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別人車颳了我全責,定損後保險公司定損維修,對方要求換新零件,對方起訴我怎麼辦?

趙濤179


原則上對方說的沒錯,他就找你,因為是你給他弄壞了。但你有保險,產生的損失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所以,對方去法院起訴你,你還得起訴保險公司,現在法院為了節省司法資源,把這事就合併審理了。別說對方要求換新的零件,只要保險公司同意,換個新車都行,只要你三者額度夠用,沒有其他違法行為,比如無證酒駕一類就行。剩下的你就不用管了,該上班上班,該出庭出庭,就是判決了也沒你啥事。


菩提花開0518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比較專業,自己工作中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情,對處理這樣的事情還是處理的特別好,那麼今天就給大家談談這樣的事情怎麼樣處理。


如果和別人發生交通事故,比較小的交通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而自己是全責,有時候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就是把別人的後槓掛掉了一點漆,別人就要換保險槓,那麼這樣的事情怎麼處理。正常情況下,如果費用不大,可以不用報保險,給別人維修處理就好,就是噴漆處理。如果費用比較大,還是建議報保險,如果保險公司定損為維修,對方執意要更換,對於這樣的問題,先給對方解釋,原車的東西好,更換的東西沒有原車的好,一般的人都會接受這樣的理由的,的確原車的東西比較好。如果對方還執意要換,要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給這樣的客戶解釋,如果解釋不同,保險公司會進行擴損處理,例如就是把後槓進行擴大,把後槓切割,這樣就可以更換處理了,保險公司對這樣難纏的客戶一般都是擴損處理。

如果對方執意要更換,這樣的事情很簡單的,保險公司擴損處理,這也是保險公司更換配件的一種方法,是很常見的,你可以和保險公司溝通一下,很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對方起訴你呢?太簡單的一點事情,為什麼保險公司要處理的這麼複雜,希望回答可以幫助到你。


暢談汽車的螞蟻


遇到過類似情況,蹭了對方大燈,女車主非要換新大燈,車是原裝進口的一個大燈一萬左右。我就告訴她,只要保險公司同意給你換沒問題,保險公司同意我就點頭。(注意了重點:首先你的保險公司會向著你的,再就是保險來了後就讓自己的保險公司業務員和對方溝通,自己別插嘴,保險公司的人經驗比咱們豐富多了。就告知對方以保險公司的為準)保險公司只給修不給換,對方就鬧,交警來了之後也和她解釋,零件修復不影響使用的就修,無法使用了才換新的。後來連噴漆一共才650。對方鬧也沒搭理她,後來也悄悄的沒動靜了。所以個人覺得,出險了就報警報保險,自己別裝懂,多聽多問,少說話。


大鍋燉魚


您提問的問題“您全責,保險公司定損維修,對方要求換新的,起訴你怎辦?”

首先肯定是交警在公平公正、認真嚴格執法過程中判定您的全責。確定您不是酒駕了。

保險公司定損是根據保險理賠規定定損,是有明文規定的,符合維修且沒修更換新的,理賠過程中保險公司還有一道工序就是核查部門要核實定損部位的準確性,會被查出來拒賠的。理賠人員也會失業的。現在保險公司理賠專員綜合職業道德水準很高,保險公司要求也很嚴格,沒有人會瀆職的。

你就堅持維修即可。不用擔心對方起訴你,如果對方起訴了,你收到傳票該怎麼出庭就怎麼出庭,一定履約出庭不要失信。法院會根據交警任責及保險公司定損結果判定,其中法院會讓保險公司出具維修不更換的規定標準,由保險公司承擔法院的判決。

如果期間對方老是盯著你上門、短信、電話騷擾你,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到派出所報案或根據情況撥打110,不要再麻煩交警同志了,已不是人家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記著一定要留好騷擾證據,向警察同志提供。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千年松樹6393


你好,我是保險經紀人 蔡愛國

各家保險公司對於受損車輛零部件的更換還是維修都有自己的標準,能修的儘量不會給客戶去換。

這個是不能由著客戶自己來說的,比如說保險槓受了點刮蹭,然後我就要把它換成新的,這個保險公司是不接受的。

如果對方要起訴你的話,沒關係,你去就可以了,然後你就順便把保險公司起訴了。

在起訴之前最好雙方先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通過的話再申請仲裁,最後不行的話再去走法律程序。


保險工匠蝸牛哥


首先肯定的講:法律不支持!

交通事故自然是不可避免,既然發生事故,就解決!

於是,保險公司,交通警察,法院都會對各種交通事故進行參與。

大部分的交通參與者還是比較通情達理的,但人有百態,不可避免會出現溝通困難的問題。

其實這些人說白了就是心裡不平衡!

“我剛買的車就被你颳了,不行!你得賠我臺新車!”

如果一碰就要換新車,我們國家每年得生產多少車啊,還得多少人破產啊?

如果把你老婆碰到了是不是也得給你換一個啊啊啊啊?

“你看,車門都撞凹進去了,給我換新門。”

不至於吧?就凹了一點點就要換?

“這也是,那也是,都是你撞的!”

我擦!我掛你前面保險槓,乍地左右後面都是我掛的了?你哪老印子比我搓澡泥都老,也是我的責任?

“不行,不換不行!”

那麼不換到底行不行?

“行!”

理直氣壯地告訴他“保險公司同意換就換,不同意就不換。”

保險公司定損有原則的,達到更換標準絕對換,達不到肯定修。就這麼簡單,事故雙方誰說了都不算。

有人又要說了“保險公司個坑貨,故意刁難我。”

你誰呀?定損員天天腿都快跑成螞蟻腿了,還有功夫琢磨去坑你?

其實很多人對車輛材質不懂,像高檔車很多用鋁合金材質替代鋼板。這樣好處是減重同時上檔次,但由於鋁合金的延伸性導致變形形成死角或者破損就必須更換,不懂得就會說“臥槽,就破了一個小洞洞就換?我的變形一大片也不換?我投訴你!”

所以嘛,不懂就多問問,莫亂開黃腔,讓人笑話。

如果對方一定要換,哪怕自己先掏錢也要換。

讓他去。

道義上說實話確實是造成別人損失了,應該補償。但汽車是消耗品,不是保值貨,使用後肯定要折舊,修復後又不是不能用,幹嘛要恢復出廠設置?更何況別人又不是故意發生的事故。


鵝叫十八


你不是第一個遇到這種事情的人了,這類事情都有先例和國家規定標準。對方起訴你的理由是什麼?或者說對方起訴你的訴求是什麼?對方的訴求合理合法合規,法院也支持對方。那你就跟你的保險公司溝通吧,溝通無果的直接法院起訴你的保險公司,記住你是保險公司的客戶不是保險公司的老闆,關係一定要搞清楚。當然對方法院起訴你時,你也可以讓對方將你的保險公司一併起訴,對方單起訴你,就算你輸了,你的保險公司也會挑判決書的字眼。不如直接拉上保險公司一起坐上被告臺。輸贏都沒你什麼事。 你只要在保險公司的調節書上確認簽字就可以了。


明天Zz


已經有保險公司全權處理理賠修車了,對方有何權利還起訴你要更換新的零件啊?對方應該去與你的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討價還價才是啊。再說了如果僅是刮擦事故而人員沒有受傷,那也只是做板金而已,換啥新的零件呢?對方去法院起訴你那也是起訴你他的車子在維修期間他必須有在租車及身體受傷的額外花費部分。還沒有聽說因更換新的車子零件而起訴對方。大概是對方的腦袋瓜被門擠了吧。


用戶nz2ym4d6f2


不用擔憂,題主已經買了保險,對方車輛的定損是保險公司與修理廠協商的結果,題主自己也不會修車,也不懂修車,並且這筆錢也是保險公司出,即使受害方起訴,保險公司也是第二被告,你不管是勝訴也好,敗訴也罷,最終買單的是保險公司。

再拓展點定損爭議的處理。

定損爭議是常發生的事情,因為大家的屁股坐在不同的位置。

車主方:最好是全部更換新件,換個新車更好(玩笑話)

修理廠:利潤最高的維修方案最好,通常是換件比修件利潤高,因此,修理廠也喜歡換。

保險公司:賠得越少越好,只要修理廠願意修,肯定是修,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勤儉節約的作用發揮到極致。

立場不同,有爭議那是肯定的,最終都是妥協的結果,保險公司對車輛的估價如其說是定損,不如說是協商。

絕大部分協商都是和諧了,主要是修理廠與保險公司的和諧,因為兩家常打交道,誰都離不開誰,誰都不要得罪誰,保險公司掌握了維修資源,修理廠也掌握了一定的業務資源,和氣方能生財。

因此,4s店或修理廠通常做了和事佬的角色。如果最終和諧不了怎麼辦?

法院不認可修理廠的,也不認可保險公司的,也不認可車主的,因為都是利益相關方,法院只採信物價評估部門的。

其實物價評估部門也是個怪胎,他也高明不到哪裡去,因為他在閉門造車,自娛自樂,但是他有資質,準確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定出的價格就有權威信。物價評估出來了怎麼辦?

1、可以繼續與保險公司協商,讓其妥協,早點了事。

2、直接上法院起訴,證據槓槓的。但是時間會拖久點。



三木話險


對方提出劃花痕跡那部分要求更換新的零件,首先要保險公司同意才可以進行。按車損一般原則是以修復為主,更新要視損壞程度而定。若對方要求在損失以外的訴訟時,必須有訴訟請求的依據。缺乏依據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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