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2600戶業主,廣大業主決定物業管理由全體業主成立物業管理企業自管可行嗎?

業餘法學愛好者


國家制定的業主民主自治模式是業主大會決定小區物業管理事務,選聘物業公司實施管理小區的操作,業委會代表業主監督物業公司的工作,居委會指導和監督業委會。專家門的頂層設計,充分考慮的是利益機制。在具體制度上是業委會管錢的不用錢,物業用錢的不管錢,監管銀行控制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資金流向,架設了制約貪腐的防火牆,讓社區去實行具體物業管理操作,是利益機制的錯位,就像請居委會幫你家當家一樣。請業委會直接操作,業委會從管錢的變成既管錢又用錢,那是養老鼠。 社區和業委會直接管錢用錢,完全靠操作者的自律, 就像封建社會,碰到明君賢相,就會有太平盛世,但是遭遇昏君那就禍國殃民。在現在市場經濟大環境下,始終保持自律的人很稀有,所以一定要靠制度管人。 希望物業公司消失的人需要在管理科學常識上學習一下,這樣才能理解國家關於業主民主自治的法規設計的科學性。

從最近熱議物業管理公司是否需要的話題中或者是那些試點社區管理小區的實例中我們可以歸納出,那些不要物業公司的網友其實都是那些售後公房的,一個是他們的物業形態與商品房不同,小區不是封閉的,門衛管停車的,小區綠化簡單,也沒有電梯維保,樓道里沒有任何消防設備樓道里只需要每週一次掃樓梯。。。。。 這些小區原來是房管所管理物業,現在房管所也成為物業公司了,只不過部分居民沒有去分辨而已。需要指出的是,政府考慮這些小區居民成分,在經濟上給予很大扶持, 因為售後公房的維修基金很少,碰到大修理,局部改造,政府會給予資助,上海不少低層老舊小區現在也在裝二次供水,是自來水公司出資的。我們區街道還給老舊小區裝大門的電子告示牌。這些工作都是社區在張羅,所以不少業主誤以為是社區管小區物業。


用戶67988553804


我們小區就是自治物業管理的,當初的業主大會業主們非常支持!幾乎是全票通過,不瞞你們說,我本人就是xxxx自治物管主任,但我們沒選舉業委會。總戶4百多,管理費每平1元,汽車月保400/臺元,臨保,超1小時5元,然後疊加每小時2元。單車,電動電車每月10一20元,(有專門車棚)。物業管理人員5人,保潔2人,門衛值班4人(全部是小區退休職工)。三年一屆(無需報備,街道,居委會無權干涉)。公共設施設備齊全到位,防盜,消防演練自己完成。

現在已是第二屆,在二次業主大會選舉時還是由我們原班人員續管。每季度收支明細公示一次。

告訴大家,真正要管好小區的方方面面會把你累死。最頭疼的是每個小區都有幾戶處處刁難物管人員的事,這些人其實就是當初沒被選上而後才找各種原因刁難你,只要按時繳納管理費就可以少理會這些業主。

總的來說,自治管理更受氣,還不如給正規物業公司管理為好。

經常說物業公司欺負業主,如果是你身處管理你就知道業主和物管誰在欺負誰。我只能說一句,業主別總拿交了管理費就是大爺,皇帝老子,物管就是孫子任由業主放肆。究竟誰之過,雙方心裡很清楚,相互理解尊重才是要點。


中老年的我


物業管理是從香港,引進到內地來的。是李嘉誠的兩大發明之一,公攤,物業管理。發達中國家象歐美基本都沒有物業管理公司!

歐洲、美國都是些老城區,古風建築,沒有多少封閉式小區。

歐洲的國家沒有物管公司進駐小區,因為他們沒有幾個小區,都是一些的舊住宅,有些甚至幾百年歷史,畢竟他們的土地所有權是999年的,老祖宗的東西嘛(這裡面有個很有趣的現象,他們的開發商沒有足夠的金錢去做舊有住宅改造,而住宅的主人便宜了不想賣,可是自己又沒有錢去翻新,多數只能依靠出租來維持房子的日常維護)。不過他們有家庭服務公司,就是電影裡面看見的管家那種。這類公司的員工都需要經過非常專業的培訓而上崗,為的是用極度專業的服務去換取高昂的服務費。其實在廣東也有歐洲過來的物業管理公司,像戴德梁行、第一太平戴維斯。它們過來後也因應國情而轉變為為小區服務的公司,最早期的時候可是打著管家式服務的呢(其實因為太貴了,國人用不起)。

歐美不叫物業管理公司,而叫家庭服務公司,業主出錢享受管家式服務!


武漢匯溪流


以盈利為目標的商業性的物業機構將會逐步的被歷史所淘汰!這是必須的也是必然的!取而代之的必然會是業主們的自立自管,自我服務!未來,物業方面不會再以公司的形式進入小區了,而是以各個專業的勞務人員的形式被業主們所僱傭。他們向業主提供專業服務,業主支付其勞動報酬和必要的福利。其餘小區的一切公共收益和盈利統統歸業主所享有。這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長安借東風63583187


我見過業主把原開發商管物業的公司驅離然後物業自管的小區。挺不錯的。各種業務和費用全部公開,很透明,費用低於我所在的小區。業主們也滿意。唯一不太好借鑑的就是這個小區是老小區,不大,只有幾棟樓,三百左右戶吧。人少。中大型小區可能問題多就沒那麼好管了。


致遠1561


中國的物業純屬奇葩,是開發商搞出來的產物,“跟李嘉誠學的 公攤,物業”其實,樓盤在建他們就找好了物業,與業主選舉就是笑話,想拿掉物業可想而知多難。那麼物業在小區都做什麼工作?據我朋友說“他就是管幾個樓盤的物業”頂多每天圍著樓走一圈,樓道,樓前樓後的清掃有專人負責。水,電,瓦斯有單位看錶,收費。其實,社區每年都有政府的撥款,我的小區是敞口的,衛生 清掃,垃圾的運輸 都有專業管理,去年還對外牆做了免費保溫。一句話 社區就是居民的管家,大小事情都是社區管理,所以,物業的存在是多餘的。


城市的晚霞DL


物業公司在我們國家存在這麼多年了,由於沒有有效的監督機制哪個物業能做到收費合理,到頭來矛盾重重。物業公司已經走到頭了沒有存在的必要了。要想讓百姓有一個好的心情好的生活環境就必須政府來管理,也就是街道辦事處來接管物業公司,也可以物業公司的上級主管部門是街道辦事處,把物業公司變成街道辦事處的一個服務部門或者物業科。只要把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擺在前面應該沒有做不好的事。


手機用戶59152669780


呵呵,這個模式不錯,業主肯定能接受,可以直接推廣!

個體戶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矛盾主要體現在:物業公司只收錢,不為服務,說到底就是不作為。人們買了房子交住宅費(物業)是沒問題的,等於再被逼買個大爺來養著,並且它是來管著你們的!


跟我到你家樓下


明治之舉,只要有人出來帶頭,黑物業不出來阻撓就好,降低成本,管得放心,數路分明,只要大家一條心,大公無私,皆大歡喜,不然,出錢找難受,出錢養閒人,還要騎在你頭等大兒細聲,亂漲價,理由一大堆,數路不清不楚,老是說虧本,服務不到位,做事拖拉,有事推舍責任,越權越位,業主受氣,奇葩的物業,中國的特色菜。


手機用戶6834831562


我認為「可行」,業主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要去辦理相關物業的經營許可證,不過要經過50%以上的業主同意才能更換物業公司。

我覺得,業主自己成立的物業公司在管理上的難度可能更大,因為這個物業也是公司行為,業主自己在公司裡的人太多,管理難度相對更大。對外通過招標確定的物業公司,業委會監督物業公司時,沒有經濟和人情在牽絆,實在對物業公司不滿意可以換。

辦理許可證需要提供

1、設立物業管理公司的可行性報告和上級主管單位的批准文件;

2、公司章程;

3、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書;

4、驗資證明;

5、經營場所證明;

6、擁有或委託管理物業證明(委託管理協議書);

8、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書或證明文件;

9、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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