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山東故事,年味——在岳父家過年

在岳父家過年

我結婚時母親已去世多年,結婚後一年多,父親也去世了。父親去世後,因為離老家遠,妻子也不太適應我老家的習俗,春節時,我不打算回家過年了,準備和妻子兩個人在礦上過。

離過春節還有十多天,妻子對我說,岳父岳母要我們到他們家過年。我有些猶豫,因為在我們老家,流傳著這樣的說法:“過了二十三,不登孃家門,過了二十三,不見孃家燈”。意思是說,過了臘月二十三,出嫁的女子就不能再回孃家了,到了晚上,孃家的燈也不能看到。如果過了臘月二十三,出嫁的女子還回孃家,會給孃家帶來晦氣,爹孃不會說什麼,但是嫂子、兄弟媳婦是不樂意的。

我雖然不清楚肥城當地是否有這樣的風俗,但是,我心裡還是有些顧忌的,猶猶豫豫的。

第二天,內弟就打來電話說:“過春節來一塊過吧,你們兩個在那裡冷冷清清的也沒有意思,年除夕上午我去接你們,不要顧忌這顧忌那的”。

年除夕上午,內弟開車來接我們。我和妻子帶著禮品,坐著內弟的車,來到了岳父家。

岳父岳母已經在門口等候,岳母用她那特有的大嗓門喊著:“張,別想著想那的,到這裡過年和家裡一樣”。岳父也不是平日裡的邪脾氣,一臉笑容,低聲說:“來了”。

中午,我和內兄貼對聯。下午。我褫魚、摘菜、洗蘑菇打下手,內兄炒菜,內弟涼拌,岳母、妻子、嫂子、弟媳包餃子,要包一天的餃子。肥城風俗,正月初一吃一天的餃子。一家人忙忙碌碌、熱熱鬧鬧。

開始吃晚飯了,雞、魚、排骨、大蝦、元寶蝦、烏賊、魷魚、丸子……再加上青菜,涼拌熱炒、蒸燉燴熘,二十幾個菜,擺了滿滿的一大八仙桌子,內弟還不時抽空去炒菜。

岳父坐一會兒,喝了幾杯酒,就到一邊看電視了,內兄內弟一個勁的勸我喝酒,時間不長,我喝的也有些暈暈乎乎了。

我們一邊喝酒,一邊看春節晚會,十二點到了,放鞭吃餃子。

吃完餃子,內兄非得要打撲克。於是,我們四個人打升級,打到四五點鐘,迷糊一會兒,他們就出去拜年了,我則躺在床上睡覺了。

在我的老家,以前過年年除夕晚上就是包水餃,包完了水餃就睡覺,不吃年夜飯,只是初一的早上早早起來,下水餃、放鞭。

睡醒後,我就和妻子帶著侄子們逛商店去了。

年初二,是女婿拜年的日子,我是自然呆在岳父家。過了年初二,岳父岳母、內兄內弟還是不讓我們走,讓我們幫著候客。

過了年,在岳父家呆好幾天,我才和妻子回家。正月十五,肥城風俗是出嫁的女兒回孃家刷鍋,我和妻子又被內弟接回去,在岳父家過十五。

肥城過十五也比較隆重,和過年差不多,晚上,也是滿桌子的菜。大門前掛上大紅的燈籠,天一黑,就開始上燈,窗臺、門後、灶臺、桌子上,都點上蠟燭,蠟燭有大有小,大蜡燭、小蠟燭成雙成對。蠟燭的火苗在風中搖曳。

大人拿起蠟燭,給孩子照耳朵,說正月十五的蠟燭照了耳朵,耳朵更好使。

市區裡開始放煙花,吃完飯,我們就去看煙花、看彩燈。

我有近十年,春節都是在岳父家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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