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由谁来种植?

新大风歌


村里的人都不想种地了,我表哥就把村里不想种地的人的地都包了下来,几十垧地,采用机械化进行种植,每年能收入三十多万。你在西二旗打工能挣到三十多万吗?你挣不到,更何况他们村那些人也没读过大学,在工地当个焊工啥的,一年也就是十来万,还累个不像样。

但即使是一年十来万,也比之前他们都挤在农村种地赚的多多了。以前,一家只有十几亩地,一年收入多说也就是三两万。就这,在全国都算高的了。有些地方一家就几亩地甚至几分地,那咋活啊。

所以无论是我表哥,还是我表哥他们村里人,最根本的都是要感谢城镇新岗位的产生,让城镇容纳了更多的人,把田地匀出来给我表哥,大家都有了更高的收入。机械化根本不是问题,如果没有这些新岗位,你去城里干嘛去?讨饭去?留在农村,仍然一家十几亩地,那你上什么机械也没有用,你上的机械设备越多,田地单产越低,每家每户的收入越少,还不如精耕细作。

只有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让农民的人数变少了,每户农民的田亩数增加了,那么机械化自动自然地就会实现。五六十年前的科技,又不是宇宙飞船,国家还大力支持,为什么推广不来?显然不是技术或者制度层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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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以后"到底是多长时间,不好确定,只能根据目前情况,对"以后”提一些看法:

一、2019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中确定:到2022年,全国将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以此可以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在1万亿斤以上,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80%。

从国务院这个文件可以看出,从2020年开始,国家要下大力量改变现在农田的状况,利用三年时间,建设高标准农田10亿亩。

怎样去建设高标准农田,采取哪些具体办法,我们老百姓还没有知道。但农田连片,实现集约化,则是必须去做的。从目前情况看,鼓励土地流转,促成土地连片,实现机械化的操作,规模种植,科学管理,则是必须要去做的。如果这样的话,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股份制生产经营公司,大型家庭农场等集约化组织,由这些组织去组织农民耕种土地,则是必然结果。

二、小农经济逐步减少。

小农经济生产模式的弊端,大家都非常清楚。因此,打破小农经济,大力减少小农经济生产模式,则是今后农业改革的重点。有网上估计,现在全国小农经济生产模式,约占60%以上。但根据我国农业国情,小农经济生产模式,不可能全部根除。大约30%左右,还将长期存在。

三、农业改革的步伐加快,我国粮食更加安全稳定。

国务院文件指出:到2022年,全国将建设高标准农田10亩,以此稳定保障粮食产能在1万亿斤以上,约占我国粮食总产量的80%。

这就是说,我国有18亿亩耕地,用10亿亩耕地保证粮食总量的80%,其他8亿亩只承担粮食总量的20%,绰绰有余。我国的粮食更加稳定,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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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 百分之五六十的耕地由种粮企业和家庭农场耕作,百分之四十仍由小农户家庭耕作。

一、首先要明确,2020年到2057年三十年内,农村土地仍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基本国策。

农村土地改革,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由原来的以村集体为单位的集体经营方式改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82年到1997年,为期15年。第二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97年到2027年,为期30年,在此期间,为了保障农村土地使用权真正为农民所有,对所有农户的土地进行确权,并实行三权分离。即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和经营权归农户和耕作者,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利益。

为了确保农村土地改革继续实行,为了确保农民权益,国家在前两轮改革的基础上,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延长30年,到2057年。

国家之所以坚持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直不变,其目的就是让九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二、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离的目的和意义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最大好处就是调动了千千万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一点,毋庸置疑。道理很简单,农业社大集体的大锅饭,同龄男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报酬都一样,所以,一个生产队,只有生产队长一个人操心,挫伤了大多数人的劳动积极性。

而分田到户后,全家一条心,无论干活的数量还是质量都比生产队要好。所以,分田到户后没几年,就解决了前三十年一直未能解决的温饱问题。这也是国家一直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解决温饱问题只是农村土地改革的第一步,距离小康社会和小康生活还有很大距离。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中国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其原因不是中国农民不努力,而是地少人多,九亿农民只有不到18亿亩耕地,人均仅有二亩。

农业本来就不是高利润行业,成本高,利润低,一个国家粮价如果粮价失控,居高不下,那只能说明粮食不够吃,就会发生内乱。

所以,如果和过去一样,把九亿农民死死困在二亩地上讨生活,积极性再高,干劲再大也只能维持温饱,甚至会发生饥荒。

要解决这个问题,那就只能减少农业人口,减少种地农民,土地集中连片,大力发展机械化耕作,实现农业现代化,将农业大国变为农业强国。

改革开放后,实行的第一个政策就是打破过去的城乡二院结构,允许农民进城务工做生意,办企业。这一措施不仅解决了农村大量富裕劳动力的出路问题,解决了农民没有钱的问题,也同时解决了发展城市建设劳动力的缺乏。



三、如何解决土地集中连片耕作,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

有人说,过去的农业社大集体耕作,对实现机械化有好处。这个不假。但它却解决不了地少人多的核心问题,而且不能从法律上确保农民真正拥有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

所以,农业绝对要实现机械化现代化,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基本国策绝不能变。这就要在土地三权上做文章。这就是国家后来出台的土地流转制度。

也就是说,允许不种地的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流转给第三方经营,使用权还在农民手里,流转出去的只是经营权。

因为人多地少,加之种地成本高,利润低,难以养家糊口,所以大多数土地少的家庭会把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这样,就解决了土地集中连片问题。

当然,在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些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四、2020年后,谁来种地

综上所述,2020年后,种地的一是种粮企业,二是家庭农场,三是小农户家庭,这些人中,大多数人会成为新型的职业农民。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门白甫


今年就是2020年了,也就是说明年之后农村的土地有谁来种?对于题主来说至少在50年以内,农村绝大部分的土地不用担心有谁来耕种,依旧是由农民来耕种,这一点毋庸置疑,也不用题主杞人忧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再怎么着富裕,但最终依旧是靠土地来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至少土地能生产出粮食保障农民不挨饿受冻,不用去担心吃不饱穿不暖的现象。



我国的土地已经分给农民耕种,而且是一个无偿的给农民耕种,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尤其在2018年10月份,我国已经明确的指出二轮延保土地到期以后,在无条件的延保30年不变,并且对于农民的土地已经进行确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征用或者是占用农民的土地必须给予有偿的待遇,也就是说给农民的土地一些补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土地至少在2057年以前,是现在农民所拥有的土地。而且从现在来看,农村的土地的价值在不断的增加,所以现在拥有土地才是农民的所有的使用财产。



我国实行的土地承包责任制,而且已经确权,并且保障了农民种地的权益,主要是鼓励农民种地的积极性,确保了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的持续性,当然最终是确保了我国的粮食安全。也有人说现在种地不赚钱,粮食价格低迷,但是我国十几亿亩的土地每年都是硕果累累。一旦到了秋天可以到地里看一看,真正荒芜的土地是非常少的,土地上接触的都是粮食都是水果,蔬菜是人们正常生活必需品。所以不用担心我国的土地会没有人种的现象。



有人说我国的土地将会实行集中制,通过土地流转集中给种植大户或者是涉农企业去种植,其实这种趋势是我国鼓励的,至少这种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现代化种植的模式能够减少种植的成本,种植的收益要高一些。毕竟我国的小农经济确实的使得种植成本增加了,而且种植的收益是非常的少,比如现在每亩地种粮食的收入也仅仅在500~1000元之间,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有可能会亏本的现象。但是我国耕地的地形地貌是不一样的,有大部分是丘陵、山地,所以实行机械化规模化的种植模式有可能不适应。传统的小农耕种的模式在我国是适应的,也不可能会被取代,这就是我国特有的农业的种植模式。如果仅靠几个种植大户或者涉农企业,尤其现在的农产品的价格低迷,是不能够解决我国的粮食安全生产问题。毕竟对于种植大户或者涉农企业是为了追求效益,一旦没有了效益,他们也不会去种植的,宁可让土地荒芜。



总之,对于2020年以后农村绝大部分的土地依旧是靠农民来种植,农民种植土地并不是仅仅为了种地而得到更高的收益,而是种地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宿命,当然种地也是为了生产粮食供自己享用。“家有余粮,心中不慌!”这就是农民为什么种地的最基本的理解,所以农民不会让地荒无的,即便是再忙也会把地种上粮食,生产粮食来保障我国人们最基本的消费需求。


宗元三农堂


说实话,我是70后农民,反正我是不会种,那怕挨饿也不种,因为种1斤粮食换不了一瓶水,


一切随缘245313856


70后,不愿种地,80后不会种地,90后不提种地,这是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现在的农村种地的主力部队是老年人和一些中年留守妇女,很多中青年劳动力都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那么问题来了,以后农村的土地谁来耕种,十几亿的人口吃的粮食从什么地方来?

造成目前农村土地无人耕种的原因有以下方面:

1、从打工与收入的对比上看,在农村种地属于受累不赚钱的工作,不仅收入水平低下,还不如在城市里打工体面,两者的收入差别也很大,农民在家辛苦一年种地的效益,还赶不上在外面打工几个月的收入。并且很多时候农民种地还会遇到减产或歉收等种地赔钱的风险。

2、从生活环境上看,造成目前农村种地后继无人的现象,主要是源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生活环境差别太大,从目前来两者对比来看,城市在教育、医疗、环境等方面的资源都远远高于农村,所以现在的农村年轻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城市里享受到更好的各种资源,纷纷进入城市打工生活。

3、从人们的思想认识上看,农村生活范围比较狭窄,家家户户都以孩子在外打工为荣耀,如果谁家的年轻孩子待在村里,反而会被别人笑话。这样的思想认识让很多即使想回农村创业的年轻人也失去了动力。

2020年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由谁来种植?

虽然目前农村的土地耕种存在断代的现象,但是粮食生产供应是一个关系到民生的问题,不会任由土地荒芜造成无人耕种的现象。未来的土地耕种会由以下群体或公司构成。

1、专业化的“新农人”群体

最近几年一些农村出现了“新农人”群体,这些人员共同的特点都是经过了一些专业的农业技术培训,在种植和销售领域掌握了丰富的经验,可以依托于网络平台来拉动农产品的销售,从而扩大农业生产规模,获得不错的种植收益。

2、专业化农业化公司运作:随着农村的空心化逐步加剧,各级地方管理部门会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合并进程,将大范围的耕地进行集中流转,流转后的成片土地有利于专业化的公司进行规范化运作,加大农业机械化种植规模,提升种植效益。

目前农村正处于城镇化转型的初步阶段,所以暂时出现了一些农村劳动力不足或土地撂荒的现象,但这些问题不会拖得太久,毕竟是关系到十几亿人吃喝的大问题,今后高效的机械化运作提升规模效益才是未来农村发展的方向。

2020年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由谁来种植?欢迎大家交流,更多农村精彩,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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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种植

农村的土地就像是杨修的鸡肋:种之无钱、弃之可惜,如今的农村种地的还是几十年种地的那些人,只不过因为时间的关系他们已经由年轻人变成了老年人。而现在农村的年轻人却面临着八零后不愿意种地、九零后不会种地、零零后不知道种地的窘境,不得不让人问出二零二零之后的土地到底由谁来种这样原本不该出现的问题。

但其实这个问题还是有答案的,那些粮食主产区可能因为相关措施的原因,年轻人不得不选择种地以维持基本的粮食平衡。但在偏远的山区和丘陵地区,种地的依旧会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他们做着本该年轻人做的活,以期望能够保持家里承包地原有的样子。作为一名恩施人,前些天村子里的老年人们组队下地去种植春前土豆,希望来年能早日抢占土豆市场。那么以后的土地到底会由谁种呢?您且接着往下看。

农村的老年人是主力军

不管是以后的农村还是如今的农村,种植土地的主力军都会是年纪五十岁以上的老农民或者专业的种植户。就拿我所生活的这个小山村来说,当你走在田埂边上时,你会发现很多六十多岁的老农民在地里用手或者锄头劳动着。因为年纪较大,他们种地的效率很低,有时候做四五天的活都赶不上年轻劳动力做一天的量。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种地和以前相比已经不挣钱了。在我爷爷他们年轻的时候,种地虽然计算的是公分或者其它,但至少能够让一家人勉强度日。更为重要的是那个时候大家都是种地,贫富差距也不是很明显,没有谁会嘲笑一个种地的年轻人。现在这个年代,如果一个三十岁的年轻农民在村子里种地,那么绝对会被同村的人所耻笑没有上进心。

在这样的环境下那些年轻的农民都外出打工,希望在城市里能够挣到更多的钱以养家糊口和满足一家人的衣食住行。此时的老农民在土地上劳动,同村的人也只会说他是想活动活动筋骨。

年轻人的“种地”

目前很多人都在担心以后的地到底会由谁来种,以及在以后是否会有人来种地,其实这样的担心是毫无道理的。首先如今的年轻人并非不种地,只是他们种地的形式和以前不一样,很多都是高科技和全自动化型的种地。比如时下比较流行的无土栽培和营养液栽培技术等,这些都是由年轻一代所研究出来的。

再者和以前种地的年轻人相比,如今的年轻人更多的是追求单位产值较高的经济作物和效益,比如说种植一些药材等。所以说如果想要年轻的农民有种地的热情,就应该切实想方设法地把粮食的价格提升到和其它物价相同的水准。而不是一味地要求咱们年轻人回到农村种地,毕竟对于现在的农村农民来说,“四二一”的家庭模式给予了我们不少的生活压力,我们也得为家人们所考虑。

让年轻人回到农村种地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是我相信这一天迟早会来临,一旦到那一天的时候“农民”不再是一个称呼,更多的是一种职业。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其实就我在农村几十年的生活经验来看,这个问题还是很有探讨意义的,毕竟农村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农业是其它产业发展的基础,而年轻人更是祖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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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有谁来种植?大家好,我是农村老俗话,咱们也来说说这个话题吧。现在已经是2020年了,题主说的话题好像也没什么大的变化,不过有的地方农村的土地已经有适度规模化种植了,现在的状况是,适度规模化种植和小农耕耘并存。


至于题主说的“到底”,指的是到什么时候,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我们有生之年能够看到的也就三五十年,至于以后不是我们改操心的。按照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新的规定,再延续30年不变可以看出,农民还是可以放心在土地上耕耘的。至于是谁来种植我说了,可能会是适度化规模种植和小农耕耘种植并存,并长期并存。那么2020年以后种植土地的人群基本上就有两种人了。一是新型职业农民,二是传统农民。

就目前来说,很多农民甚至是大部分农民,还是离不开土地的,毕竟还是那句老话说的“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离开土地这个后勤保障,农民心里就没有底了,毕竟在农民的生活和生存保障没有彻底转型的话,农民放弃土地不是明智之举,不像城镇居民有完善的保障条件:住房,工资和社保等福利,如果以后农民也有这样的福利保障,就能无后顾之忧的放弃土地。

虽说现在社会发展到流动性很大,大部分农民可以离开土地去外地谋生甚至落户到城镇,但还会有一部分留守农村。所以考虑到这种长期存在的社会问题,农民是否放弃土地,本着的是自愿有偿退出的选择,这个是有保障意义的:鼓励进城但又保障农民有进有退。这也是考虑到现实情况,土地如果不种植经济作物或者其他挣钱的东西,基本上不太挣钱,这样的话也没有多少人会接手土地,还是要靠农民自己种植。毕竟分散经济风险要比集中到某个农业合作社或者农业公司要好得多。

现在农业,好做也不好做,农业发展到今天基本实现了现代化、机械化,不管是翻耕土地还是播种收获都很容易,不过容易的前提是农民投入进去的成本更高,如果粮价不上涨,纯利润反而会减低,这就是矛盾。那么如果当地农村不临近城镇,得不到征地开发或者其他适度化规模种植的农业合作社等租赁,农民还是要继续耕种自己的土地的,在某些山区和偏远地区这种现象更严重,并长期存在。在早几年,很多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合作社纷纷租赁流转土地种植,因为有各种农业补贴么,但坚持几年很多人放弃了,现在农民手里的土地租赁也不是,自己种也不是,成了鸡肋,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弃耕撂荒,很可惜了。

在我们平原丘陵地带,发展适度规模化农业种植还是有希望的,那么以后种植土地的可能就是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其他农业公司了,这个也不是不可能,传统的小农耕耘模式,在以前还是具有意义但是在今天就成了阻碍社会快速发展的判脚石了。过去的荣光成了缺点,比如生产效率不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不高,竞争不过进口的农作物,价格和品质都没有可比性等,这些都会倒逼农民不得不放弃手里的土地,继而租赁流转出去。自己收点租金就好,然后离开土地去做其他更挣钱的项目:打工,做小生意,经商等,或者进农业公司做农业雇佣工人。

这里有个新的名词,就是新型职业农民。我觉得题主的意思就是往这方面引导,但新型职业农民注定来源于以下几个途径,一是传统农民经过培训学习转型为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各类农技院校毕业的学生和农技人员,三是下乡和返乡的城镇居民和新生代农民。农业发展到今天,农民再不改变真的是坐着等被自己灭掉了,明知道多年来种地种植传统农作物不挣钱,农民为什么不改变去种植更挣钱的东西,不能说农民不敢,是不能无能为力,因为单打独斗上经济能力不行,抗风险能力不行,只能这么耗着。

作为一个农民,我的想法很现实,如果经济来源稳定,我是很乐意种几亩地玩玩的,毕竟自家种出来的粮食和蔬菜吃起来更放心不是?不过现实是我必须有更多的钱来维系我的家庭正常的运转,所以注定我的愿望不会是现实的是在做梦。所以我的期盼是,赶紧来人把我的土地收走,但我要保留我的土地承包权益,起码在这30年的承包期内,有租赁流转土地的收益,再远的我也看不到。但我的愿望是: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离开土地也是好样的。以上就是农村老俗话对以后谁来种地的一些看法,有不同见解的老师和农友可以交流反馈。


农村老俗话


可以约定合作或企业式的经营,但前提条件是自愿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体制没有变

  •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国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后,加之土地承包经营的确权,许多人认为是第三轮承包的开始,网络上也有错误的解读。引发了2020年之后农村的土地到底由谁来种植的问题。

目前仍是第二轮承包期间

  • 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是1997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第二轮承包难以推动的问题,个别地区可能略有迟延,但不影响土地承包的整个期限。
  •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本次确权仍是对第二轮承包的确认,并不是第三轮承包的开始。

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要点

进城的农民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 自愿有偿原则流转正是说明进城的农民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原则是为了防止进城的农民没有精力耕种土地,造成承包经营地的经营能力不足的措施,立法目的并不是进城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丧失。其理由是,进城的农民也有可能进城经营失败的风险,如果剥夺了农村村民资格无疑是显失公平。

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流转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内的转让

  • 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流转的关系

  • 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因涉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因此,需经发包方同意。流转既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也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进行,因为不涉及承包经营权的本权,向发包方备案即可。

流转的收益归属

  • 实践中,发包方,或者其他利益者假借土地整理之名,将整理的土地流转给其他人经营,当农民不愿意流转时,还要称该农民为“刁民”。事实上,这些人是为了流转的收益故意为之,即发包方,或者其他利益者与受让方签订合同,被流转的农民并不知道流转的实际收益。
  • 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坚决查处让农民与受让方“背靠背”的现象,并追缴流转的差额。

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

  • 一般来说,农民尽管拥有土地经营权的本权,但由于农民仍处于分散的经营个体,与受让方不具有事实上的平等性。因此,法律规定对受让方的资格审查制度。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 需要注意的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与上述的流转费用的差额并不是同一概念。收取适量管理费是受让方的另行支付,与流转费用没有任何关系。

南京徐剑


近几年在农村有些地方传统农业思想和耕作模式还没有完全转变,所以出现了种地难、种地不赚钱的情况。这就直接影响到70后不愿意种地,80后不会种地,而90后压根没种地的事。这也就造成了农村土地利用率及种植生产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如果都不种地了,农村就会出现大面积土地撂荒同时会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影响。那么我们就要深入查找不愿种地的原因才能解决今后谁来种地的问题。种地难、种地不赚钱是现在很多人们不愿种地的主要原因。造成这个原因的主要问题是很多农村地块零碎没有规模,科技利用率低;在家务农的是老弱群体,生产率低;农村农业技术人员少,缺乏土地科学管理等。

这就需要农村出现一些懂政策、懂现代农业技术、会管理、会经营的个人或企业团体,通过它们带动不愿种地的人们合作种植生产。这也就是近年在农村开始推行的“土地托管综合服务”,因为这些人个或企业团体有技术力量、有资金、同时利用企业团体优势打造自己的农机耕作队及完善的种植生产经营管理体系,这样就会大大降低种植生产成本,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农民用自己的土地加入合作这些“土地托管综合服务”公司企业,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性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及土地用途,由托管服务组织为农户提供从种到管、从技术服务到物资供应的全程服务。通过土地托管,不愿种地的农民可以实现外出打工和种地两不误,这样一是保证了土地种植生产收入;二是不在因为土地种植问题影响打工创收。

总的来说,不愿种地的朋友通过“土地托管综合服务”,可以有效的解决种地难、种地不赚钱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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