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擔保人,借款人因車禍去世了,債人把我起訴了,該怎麼辦?

一個大鵬昊


1、什麼是擔保人?——擔保人就是保證借款人能按時按期還款,不會出現賴賬的情況下,擔保人到銀行出面為借款人作保證如期還款。假如你不出面為借款人作擔保,借款人就不會借到這筆款。

2、假如是借款人不在了,當然直接由擔保人還款的。

3、有好多人不明白,在貸款的時候出面為借款人作擔保,認為自己作為擔保人,有人情、又有面子,但是擔保人有沒沒想到風險這一塊來呢?

4、假如現在借款人不在了,現在你作為擔保人就會明白到擔保的重要性,無論借款人貸款有多少,你擔保人現在就必須去幫借款人還上,免得吃官司。然後你作為擔保人再和他的親屬協商,看借款人親戚如何還給你,你擔保人如何還上這筆款,這叫先賠後追。


好工程項目部


作為一名審判一線的工作人員,我來做個比較專業的回答吧:

根據你提供的信息看,你承擔擔保責任的方式應當是保證。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的方式🈶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指的是:你們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了如果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則由保證人承擔債務履行的保證責任。在這種保證方式中,保證人具有先訴抗辯權,就是說,如果對債務人沒有經過審判並對債務人的財產執行之前,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如果債權人直接繞過債務人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此時保證人就可以以沒有首先要求債務人承擔責任為由而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這就是這種保證方式下的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如果你們之間約定的是一般保證,結合本案的具體問題,既然真正的借款人,也就是債務人去逝了,那麼借款人應當這樣進行抗辯:債權人應當首先去起訴繼承了債務人財產的繼承人,在繼承人繼承的財產範圍內首先承擔債權人的借款,如果沒有繼承人,就應當首先執行債務人的財產,然後再向保證人要求保證責任……如果債權人向債務人的繼承人通過訴訟的方式主張了債權,但是債務人窮的一無所有或者債權人向債務人只主張了部分債權,那麼這時你完了,債務人剩餘的債務或者全部的債務需要由你承擔了。這就是一般保證的責任承擔流程。

而連帶責任保證指的是: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或者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方式的情況下,直接按照連帶責任保證處理,這種保證方式最大的特點就是保證人沒有上述的先訴抗辯權,簡言之,債權人在債權到期之後,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承擔責任,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這種責任承擔的方式不區分保證人和債務人的責任承擔順序。結合本案,如果你們約定的是這種連帶責任保證方式,那麼借款人直接起訴你返還借款就合情合理了。

以上就是本人結合法律規定和你的提問做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用。如再有疑問,可直接私信。


戴雨濃


給別人擔保貸款,說起這事真是有氣,又恨,雖說運氣好,沒賠錢,但也賠了工夫,時間。現在想起來都後怕和生氣。大概是九二年或九三年(具體時間記不清了),給本一個人擔保貸款2萬元,人家說和銀行(信用社)己經說好了,你就鑑個字就行了,當時年青,也不懂法,加上和貸款人的哥哥是同學好友,也就不當會事把字鑑了,還款期限是二年,當時的信貸員收二佰元的好處費,貸貸到期後,這貨還不上錢,就今推明,明推後,推了近一年也沒還上,信貸員就找我,讓我還錢,九幾年,二萬元,把我急的沒辦法,人家說,貸款的人歸還不了,就讓擔保人歸還,三番五次到我家催款,我只有到他家催他,這傢伙就耍賴了,說沒錢,還不上,可貨有個東風汽車,明顯的想賴賬,家裡媳婦吵,老人也生氣,信貸員也一直來家裡找,實再沒辦法,信貨員就說,不行你鑑個還款協議,你慢慢還,你再找貸款人要,我想只能這樣了,誰讓咱手長,面軟,把人情看的重,自找倒黴。就在第二天我去信用社籤協議時,見到我外甥一個同學,人家是律師,姓揚,問我幹什麼,有什麼,我擔一事前經過給說了一遍,外甥的同學說“舅,(隨我外甥稱呼我)你回去,別理他,他再找你,你就給他說,我擔保還款期限是兩年之內,超過兩年期限我就不管了"我說“行嗎"人家說“行"。還別說,後來信貸員再去找我,我這麼一說,還真行,以後再沒找過我,也不知道以後咋處理的。通過這次教訓。擔保這事,不管關係多好,這事都不能幹,幹了就上當。


寒冬飄雪537


給人擔保,見鬼去吧,除非你把借的錢先給我用。一同事給人擔保了1OO多萬借款,生意失敗,人跑了,銀行找我同事還款,每月在他的工資里扣,只留點生活費,同事後悔不迭。所以說,只有傻子才給人擔保,正常的人,就是父子都不要相互擔保。


醉念安逸


擔保人負有連帶責任。

債務人因車禍死亡首先應該由他的遺產清償所欠債務,不足部份由擔保人代為清償。

當然遺產繼承人願意承擔責任的,可以減輕擔保人責任,如果沒有另當別論。


蒙湘牛


我老公給人家擔保(30年哥們),那傢伙就是騙保10年沒還過,還改名離婚,人家兩套房一輛車手機蘋果最新款人家還有錢生二胎,大女兒上私立中學,我老公出個門法院限制高鐵等。也不知法院為啥不沒收他財產,這般無賴坑了幫他擔保的人。以後應該把規定改改,貸款不要人擔保用不動產抵押。


最近心情不好不要惹我


沒辦法,只有擔保人承擔債務,這就是擔保人要承擔的責任。以後別這麼做了。我家親歷過這種事情,發生在我爺爺身上。他在朋友間有公信力,就讓他做擔保,借款人跑了,起訴法院,法院來我家把值錢的都搬走了,包括彩電。那時候在九十年代初。


灰鈷藍


你就不該給人做擔保啊!擔保人被坑的例子太多太多了。

我們老家有一個老師給人做擔保,借款人跑路了,銀行三天兩頭催他還錢,他被逼得走投無路,也許心理素質也不太好,自殺了。

另一個老師,也做擔保人,借款人跑路了,銀行讓他還錢。他跟他老婆離婚,房子孩子歸他老婆,他連工作也不要了,也跑了。

還有一個老師,也遇到這種情況,不過他們選擇還錢。兩口子省吃儉用,幾年沒買新衣服,除了週一週五在學校上班,週六週日再做兼職,這樣才把錢還上的。

說出來都是血和淚啊!

既然你已經做了擔保人了,只能勇敢面對了。借款人是死了,但我覺得只要他的家人沒死絕,就應該承擔起還債的責任。說不定借的錢在他們家人手裡呢。銀行找你,你就讓他們去找死者家人,或者是你去找。當然,如果都死絕了,只能由你來承擔了。

還不還,由你自己決定,畢竟不是自己借的錢,不還也沒關係。拖著,過了擔保期就沒有你的事了。


我相信,經過這件事,以後你不會輕易給人做擔保了,或者再也不給人做擔保了。

我妹妹的公公是信貸主任,經他的手借出去的錢有的沒要回來,上級銀行要求讓負責人還,否則開除。他當時快退休了,開除了一分錢的退休金都沒有。沒辦法,他借了我妹妹家8萬,把自己的存款也拿出來,把縣城裡140平的大房子賣了,換成偏僻地區的小房子,這樣才堵住窟窿,保住了自己的工作。血淚史啊!



擔保,一般人做不起啊!不想做一定要拒絕,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wode吉祥三寶


能做擔保人,說明關係一定是不錯的。但是,有很多人因為做了擔保,自己都上了失信黑名單。

我家裡一個叔叔,好的都是體力活,實實在在的人,平時喜歡喝酒。他的連襟做生意,需要貸款80萬,自己辦不下來,需要找兩個擔保人。開始他還是猶豫的,請他喝了兩次酒就答應人家了。結果他連襟做生意賠了,錢還不上了,現在就找上他了。他都不懂這些事情,就這樣,自己上了老賴名單了。

普通老百姓,就因為做了擔保人,就這樣成了老賴。




我的楊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擔保人在擔保期間,他(她)有責任承擔此筆借還款責任,如有特殊情況,也必須向法律部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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