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有獎!罰款!拘留!涉及城區、百尺竿、東仙坡、碼頭

煙花爆竹禁限放電視講話

廣大市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

為貫徹落實《涿州市禁止、限制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切實做好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市委、市政府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開展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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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 提醒廣大市民朋友

燃放煙花爆竹危害嚴重

燃放煙花爆竹嚴重汙染環境,影響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危害群眾身體健康,還極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意外傷害。廣大居民朋友要自覺移風易俗,遵守禁限放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公共環境。

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間

根據《涿州市禁止、限制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市區107國道以東、騰飛大街以西、永濟路以南、酈道元路以北的區域內,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區域包含桃園區的包子鋪村、東莊頭村、八家窯村、太平村;雙塔區的上念頭村、下念頭村、大石橋村;清涼寺區的馬官屯村、塔上村、塔東村、塔西村、馬坊村、大沙坎村、官莊村以及107國道、騰飛大街、永濟路、酈道元路兩側。

根據《保定市人民政府關於規劃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及南苑新機場淨空保護區的通告》要求,義和莊鎮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此外,百尺竿鎮松蘭路張莊村北兩側、夾河村北長琉路兩側;東仙坡鎮107國道兩側、長琉路兩側;碼頭鎮碼頭村北進京道路兩側,全年禁止銷售煙花爆竹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將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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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燃時間和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構成刑事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阻礙執行職務的也將嚴厲依法打擊,同時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將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

實行有獎舉報機制

舉報有獎!罰款!拘留!涉及城區、百尺竿、東仙坡、碼頭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支持和監督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請廣大人民群眾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積極勸阻、舉報,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經查證屬實將予以表揚、獎勵,視情節獎勵200元至1000元舉報電話:涿州市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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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各位市民朋友,讓我們攜起手來,齊心協力,做好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共同為營造潔淨、安寧、和諧的公共環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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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祝大家工作順利

身體健康

闔家幸福

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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