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小學、幼兒園、託兒所均不能在2月17日前開學

1月26日,上海市教委發佈最新通知稱,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託兒所均不能在市教委規定的開學時間(2月17日)前舉行任何形式的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取消假期返校活動和寒託班。

根據《中共上海市教育衛生工作委員會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切實做好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滬教委體(2020)7號)精神,各級各類中小學、託兒所、幼兒園均不能在市教委規定的開學時間(2月17日)前舉行任何形式的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取消假期返校活動和寒託班。

各區教育局要通知到每一所公、民辦幼兒園,特別是準備提前開學的民辦幼兒園,並確保通知到所有家長。所有托育機構暫緩到2月底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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