的家庭都一樣,不幸的家庭卻各有各的不幸",離婚也是一種不幸,對每一種不幸的離婚也需要理智的態度處理。


一、由夫妻其中一方導致離婚

①因妻子出軌導致的離婚

不管是一時糊塗還是明知故犯,都對前夫造成了傷害,不想兩敗俱傷就要做出退讓,否則孩子永遠都無法再相見,畢竟有錯在先,而且是家裡的反面教材。

②因丈夫出軌導致的離婚

此時的你無需多言,這樣的男人沒有責任心,一刀斬情絲,一心兩相隔,偷腥的貓改不了,他能偷別人,也能在有別人時和你搞在一起,所以千萬不要留有情絲在。

二、家暴導致的離婚

這也是一個離婚的因素之一,假如有了孩子,影響甚大,不過有的男人在離婚後會反省,為了孩子也可以考慮複合,但最終還是看個人選擇,畢竟原配和自己生活過一段時間,相互也有所瞭解。

三、因異地夫妻而被迫離婚

有的人結婚後因工作原因,一個在國外一個在國內,一年到頭沒見過一次面,和平離婚,但感情依然在,不但蓮藕沒斷,而且絲還連著,所以為了你們重新組建的家庭,勿必斷開聯繫,否則的話,哪年回了國,關係搞得亂七八糟就不好了。


四、因重大變故而導致的離婚

現實中這種事情就很難講了,比如說突然出現意外或者重疾,導致無法堅持而最終離婚,多少都會有愧疚,但現實中不乏此等事件的發生。

但反過來想想,假如自己是永遠的植物人,那也許會祝福曾經的愛人去尋找幸福,而不是在自己身邊受累。

如果在愛人清醒的時候離的婚,只有遠離傷心地,絕口不提,重新開始。

也許很殘忍,但現實要面對,最終還是按照自己的內心行事吧!


總之,離婚的人也不是沒有複合的可能,也許歷經分合之後的夫妻感情能夠更上一層樓也說不定哦!


昱喆子情感


離婚後還在擔心如何處理和前夫的關係的,是因為跟前夫有著不能割捨的關係的,那就是孩子,前夫是孩子的爸爸。

離婚之後,牽扯著前夫的只有孩子這個關係了。

既然是孩子的親生爸爸,那麼就是斷不了聯繫的。

離婚時孩子歸女方,前夫就有探視權;

離婚時孩子歸男方,女方就有探視權;

無論是什麼結果,兩個人總會有機會見面的。

這樣的關係,很尷尬,很多人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最為妥當。

如何處理與孩子親生爸爸的關係

兩個人過不下去了,才會選擇離婚這條路來終止兩個人曾經親密的關係;然而孩子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的紐帶,時常把兩個人連接在一起。

剛離婚的時候,因為孩子需要見面的時候,很是尷尬,有些甚至為了避免這種尷尬,選擇不想見,哪怕是避免不了的見了一面,也會不打招呼的就走了,就像例行公事一樣。

為了自己能有一個更好的未來,一定要處理好與前夫的關係:

  1. 除了非必要見面,儘量不要有任何聯繫。離婚後,兩個人因為孩子迫不得已不能徹底斷了聯繫,但是也不要主動去聯繫對方。畢竟曾經是夫妻,是相濡以沫的一對恩愛夫妻。買賣不成仁義在,就算是離婚了,感情也不會那麼容易就消散的。為了自己能再邁出一步,步入新的生活,就不要隨意聯繫前夫,給自己機會,也給前夫機會。
  2. 因為孩子不得不見面的情況下,不要有過多的關於私人生活的交流。
    離婚後都會有一段時期是很難忘記曾經的生活的,日常關心也成了習慣,要改掉這樣的習慣才能步入新的生活,拋棄曾經的過往。
  3. 孩子的費用問題,也是跟前夫不能斷了的聯繫。想要避免這樣的問題,再跟前夫糾纏,就要白紙黑字的寫出來,列出來個字據,就不會有其他的問題了,前夫也就不會因為這個跟你糾纏不清了。

堅定信念,才能不被糾纏不清的關係所困擾

既然選擇了離婚,就不要再去想還能跟前夫有什麼關係,也不要再去糾結前夫跟你糾纏不清該怎麼辦。只要你能堅定信心,決絕狠心一些,就可以做得到。

女人本是柔弱的,奈何離婚卻把自己硬生生的變成了強者。

想要開拓一個新的生活,新的未來,就要做到當斷則斷,不要心軟,更不要給前夫機會。


這麼做是很絕情的,也是很狠心的,但是不這樣做,就一直都走不出離婚帶給自己的困擾,也分不開與前夫糾纏不清的關係。堅定信心,才能有更好的未來!


簡小北


作為女方不論你曾經多麼愛他,也不管你在婚姻中多麼的遍體鱗傷,只要離婚了就一定要處理好和前夫的關係。

社會上有很多由於沒有處理好離婚後的關係,導致惡性事件發生。我覺得做好以下兩個方面就能避免不幸的發生。

1,如果你們之間還有孩子,那就和前夫做朋友吧。

  • 孩子是無辜的,在孩子的健康成長中既不能缺少母愛,也不能缺少父愛。
  • 不論孩子歸誰撫養,另一方都免不了要去看望,免不了通過彼此交流來了解孩子的近況。
  • 那就作為普通朋友吧,只是要保持好距離,雙方之間討論的話點要始終圍繞著孩子。



2,如果離婚後沒有牽掛,那還是互相不要聯繫了。

  • 曾經在一起時都沒有處理好彼此之間的感情,以致離婚收場。那現在就更沒必要再彼此聯繫了。
  • 特別是雙方以後各自有了家庭,再藕斷絲連也是對新家庭的不負責任。



總之,女方離婚後要認真處理好和前夫的關係。如果我的以上建議你覺得不合適的話,也可以徵求你父母或身邊朋友的觀點。


剖析情感


離婚後的男女就象一節蓮耦。把它辦斷後,那絲還連著。又象一池水,中間隔道牆,但那牆有滲漏,滲透,這水還是要跑到一起。時間久了,牆出問題了,他(她)就會又出牆外,回到原來的地方。除非一方有惡毒的行為,那是回不去的。如果是為了雞毛蒜皮離婚的,那就再婚了也忘不前妻,前夫,說不定還要拿來作比較。有子女的,也隔不斷前夫前妻的往來,那種意識是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但各人都另外組成了家庭。最好還是不要整複雜了。日子要過下去。就不能重蹈履轍。婚婚不是兒戲。互相忠誠,信任是婚姻感情的重要基礎,無論是原配,再婚都要互相尊重,不再有第三者介入家庭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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