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潮州八邑會館與義安公司的歷史淵源

1845年,一批從中國廣東省遠渡重洋到新加坡的潮州人,合組了義安公司,當時系由潮籍鉅商振興號佘有進先生聯合潮十二姓人士所組織,並共同捐資,購買東陵泰山亭等處山丘園地,作為潮籍身故人士之安葬場所,同時兼理粵海清廟酬神事宜。成立伊始,由佘有進先生自任總理,而十二姓則每姓由其指派一人為佐理,即後人稱為十三頭家。自佘有進先生逝世後,總理一職,由其哲嗣佘石城,佘連城及其孫佘應忠諸先生相繼傳襲,而其他所謂十二姓頭家者,則始終由佘氏指派,並非公開推選。

1929年,革命鉅子林義順先生,以佘家維護義安公司,雖厥功甚偉,惟對此潮州公共機關之總理世襲相傳及指派各姓佐理事務,深表不滿。恆在醉花林俱樂部與眾鄉賢商討談論,並極力主張促其改善,以適應現代環境及需要。於是聯名致函佘應忠先生,請其將義安公司資產等事權,交由潮州同鄉公開推選負有聲望之人士,共同管理,並將該函刊諸報端。同時復倡組潮州八邑會館以增強進行交涉之力量。嗣後未獲佘應忠先生等接諾,乃聘請律師寄發哀的美敦書,預備與之涉訟。

新加坡潮州八邑會館與義安公司的歷史淵源

正值雙方劍拔弩張之際,華民政務司兀民氏,認為潮人素極和睦,凡事儘可磋商,何必相見法庭。遂自告奮勇,願作魯仲連,調停其事,即邀雙方代表於華民政務司議事廳會商。當時兀民氏盛意拳拳,措詞愷切,力勸雙方應宜和解,不可各走極端,庶免有損潮人榮譽。各代表鹹受感動,相繼發言解釋,獲得共識,圓滿解決。佘應忠先生等同意辭職,並將資產交出,移歸公開推選之新職員接理,除原有酬神及管理廟宇墳山,潮州八邑人士公益及慈善教育等,以非營業公司性質,請施申裡禮律師訂立完善之章程,其中規定潮州八邑會館每屆正副總理三名為義安公司董事,潮州八邑會館章程亦規定聘請義安公司總理為當然董事。俾此後兩機構永久獲得聯絡,並呈交立法議院三讀通過,即為現行之法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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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潮州八邑會館向政府申請豁免註冊,亦獲批准,於是兩機構相繼依章推選董事及職員,訂期就職。此後潮人對外各事,皆由潮州八邑會館出面負責,至於有關同鄉公益慈善及教育等項,則多由義安公司辦理,雙方充滿融洽愉快之氣氛。凡屬潮人,莫不興高采烈,共申祝賀之忱。

新加坡潮州八邑會館與義安公司的歷史淵源

追溯潮州大廈之建竣,有賴端蒙中學提供之原址外,尚有本會館名下七間店屋。當時鄉賢們為了要擴展端蒙中學將本會館七間店屋無條件捐獻出來,後來端蒙中學停辦,而義安公司出資承建現在的潮州大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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