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强制女职工45岁内退休,是否合理合法?

海阔天空159678469


当然不合法了,但是为了效益也没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干部提前内退,是为了腾出领导职数让年轻干部有更多提拔的机会,国企强制职工提前内退,只是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大家知道,在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基层单位,大部分领导干部到了55岁就要内退。虽然上级一再强调禁止不到退休年龄的内退和离岗,但是基层为了空出领导职数让广大年轻干部能有更多提拔的机会,仍然规定男性领导干部55岁离岗,女性领导干部53岁离岗。离岗或内退只是离开了领导岗位,并没有真正的退休,也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内退后和在职人员待遇是完全一样的。

国企强制女性职工提前内退,只是为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现在很多国企的效益并不好,而那些上了年纪的普通职工对于企业来说就是一种负担。于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很多企业会要求职工提前内退,虽然说是内退但是并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只不过是提前离开了工作岗位。并且,内退后的工资待遇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有差别的,毕竟企业的工资激励机制和机关事业单位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内退的这几年单位仍然会为你缴纳各种保险,一直等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说,企业强制女性职工45岁提前内退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也只能是牺牲一些员工的利益了。不过,提前内退后享受生活照顾家庭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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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选


看到很多人说巴不得被早点退休,我就呵呵了,你不了解实际情况只是凭想象判断,你不知道被迫提前退休的人有多苦。国企,为了甩包袱,把女职工工种修改,提前十年退休,退休之前先内部退养,也就是说女职工35岁内部退养只拿一点工资,当然这个时候养老保险就会少很多,主要还是企业给少交一大部分,因为工资基数低,是正常基本工资的50%到60%。40岁被扔到社会进入统筹,这时的养老保险缴纳的不仅金额少而且年限短,拿到手的养老金自然少的可怜。年富力强的时候找份工作不难,但是却不能再继续缴纳社保了,因为养老金账户已经被封死了,交也是白交的。于是,这部分人的退休金永远是最少的,随着国家每年按比例调增退休金,她们的基数低,调增的金额也是少的可怜,差距越拉越大,拿到手的退休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一千多元目前按年5%增长,以后不知道增不增加),退休十年的人现在的退休金也才一千多元,还得四处求职谋生,这样的日子得持续一辈子。当然,医疗保险同样很低,看病一样看不起……。35岁怎么样也可以找到工作,可以继续缴纳十年养老保险没问题,正常50岁退休已交满15年,退休金最少两千多,同比例增长,年龄越大,比提前退休的人拿的养老金越多


吐鲁番的葡萄熟了_ing


这不是企业的明智选择!



一、内退弊大于利

内退就是企业职工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自行确定的内部退休制度,说直白一点就是让年纪偏大的职工退出岗位的用工方式。

事实上,此措施兴起于上世纪末刮起的职工下岗风潮,实践证明是失败之举,弊大于利。

二、内退有失民心

45以上岁职工正是人生的艰难时期,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很重,内退后收入大幅度减少,生活水平立刻下降,而且,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减少,对正式退休后的生活必然造成影响。

在国企中这个年龄段的职工,已经将青春献给了企业,风华正茂时苦干加实干,收入很少,没有太多的积蓄,即使有一些存款住房改革已基本掏空。这个年龄正是孩子上大学,结婚需要大笔投入的时期,现在让其内退岂不是雪上加霜吗?

所以,有失民心!



三、内退增加负担

内退的目的是减少人员数量,节约人工成本。但是,这个年龄的职工他们年富力强,经验丰富。他们的离开势必产生新的人力资源短缺,如此一来新招聘的员工必然增加人工成本。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对这些内退人员是容许进入社会保险统筹的,也就是说同意按正式退休人员对待的,企业由此可以减少开支。而现如今,这项政策已经取消。

所以,内退措施不仅没有减少人员费用,反而增加企业成本,造成了新的负担。



总之,希望这些企业能够以人为本,在职工内退制度中权衡利弊,综合评估得失,营造和谐文明的企业发展环境。


晚间欣文


首先,内退不是看你是不是快到退休年龄而定的,是按工龄或年龄定的,女的一般是工龄达20或25年,年龄40或45;男的是工龄达25或30年,年龄45或50。按工龄还是按年龄,是长还是短,各企业都不一样。

第二,虽然不是强迫,都是自已签字同意了的,但因各种原因,即使心里不愿意,还是只得签字走人。

第三,内退收入都是降低的,原工资低的降得少些,工资中等以上的能拿到原收入的一半都不可能,但肯定高于当地最低工资,如不继续打份工只能勉强糊口。

第四,毕竟可以不用打卡上班了,收入降了,但社保还在缴,勉强可接受。缴费基数当年不变。第二年按头年收入缴,最后基本都跌入最低档。

第五,这个政策大部分人是满意的,工资越低、技术越高的人越满意。总体而言是国企中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地位仅存的一点优越性。


与点1


内退有啥不好,不想退那就等着下岗吧,到时候啥都没有。。

企业经营要有盈利才行,国企也一样,员工站在自己的角度,当然不想退,可是企业要盈利,要降低人力成本,要减员,怎么弄,让女员工提前内退是很多国企的做法,这样比较温柔一点,不至于让40多的女员工出去找不到工作连吃饭都成问题,我也曾经经历过,提前内退的好歹有点收入,那些不肯退的,后来都被裁了,还得到处找工作,狼狈不堪。

一般来说,国企还是比较稳当的,不会随便减员,除非经营发生问题了,见好就收,赶紧走人得了,这种时候追究合理合法,没意思,说一千道一万,企业没钱,法院也不能保证它不裁员。不想退就等辞退好了,这样肯定是合法的。


流浪的雪夭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既然这家公司要裁员,但还是比较注重员工体验的。一般来说,公司会以最低工资加缴五金作为双方协商的基本条件。这比辞退,要人性化点。当然,如果公司效益还可以的话,那么,比较轻松的岗位员工是不愿意的,那就进入协商状态。该协商实质上是双方自愿协商。公司老板也经过全面核算后,才会有目标的精准协商。如果家庭条件许可,且上下班时间较长,超过三四小时的,上班又比较压抑的,可以考虑。


wuliaodehen


楼主,你好,国企强制女职工45岁内退是否合理合法?这个问题首先是合理的,他并不违法。实际上对于职工内退来讲实际上是一件好事情,为什么呢?因为内退对于你来说你不用参加工作了,而且你的个人社保待遇包括你的生活费都会由原工作单位来给予发放的,这个时候自己完全是有能力,再找到一份新的工作单位来补贴自己实际收入的不足。

所以说我认为内退是好事情,当然如果说自己有内退的条件和意愿,那么去申请这些,对自己来说确实能够奠定一个非常良好的基础,因为这样一来的话,虽然说你没有享受到社保待遇,但是作为企业单位,它只要全额承担你的个人社保,你在交社保这一块并不会形成任何的压力,并且你还可以获得相应的一部分的生活费,即便你找不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你也有这个生活费,可以支撑到自己退休。

更何况作为45岁的女性,他基本上就业的意愿还是很强烈的,所以说可以利用自己的一些技能,来继续找类似于自己原工作单位的一些岗位,那么这样的话就可以弥补自己工资收入的不足,所以说对自己来说可能也会形成一个双份的收入,而且找的这个工作单位自己又不用承担社保,所以说拿到的工资待遇相对也是比较高的。


懂社保


楼主您好,对于国有企业无论是私营企业也好,那么女性的提前退休年龄是根据法定规定的45岁,当然这个45岁是属于合法的一个范围之内。因为对于女性来讲,它实际上企业在职职工的女性正常的退休年龄大概是50岁,当然这是针对于工人的一个退休年龄,如果是干部身份的话,大约需要等到55岁。

那么对于这部分女性工人。50岁能够退休的个体来讲,实际上自己如果说以特殊工种或者是提前病退的话,那么还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再提前5年退休,也就是所谓的45岁退休了,所以说45岁退休是一个合法的退休年龄。但是45岁退休也要保证另外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自己的累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要达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办理退休。

所以自己如果是特殊工种,并且在这样的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了10年左右。又或者说自己是提前病退,那么都可以按照45岁的年龄去申请退休,享受这个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只不过就是要保证自己的,累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这样就可以办理退休了。


社保小达人


非常合理,干不动了,给新人就业机会,在那里耗着三年五年的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佑铭69544365


关注路人蚁的世界,财下心头,却上眉头,与你一起侃财经

1首先,国企和事业单位的保障体系无疑是最好的,45岁内推是一项双方自愿基础上的选择,而且选择内退的女职工企业会继续缴纳五险一金和给一份基本工资,这也是国企在面对企业冗员或者岗位 调整的一种方式,自愿原则。等于你可以免费那一份保障和工资,有时间还能找另一份工作,再赚一份钱。相当于提前退休,有企业给你交保障,还有按月领取生活费。

2举个当时淮北矿业内退的例子:淮北矿业集团公司为了解决岗位富余人员较多、部分职工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等,2000年下发了《关于实施内部退养政策的通知》(淮煤劳〔2000〕312号),《通知》明确规定:内部退养由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同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办理内部退养。内退条件是:1.井下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提前5年;2.地面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提前10年;3.地面女工满20年工龄;4.因病残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目前,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内退待遇执行固定工资(800元/月)加本人年功工资和交通费(15元/月)。这个都是自愿原则为基础的,面对一些特殊工种和岗位富余的调整,毕竟国企也是企业存在企业经营周期问题,比起私企的裁员,国企的保障做的很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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