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催收员催收,导致被催方父母死亡,银行有责任吗?

爱24292903


银行的催收行为发生后,如果出现了被催方父母死亡的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讨论。


第一,如果银行是正常的催收行为,从而出现这种情况的

信用卡出现欠款,银行作为债权人,当然有权催收欠款人,电话催收及上门催收作为银行普遍采用的方式,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使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银行的催收行为如果发生题主说的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催收行为连危害行为都谈不上,也就是说,银行的催收行为是合法行为,且不会引起被催方父母的死亡,所以,银行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如果银行或者第三方涉及暴力催收从而导致被催方父母死亡的

如果银行或者第三方进行暴力催收,导致被催人父母死亡的,那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根据目前的规定,暴力催收可以概况为以下八种情形:1、在上午8:00至下午9:00以外的时间进行催收,这种行为严重扰乱被催人正常生活;2、同一天打电话、发短信超过3次;3、骚扰家人、朋友,包括多次电话催收和上门拜访;4、用邮寄明信片等方式催债,主要是邮寄给欠款人小区、工作单位等场所,让他人知道其欠款的事情;5、恐吓或威胁,这个就不用解释了;6、公开侮辱;7、损害名誉;8、拘禁、殴打,也就是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这是明显的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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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暴力催收行为如果导致了被催人父母死亡的,都是情节严重的行为,需要在定罪量刑时予以考虑。当然以上行为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一般是处罚行为人,银行是处罚不了的,毕竟这些行为可能构成的犯罪单位是不能成为主体的,但是,行为人毕竟代表单位行为,因此,行政机关会对银行或者第三方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受害人还可以向银行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总之,如果涉及正常催收行为,银行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涉及暴力催收,银行或第三方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事实上,现在,银行或者正规第三方几乎不存在暴力催收行为了,尤其是银行,基本不可能出现暴力催收,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催收行为。


孙律在金陵


我不知道有没有责任,但是过去我在银行工作的时候(我是正儿八经地考进去的笔试面试),我们银行没有专业催收,基本是银行人员兼职,我当时负责了信用卡的办理,信用卡附属贷款的办理,之后催收的工作也丢给了我,我算是多面收,在支行除了行长和副行长的工作没做过,别的基本都做,柜台也做,大堂经理也做,也兼办公室报账等等等等。

我当初催收的工作做得一般,因为按规定,不能骚扰,不能逼,不能威胁,更不能爆通讯录之类的,所以我说得最重的一句话就是:兄弟(姐),你不还时间长了,是不是有什么难处,我们只是支行,可能也会对你进行上门催收,如果时间长了银行是会起诉你的,到时候你会很麻烦的。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咱们相互理解一点,我这工作我也很心烦,你看看你有多少你就先还多少,剩下的咱再一起想办法。

一直到我辞职前我所负责得信用卡催收都是这样做的,基本上没有上门过一次,催收也有成功的,当然也有失败的,成功的,基本上是跟我一样的年轻人,事后也相互加了微信,到了周末还邀请他们(男女都有)去喝酒唱歌,事后也熟了,有啥就说啥,基本他们在我离职前也再没有逾期过。

而失败的,我也不得而知,上交到分行上去了。

唯一遗憾的,有一位以前在政府工作的阿姨退休了,信用卡欠了1.5万,催收单到我手上的时候已经本息都到3.7万了,可是她就像人间蒸发一样,再也找不到,电话也空号,根据旁人说她到了省城之后就消失了,谁都找不到了。

总的来说,我本不是专职催收,在银行工作的都知道,基本上都是兼任,催收基本都是由支行办理人员或者贷款部去做。我当初也很佛系吧,反正就一个电话联系上了,就等一个星期看看情况,再决定是否联系,就算没人接,我一天就打两个电话而已。


卖艺不卖身的小柒


银行没责任,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不欠银行钱,别人会无缘无故去你家收钱,你讲诚信时间到了把人家的钱还了人家就不会去了,所以你这种人是老赖。


sgy事实说话


天天说非法催收,我请问大家,什么样催收才合法。那些应当到期还钱的,到期不还的,应当怎么处理。


东风历史


该死!第一,养不教父之过!第二,教不学子之过,其父母的死亡一方面是己之过,另一方面其父母的死就是被不孝的儿女害死的。银行催款是理所应当的,就算银行不催款他的父母迟早一天也会被他活活气死的。这就是不知天高地厚,做事不负责任应有的下场!


shaolin102127966


这是明显的故意杀人罪!

不得对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催收,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搞任何形式的连坐都是反动行为。不仅对无关第三方进行催收,还闹出了人命,……!无关是担保人之外的人员,紧急联系人也是无关第三方。

在现实操作中,有很多奇葩。如诈骗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等构成了传销行为,但传销罪的处罚力度可能比不了支撑它的一项罪名的力度。



财经闲人


现在全国的负债人数多的数不胜数,从学生校园贷到成人各种网贷、信用卡等等,全国统计负债者人均负债13.34万元!比起鸦片的危害有过而无不及,一碰网贷人生完蛋!万恶的网贷与信用卡是罪魁祸首!而且催收手段简直是畜生不如!弄的负债者丢工作的不计其数,谈何赚钱还债!

负债的危害和潜在影响:

1.个人层面:个人失“信”、生活失“品”、家庭失“幸”;

2.社会层面:发展失“速”、各行失“态”、社会失“稳”;

3.国家层面:民生失“调”、国运失“衡”、竞争失“力”。

所幸国家有关部门最近已经出手严打,国家有救了,负债者有救了!


火琅隐士


肯定银行没责任,这要告诉社会上一些无知的人,你做错了事,就要付出相应的处罚或代价,如果不是银行,换个角度,而是民间借贷,借人钱的人长期不还,俗称老赖,那请问借他钱的人可不可以上门要钱?而欠钱的人以父母或自己身体不好,不要逼他,否则出了什么事都算在要钱的人头上,合理嘛?再者,交通违法被拦下,不许交警碰他及大声说话,因为自己有高血压,心脏病之类,如果不从,马上心脏病出现,死躺在那,合理嘛?

所以以上的例子是想说,这些人以生命之歪理,去想逃避处罚或还钱,本身就是不占理的,这就是公然破坏社会规则,是不可取的。如果你欠钱还钱,人家为什么要去催债?催债又让人死亡,那么近因原则,是谁引起的呢?有智商就想想,没智商就到一边玩去吧!


我才是黑金


就是一句话,银行肯定会推卸责任,会说第三方不是银行人员,与银行无关。银行委托第三方就是违法行为。假如银行第三方催收导致家人受伤害,银行要是不负责,我就不信你堂堂的七尺男儿,会让催收活着?


力高远大


国家的银行就应该是自己的债权债务问题,外包第三方催收本身就不应该。这样加重了负责人的负担,利息滞纳金相应高了许多。催收人代表是银行行为至人死亡的当然应该负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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