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奉子成婚,女方要28萬彩禮,男方要求孩子生下來,做好鑑定再支付,合不合理呢?

踏雪無痕111688406


當然可以了!這必須的,不是小數目,慎重點好啊!

如果對肚子裡的孩子有疑問?可以生下來做鑑定後再給彩禮也不遲啊!一個男人不可能無緣無故有做鑑定這種要求啊!給彩禮可以,但也要給的心甘情願吧?

我們對樓有一家人,孩子結婚後生個男孩,婆婆從“孫子”生下來就照顧,一直到三歲有一天突然有人找上門來,說孩子是人家的孫子,來要了!做了親子鑑定,果然不是自己的血脈,奶奶看了這麼大,當時就蒙了!原來是媳婦和前男友的孩子,是媳婦欠前男友“50”萬不還,變成了“老賴”!還不敢和現任說,前男友家看錢拿回去是沒戲了,結果才決定要回了孩子!所以,還是整穩妥點好,以後無論是誰,未婚先孕的彩禮,都等著孩子出生後,做完鑑定再付!現在的事挺難說,不得不防啊!



佟星


講個真事。

我大學同學小李外出打工認識了現在的老婆,兩人感情非常好,順理成章結婚了,結婚兩年後生了第一個兒子,兒子兩三歲的時候,有人開玩笑說“小李,你兒子長得不像你啊?”

小李非常生氣,回來對自己的老婆說,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兩人之間就起了衝突,小李心想“如果真的是我兒子,你生什麼氣呢?”

小李媳婦兒內心充滿委屈認為“我遠離家鄉嫁給你,安分的和你過日子,別人潑髒水就夠了,你還往我身上抹屎。”

兩人越鬧越大,本來小李媳婦兒就是遠嫁的女子,跟前沒有孃家人撐腰,且平日裡婆媳之間偶爾發生摩擦,婆婆又不像著他。

某天小李竟然揹著媳婦兒,偷偷帶著孩子去做了親子鑑定,結果孩子是自己的。小李一下子就軟了,然而小李媳婦不幹了,小李揹著媳婦去親子鑑定,這算啥事?說什麼都要離婚。

小李後悔的不行不行的,最終兩個人還是分開了。

我不知道女方都已經懷了男方的孩子,竟然還敢開出28萬的彩禮,難道是拿孩子當要錢的幌子嗎 ?另外,男方要求親子鑑定,說明男方對女方是不信任的,還未結婚,雙方已經生疑,結婚的意義又何在呢?

奉勸兩人能夠心平氣和地為孩子著想,這樣的婚姻不要也罷。


遊戲人超超


看到這標題,腦殼像是被砸了,不得不說;這是一道思考題,依我看,男女雙方先各打“五十大板”,打完之後,男女各自再反省,這肚子裡的“孩子”還要不要?那“婚”還結不結?!

問題的重點是;戀愛談到“搞出人命”,因“奉子”而要“成婚”,女家要男家付二十八萬彩禮,而男家要求女方“先將孩子生下來”,做鑑定“血脈無誤”,才支付這筆彩禮。

這就不難讓人連想到幾個原因,一、男方對女方極不信任。二、男方家庭一時拿不出這筆錢,是否有“使詐”成份?三、女方家要求是否過高,而讓男家經濟無法承受?

婚事走到這種地步,不禁讓這“兩家人猶如進了“死衚衕”。恕我直言,作為傍觀者,不論誰對誰錯,都是“雙輸”,因此,建議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平心靜氣,再坐下來談,談出一個讓雙方都能接受的與結果。





咫嵐陳賢忠


合理,但不支持!

你這是不信任女方還是對女方的忠誠度懷疑呢?不管怎麼樣,就算女方現在沒意見,以後也會經常因為這件事而吵架,就好比一根插在心底裡最尖的刺,稍微一動,就會疼痛!

男方趙某與女方陸某某均系90後,雙方在親友介紹下相識,於2015年6月初訂婚,同年6月23日登記結婚,7月30日舉行婚禮,12月19日女方生育一女,婚後感情一般。訂婚時男方給付女方彩禮26000元。2015年11月4日至12月23日女方生育期間,男方為女方支付產前檢查等費用共計14273.05元。由於雙方感情基礎不好,經常為生活瑣事產生糾紛,2016年7月,女方將男方告上法庭,請求與男方離婚,並要求男方給付孩子撫養費每月500元。

男方辯稱,因女方婚前與他人懷孕,謊稱孩子是男方的,存在婚姻欺詐,導致男方撫養孩子長達6個月之久,給男方及其家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以及精神傷害。現要求女方退回被告為這場婚姻所付出的花費22萬元,並給付精神損害賠償8萬元。審理期間,法院根據女方陸某某的申請,委託上海美吉親子鑑定中心對男方趙某是否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進行了鑑定,結論為,排除趙某是孩子的生物學父親。

依我看,這絕對是合理了,不然生下來不是我的孩子,我白白支付28萬彩禮還要幫人養孩子?28萬,這可不是一個小數目,每分錢都應該花得明明白白,有理有據!

雖說合理吧,但百分之70不支持這樣的做法,人嘛,就要互相信任,何況是夫妻之間呢?要做親子鑑定,你這是在懷疑女方出軌有了別人的孩子再嫁禍給你嗎?再者,這就是對女方的一種侮辱,就算女方現在同意了,最後也鑑定出孩子是男方,你有沒有想過以後?

以後女方出門就會受到三姑六婆的質疑,在背後指指點點,說這個女人不守婦道,老是勾三搭四,搞得婚前男方都要求做完親自堅定再結婚。試問從一而終的女方又做錯了什麼呢?好好的想一心一意成為你的女人,就因為你提出這樣一個要求,而淪落到這個地步,更背上了一個淫娃蕩婦的稱號!

這樣的婚姻,你覺得會幸福,會長久嗎?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花落誰家C3PO


女方要28萬彩禮。男方要求生下小孩,做鑑定以後再給這是合理的。女方覺得因為我懷了你的孩子,你給我28萬彩禮,問題是這孩子是不是南方的呀?所以要鑑定這是非常正確的。如果女方不要彩禮的話,我想男方也不會要親子鑑定的。結婚以後生孩子不是自己的,有的是。叫我說所有人結婚以後生孩子都該做親子鑑定。古代的皇帝生孩子以後還要做滴血認親呢。現在有親子鑑定了,大家都該去鑑定一下。古話說的好,真金不怕火煉,如果是親生的話怕什麼呢?除非不是親生的。


靈機先生講諸子百家


感覺這好像不是在結婚,是赤裸裸的買賣,真的成了“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結婚本來是兩情相悅的事情,兩個人一起生活,一起承擔,“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被彩禮打敗了。

我25歲結婚,我的老婆是我的物理老師,比我大5歲,我們在我20歲的時候公佈了戀情,兩方的父母也十分的滿意,還記得婚禮結束以後,老婆很認真的告訴我,“你們家好像忘了給我們家彩禮了”,我也突然恍然大悟,光顧高興了,還真沒想起這碼事來,直到有一天……



是我小舅子結婚,我小舅子比我大兩歲,在外地工作,結婚比較晚,但是婚前已經和女友同居了,因為女友懷孕三個月才不得不馬上安排婚禮,房子已經買好了,女方提出要三十萬的彩禮,丈母孃這才想起女兒結婚沒要彩禮這件事情來,開玩笑的跟我說,“後悔了”。


對於題目中的問題,我覺得兩個人都有點過分了,本來你們是戀人,要相親相愛的走在一起,一個獅子大開口,一個性偏執不信任對方,這結婚以後還能幸福嗎?


我是焱垚


28萬彩禮。。。天啦。。。我媽跟我說將來我找男朋友不要彩禮,但是要對方首付買套房寫倆人的名字,然後我家出裝修買家電傢俱,這裡還有28萬彩禮,刷新我認知了。

這個問題中的這對情侶,我覺得吧,沒有結婚的必要了,親子鑑定,這說明男人對女人的十足不信任了,一對不信任的夫妻結婚這是件悲哀的事情,所以這個問題不在於彩禮多少的事,而是信任問題,信任問題是倆口子的大忌,即使這次鑑定結果孩子是男人的,將來還會懷疑。

看了很多網友評,說有孩子了就不該要那麼多了,不要威脅了,我覺得好搞笑,有了孩子就廉價了?

說說我朋友的事,我朋友也是婚前有了小孩,然後倆家大人談結婚,我朋友家裡說,一家出半錢首付買個房,然後裝修男方家出,家電傢俱車子我朋友家出,然後男方家說,你看反正都懷孕了,這婚不結會被人笑話,你看這樣吧,房子你家全出了吧,裝修我們一人出一半,家電傢俱車子你們隨便買就行了,我朋友媽媽聽完,直接結了飯錢拉著我朋友走人,然後孩子打了,自然也分手了。

有孩子不是威脅的籌碼,也不代表就廉頗了。





湘辣丸子


問題的關鍵點在兩方面:一是女方要28萬彩禮合不合理?二是男方要求孩子生下來,做好鑑定再支付,這能不能接受呢?



先說說這28萬彩禮,現在女人結婚,動輒要求對方有房有車,外加數額不菲的彩禮。本來靠感情支撐的婚姻變成了赤裸裸的金錢交易,真不知道這種人最終是嫁給了愛情還是嫁給了金錢?

題中女人已經懷孕,說實話,這本身就比較被動了,畢竟已經懷了對方的孩子。如果彩禮沒談妥,難道要把孩子做掉嗎?這等於說一個無辜的生命能否留存,完全取決於這明碼標價的28萬。

假設你們最終走到了一起,孩子順理成章的生下來了,將來有一天,他要知道自己是28萬的籌碼,差點因為這28萬險些無法來到這世界上,這會讓人有多心寒?難道每個孩子不都應該是父母愛情的結晶嗎?不都是在父母的期待下,承載著全家人的希望而降生的嗎?



再說說男方這奇葩的條件,要求把孩子生下來,做好親子鑑定再支付,我不明白男方的真正用意是什麼。做這種決定的初衷,是想先穩住女方把孩子生下來呢?還是真的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呢?

如果想穩住對方,大可不必採取這種傷人的方式,每個母親對自己肚子的孩子都是有感情的,不到萬不得已,誰捨得放棄這個小生命呢?如果真的是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這就嚴重了,夫妻之間連這點最起碼的信任都沒有了,那婚後的感情靠什麼來維繫?對自己老婆的忠貞度都存疑,這段感情註定沒有好結果,因為連最基本的信任都沒有,往後感情的小船可不得說翻就翻。



我認為,現在是一種僵持狀態,得需要有一方做出讓步和妥協。而做出退讓的應該是男方,為什麼?這不是女權主義,而是於情於理都應該是這樣。畢竟女人懷了你的孩子,說明她是真心愛你的,不然一個女人是不會輕易想給你生孩子的。如果單純為了錢,就不會奉子成婚,把自己置於不利地位了。

女方要的28萬的彩禮可能超出男方家庭承受條件,這可以根據當地習俗來取箇中,雙方都不會太為難。有很多地方結婚確實需要很重的彩禮,有的家庭為了娶媳婦,都借了很多外債,父母甚至需要外出打工好多年才能還清。雖然本人不主張這種習俗,但是,雙方可以酌情參考當地風俗,給足對方面子,這樣雙方都有臺階下。

而親子鑑定這事就此打住,連孩子是不是自己的都不清楚,這婚還結什麼?做親子鑑定就徹底證明了你對女方的不信任,這涉及到人品與道德問題。即使鑑定完畢孩子確實是親生的,但是,別人會怎麼看這個女人?她以後還怎麼混?這種親子鑑定的行為就給女人戴上了行為不端,不守婦道的帽子,這是對女方人格的踐踏。



換句話說,如果你真的不相信孩子是你的,或者女方人品確實有問題,那麼,不管怎麼樣,這個婚也不能結,保不齊要了二胎,就真是隔壁老王的了,你虧不虧?人品都沒保障,婚姻能牢靠嗎?衝動是魔鬼,我勸你三思而後行。


瘋狂漂流瓶


說兩個真事兒吧

1)A是我的發小,初中畢業就外出打工了,在工廠認識了一個女孩兒,年輕人嘛,沒多久女方懷孕了,A帶著女孩兒去女方家裡商量結婚的事情,女方家裡只是一句話:姑娘現在懷孕了是因為你們年輕人衝動,不能因為姑娘懷孕了嫁到你們家就低看我們一眼,至於彩禮錢你按照你的經濟實力來吧,反正拿過來也得給你帶回去!A很快和姑娘結婚了,現在十多年了,A一直和媳婦兒感情很好,現在一兒一女車房都有了,A還是和戀愛的時候一樣粘著媳婦兒,什麼力氣活都不讓媳婦幹,把媳婦兒寵的像個小公主!

2)B是我的鄰居,大學談的戀愛,畢業後分配到省城工作,戀愛期間女方懷孕了,女方想留下孩子就商量結婚的事兒,B家感覺反正懷孕了女方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就說彩禮錢沒有,房子首付一家一半,男方家裝修女方家家電傢俱,女方一生氣把孩子流了堅決分手了,現在好幾年了,B還是一個人,也沒說上媳婦兒!

說這些只是想說既然兩個人想走到一起了,有些事情就不要斤斤計較,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這樣的婚姻才會幸福!








捌佰金


十年前,我們去買車,剛好碰到一個同屆的,她告訴我一個真事,她一個同學結婚那天去接新娘子,女方家又住在一個小縣城。新郎到了新娘家,女方父母坐地起價,要再加幾萬聘禮。男方說聘禮前期商量好的,訂婚的時候就送來了,你們女方當時也沒說什麼,即使現在要加,為何結婚前一天也不說一下,今天要結婚了,你們說去哪準備這十萬二十萬的禮金,還是在山上。來回一趟吉時都過了。可是女方死活不鬆口,男方也只能打道回府了,連老婆也不要了。出了這麼大的事,女方也急了,連夜把女兒送到男方家來了,實實的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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