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她媽包辦婚姻,女方不情願的,但最後結婚了,男方給女方20萬彩禮,現在結婚三個月想離婚,怎麼辦?

wangshuiyiyu


現在關於彩禮的話題已經成了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給吧,對有些家庭來說確實負擔太大,有些甚至需要砸鍋賣鐵;不給吧,女方覺得你不尊重她,結果就是兩家鬧崩;勉勉強強給了吧,婚後不和又要離婚,已經有了夫妻之事,那麼這個彩禮是女方拿著還是退給男方呢?

表姐夫老家的小強家靠著村裡拆遷得了30萬,老爸拿出15萬給他娶了村頭的翠花。結婚不到半年,翠花不願意了,到處給人嚷嚷說小強太懶要離婚。

小強他爸就想去問翠花家退彩禮,至少也要退回10萬。翠花爹不幹了,意思離婚是你家的問題,是小強自己留不住媳婦,不怪他們,錢是不能退的。

站在翠花家的角度:

他們的想法也沒有問題,離婚確實是兩個人的問題,不是他們可以左右的。而且這個彩禮屬於男方自願贈予的,所以他們沒有理由退還。<strong>

站在小強家的角度:

才半年不到,這段婚姻對於小強家來說付出太多,得到的回報卻太少,錢也沒了人也沒了,孩子還臭了名聲,他們更不答應了。

就像題裡說的一樣,女方想離婚,誰也攔不住,但是彩禮,男方是肯定會要回來的。

那麼這個彩禮到底用不用退?應該怎麼退?

以下來自網絡:

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根據目前中國的實際情況,規定按習俗給付彩禮的,有三種情形可以請求返還:

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形,離婚時,支付彩禮的一方(均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返還彩禮,那麼就可以向法院期數要求返還彩禮。適用其中第二、三兩情形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像小強和翠花這樣已經辦理了結婚登記,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但是結婚的前提是彩禮,也就是說男方為了締結婚姻不得已給付的。他們已經生活了一段時間,但是不到半年,共同生活時間較短,

也會按照當地的風俗等各方面考量來確定返還數額。

再到問題中所提出的,女方和男方已經有了事實婚姻,但是婚期較短,離婚確實應該酌情退還男方彩禮,這和你是否自願無關,再是包辦婚姻,你也去登記簽字,並且進入婚姻生活了,“包辦婚姻”也只是一面之詞,三個月就想離婚,男方還可以考慮你們家有騙婚的可能。

結語:

現在的社會,離婚已經是很常見的事情,合則來不合則散,那麼同樣的,你該返還的東西也一樣得返還給人家,既然收了人家的彩禮,說明你們家庭對對方是認可的,對方也是表足了誠意,於情於理也應該返還給人家。


林鈺軻


真有這種人,自己不碰到可能覺得只是個別,我也是碰到這種,甘肅武威裴家營的汪光珊,結完每幾天就說當初爸媽逼的要離婚,自己二十八九自己婚姻做不了主,又不是封建社會,氣死人這種畜牲,你彩禮花了一大堆,人家最後拍屁股走人,你自己還賬去,彩禮給了不到一半,她爸說有本事告去要麼來把我們一家殺了,畜牲一家子,用賣女兒拿上了發財起


都是燕報


男方得是有多倒黴,要為你們母女的行為買單?

你當初不願意就別結婚啊,結了婚三個月就想離婚,害得人家一個清清白白的小夥子成二婚,以後該怎麼找老婆?

說實在的二十萬的彩禮,抬得你身價夠高了,相信小夥子也是很中意你,才下了這麼大決心。

在大城市裡結婚,人們講求門當戶對,人家出二十萬彩禮,你得有相應的陪嫁。沒有相應的陪嫁,沒幾個人傻到花這麼多錢娶老婆。

也就是農村的男士們沒辦法,性別比例失衡,只得光出彩禮,也不強求陪嫁。

如果這麼快離婚,男方沒過錯的話,錢你是多少得退還一些的。

且不管法律有沒有相應的規定,就只說這二十萬,可能是男方父母一輩子的血汗錢,三個月鬧得人財兩空,任誰都不會善罷甘休!

你若執意離婚,建議找人中間調節,好好溝通,一分錢不退,如果男方逼急了可能你們一家小命都危險。


解憂谷谷主


唔,反覆讀了問題,我怎麼覺得你想問的是,結果三個月,現在想離婚,20萬彩禮我又不想推給人家,請問怎麼辦?很好辦,你找閨蜜勾引你老公引誘他出軌,收集證據要求離婚就可以了。女人就應該狠一點。這樣就可以拿到20萬,然後第二段婚姻繼續這樣,不出五年你就可以收入百萬。這樣你就可以不用結婚了。反正婚姻對你來說就是兒戲,從未考慮過自己真實想法,沒有主見。只聽父母的悲哀少女


ruil


首先,看你是男方還是女方,不同情況不同分析。

如果你是男方,我勸你馬上離婚,直接入稟法院要求拿回百分之五十彩禮。因為女方既然沒心過了留也留不留,你這時候就需要利益最大化,就是多多少少要回點禮金。一般法院看你結婚時間的,結婚不滿半年的大概率可以退回百分之三十甚至五十的禮金。如果結婚滿一年了你退回禮金的可能性就變得無限小了,結婚一年半之後基本上你離婚哪怕入稟法院也基本一分彩禮不退了。人如果註定留不住怎麼也要損失下降到最小吧。

如果你是女方,我勸你最好忍到你們結婚後一年半才離婚,當然,期間你不喜歡讓男人碰可以不讓,但是你們必須住同一屋簷下,這樣到一年半的時候你們家就一分彩禮也不用退,直接大賺禮金走人。

從權衡利弊來說女人越拖越好,男人越快入稟法院離婚損失越少


毛線小乖


沒有猜錯的話,女方就是你吧,你也真是可憐人,都2019年了,還在遭受包辦婚姻的荼害。

你這是一步錯,步步錯。婚姻豈是兒戲,如果一開始不情願,縱有百般無奈,也應該爭取自己婚姻自由的權利,現在既已結婚,又無法培養出感情,長痛不如短痛,離婚,對於你,對於你現在的老公確實最合適的選擇。

回到問題中你問的如果選擇離婚,該怎麼辦?

1、關於20萬彩禮

因為是你主動提出離婚,且男方未有家暴或者違法亂紀的行為,這20萬彩禮你們家最好主動給男方退回去,如果不退,男方一定不會善罷甘休,你們家也有騙婚的嫌疑。

2、對你下次婚姻的影響

你要清楚,既已結婚,3個月也好,30年也罷,只要離婚了,你再結婚都是屬於二婚,當然不是說二婚不會再獲得幸福,而是說增加了獲得幸福的難度。

你們現在已經同居3個月了,你在離婚前,是否應該檢查下身體,看看自己有沒有懷孕?懷孕與否,這對你的離婚選擇,應該也有很大影響。

3、怎麼提出離婚?

找機會先和你現在的老公溝通好,把你們目前的狀況講清楚,希望你老公能夠同意。只要你們兩個商量好,基本上離婚的事情就定下來了。剩下的事情,通知雙方父母,辦理離婚手續,帶走你的嫁妝就可以了。

總而言之,作為局外人,對於一對夫妻的婚姻,只要不是原則性的問題,都更傾向於勸和不勸分的,還是希望你們慎重考慮這件事情,不要拿感情當兒戲,更不要拿婚姻當兒戲。


嫻姐來說事


都什麼年代了,還包辦婚姻,看著都覺得那麼假,還說什麼女方不情願啊,我倒覺得女方是在看在彩禮錢才嫁的吧,我就不信還你媽包辦呢,你如果立場堅定點,我問你,怎麼嫁?這婚怎麼結?這明明就是為了錢才嫁的,離婚可以,把彩禮給人家退了,否則男方一生氣,真的有點危險,自己想什麼危險吧。



寶寶jiao


像你這樣的情況,想離婚,男方肯定要你歸還彩禮錢的。你當初不願就不要將就,那怕家人拿刀架你脖子上,你也不結婚,再不然就跑路!現代人那裡還會像以前一樣,先結婚後戀愛,現在的思想是,喜歡就買,不行就分,不吱歪,你現在離了婚,再結婚就是二婚,沒有說再婚不好,只是苦了雙方,才結婚三月,還是新婚燕爾的就要鬧離婚!真拿婚姻當兒戲!


措不及防闖入的笑顏


多的不說,目前能用手機的地方,應該都是能自由婚姻了,除非你是大家族、大集團之間的商業聯姻,可能會身不由己,但既然彩禮之給了二十萬,估計也不是後者。

姑且認為題中的女人是不情願的,但畢竟是實打實收了彩禮辦了婚禮進了男方家門,短短三個月就要琢磨離婚,這對男方來說太不公平,願意二十萬彩禮,說明男方還是挺看中挺在乎的。

不過如果女方真的太不幸福,建議快刀斬亂麻,離了吧,對雙方都好,去追求屬於女方的幸福吧。

彩禮錢請退回去吧,如果不願意全額退,那就按照法律條款來確定定比例,不要讓男方賠了夫人還要折兵(各種兵),也不要讓親戚朋友覺得女方是在用男方的清白來騙錢,那樣女方會得不償失。



佳禾天下


要是不喜歡一個人,他媽的給100萬也不開心呀!你以為過家家,離了吧,把錢還了!沒讓你賠錢就不錯了!辦婚禮,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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